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这房子老得有些年头了。和人一样,房子老了就有颓相,先看房顶,当年青黝黝的瓦,圆脊灌浆,顺顺溜溜整整齐齐,现在塌陷了,瓦片灰白,酥脆得手指一捻就碎,还长了茂密的草,蓬蓬勃勃地葳蕤,有风来,刷刷地响,仿佛荒原。墙是青砖墙,墙外抿得光洁的外壳,一块一块掉下来,墙体就斑驳了,像婴儿的尿布,像人的老年斑。墙的当头,是宅院的大门,八字形,重檐雕花,很气派的,应该是有权势人家居住的。八字墙的墙头有兽脊,有跌水样卷起的砖雕,还有神仙故事里的人物,繁复而精致,但一律的旧,一律的沧桑、残破。院里的景致就不说了,里面有花台、有鱼池、有榴树、有紫藤,凡大户人家有的都应有尽有,只是变成了大杂院,被成堆的煤和杂物充塞着,有大人生火做饭、有顽童攀树玩耍,升腾着杂乱而喧闹的气息。
戚爷的摊子其实是这座旧宅院的外墙,外墙外是条小街,房屋陈旧歪斜,青石路面,虽残败但光滑,漫长的岁月为它打了蜡,就光可鉴人。这条小街很热闹,各种各样的摊子把街逼得更仄,中间仅容人通行。摊子上的布棚五颜六色,人在布棚下,就像放稻田水时的游鱼,慌慌忙忙、密密匝匝。戚爷这个摊子是不用布棚的,这大户人家的宅院虽然陈旧、破败,但当年的气派还留着,光是后墙的檐口就有一米多深,足以容下他的摊子。
要说这戚爷的摊子也够寒碜的,戚爷经营的是散酒和卷烟,也有叶子烟,小城人叫兰花烟,其实就是乡下人在房前屋后、田边地角种的土烟,加工的工艺也不复杂,成熟后将叶片撕下来,卷留叶柄、晾干、卷成条状,再将条状的烟捆成束,叶柄向上,捆得好的,烟叶紧束,叶柄整齐,然后挂在墙上自己卷了抽,也出售,就有了叶子烟生意。
戚爷的摊子是这样,大宅的后墙和当头的墙连在一起,就形成一个横折,丁字形没出头,这样就很安逸很巴适,上面有檐口遮风避雨,下面有那墙挡风御寒。摊子也简陋,一个黑黝黝的像杀猪案的矮桌,桌面长但不宽,宽了他就坐不下去了。桌子上竖着卖香烟的木匣子,匣子仍然漆黑,看不出是上过漆还是烟熏的,和环境气氛倒是协调。匣子是五六个格或是七八个格记不清了,里面摆着廉价的香烟,钢花、望海楼、迎春、丰收什么的,价低廉,正符合来他这里的人消费。长条形桌子后是他的坐椅,竹制的,有长长的靠背,曾经颜色金黄,也暗淡成黄灰的了。椅子像他一样老,少不了缠些五颜六色的布条,像前线下来的伤兵,一坐上去就吱吱作响。但戚爷有定力,身子沉稳不动,椅子就老实安静。靠墙旮旯是个褐灰的酒瓮,这是他的主营,戚爷摆的是酒摊,自然得凸显酒瓮。酒瓮不是很大,也就装十多斤酒吧,瓮口是个圆锥形用稻草做的盖口,外面用猪尿泡蒙上,当然猪尿泡是干了的皮,这样就不透气,严密而精致。摊子周围,摆了条长凳、四个板凳,背漆黑、皱裂,油腻腻的,被无数人的屁股磨得油亮。兰花烟呢,一捆,任何时候都是一捆,亦卖亦抽,其实是卖少抽多。来了老朋友,也不多话,指指摆在桌边的兰花烟,说自己卷。来人抽出一两片,慢慢展开,细细捋平,很灵巧地将烟叶弄成烟卷,一拃长,切口整齐,松紧适宜,在舌头上舔舔外边的烟叶,封口,就成了。从袋里掏出火柴或打火机,更早时候甚至是火镰,点燃了,一股青烟徐徐冒出,深深吸进,缓缓吐出,眯着眼,十分陶醉的样子。
再说戚爷,戚爷有了年纪,但腰不弯,背不驼,即使坐着也从不佝偻,挺有神气也挺有范儿,不像摆摊的。他的头发基本白了,乱蓬蓬的,很少戴帽,更不裹包头。小城和乡村区别不大,这里的老人都兴裹包头,也就是用青布或白布,一丈来长的布条缠在头上,俗称包头。无论白布青布,几乎都成黑布。再冷的天,戚爷也不戴帽子或裹包头,头发长加上胡子也长,就连在一起了,就只剩下苍老疲惫、潦倒困顿。穿的和小城的老者一样,是蓝布长衫,长及脚踝,腰间系根布带,常常把东西从衣襟里塞进去,那里就成了他硕大无比的口袋了。他常常能从里面掏出几颗水果糖,几颗玻璃珠子,和熟悉的小娃儿讲些话,把糖给他们;也能从里面掏出荞粑粑,几个瘦小干瘪的苹果,反正像个百宝库,啥都能变出来。
戚爷卖的是散酒,所谓散酒,就是和瓶装酒相区别的酒。散酒便宜,多是从乡下酿房送来的苞谷酒,偶尔也有荞麦酿的酒,那是山区送来的。那个时候不允许私人酿酒,他有固定资源,卖酒的人都是老熟人,偷偷摸摸送来,地下党接头似的神秘。
