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世勇,崔文鹏
奥运会女子举重冠军成绩增长规律及制胜因素
杨世勇1,崔文鹏2
采用文献资料法、调查法、逻辑方法、数理统计等,对第27-31届奥运会女子举重比赛涌现的32位冠军的成绩增长规律进行研究,得出以下结论:获冠军时的平均年龄为23.9±3.2岁,达到奥运会冠军水平的平均训练年限为11.3±2.3年;力量与技术的按比例协调发展是提高成绩的基本因素,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突出的竞技能力是比赛制胜的关键要素;举国体制和扎实的人才梯队建设是构建举重精英的物质基础,科学选材与科学训练,按竞技状态消长规律提高竞技能力是比赛制胜的基本要求,把握机遇,准确的技术和战术应用,提高试举成功率是创造佳绩的助推剂;合理的奖励和退役安置是女子举重长盛不衰的必要保障。
举重;奥运会;女子冠军;成绩规律
女子举重自2000年开始首次成为奥运会项目,到2016年,女子举重在第27-31届奥运会比赛中共颁发了35枚金牌、产生了32位冠军。对奥运会女子举重冠军成绩增长规律进行研究,对于掌握和揭示女子举重运动员成绩增长的基本规律,预测未来发展,科学指导女子举重训练均有重要意义。
查阅中英文文献资料100余篇,有关著作60余本。2000-2016年调查并访问国际举重联合会、亚洲举重联合会、中国举重协会有关官员、专家、学者、教练员、裁判员以及奥运会冠军共50余人。通过现场调研、观摩或录像观察奥运会比赛,统计和整理了2000-2016年在奥运会女子举重比赛中荣获冠军的32名运动员的具体情况,并采用比较、分类、类比、归纳、演绎、分析、综合等逻辑方法,得出了有关结论。
1.1金牌分布和奥运会冠军的年龄特征
2000-2016年共颁发了35枚奥运会女子举重金牌,这35枚金牌由来至11个国家或地区的32名运动员(详见表1)夺得。这11个队的金牌数分别为:中国17枚,泰国5枚,哈萨克斯坦3枚,朝鲜3枚,乌克兰、韩国、土耳其、哥伦比亚、美国、墨西哥、中国台北分别各1枚。
32位奥运会女子举重冠军夺冠时的平均年龄为23.9±3.2岁。中国选手陈艳青、刘春红,朝鲜选手李全心先后连续夺得两届奥运会冠军(参见表2),她们首次获冠军时的平均年龄为21岁,获第2次冠军时的平均年龄为25岁。预计未来奥运会女子举重冠军的平均年龄将基本稳定在23岁左右。
1.2奥运会冠军的平均训练年限
32名选手夺得奥运会冠军的平均训练年限约为11.4±3.2年,连续荣获两届奥运会冠军的3名运动员首次夺得奥运会冠军的平均训练年限约为9.5年。从具体的国家来看,中国的奥运会冠军共15人,训练年限约为10.5±2年。泰国5人获奥运会冠军的训练年限约12.1±1年,哈萨克斯坦3人训练年限约13.1年,朝鲜2人平均训练年限约11.0年。美国、墨西哥、哥伦比亚、乌克兰、土耳其、韩国、中国台北分别各有1人获奥运会冠军,其训练年限在9—13.5年之间。说明女子举重运动员的训练年限与出成绩的年龄都已日趋稳定。
1.3举重训练开始时间与出成绩时间的关系
一些著名运动员的情况可以说明开始训练年龄与出成绩的早晚关系。例如,首位奥运会女子举重冠军,美国运动员诺特原为体操运动员,曾获得体操全国冠军,后从事足球训练并入选美国国家足球队。1995年23岁的诺特开始从事举重训练,28岁获得奥运会冠军[1]。哥伦比亚运动员乌鲁蒂亚,身高1.70米,1980年15岁时开始练习铁饼,1988年参加了汉城奥运会铁饼比赛,1989年23岁开始从事举重训练,1999年参加世界举重锦标赛时体重为88.53公斤,2000年奥运会毅然将体重降至73.28公斤,35岁获得75公斤级奥运会冠军。
此外,也有许多早期专项训练,早出成绩的运动员。例如中国运动员丁美媛12岁练习举重,21岁获得奥运会冠军。乌克兰运动员娜塔莉亚11岁开始举重训练,23岁获得奥运会冠军。陈艳青13开始训练,25岁获雅典奥运会冠军,29岁获北京奥运会冠军。上述事例说明了始训年龄早则出成绩年龄早,始训年龄晚则出成绩年龄晚的基本特征。
表1 获1次奥运会冠军的女子举重运动员年龄特征Table 1 Age Characteristics of one-time Women’s Olympic weightlifting champions
表2 获2次奥运会举重冠军的女运动员年龄特征Table 2 Age Characteristics of two-time women’s Olympic weightlifting champion
2.1力量与技术的按比例协调发展是提高成绩的基本因素
举重运动的制胜因素是突出的最大力量、完善的技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的完美结合[2]。举重是体能主导类快速力量非周期性动作结构项目,其竞技能力的基本特征是在极短时间内爆发出最大力量。因此,突出的最大力量是夺取优胜的重要因素。
科研人员经过长期探索,将举重技术原则归纳为近、快、短、稳、协调性等五项。其中,近是基础,快是关键,短是重要手段,稳是保障,协调性是优化条件[3]。
