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丰艳
音乐内容和形式呈现与国际传播效果研究
——基于对美国非华人艺术接受者的实证分析*
■ 张丰艳
在中国音乐国际传播的过程中,内容的融合与跨界现象十分普遍,一方面,中国音乐在创作和演绎方面非常愿意主动同西方技法相结合;另一方面却常常在应该选择纯正的传统音乐或是杂糅后的音乐来进行国际传播之问题上反复纠结。换句话说,在传播内容应该“持守”或是“适应”的价值问题上,业界与学界专家学者们态度不一。以实地调查数据和实证研究为基础,并结合实地观察与采访,测查音乐国际传播中内容和形式的区别对传播效果的影响,试图为中国音乐国际传播的实践提供数据借鉴与理论参考。
国际传播;音乐传播;形式表现;内容表现;传播效果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美国学者约瑟夫·奈率先提出“软实力”概念以来,对于“文化软实力”的重视已经不再仅仅限于社会、产业和民间层面,而是迅速上升到了国家宏观布局、总体发展的战略高度。文化的意识形态传播特性甚至可能超越艺术创作本身,被视为国家维护自身利益、安全稳定并实现全球性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
音乐作为文化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传播中具有突出优势。音乐没有语言的隔阂,容易突破国际传播中的理解屏障让受众接纳;和动画、影视、纪录片等其他文化产品相比,音乐内容所占用的存储空间比较小,在存储空间和传播速度上都更适合数字化环境下的全球化。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喜闻乐见的情感表达形式,音乐当中张弛有度的音高运动和节奏变化能神奇而迅速地唤起听众相近的内心体验,熟悉感人的旋律和歌词更能在霎那间成为奏响民族共鸣的篇章。就像孟德斯鸠所言:“在所有的感官享乐中,没有比它更能腐化灵魂的了。”①
然而,在音乐文化的国际传播中,由于不同文化圈话语体系和审美习惯的差异,难免形成文化折扣。因此,传播哪种内容的中国音乐、用什么形式传播中国音乐效果更好、在各个评测点的传播效果有何差异,成为音乐国际传播中不得不思考的现实问题。是应当持守纯正的中国音乐或是为了跨文化受众审美接受进行内容调整?还是应当用最为传统、纯粹的表现方式进行传播,或是结合故事、视频等辅助手段表达?为科学客观地了解不同传播内容与传播形式在国际传播中的文化折扣情况,并为提高音乐国际传播效果提供理论借鉴,本文以美国非华人受众为实验对象,试图用数据测查受众在认知、情感和意向三个维度上对不同音乐内容和不同音乐形式的具体反应。
(一)理论假设
为了更确切地了解带有西方元素的中国音乐或原汁原味的中国音乐以及纯粹的音乐、带故事的音乐和带视频的音乐对于传播受众在认知情况、情感影响和行为选择上是否具有显著性差别,本文选择了几组相似又略有区别的特定内容为实验素材,进行了3个平行实验,测查音乐传播的三个维度的效果。具体如下:
——中、西乐器演奏中国作品的传播效果测试;
——同一演奏者演奏不同风格作品的传播效果测试;
——同一音乐作品不同表达形式的传播效果测试。
并根据以上的三个测试目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H1:针对美国受众,原汁原味的中国作品,比乐器和风格混合的中国作品更容易被识别出作品来源国;
H2:针对美国受众,乐器和风格跨界的中国作品,比原汁原味的中国作品在情感影响和行为选择上有更优化的效果;
H3:针对美国受众,带视频的中国作品,比带故事的中国作品和纯音乐的中国作品在国别认知、情感影响和行为选择上有更优化的效果。
(二)被试选择