戚爷卖酒,诚实。他只有一个酒提子,一两的,来喝酒的多是乡下进城的人,也有一些城里的人,大多是老年人,也有中年人,年轻人少些。人来了,先裹叶子烟,说些闲话。更熟悉的,讲些玩笑话:王胖子,你狗日的还没死,恁长时间不见,我还以为你已经钻土了。来人说,钻土?笑话,我是去打镰刀了,等你坟上长青草好割去喂羊。嘿,你狗日的还有精神打镰刀割草,只怕你儿媳妇把你的草割完了,让你爬灰也爬不成。这人才落座,又来一人,戚老者,老眼昏花了,我来了你都认不出了?咋个认不出,前几天赵家沟发山洪,冲出好些怪物,他们提了一个来,我一看,芝麻绿豆眼,脚爪又短,头一缩就不见了,只见个圆壳壳,不就是你嘛。来人哈哈大笑,老杂毛,你硬是阴毒哟。众人都笑,气氛好得很。戚爷说着话,取下酒提子,揭开酒闷子,提子伸进去,不颤不抖,平平稳稳,不溢不流,满满地将酒倒进土碗。胖子说,戚爷功夫好,都这把年纪了,腰不弯,背不驼,手不抖,半滴酒都洒不出去。瘦子说,还不仅是功夫,老杂毛人品好,这辈子只要不死我都认定来这里喝酒了。你看别处卖烧酒,抖手抖脚,打摆子一般,一提子酒蚀去一大圈,要球得啥子。
戚爷卖酒,就卖个公平,他说来这里喝酒的老哥们儿,哪个是有钱人?赚他们的角角分分,也就是糊个口,就是有钱的,也不能昧心做事。确实,戚爷的酒味正酒纯,价格公道,还不做手脚,不溢不流有时还添上一些。大家喝着放心,心情格外舒畅。
这个酒摊,是赚不了多少钱的,贴功夫,贴时间,还要贴笑脸。来喝酒的人,一来就坐半天,有的喝一两,有的喝二两,也有喝三四两甚至半斤的,戚爷不管他们,谁喝多少他有数。有的喝到量了,还要喝,戚爷说,天不早了,你龟儿再不走,醉倒在沟沟里,收尸的人都找不到。还要喝,戚爷不理,那人已经老了,掏出一把皱皱巴巴的角角票票,说,喝死是老子的事,我有钱,想喝多少是多少。戚爷冷笑,满脸的不屑,这也是钱啊?老子用过的钱,你龟儿想都想不出来。确实,戚爷是个谜,谁也不知道他的身世,只知道多少年来他一直就在这里卖散酒,卖到快进棺材了,也不歇摊收手。戚爷屏去眼里的鄙夷,知道这人有心事,有事的人喝了还要喝,借酒消愁。戚爷说,你真要喝?把你的花子钱捡回去,老子请你喝。一人一碗,不准耍滑头。说着戚爷就咕咕咕地打了一土碗,足有四两,端起碗,仰脖一下倒进去,比喝凉水还爽快。那人吓坏了,他虽然喝多了点,心里是清醒的,头上、背上沁出一层汗,这样喝,不把人喝死才怪,自己死了有婆娘娃娃,靠谁去?把老头喝死了,老头找到大孝子了,棺材钱谁出?这人结结巴巴地说,不喝了,不喝了,我要回家去找牛,跑了几天没找到呢。戚爷说,对了嘛,拿起你的钱,找牛去。
戚爷的酒摊,是小城的一道风景线,当然不是靓丽的风景线,是小城贫寒酒鬼眼里的风景线。戚爷每天清早即来,天黑收摊,无论酷暑寒冬,从来没歇过摊。夏日炎炎,戚爷会扯上灰不灰白不白的布幔,于是就有了一片阴凉。天再热,他的那个小泥炉也是燃着的,为的是烧水,小泥炉上永远坐着一个小铜壶,小铜壶永远腾腾地冒着热气,水开了,抓一把茶叶末,茶贱,似乎一直是苦丁茶叶的碎末,不要钱,来喝散酒的人可随意倒在土碗里喝。也有不喝酒讨碗茶水的,戚爷总是说随便喝。于是,戚爷的酒摊子永远是热闹的,有买个干壳饼充饥的,干壳饼硬得打得死人,有了茶水,就着吃,是难得的美味了。戚爷在热闹中总是高兴着,他摇把破扇,叭叽叭叽扇着,实在太热,褪去长衫的上半截,露出精瘦而又多毛的胸脯,也不怕人笑,自得其乐地潇洒。来喝酒的人多贫贱,但他们有自己的活法,乐滋滋地喝散酒,兴冲冲地讲散话,醉醺醺地佯癫佯狂。也喝转转酒,有人那天卖了叶子烟或者卖了只鸡,就财大气粗起来,让戚爷打了满满一碗酒,豪气万分,不管认得认不得,喝转转酒。这酒从他嘴里喝过,用手掌抹一下碗,递到下一个手里,喝完一转,又从头开始。有贪馋的,一口蚀进一小截,买酒的人虽不悦,也不便讲,笑笑说,有事,先走了。
喝酒就要讲话,戚爷这酒摊永远热闹,有讲队里的粮食被队长狗日的拿去给小寡妇的,有讲村里的母猪被光棍按翻的;有讲儿媳妇不给婆婆吃饭,不给治病而被抓去游街的;有讲小学校老师讲反动话被批斗的。戚爷多数时候不讲,笑眯眯地听着,把葵扇扇得嘎嘎响。有时有人把话讲敏感了,过头点了,戚爷一脸愠怒,喊:喝酒就喝酒,少讲废话!戚爷自然是不能写张“莫谈国事”的条子来贴着的,没谁知道他的字写得好,甚至不知道他认不认得字。只有在深夜睡不着觉时,戚爷才会把捡来的报纸凑在煤油灯下读一读,狗一样地嗅着报纸里透露的信息,或忧戚或沉重,多数时是叹一口气,然后把报纸剪成拇指宽的纸条,一沓沓的,拿去给喝散酒的人卷烟用。事实上,来的人懂什么时事政治,也就是凭感觉讲些违规的话。尽管如此也不行,谁要再讲,戚爷就会翻脸,不准这人再在这里喝酒,撵起走。