只有力量而缺乏技术不能构成举重能力,只有突出的最大力量和完美技术的结合,才能为创造优异成绩奠定基础。例如,20世纪50年代力量极大的美国运动员安德森.保罗(体重150千克以上),能硬拉1 600千克,后蹲550千克,肩背负重2 840千克,但因缺乏完善的技术,挺举只达到200千克左右。而在20世纪90年代末,世界最优秀的77千克级运动员,虽然基础力量大大小于安德森·保罗,但挺举早已突破200千克。
实践证明,在运动员技术完善的情况下,后深蹲最大力量指标与抓举成绩的比例为:100%(后深蹲最大力量)×0.62=抓举成绩;后深蹲最大力量指标与挺举成绩的比例为:100%(后深蹲最大力量)×0.81=挺举成绩(P.罗曼,1975);实力推举与挺举成绩的比例约为:100%(实力推最大力量)×2=挺举成绩[6]。
根据上述公式,后深蹲最大力量为250公斤,实力推接近100公斤的运动员,其抓举成绩应为155公斤,挺举为202公斤,余类推。因此最大力量水平与举重专项成绩紧密联系,力量与技术的协调发展极为重要。
2.2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突出的竞技能力是比赛制胜的关键要素
举重比赛的试举要在瞬间完成,在数秒内立判成败,负荷极大。在比赛气氛的压力下,面对强劲的对手以及观众群,运动员要集中全部精力,动员最大力量拼搏,同时又要具有清醒的重量感、时空感和自我控制能力才能准确完成动作。也就是只有具备了稳定的心理素质和顽强拼搏的精神,才有可能在势均力敌的激烈争夺中取得胜利。
突出的最大力量、良好的技术和心理素质完美地结合,才能构成整体的举重能力。这三种因素又是互相制约、相辅相成的。只有各部分肌肉群具备足够的力量,才能用大重量完成正确的技术动作;只有正确合理的技术,才能充分发挥力量;也只有具备足够的力量和完美的技术才能在比赛时充满信心,保持稳定的心理状态。
正确认识构成举重能力的制胜因素,并通过先进有效的手段和措施发展这种能力,就把握了举重项目的制胜规律。遵循制胜规律,发展举重能力,正是举重运动不倦追求的目标。
竞技能力是取得优胜的主导因素,是由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运动素质、技术、战术、心理和智力因素所决定的。这七个因素涉及150多种要素,只有充分发展与竞技能力有关的因素,才能创造优异成绩[4]。
2.3科学选材与训练,按竞技状态消长规律提高竞技能力是比赛制胜的基本要求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举重选材已从10岁左右开始。获2016年里约奥运会63公斤级冠军的中国邓微9岁就开始选材训练,其他国内外冠军也大多是10岁左右开始选材与科学训练。
科学训练包括多方面内容。中国从1983年就开始推广女子举重,并借用男子训练方法“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进行科学的大运动量训练”原则;坚持走训练、科研、医学监控一体化的道路;实行“小周期、快节奏、多课次、高强度、针对性、全方位、大运动量系统训练”的方法;根据不同的比赛任务,用运动量、负荷强度、训练次数、训练内容等调节训练负荷,掌握训练节奏,培养竞技状态,提高训练水平和比赛成绩。
例如,在准备2008年奥运会的训练中,中国女队每周训练15次,采用一周大运动量,一周小运动量,或两周大运动量,一周小运动量的节奏调整训练负荷,很好的培养了竞技状态,为2008年奥运会夺取4枚金牌打下了坚实基础。
2.4把握机遇,准确的技术和战术应用,提高试举成功率是创造佳绩的助推剂
奥运会女子举重设7枚金牌,即使获得全额参赛资格,最多也仅能有4位选手参赛。为此,把握机遇,使参赛人员成绩最大化极为重要。
从2000年-2016年奥运会,获冠军的运动员试举成功率均在70%以上。以中国女队为例,2000年奥运会成功率为70.6%[5],2004年为66.70%,2008年为95.8%[6],2012年为54.1%,2016年为58.3%。成功率高的时候获金牌多,成功率低则金牌少。例如,2000年、2008年中国队均获4枚金牌,2004年3金1银,2012年、2016年均有1人比赛失败无成绩,教训深刻。
2012年由于选拔机制缺陷,全国冠军都没有获得过的湖北选手周俊,被选入中国队参加奥运会53公斤级比赛,分在B组,抓举3把失利总成绩为零。而哈萨克斯坦选手祖尔菲亚(原名赵长玲,由湖南交流到哈萨克斯坦)夺得该级别冠军,引起轩然大波。
2016年里约奥运会,中国53Kg级选手黎雅君(以下简称黎)抓举101Kg,超过中华台北选手许淑静(以下简称许)1Kg,并且黎体重比许轻0.1Kg,试举顺序的签号也在后,各方面优势突出,天平已经倒向黎。挺举比赛黎只需要跟着许的试举重量试举,甚至低许1Kg试举均可以稳获冠军。但教练员指挥不当,加上黎心里紧张,技术失误(上挺时未调整站距),导致了不可挽回的遗憾。
挺举比赛开把重量许要123Kg,但因状态不佳改为 112Kg,成功。黎本应也减低重量开把举112Kg,但教练员却不明智的要了123Kg试举,成功。随后仲裁改判失败,但中国队上下居然浑然不觉,按照既定战术继续加重量为126Kg,最后2次试举失败导致无总成绩,成为最大遗憾。而许淑静只挺举了112Kg就已金牌在握。
