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弘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正逐渐形成。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理应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将依法治档贯穿于档案工作的全过程,真正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揽档案工作,推进档案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一、树立法制理念,梳理行政职权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5个方面的内容,这5个方面的内容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体现了内容与形式、手段与目的、价值与效果的辩证统一。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既需要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统筹推动,也需要各地区、各部门以及每个公民个体的积极参与。
为此,作为档案工作者要加强自身对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了解掌握《档案法》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其他哪些法律法规做支撑,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执法体系。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实施办法》,把握好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自身所拥有的行政职权。在工作中要坚持以法治理念来分析研判、谋划推进档案工作,将依法办事、依制度办事和按程序办事的意识贯穿到档案工作各方面、各环节,不能以言代法,以行政检查之名干预其他部门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加强法治建设,完善法治体系
档案法治建设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全面加强档案法治建设,以法治体系为引领,不断补充、完善档案工作各种制度规范,摈弃那些不能适应档案事业发展的陈规陋习。
笔者认为,档案部门要坚持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扣依法治国发展战略,坚持以法治为引领,着力推进档案法规制度建设,推动档案事业科学发展,促进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因此,一方面要加快建立完善一批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保障机制。另一方面要结合工作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档案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为建立档案事业地方性法规规章总结经验,提供依据。
同时,要将档案地方性法规立法、法律法规宣传和档案行政执法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推进,让立法、普法和执法成为档案工作“三个体系”建设协调健康发展助推剂和源动力。
三、注重思维与方式的统一,建立完善各种机制
法治思维是思想层面上的要求,法治方式是生活和工作方面的操守。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要注重以法治方式去解决问题。建立分层次执法的检查机制。要探索建立有效的档案行政执法机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起联合执法检查、定期执法检查、综合执法检查、重点执法检查的联动检查机制。建立部门参与的保障机制。在建立了分层次保障机制的基础上,明确各种层次执法检查的牵头部门和协同部门,从而建立部门参与各有侧重的执法队伍。建立提前告知机制。要将本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的时间、内容、相关要求明确告知受检部门,给受检部门留出足够的时间来迎接检查。检查的内容应涉及:开展《档案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常态的档案安全、馆库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以及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等。建立检查结果利用机制。开展档案依法行政检查,是档案工作由重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的转变。要将检查结果作为单位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让受检单位始终以法治理念、思维和方式去谋划档案工作,真正做到依法管理档案、保护档案和利用档案。
四、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努力提高法治能力
档案部门要主动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常态,提升自身依法行政能力,依法推动档案事业新发展。要花大力气和下真功夫解决思想观念滞后、谋事能力欠缺、工作作风飘浮、工作停滞不前等突出问题,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法治意识,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档案收集、业务指导和利用服务机制,大力加强档案工作“三个体系”建设。深刻认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在监督的环境里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履职,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努力推进档案事业沿着法治的轨道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