当然,在这里讲笑话,摆龙门阵,互相开玩笑打趣,戚爷还是欢迎的。有时高兴了,戚爷主动打酒请大家喝,一碗接一碗,转转酒,喝高兴了,年龄再大也就无形,就讲散话,就唱歌,自然是山歌,什么高山坝子宽又宽,轱辘团转都是山,最高就数凤凰山,凤凰飞了不见山。喝散酒的人,七高八矮,缺牙少齿,跑风漏气,嘶哑粗嘎,不成个样子。但一喝开来,就放浪了形骸,他们不懂什么形骸不形骸,他们过得太苦、太憋屈、太压抑。平时在家,爷爷辈的了,就得像牛一样负轭吃苦,就得绷着脸给子孙做样子。借酒盖脸,尽情宣泄,这样的日子,在他们是一生中难得的日子。路过的人都侧目而视,都鄙夷,一群破衣烂衫花子般的人,穷欢乐个啥?这时的戚爷,脸上难得地绽出笑容,借着酒兴,也摇头晃脑地唱,虽然是唱山歌,音律也出奇地准,不像这群乱糟糟的人五音不全,胡吼乱叫。唱着唱着,戚爷眼里就涌出几颗清泪,想起了唱“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的日子,狠狠地摇摇头,回到现实,又唱起了轱辘团转都是山。
中午时分,戚爷的子女来给他送饭了。戚爷有一个儿子一个姑娘,儿子那时已经读初一了,瘦高瘦高,豆芽似的,腿和胳膊都长,但细得麻杆似的,脸色也不太好,但容貌清奇端正。中学生穿得也破烂,但干净,破绽的地方细针密线缝得很好,戚爷说是娃儿自己缝的。说他妈呢?戚爷说只会缝麻布口袋。初中生很文静,很羞涩,也很有礼貌,送饭来,还会问大家好。只是不多言不多语,把饭放下匆匆离去。戚爷的小女儿就不同,这是个圆脸大眼,头发乌黑,皮肤红润的小姑娘,穿着白地儿碎花的衣服,扎两条麻花辫子,水汪汪的眼睛,把人的心都融化了。小姑娘天真烂漫,不知忧愁,走路蹦蹦跳跳,笑声银铃般脆,戚爷格外喜欢她。每次来,都要摸出糖或者拿些角票给她,不让她坐脏兮兮的凳子,不准喝散酒的糟老头们摸她的头,多待一会就要撵她走。大家不明白戚爷这么糟的老头子,竟然有金童玉女般的儿女。有会看相的说,戚爷骨骼清奇,身板笔挺,眼里藏着东西,是有来路的人。戚爷说,放屁,老子在这里摆酒摊,混口饭吃,不饿死就算好。
谁也不知道戚爷的老伴是啥样子,都猜想戚爷居然有这么一双品貌秀丽的儿女,想必他的女人也是相貌周正的人,但谁也没见过,也就是猜猜罢了。只有一次,有人见了他老伴,那天是初中生下乡割麦去了,那时学生是要参加劳动的,并且是经常性的。小女儿又去参加跳舞训练了,学校要搞校庆,就挑了些容貌姣好,喜欢唱歌跳舞的学生排练节目。日头都过晌了,还没人送饭,戚爷肚子饿了,就有些恼怒。这时来了个头发蓬乱,脸色黝黑,身材短胖变形的妇人。这人的手奇大,手背手指上尽是皴裂的口子,对襟衣是青灰色的,上面尽是灰尘和灰渍,连对襟衣的领口也没扣好,露出半截瘪塌塌的奶子。她将饭放在桌上,说,两个小杂种有事,我来送饭,饭多,你放开肿脖子。小城人说“肿脖子”是放开吃的意思,只有对牲口才说“放开肿”,很生活化也很粗鄙。戚爷本能地瞪起眼睛,想讲什么,又忍住了,说,得了,得了,你快些回去。戚爷的眼神很复杂,里面有愠怒,有无奈,有委屈,有伤感。
二
戚爷流落到这里的时候,大军的炮火已经解放了大半个中国。他是在一场大规模的战役中随着溃不成军的士兵逃出来的。那时他已经是国民党军的少将,他最初是在堆积如山的尸体中扒了一套血迹累累的衣服,换下那套虽然蒙上战争灰尘但仍笔挺的服装,伪装成伤兵逃跑。后来他逃回老家湖南,那里的战火已四处弥漫,解放大军的炮声已清晰可闻。他的家是当地的名门望族,他知道他这个家族必然降临的命运是什么,他不敢待在家里,热泪涟涟地告别了父母,携着新婚半年的妻子仓皇出逃。走到不远处的山包,他反身站定,久久地望着山包下的那一片很有气势的房子,这座养育了他家几代人的百年老宅。他在这里出生,在这里成长,而后考取军校,走上了从军之路,他是这个家族唯一的军人,世代耕读经商的家族出了许多举人、进士,也出了不少名牌大学甚至留洋海外的学生。他会给这个家族带来灾难,为此他深感愧疚深感痛心。半年前,这座百年老宅里才举办过一场隆重热烈的婚礼,他身边的这位年轻女人,就是那时才娶进门的。半年,仅仅半年,婚礼时的红纱灯尚未褪色,他就惶惶如丧家之犬,带着年轻、漂亮的妻子出逃。
在仓促出逃的路上,他们遭到一次抢劫,那是在湘西的路上,尽管他的穿着和当地农民没有区别,尽管年轻漂亮的妻子穿上农妇的衣服,甚至一连几天不洗脸,甚至还抓了土抹在脸上,蓬乱的头发上也沾满草屑和泥土,但他们还是掩饰不了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东西,那种东西叫气质也罢,叫贵相也罢,总之是与生俱来的,短时间恐怕掩饰不了。在山间的一条土路上,七八个土匪从树丛里跳出来,对他们进行搜身抢劫,他背在肩上的包袱被抢去了,里面有足够的钱和好些值钱的东西,不仅抢了背袱,还让脱个精光,连放在内裤里的钱也搜去了。他们搜完他后要对妻子下手,不仅抢去了她提着的换洗衣服,还要将她带到树林子里强奸。他是无论如何也忍不住了,如果抢钱抢物尚可忍受,但凌辱妻子是万万不能的,就是杀死也不能。