黎雅君的失误与技术和战术应用不足,教练员对技术规则的认识和把握存在差距有关。
仲裁可以改变裁判员的判决的规则源于2004年8月24日雅典奥运会中国唐功红+75Kg级夺冠。当时唐功红第3次试举挺举起了182.5Kg,支撑时肘部略有屈伸(备注:唐功红为肘部生理弯曲,赛前向仲裁、裁判员报告后可以不判失败),三位裁判员判决成功——“白灯”[6]成功意味着唐功红以2.5Kg的总成绩优势逆转战胜韩国选手张美兰,为中国队夺得第5枚奥运会金牌。此时5位仲裁紧急召集3名裁判商议,但是当时的技术规则仲裁不能改变裁判员的判决,仲裁只能认可裁判员的判决[7]。
2004年底,国际举联制定的2005-2008年技术规则有两大变化,其中之一是仲裁意见一致时可以改变裁判员的判决[7]。
2005年11月在卡塔尔举行的世界举重锦标赛上,笔者(杨世勇)担任了裁判员。比赛中裁判员判决时出现了以下两次情况:第一,女子+75Kg级中国选手穆爽爽挺举180Kg动作完美,支撑时手臂轻微颤动,3名裁判员判决成功,但仲裁随即改判失败;第二、两届奥运会冠军、+105Kg级伊朗选手雷扎扎德连续两次挺举 251Kg失败,第 3次挺举251Kg时手臂有明显上推和屈伸动作,应判失败,但在赛场近千名穆斯林观众震耳欲聋的“Iran!Iran!”的呐喊声中,3名裁判员判决“白灯”,仲裁也没有改判失败。
2008年北京奥运会男子85Kg级比赛,中国陆永第2次试举挺举214Kg,3名裁判员一致判成功,但仲裁认为上挺支撑时手臂略有屈伸改判失败(当时笔者杨世勇作为技术官员在现场工作)。规则规定:5位仲裁意见一致时才能改变裁判员的判决。但5位仲裁委员中有中国杨斌胜,他不同意改判,仲裁主任Coffa Sam做主坚决改判了陆永失败。幸好主教练王国新和陆永有心理准备,在第3次试举中成功举起214Kg。为中国举重队夺得了宝贵的金牌。
仲裁可以改变裁判员错误判决的目的是维护举重运动的公正性、权威性。但也有隐含的目的:即不希望一国独大,独霸金牌;希望更多的国家取得佳绩,更好促进举重发展。对此不难理解一家独大的中国队有时会在奥运会等大赛上受到仲裁的严格“关照”。
2.5举国体制和扎实的人才梯队建设是构建举重精英的物质基础
女子举重2000年才成为奥运会项目,在已颁发的35枚金牌中,获益于举国体制(或集中型的体育管理体制)的中国、朝鲜、哈萨克斯坦、泰国(曾先后聘请7位中国教练执教)、乌克兰共获29枚金牌,占金牌总数的83%。采用分散型(或协会制)体育体制的美国、墨西哥、哥伦比亚、乌克兰、土耳其、韩国、中国台北(曾先后聘请多位中国大陆教练执教)分别只获得1枚金牌。有利于集中人力、物力的举国体制(或集中型体育管理体制)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
一家独大的中国队有举国体制的优势,扎实的人才梯队建设和雄厚的后备人才基础。目前全国有101个后备人才基地,5个国家队重点基地[8],一个国际举重联合会训练中心,31个省市均有女子举重队,大约有20 000余名女子从事举重训练。此外,中国还向哈萨克斯坦等国输送了多名队员。举国体制和人才梯队建设是构建举重精英的重要基础。
2.6国际举联对参赛国家的名额限制和运动员交流的规定,促进了金牌分流
国际举重联合会1998年就做出了如下决定:获得奥运会前一年世界锦标赛团体总分前6名的队,最多只允许有4名运动员参加奥运会女子举重比赛,此规定至今仍然在严格执行。此规定有利于奖牌向更多国家分流,但不利于中国或其他举重强队夺取更多金牌。
2007年6月,中国湖南省2名年轻的女运动员赵长玲、姚丽交流到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并加入了该国国籍。2012年,她俩分别以祖尔菲亚[9]、马内扎[10]的名字代表哈萨克斯坦参加奥运会,分别夺得53公斤级、63公斤级冠军。原俄罗斯选手波多贝多娃11岁开始从事举重训练,2007年移居哈萨克斯坦,2012年26岁代表哈萨克斯坦夺得75公斤级金牌[11]。
2.7合理的奖励和退役安置是长盛不衰的必要保障
中国女队荣获奥运会冠军运动员的奖励包括国家、省市、单位、社会企业,香港霍英东基金会、曾宪梓基金会等,人均奖励按人民币核算大约有200多万。退役后的安置也非常好。15人中有9人走上了处级领导岗位,有5人为教练员,科级干部和管理干部,1人经商移民澳大利亚。在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奥运会冠军获得者待遇也很好。例如,哥伦比亚的乌鲁蒂亚不仅获得的奖励丰厚,而且于2006年当选为国会议员,走上了政坛。[12]
2006-2016年,女子举重世界纪录每年都在不断提高。随着举重运动的不断发展,新的科技成果、科学理论、训练方法的不断应用,举重水平仍将不断提高。世界纪录是有限性和无限性的对立统一。目前,女子举重世界纪录远未趋近于人体力量潜力的极限,未来的世界纪录仍将会继续提高。
(1)在2000-2016年奥运会上,共有32位女子举重冠军(其中3人蝉联冠军),她们获冠军时的平均年龄为23.9±3.2岁。其中年龄最大者为35岁,最小者19岁。达到奥运会冠军水平的训练年限约为11.3±2.3岁。