由于不同文化距离的受众差异性悬殊,因此本实验的研究对象为美国本土从未主动聆听过中国音乐的非亚裔群体,本研究于2013年分别选取了费城Drexel Univerisity 的Toby Seay的音乐商业课(5月2日)、波士顿Norhteastern University 的Robert Lyons的广播技术课(8月14日)、芝加哥Columbia College 的Angelo Luciano的会计课(9月10日)和Justin Sinkovich的媒介商务课(9月10日)、波士顿Norhteastern University 的David Herlihy的知识产权法课(9月16日)和Shuishan Yu的建筑赏析课(9月17日),以及University of Massachusates 的Raymond Liu的市场营销课(9月18日和20日)的本科课程,被试年龄在18-24岁之间,以授课班级为单位随机选取被试。在问卷整理中,视信息不全和亚裔群体为无效问卷。
共参加实验人数342,有效问卷322份,男女总比例为166:156。第一个平行实验被试93人,有效问卷85份,实验组(《春江花月夜》)男生19人,女生23人;控制组(《夕阳箫鼓》)男生25人,女生18人。第二个平行实验被试141人,有效问卷134份,实验组男生19人,女生23人;控制1组(Plum Blossom)男生11人,女生17人;控制2组(ABC)男生17人,女生19人;控制3组(《少林精神》)男生16人,女生12人。第三个平行实验被试108人,有效问卷103份,剩余实验组(仅音乐)男生18人,女生16人;控制1组(音乐+故事)男生20人,女生16人;控制2组(音乐+视频)男生21人,女生12人。
(三)实验材料
以实验对比的方式检测音乐跨文化传播的效果,属于较新的研究方法。由于缺乏前人的经验和量表设计为借鉴,为避免过于复杂的研究材料导致结果偏差,本研究只采用不涉及语言障碍等更为复杂因素的音乐片段、音乐材料为器乐作品,视频材料只有画面释义,没有语言对白。具体实验情况如下。
1.中、西乐器演奏中国作品的传播效果测试
实验组使用材料1,为闵小芬演奏的《春江花月夜》,作品选自1997年闵小芬发行的专辑Spring,River,Flower,Moon,Night的第七首,由闵小芬提供,CD转MP3;控制组使用材料2,为钢琴作品《夕阳箫鼓》,由黎海英对琵琶曲《春江花月夜》进行的改编,陈洁演奏,CD转MP3。为尽量减少音质优劣带来的效果差异、及由于教室中设置播放器材的条件制约,为统一起见,本研究8个材料的音响素材均使用MP3格式。
2.同一演奏者演奏不同风格作品的传播效果测试
实验组使用材料1,同上;控制1组使用材料3:Plum Blossom,由Anthony De Ritis创作、闵小芬演奏,作品风格为西方专业艺术音乐和中国传统音乐的融合,作品由Anthony提供;控制二组使用材料4:American Born Chinese,闵小芬创作并演奏,作品风格为中国传统音乐和爵士风格的融合,作品选自2012年闵小芬发行的专辑Dimsum的第四首,由闵小芬提供;控制三组使用材料5,《少林精神》,由美国爵士音乐家John Zorn创作、闵小芬演奏,作品风格为中国音乐和爵士风格的融合,作品由闵小芬提供,由于作品后半部分有吉他和琵琶的二重奏,为测查效果的准确性,实验只选用前半部分的琵琶独奏。
平行实验二的四段材料之共同特点,分别为:(1)琵琶曲;(2)独奏;(3)由闵小芬演奏。测查的变量为:实验组为原汁原味的中国音乐;控制一组为与专业艺术音乐的融合;控制二组为与中国人创作的爵士风格的融合;控制三组为与西方作曲家创作的爵士音乐的融合。
3.同一作品不同表演形式的传播效果测试
材料6为《江祭》,李炜创作并演奏,选自专辑《赤壁怀古》的第四首,作品风格为中国传统音乐,古筝独奏;材料7为屈原故事加音乐作品《江祭》,故事由笔者讲述;材料8为屈原故事加“天启动画”制作的《屈原故里》,故事由笔者讲述,动画的同步音乐为李炜创作的《江祭》,音乐《江祭》和动画《屈原故里》均由“天启动画”提供,《屈原故里》为FLV格式。