拼着死,他和这帮土匪展开了搏斗,他是军校毕业,有强健的体格,有经过严格训练的格斗术,有无数次的生死搏杀。看到妻子的衣服快被扒光,看到她裸露的白净身体,他血脉偾张,睚眦俱裂,大吼一声,跳将过去一下就撂倒妻子身边的几个土匪。他狂吼着,叫骂着,疯狂地反击,但终是寡不敌众,被拿着大刀片子的土匪砍翻在地。眼看妻子就要惨遭蹂躏,他的狂吼乱叫,撕心裂肺的悲鸣,终于引来一群人,那是过路马帮。马帮有武装人员跟随,看来是押送贵重物资,马帮驱散了土匪,将他和妻子送到一个小镇,找了一个草医,给他包扎好伤口,又给了他几块银元,兀自去了。
伤还没有完全好,他就带着妻子慌慌忙忙走了,他知道大军的步伐轰隆前行,必须逃,逃到哪里他也没底,反正就是朝着前面奔。
到了小城,他尚未痊愈的伤口溃烂,背上血流不止,肌肉已经开始腐烂,脚上的刀伤更严重,没有药治疗,没有清洗伤口,血水顺着裤管流下来,腐臭的气味熏得自己都呕吐。他一只手拄着棍子,一只手扶着妻子,一步一挪,疼得钻心,血水流了一路。到了小城的这个大宅院的后墙,他已经几近晕厥,躺在后墙下再也起不来,在这里睡了一夜。他打定了主意,不能再拖累妻子了,他要让她走,让她去谋条生路,将这个想法和她讲了,妻子哭了起来,哭得很哀怨,哭得很伤心。哭完,她咬着牙说,我不走,死也要和你死在一块儿。他和妻子青梅竹马,从小耳鬓厮磨,稍长,又一起读书,直至他考了军校才分手。妻子容貌姣好,温柔雅致,和他感情极深,一直在家乡教书,等待他,直到年前才完婚。他知道要让妻子自己离开是不可能的,他突然翻了脸,说,你走不走?今天走也得走,不走也得走!说着拿起棍子撵她,妻子毫无畏惧,让他的棍子落在身上,他看见妻子瘦小单薄的身子疼得发抖,也不避让,反倒说,打呀,你打呀,打死我我也不会离开你!他没辙了,但他必须狠下心,他不能让妻子毁在他手上,毁在他手上这个罪过太大了;毁在他手上,他的良心承载不起,即使活着,永远也不会心安。稍顷,他将头狠命地向墙撞去,边撞边说,你走不走,不走我就撞死在这里!他持续不断地撞墙,原本就受过伤的头顷刻血流不止,血顺着脸流下来,满脸的血模糊了他的双眼,他疯狂的举动让女人又害怕又心疼。她知道他的性格,一个战场上的铁血军人,是完全可以把自己撞死的,她不敢再坚持,抱着他的头,呜呜地痛哭,说,我走我走,你不要撞好吗?两人相拥着,哭得天昏地暗,痛彻肺腑。哭毕,妻子说,我走后你要答应我,不准死,好好活着,我会来找你的。他说,我一定好好活,你远远地走,不要担心我,我就在这个地方等你,这辈子,等不到你,我是不会死的。记住,就是这个地方,就是这堵围墙下。
三
妻子走后,戚爷被个好心人发现。那是在战乱年代,每天像他这样的叫花子很多,戚爷那时和叫花子相差无几,只是小城的叫花子多是夜宿城门洞的,睡在这里的叫花子肯定是外地的,而且又受了伤。看见他的人用指头试了下他的鼻息,又摸了下他的胸口,知道他还活着。这人就叫了辆黄包车,把他拉到自己的诊所,给他清洗了伤口,开裂的口子也缝合好,又打针、服了药,晚上就睡在诊所的长椅上。伤势稍好,他坚持要走,这人也不留他,给了他一块银元,他千恩万谢地走了。
他现在是真正的叫花子了,蓬头垢面,衣衫破烂,拄着棍子沿路乞讨。走出小城,到了邻近的一个山区县,这里大山壅塞,交通险绝,说是县城,却只有两三条灰扑扑的街。他想在这里落脚,也许是比较合适的,但他想到和妻子的约定,他必须回到小城,必须守候在那条小街,那座大宅院的后墙下,那是他和妻子的生死之约,那是他今生今世最大的也是唯一的愿望,还是他内心深处绝对不能反悔的誓言。
他又顺着原路乞讨回来,走到半路,他就听到消息,小城已被解放大军解放了。没有硝烟,没有战火,小城是和平解放的,大军势如破竹,小城守军不足一团,加之地下党已做好策反工作,兵临城下,城头已换成五星红旗。他不敢贸然进城,他盘桓在大山深处,白天躲在森林里,晚上跑到村庄里偷一些吃的。偷东西吃是有风险的,那时家家有狗,夜里寂寂,稍有响动就群犬狂吠。有一次他偷偷摸到村头一家院子,还没进厨房就被狗发现了,狗的狂叫引来沉睡的主人,他匆匆越过墙头。他的身手了得,尽管伤还没全好,但敏捷如狼,一越就越过墙头,在漆黑如铁的夜幕里跑了。
在山上躲了几天,他挨不过饥饿,又摸出山来,他看见在一个狭小逼仄的山凹里有一座孤零零的茅草房,房子外面有些零星的地,绿油油的,似乎种着蔬菜。走近一看,是畦萝卜,他饥饿难耐,又渴,有萝卜正好。他拔起一个白胖肥腴的萝卜,用手抹抹泥,把萝卜塞进结满血痂的嘴里,一股清凉顺喉而下。他正吃得痛快,一个个子矮小,脸盘硕大,面目凶恶的妇人从屋里扑了出来,说,啥子人,要吃东西也不讲一声,把别人的东西当成自己的了。看着她手里提着一把条锄,他有些心慌,也有些愧疚,说,我实在太饿了,对不起,给我吃了吧。面目凶狠的妇人舒缓了表情,问他是哪里人?咋跑到这里来,要到什么地方去?他随口编了谎话,内容自然是十分打动人,让人心生同情。女的说,萝卜吃不饱,越吃越饿的,随我来,给你弄点吃的。
