□周亚定 曹志伟 黄伟群
宜兴工会建立“援调”服务网化解劳资纠纷
□周亚定 曹志伟 黄伟群
当前,因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和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等因素导致劳资矛盾多发,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各级工会组织的维权压力。近两年来,宜兴市总工会认真贯彻新时期工会工作方针,在原先市级层面建立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领导小组、调裁诉对接机制、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基础上,确立“用好一线资源、立足前沿维权”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不断优化路径和办法,较好地把劳资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地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其主要做法是:
实施法律援助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建立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团,则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撑和人才保障。早在2005年,宜兴市总工会就建立了由市法律援助中心和社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组成的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该团注重案件研判,常年开展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和劳动调解,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工作。然而,律师团运作一个阶段后发现,原先采取 “坐等上门”和“单纯办案” 的服务模式存在局限,要想彰显律师团的更大作为,应推动由“被动坐等求助”到“主动对接介入”的方式转变,促进由“单纯办理案件”到“综合施法维权”的内容调整。
最近两年,宜兴市总工会把加强职工法律援助体系建设作为切入口,精心布点,平台下移,为律师团工作实现方式转变、内容调整创造条件。即在建立市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基础上,打造集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职能为一体的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室。律师工作室设在各镇(园区、街道)总工会,由市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担任工作室首席律师,首席律师定期到工作室值班。与此同时,在规模骨干企业建立了2000多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由律师定期到点上巡访。从而,自上而下形成了市为团、镇为室、企业为站的法律援调服务网络。
这一网络的建立,一是为律师团成员提供了固定的基层办公场所,为他们沉到一线开展工作创造了条件。二是为律师团成员零距离服务和第一时间提供法律援助建立了快速通道。据不完统计,两年来,律师团成员接待职工信访56人次,调解劳动纠纷593起,为职工提起民事诉讼2000多件,律师团总的接案接访率和劳资矛盾处置率得到了同步提升。三是进一步延伸了律师团的工作触角,拓展了相应的工作空间,为职工提供了法律宣传、诉讼咨询、现场调解、案件办理等多元服务。特别是近两来年,由于律师下沉一线掌握实情早,介入速度快,调解处置了数十起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劳资纠纷,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和事态的扩大。如2015年2月,律师团接到来自某市政公司390名绿化养护工求助,要求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讨回拖欠的290万元工资。相关律师迅速行动,不分昼夜调查取证,搜集证据,整理相关案件材料,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仅用五天时间为绿化养护工拿到了应得的劳动报酬。
这些年,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明显增强,普遍高薪聘请法律顾问,旨在规避各种风险。但我们发现,企业主聘请法律顾问的着眼点,主要放在处理企业与外部的法律关系上,把对外经营免受欺骗和损失、企业知识产权不受侵犯等作为主要考量,而较少考虑在法律框架内处理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对企业法律顾问的使用价值,工会与一些企业主之间存有不同的解读,由此更需要一种力量扭转企业主的思维定势。而企业法律顾问,因其特定角色有着独特的优势,企业主对聘请的法律顾问提出的意见建议采信度较高,故工会加强与企业法律顾问的沟通与交流。运用这部分人的资源,让他们帮工会说话、为职工合理代言。这两年,我们就如何向企业法律顾问借力,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探索,确定以建立与企业法律顾问联系
对接制度为抓手,通过强化联系沟通来寻求帮助。
抓住重点企业沟通。重点企业包括两类对象,一类是职工人数多的规模骨干企业。因为这部分企业一旦出现劳资矛盾,职工合法权益受到的侵害面、产生的社会影响面和维稳工作的压力都比较大。另一类是,社会责任诚信度相对较低的企业,容易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为此我们注重加强与全市1000多家规模骨干企业法律顾问的联系,采取电话、短信、印发工会维权动态等措施反映面上动态,及时作出工作提示,让企业法律顾问了解舆情,做到心中有数。在面上普遍沟通的同时,锁定劳动关系问题突出的企业,与企业法律顾问作重点沟通。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建议法律顾问在处理劳资矛盾中多为职工着想,对企业主提出以法处置方案和合理化建议,以解决好“点”上问题。
抓住突出问题沟通。企业突出的劳资矛盾大多表现在工伤事故的处置、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工资的按时足额兑付、解除劳动合同等敏感性问题。我们在与企业法律顾问联系过程中,重点就上述问题进行沟通,以确保劳资矛盾的处置能够依法得到解决。
抓住关键节点沟通。抓住春季招工、夏季高温费发放、年底容易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等特殊时段加强沟通,抓住企业宣布裁员、破产歇业、股权重组等特殊变化加强沟通,抓住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出台的特殊当口加强沟通。总之,通过与企业法律顾问的沟通,进一步强化了法律顾问为职工维权的意识,促使其在处理劳资矛盾中扮演好的角色,把企业主消极的状态扭过来,错误的想法掰过来,不符合法律的做法纠过来。
如某制罐企业老板以别人拖欠货款为由,在具备支付能力的情况下故意拖欠职工工资,引起职工不满。当工会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与该企业法律顾问沟通,希望他向企业主讲明利害关系和利弊得失,从中做好协调工作。最终企业主听取了法律顾问的建议,将欠发工资全部兑现。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单靠工会自身往往势单力薄,一些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能与工会的维权职能交叉,本身具备了合作共事的先天优势,应当用足用好这种优势。事实上,基层一些站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不可小觑。近两年来,宜兴市总工会注重发挥乡镇工会的牵头协调作用,围绕“联”字做好文章,不仅聘请基层所长担任工会维权工作联络员,在形式上把乡镇司法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安全监督管理所、派出所等单位紧紧拽在身边,而且在工作步调上同频共振,相向而行,共同发力。一是开展联合宣传。联合开展大型广场法律宣传咨询日活动,联合举行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村活动。利用报纸、杂志、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宣传阵地,联合提供相关法律宣传素材、开设相关普法专栏或参与节目访谈。二是开展联合培训。每年组织企业工会干部、企业班组长、劳动矛盾调解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和安全生产监督员等培训,增强他们依法维权的意识和化解劳资矛盾的能力。三是开展联合检查。重点对涉及工会和职工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加强企业劳动年检中的源头把关,对企业工会组织、集体协商、职代会等组织和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与其它劳动管理事项同步审查。四是开展联合会商。重点对联合检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劳资矛盾突出的个性问题以及化解矛盾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商讨,在联合会商中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凝聚智慧,寻找对策。
如某公司,因生产经营困难继而歇业,拖欠30多名职工90多万元工资。企业主无法联系,所在镇总工会与当地人社所、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共同商讨,形成有效方案,加班加点推进相关工作,确保了一线职工工资及时落实到位。
两年来,由于乡镇工会与基层站所的横向联动动作不断,深度融合无缝对接,全市在基层化解劳资矛盾的占比明显增加,减少了矛盾上交,较好地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为全市稳定大局夯实了基础,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