(四)实验步骤与计算工具
三个平行实验的各控制组和实验组独立开展实验。实验内容为在课间或课后请被试欣赏事先准备好的实验作品,用教室普通的音响设备,MP3格式音乐文件,播放时间不超过5分钟。除第三平行实验的两个控制组外,其他每组的实验步骤为发放问卷、播放作品、填写问卷;第三平行实验的控制1组的步骤为发放问卷、2分钟聆听屈原故事、聆听《江祭》、填写问卷;第三平行实验的控制2组的步骤为发放问卷、2分钟聆听屈原故事、观赏《屈原故里》、填写问卷。
问卷共有11个问题,包含作品认知、情感影响、行为选择三个维度和1个关于听完之后情感动态的主观开放题。为保证被试不对所听过的中国音乐进行对比,每位被试只允许被测试一次,不能重复。
数据结果使用SPSS 21.0 进行统计分析,使用均数分析方法,通过事先样本均值和总体均值的比较,计算变量对于样本差异的显著性影响。
(一)平行实验一:中、西乐器演奏中国作品的传播效果测试
表1 美国被试对中、西乐器演奏之中国作品的认知、情感、意向行为比较
1.认知维度的结果
认知维度有两个问题,Q1“对于是否曾经听过这一类型的作品”,由于个体经验差异、判断标准差异,因此答案差异大,根据a≤0.05的显著标准,此问题的P大于显著性水平,假设不成立。Q2“对于是否感觉到大量中国音乐元素”的问题,P=0.029,琵琶演奏的中国音乐4.10明显高于钢琴演奏的中国音乐,故认为中国乐器演奏中国音乐,对于西方受众而言,更能够体现中国特色,更容易让西方受众识别出音乐的国别。
2.情感维度的结果
情感维度有四个问题,Q3“听到音乐感到感动”、Q4“听到音乐感到放松”、Q6“喜欢这段音乐”这三个问题的P值分别等于“0.001”“0.005”和“0.000”,在0.01的水平上显著性明显,而且平均分值也以“3.67”“4.42”和“4.07”远高于“2.98”“2.31”和“3.40”。可见,在情感维度上,熟悉的钢琴更能引发音乐上带来的情感共鸣。Q5“听到音乐感到兴奋”的这题,由于琵琶曲《春江花月夜》和钢琴曲《夕阳箫鼓》都表达的是山水画般的唯美抒情,很难形成兴奋的情感反应,P值=0.04,略低于显著性标准,钢琴和琵琶的均值分别为“2.77”和“2.31”,情感兴奋的共鸣度低下。
3.意向行为维度的结果
意向行为维度有四个问题,P值分别等于“0.001”“0.002”“0.002”和“0.008”,在0.01的水平上达到显著。Q8“愿意再次聆听”二者分值都高于中位数3,钢琴曲《夕阳箫鼓》达到3.93;Q7“主动聆听”和Q9“推荐给他人”这两个问题的平均分值仍以钢琴曲的“3.23”“3.37”远高于“2.50”和“2.76”;Q10关于付费的行为在相似作品不同乐器的选择上,也显出明确,钢琴组均值为“2.58”,高于琵琶组“2.02”。从这些数据可见,被试的行为受到情感影响,但不受对于音乐国籍识别的影响。
(二)平行实验二:同一演奏者演奏不同风格作品的传播效果测试
1.认知维度的结果
本实验认知的两组数据显著性都十分明显,P=0.000,Q1“对于是否曾经听过这一类型的作品”,西方专业艺术技法创作的Plum Blossom和纯中国传统音乐《春江花月夜》都比较熟悉,均值为“3.48”和“3.45”,但琵琶演奏爵士风格跨界ABC和《少林精神》分值较低,为“3.23”和“2.82”。可见,相对于被试的视听经验而言,爵士跨界最为新奇。Q2“对于是否感觉到大量中国音乐元素”,《春江花月夜》、ABC、Plum Blossom和《少林精神》的排列次序分别为 “4.14”“4.14”“4.03”和“3.39”。从数据发现,乐器具有显著的地域定位功能,不仅中国传统作品《春江花月夜》和琵琶演奏的中国爵士ABC被认为中国成分高达“4.14”;连西方作曲家用西洋技法创作的Plum Blossom的均值也为“4.03”,说明了民族乐器如同信源国标签,能清晰表达出音乐的文化身份与民族特征。
表2 美国被试对同一演奏者不同作品的认知、情感、意向行为比较