房子简陋,茅草苫的顶有些年头了,漆黑、腐败,中间的梁塌了,屋顶就塌陷下去。屋里没有像样的东西,脏且乱。几只鸡在屋里跑来窜去,一只黑毛母鸡跳到凳子上屙了一泡稀屎,热腾腾的,女的用手一抹,将鸡屎揩在围腰上,竟然让他坐。他心里一阵厌恶,但挡不住饥饿,也挡不住伤口发作的疼痛,他坐了上去。女的见他坐了,脸上漾出欣喜,又偷偷看他几眼,这个潦倒病残,头发一尺来长,满脸污脏的人还是耐看的。她说,先弄点鸡蛋垫垫底,再吃饭。说着去瓦缸里掏鸡蛋。鸡蛋新鲜而雪白,还没吃就馋得淌口水。女的张罗着点火烧水,他担心她不洗手,刚才才用手抹过鸡屎呢。女的看到他盯着她的手看,似乎想起抹过鸡屎,又在瓦盆里倒了水认真地洗手,洗时瞟了他几眼,又低头使劲地搓手。
那一顿,他吃了逃命路途中最好的一顿饭,一大碗热气腾腾的荷包蛋,还放了红糖。红糖在山里是稀罕物,只有产妇和得了大病的人才能吃。吃完糖水鸡蛋,他歪在火塘边就睡着了。醒来,见身上盖了件羊毛披毡,又腥又臊,但暖和。他心里一下温暖起来,逃亡路上,像这样的温暖是很少很少的,饥寒交迫餐风露宿、狗咬人追、伤痛发作,夜晚在树林里,燃一堆柴火取暖,困了睡在茅草堆里,醒来头上身上全是银白色的霜。这里虽然破败、混乱、肮脏,但毕竟是有人住的家啊!
他闻到了灶房里煮腊肉的浓浓的香味,那香味是好久好久没有闻到的了,他的肠胃又痉挛起来。醒了?醒了起来吃饭。女的挪过又黑又脏又裂了口的桌子,她将切成拳头大小的腊肉倒进土钵里,黑和白相间的块状腊肉,拳头大小的萝卜煮在一起,那么香,是他一生中吃过的最好吃的一顿饭。她不用筷子给他夹,用大木勺舀,一勺足有半碗,说,放开吃好好补下身体,你看你,瘦得像没人要的癞皮狗了。听这话心里很不舒服,但他眼窝热了一下,他知道在山里,腊肉是只有逢年过节才吃的。
就这样,他留在了山里的这个女人的家,他知道小城已经解放,西南这片都解放了,他就无处可遁了,留在这里是最安全最稳妥的。女人是寡妇,男人得痨病死了,连个娃娃也没留下。他很快就学会了所有活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又智力拔萃的人,学会这些就太简单了。他将塌陷了的房顶全换了,将垮塌了的围墙用土基垒好。地里的活也简单,开开荒垒垒石坡,栽些苞谷、洋芋,点些蔬菜,日子在地老天荒中过去。
四
他要进城了。寂静而平和的日子正是他向往的,在这深山人迹罕至的地方,连土改也这么波澜不兴。女的一个人住在山上,既无地主也无富农,也无地可分,满山的地,只要有力气任你去开垦。只是多了个人,山下村里来的贫协主席也不多问,一个寡妇招个男的,正常得很的事。日子越平静,他的心越慌,莫名其妙地慌,那个誓言时刻在啃噬他的神经,他怕日子平静以后妻子来找他,他相信只要妻子没出意外,就是断手断脚也会来找他的。他要进城,要在小城的那条小街,小街里的大宅院外墙等她,等那个文静雅娴、忠贞不二的女人,那是他相濡以沫的妻子,是他心尖颤抖的疼痛血肉相融的肉啊。
要走那天晚上,女人缠着他,要和他做那个。自打女人收留他后,他和女人还没做过一次。他感谢她,这是个形象丑陋、行为粗鄙的女人,头发永远蓬乱着,眼角结满眼屎,长年累月烧柴,她的眼睛被熏得红彤彤的,眼皮翻着,时刻在流泪水,鼻孔粗大,牙齿黄而稀疏。布衫不整,瘪塌塌的奶抹布一样吊着,还露着丑陋的肚皮。他到来之后,女人似乎意识到什么,开始梳头洗脸,开始洗衣服。但他只要一闭上眼,就闻吸到她身上永远也洗不掉的猪潲味、烟熏味、汗臭味,就看见那矮小粗胖的身子和那张看不下去的脸。他总说伤口疼痛,总将受伤的地方扒给她看,甚至说他那地方也被土匪踢坏了。女人哀怨地放开他,很伤心很失落。这天晚上,女人紧紧抱住他,浑身滚烫,她不敢亲他,只把头埋在他胸口上,说,我晓得你看不起我,我丑,又无本事,但你要走了,也不晓得你会不会回来?你就和我做一次吧,也当我们处了一场。说完泪水流了下来,浸湿了他的胸口。女人的话打动了他,女人虽贫穷而又丑陋,但心好,收留了一个来路不明的人,尽好的给他吃,给他喝,帮他求医问药。尽管手工粗疏,仍帮他洗衣服,粗针大线地缝补,灰一块白一块的干净,麻袋似的整齐。他要走了,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回来,如果城里凶险,只得回来,但只要有点缝隙,肯定是要留在城里的,为了那个日思夜想、血肉相许的女人,为了那个守望的毒誓。