(2)力量与技术的协调发展是提高成绩的基本因素,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突出的竞技能力是比赛制胜的关键要素;举国体制和扎实的人才梯队建设是构建举重精英的物质基础;科学选材与科学训练,按竞技状态消长规律提高竞技能力是比赛制胜的基本要求;把握机遇,准确的技术和战术应用,提高试举成功率是创造佳绩的助推剂;合理的奖励和退役安置是女子举重长盛不衰的必要保障,未来女子举重成绩还将继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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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ay of literature review,investigation,logical analysis and mathematical statistics,the paper studies the growth law of 32 women's weightlifting champions at the 27th to the 31st Olympics.The conclusion is as follows:The average age of the champions was 23.9士3.2 years old,and they had received training for 11.3士2.3 years on average before they won the championships;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strength and skills is the key factor to improve their performances,and excellent psychological quality and outstanding competitive ability are the key factors for them to win the games;the Whole Nation System and solid team construction are the material foundation of weightlifting elites cultivation,selecting and training talents in scientific way and improving athletes'competitive ability according to their competitive law are the basic requirements to win the games,and seizing the opportunities and applying skills and tactics accurately are the booster of their success;reasonable awards and retirement placement are the guarantee for the sustainable prosperity of weightlifting.
(编辑 马杰华)
Study on the Growth Law and Victorious Factors of Women's Weightlifting Champions'Scores at the Olympics
YANG Shiyong1,CUI Wenpeng2
Weightlifting;Olympics;Women Champions;The Law of Scores
G884 Document code:A Article ID:1001-9154(2016)06-0079-05
G884
A
1001-9154(2016)06-0079-05
10.15942/j.jcsu.2016.06.00
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夏季冬季奥运会冠军群体成长特征研究”(16BTY090)。
杨世勇,教授,硕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竞技举重,E-mail:yangshiyong59@sina.com。
1.成都体育学院,四川 成都610041;2.西昌学院体育学院,四川西昌615000 1.Chengdu Sport University,Chengdu Sichuan 610041;2. Xichang Institute,Xichang Sichuan 615000
2016-09-20
2016-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