最终,他还是和她做了。他是闭着眼做的,其实根本用不着闭眼,屋里黑漆漆的,他只是本能的闭眼,动作机械而迟钝,但她的反应是强烈的,她把对他的爱,对他的期盼和思念全部放到剧烈的运动中去了。末了,她泪流满面,浑身抽搐,说,你放心地去,站住脚你就不用再来了;如果站不住脚,这间破茅房和我,永远是你的。他也流下了酸涩的泪水,为这段生活,为这个可怜的丑陋的女人。
五
小城依旧,只是街道比以前干净了,只是城墙上和所有的空墙上都贴着红朗朗的标语,只是城门洞里的叫花子全部被政府收容了,没有横一个直一个淌脓冒血,拿着打狗棍追着人要钱的叫花子,街上和城门洞显得干净、宽敞了。他不能再做叫花子也不愿做叫花子,那是何等的屈辱何等的无奈啊。他到车站去帮人扛东西,去挑水卖。那时还没有自来水,小城吃的水都是到一个叫三多塘的水井里挑,卖水是低贱活,但他乐意做。他打着光脚板在冰冷的小巷穿梭,把水倒进人家的水缸,得到五分零钱,五分零钱是可以买一个米粑粑的。买上几个米粑粑,讨碗凉水,也就吃饱了。他甚至还卖过烧炭泥巴,一种很黏的泥,小城人和煤用的,如果有人要踩煤,更高兴,把煤和泥混在一起,倒上水拌匀,胶着了,再堆起来。这活是很苦的,他常年皲裂的脚疼得钻心,但可以得到多一点的钱。他每天不管怎样累,总要到小城的那条小巷中那堵围墙下守候,有时一守就是几个时辰,痴呆呆地看着过往的行人。他原本是租了间小屋住的,可很多夜晚他都来到这里,裹着那床羊毛披毡睡觉,那是走的时候,山上的那个女人坚持让他带走的,说是个念想。他睡在这堵围墙下,十足的流浪汉形象,头枕着糊满白泥巴的烂撮箕,赤着双足,身子裹着又脏又臭又黑的羊毛披毡,哪还有当年的少爷、后来的少将的半丝痕迹呢。有时在街头剃头摊子上看到自己的形象,难免悲从中来,眼里涌出苦涩的泪水,匆匆走开。但又庆幸流落小城,免了牢狱之灾,还有了盼头,可以在这条小街这堵围墙下等待,有盼头有念想的日子就不一样,再苦再累再无奈的日子也就过得下去了。
那时夜里还有人巡逻,参加巡逻的人多是街道的积极分子,织布的王二嫂,打草席的张大妈,铁匠王胡子,剃头匠谢一刀。领头的是居委会的委员朱二嫂,人热情,好管事,又极善良,见他经常睡在这里,撵也撵不走,就让人给他找了间空房。那时空房很多,在北门城边,离这里不远,他很高兴,很感激,退掉租房搬来住了。朱二嫂说,你挑水卖、挑白泥巴卖也不是长久之计,总得做点啥吧。做啥呢?一时也没合适的,任由他挑水挑白泥巴去了。
渐渐攒了点钱,他生活是极简单的,每天饿了,买两个荞粑粑米粑粑或干壳饼吃了,再奢侈一点,也就是到赵小乔的小馆子吃碗酸辣面,带两个干壳饼,连汤带水。赵小乔心善,捞给他的面总要多一些,面汤浓稠,碎面铺底,吃得十分惬意。天天到小巷的那面墙去已成了习惯,哪天不去心里空落落的,生怕某个日子某个时刻妻子来了找不到,尽管他知道这是不大可能的事。政策宽松了,这条小巷渐渐热闹起来,一些人家在邻家的门面里做起了生意。他突发灵感,与其天天来这里,还不如在这里做点小生意,摆个摊卖点东西,既免了风雨日晒之苦,又有了正当的守候。卖啥呢?自己手里那几个小钱,是置不了买卖的本钱的,再小本的生意,也要有足够的钱,还要与来这里买东西的人消费水平相等。想来想去想不出合适的,正踌躇着,他看见这里有醉汉和衣而卧,有乡下人裸身而倚,有人盘腿而息。这地方廊檐宽,地势长而阔,正好摆个卖酒的小摊,本钱也够周转,还可看熙熙攘攘的人,解除寂寞之苦,还可守候,守候那日夜牵挂、杳无音信的人。
酒摊设置起来,多少年后我们看到的东西,依然是当初的东西;我们看到的人,依然是当初的人。只不过岁月悄悄改变了一切,让酒摊和人一样沧桑和衰老,一样地见证着那曾经发生的一切。
戚爷的酒摊自然是热闹的,散酒,但是地道的苞谷酒,一启坛,酒香弥漫开来,熏倒一街人。价贱,正好是乡下进城的和城里下苦力喝得起的。人也随和,天冷天热,那个红泥小火炉永远是旺的,随时沸着水,随时可烤冷粑粑、烧洋芋,于是戚爷的酒摊就成了小城人的记忆。
来喝酒的人发现,戚爷的眼睛随时瞟着街上过往的人,尤其是年轻的女人。开始大家都理解,那时的戚爷也还年轻,不过三十来岁,正是精力旺盛的年纪。他们打趣他,说他花痴,见女人眼珠子都不会转,从人家的胸口看起,看到后背,看到屁股,看得人无踪影;再来个年轻的,又看,是有些痴得不像样了。尤其是有几次,戚爷看着看着,撂下摊子就走,追人家追了很远。他开始是房子被火烧一样使劲往前走,他不跑,但步子蹽得又快又急,比跑还快。走到远的地方,又转回来,慢慢走,正好面对要追的人,从远处就开始端详,走到近处看个清楚,深深叹口气,人就泄了气,软沓沓回来,眼神迷茫而又惆怅。
对于大家的起哄和打趣,戚爷不讲一句话,不作任何辩解。花痴就花痴吧,那个内心的秘密,那个约定,只能在自己心灵深处坚守。有了这个约定,有了这份坚守,他的日子就有了盼头,就过得安稳而充实。
有一天,一个穿得破破烂烂,头发蓬乱,相貌丑陋、背着个小娃娃的女人突然出现在摊前,戚爷一下就惊得眼睛瞪得老大,半天回不过神。喝酒的人以为是叫花子,说,走走走,到前边开商店那家去,我们和你差不多,也快要饭了。女人不说话,只是死死盯住戚爷。有心善的,摸出一角钱给她,她不要,说,我不是要饭的,我是找人的,找的就是这个人。戚爷一下瘫在那里,大脑一片空白,灵魂出窍,只剩身体。自打进城后,戚爷真的是彻彻底底地忘记这个女人了,他的思念,他的苦等,他的灵魂,全被妻子占领了。他偶尔会想起她,想起的无外乎就是这是个善良的女人,收留过他,给他吃给他住,让他在最凶险的日子避了难。想起的是,以后如果情况好了,一定要找到这个人,好好感谢她。但没想到她会找进城来,会找到这里,找到他。
一切都是无法回避的事实,临行前的那个寒风瑟瑟的夜晚,那个浑身是火,哭泣战栗的女人,那次虽然极不情愿,但最后终是做了的。没想到的是,一次苦涩而无奈的做爱,竟然有了果实,那个背在背上的娃娃,虽然头发脏得成了饼,虽然脸上脏得起了壳壳,眼睛布满眼屎,鼻涕像长虫,但整个肮脏的外面,依然看得出他的影子,眼睛大而亮,眉毛短而浓,鼻子隆而挺,嘴唇厚而硬。遗传的神奇密码,惊人地在一次无奈而尴尬的耦合中流传下来,永远地嵌合在这个脏头脏脸的小人儿身上。那是他的血脉,是他的再生,是他悲凉凄恻生命的一抹亮光啊。
于是,戚爷就有家了,尽管这是他极不情愿极不希望的事,但那个灰头灰脸、脏兮兮的娃娃,却不容他有更多选择,把他和家庭、责任、义务、道德绑在一起了。
小城很小,从这条小街直走不到两百米,就是关帝庙了,关帝庙后面就是一片一片的田地,也种庄稼,也筑坟墓,坟墓重重叠叠,埋了几层,有的索性不埋,裹床草席扔在那里,是谓乱葬岗了。小城的人,多以织布、纺纱、纳鞋底、打草席为业,在铁匠铺和棺材铺之间,说不定就有一家是农民,在临街的门口摆着挑粪的粪桶,舀水的长瓢、板锄以及钉耙等农具,也会卧着一条猪,在锤火叮当和锯子尖叫声中酣睡。居委会的朱二嫂兴高采烈地领他们到关帝庙后的一座小屋,说,正闲着,你一家够住了。有了家,可要好好过日子啊,把娃娃盘大,好日子在后头呢。于是,女人成了城关的农民,他做小生意,她种地,倒也其乐融融。
六
日子漫不经心地把一切熏旧,熏得斑驳、残败、开裂、焦黄,人也不能幸免。昔日的戚爷,那个意气风发、揽江山于怀,那个驰骋沙场、盛气凌人的戚爷,早已被历史的风烟卷走,不留一点痕迹。现在的戚爷,是地道的戚爷了,头发枯白,满脸皱纹,眼睑下垂,两眼暗淡无光。几十年的光阴,他在这个小酒摊上把自己坐成了一尊颓败、松烂的雕像,但他依旧坐着,直到生命终结。
儿子出落成当年的自己,身材挺拔,面目端正,只是眼里总有一些淡淡的忧伤,那是少年或青年时光忧伤、压抑、愁闷的淤积。他终归是成才了,读完大学,留在省城的大机关,浩瀚的天空,正等着他展翅搏击。果然不负心血,没几年,成为最年轻的处长。女儿呢,花样的美丽,诗样的空灵,有体面的工作,在小城医院做医生。
为了不让他再去摆摊,再去和那帮肮脏的老头混在一起,家里和他产生了诸多矛盾。儿子休假回来,在宽敞明亮的客厅里接待小城的体面人物。现在,他们的庭院明丽芬芳,花儿常开不败,一架葡萄,绿阴匝地,一缸金鱼,五彩绚丽,桂花绽出新蕊,竹丛轻漾新绿。就连他的老伴,也彻底变了样,衣服簇新干净,脸色红润,背是直的,声音粗壮有了底气。隐藏在儿子内心中的,是爹的粗鄙,是那个小城深处癞疮一样的摊位。女儿呢,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彩蝶样在庭院里飞出飞进。
戚爷誓死守住他的摊子,耐心的劝导,真诚的谈心,温馨的话语,痛苦的眼泪,统统无用。戚爷像坚贞的烈女,为了心中的那座牌坊,任何威逼引诱都无动于衷。
年龄越大,那个信念越强;年龄越大,守望越坚。这么多年,戚爷为了那个约定那份守望闹了多少笑话。他去追过女人,多少次都是又尴尬又失落;他随时瞟女人,以至于大家都认为他是花痴,是好色之徒。他还为一个女人和人打过架,那一年在一条大街上,他看见一个男人正在抓一个女人,多少人围着看,谁也没吭气。他看见那女人太像他的妻子了,身体单薄,五官端庄而秀气,尤其那小巧而微翘的鼻子,似有若无的酒窝,细长而洁白的脖子。男人紧紧抓住她的辫子,让她回家去。女的坐在地上死也不肯。男的开始踢她、踹她,女的尖声哭着仍不起来。戚爷热血喷涌,怒火攻心,把那人一把推开了,那人正愤怒着,马上和戚爷厮打起来。那人年轻力壮,威猛粗壮,和戚爷正有一拼。打到警察来了他们才分开手,那人血流满面,戚爷也伤痕累累。
戚爷还有个怪癖,隔三岔五,他要到那面围墙下睡一夜。热天尚好,在长凳上加几块木板,放一床篾席,点一盘蚊香,摇一把葵扇就睡了。冬天呢?白雪飘飘,寒风侵骨,虽有一个小泥炉,虽盖了两床被子,依然如坠冰窖,他用破披毡盖住了头,耳朵却支棱着,一有脚步声,立即掀开张望。小偷是有的,夜游者是有的,谁也不会停下脚步,以他们的职业敏感,只要瞥上一眼,就知道这里除了一个叫花子似的人,啥也没有。戚爷之所以如此,是他和妻子分手时,天才蒙蒙亮,黑暗在小街里幽灵样徘徊,东方的一抹曙光,才轻轻地吻住关帝庙的大槐树的末梢。
戚爷爱做梦,尤其爱做和妻子有关的梦。在过去漫长的岁月里,他也经常梦到妻子,在梦中,他们手牵着手,老是在一片漫无边际的花海里徜徉。然后,他和妻子拥抱着亲吻,呢呢喃喃地说话,但他把手伸进她的衣服里,刚刚触摸到那对温软暄腾、结实丰满的乳房时,妻子推开他的手。他感到愠怒,说,连摸都不准摸,你到底咋啦?你滚、你滚、滚得越远越好!妻子流着泪,爬起来疯狂地朝前跑,他在后面使劲追,怎么也追不到。距离在缩短,眼看就要追上了,前面出现一面断崖,妻子义无反顾,连头都没有抬就跳下去了。他跑拢一看,断崖深不可测,黑云弥漫,阴气逼人,接着,黑云渐渐散去,阴森的崖底见得到森森的白骨。这个梦,似乎是一个故事中的片断,总是不停地出现,每次都惊得他冷汗涔涔,惶恐惊悚,每次都让他心生悲冷,久久地沉浸在梦的氛围中。
把这样一个不断重复的梦和关帝庙下算命解梦的刘半仙说了,刘半仙说,这是一个人在等你,在找你,你是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人家要苦苦地找你呢?戚爷不敢多讲,刘半仙的话让他更加坚信,妻子还活着,妻子一定会来找他的,在这座小城,在小街的这座宅院的墙下。
不知不觉的,小城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先是零零星星地盖了不少高楼,接着是大面积的开发,小小的城就像摊大饼一样摊大。一环的树还没长好,二环就要开工了。戚爷摆摊的地方,是老城城区里的古城区,这里陈旧、古老、历史悠久,关帝庙、文庙、江西庙、黑神庙、文昌宫,西[山][献]宫、广州会馆等,不下十几座,这么个地方是不能开发的,就像一个年龄很大的老人,有了病也不能动大手术,一动就没命了,只能调养,吃点莲子羹、人参啥的。可是有一天突然说是要拆迁了,拆迁就拆迁吧,这里的人家,住怕了低矮潮湿、破烂颓败的烂房子,能住上新房子当然好了。也有反对的,多是老年人,他们对这里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都有感情,他们对老邻居的感情也浓得化解不开,一砖一石、一草一木镌刻着他们深入骨髓的记忆,记忆都没有了,还有啥意思呢?年轻人呢,他们巴不得离开这个拥挤肮脏的环境,关上门在新居里过自己的日子。他们感谢小城的领导,在本地新闻里见到书记县长讲拆迁的事,他们会不顾父母的感受大声说好。其实他们不知道,县长和书记并没有要拆迁这片城区街道的意思,一个连工资都发不了的县没有实力来做这事,开发商看不上这里,密密麻麻的烂房子,光赔偿就要命。是省上的一个厅级领导,在一次宴会中对小城的领导说,你们是父母官,关心一下我的老家吧。他说了他的意思,县长说主要是钱的问题。厅长说,这个嘛你缩小点范围,就搞关帝庙下面那片,逐步逐步来,钱的事,我帮你们协调。厅长正是戚爷的儿子,厅长为戚爷死守在小街那面老墙下摆摊的事烦恼不已。
似乎是一夜之间的事,这里就成废墟了,在这片废墟中,徘徊着一位白发苍苍、步履蹒跚的老人,他孤独无助的眼里,流淌着无奈、凄苦、绝望的眼光。他顽强地寻找着,寻找那个他坐了几十年、守了一辈子的酒摊的位置,终于寻找到了,他搬了个小凳子来坐在那堆残砖破瓦的土堆上,但轰隆隆的推土机响起来时,他还能坐下去么?
他要坐下去,他要坚守那个等待,那个排遣不掉的梦。
作者简介
夏天敏,男,中国作协会员,云南昭通市作协主席。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创作,发表中短篇小说200余万字。获第四届云南省政府文学一等奖,第三届鲁迅文学奖等奖项。根据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好大一对羊》在法国、美国、加拿大分别获奖。同名电视剧获“飞天奖”“金鹰奖”。已出版长篇小说《极地边城》《两个女人的古镇》及散文集、中短篇小说集等13本文学专辑。部分作品被译成英文、韩文版在国外发行。
责任编辑 张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