2.情感维度的结果
情感维度的四个问题,P分别等于“0.027”“0.000”“0.000”和“0.001”,除了Q3显著水平稍低,其余三项分别在0.01水平上达到了显著。总体来讲,John Zorn 创作的更富爵士韵味的中国融合作品最能引发情感共鸣,如Q3“听到音乐感到感动”和Q6“喜欢这段音乐”的均值明显高于其他三个变量;Q4“听到音乐感到放松”,均值高达4.29;Q5关于“听到音乐感到兴奋”的测查,虽受到了作品风格和速度的客观制约,但仍高于其他变量。从上文认知方面的数据,《少林精神》的分值最低,仅为“2.82”,但并不影响对受众情感的认同。相反,相对于被试的视听经验而言,爵士跨界不仅带来新奇的审美感受,也因为爵士熟悉的韵味增强了文化亲近性、拉近了文化距离、消除了文化排异,建立了情感归属。
3.意向行为维度的结果
意向行为的四个问题,P值分别等于“0.005”“0.000”“0.000”和“0.163”,前三项都分别在a=0.01的水平上达到了显著。美国人创作的爵士风格琵琶作品《少林精神》分别在Q7“主动聆听”和Q8“愿意再次聆听”取得最高分值3.04和3.82,而传统音乐作品《春江花月夜》在Q7“主动聆听”和Q9“推荐给他人”这两个问题的平均分值位于最低水平,分别为2.50和2.76。
(三)平行实验三:同一音乐作品不同表演形式的传播效果测试
1.认知维度的结果
对于Q1“是否曾经听过这一类型的作品”,P=0.799,大于a值,差异性不显著。对于Q2“是否感觉到大量中国音乐元素”的问题,P=0.000,在0.01的水平上十分显著,并且“纯音乐”“故事加音乐”以及“故事加视频”呈现均值递增,动画同步的音乐被认为最具备中国色彩,音乐背景的认知和服装、乐器、场景的视觉外化帮助增强文化的国别属性。
2.情感维度的结果
情感维度的问题,Q4“听到音乐感到放松”P值等于“0.204”,未达到显著水平;情感问题的Q5“听到音乐感到兴奋”,由于和音乐本身的功能与诉求不太相符,数据显示P值为.049,接近a=0.05的界限;Q3“听到音乐感到感动”和Q6“喜欢这段音乐”的P值分别等于“.000”和“.030”,达到显著水平,并且故事和视频的均值高于纯音乐,内容的语义性帮助音乐的理解,加强音乐情感的交流。
表3 美国被试对同一中国作品不同表演形式的认知、情感、意向行为比较
3.意向行为维度的结果
意向行为维度四个问题的P值结果分别等于“0.004”“0.000”“0.001”和“0.049”,除最后一项“愿意为作品付费”数值在显著临界线边缘,其他均显示显著水平。尤其是Q8“愿意再次聆听”,“故事+视频”的均值远高“纯音乐”,关于Q7“主动聆听”和Q9“推荐给他人”,这两个问题的平均值同样以“故事+视频”“故事+音乐”和“纯音乐”呈现明显的递减。故事与视频有文化二次编码的功能,对于跨国传播中的文化理解呈现积极意义。Q10“关于付费的行为”总体分值比较低,相比之下,纯音乐的购买力最为低下,“故事+视频”虽然最高,但均值仍位于中位线以下。
本研究采取实验法探讨美国非华人受众在中国音乐聆听接受中,传播内容所含的元素、风格及表达形式,造成的传播效果差异。有收获,也因现实局限性存有遗憾。从实验结果得出的基本结论为:(1)信源国元素含量多的内容在作品的国别定位上有显著标志;(2)输出国元素含量多的内容更易引发情感共鸣;(3)与原汁原味的中国音乐相比,中西结合的作品更受欢迎;(4)中国音乐目前难以驱动海外被试的消费意向;(5)故事与视频对抽象的音乐传播内容有加强文化理解、避免文化误解的积极作用,可以有效降低跨文化传播中的文化折扣。
在本研究框架之内,基于现有的客观环境与研究条件,整个量化研究和数据分析过程在以下几个方面还需要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拓展和改良:(1)播放时间不够完整。由于采取整群抽样实验的方法,借用课堂时间,因此乐曲聆听职能限制在五分钟之内,一些作品只能以片段呈现,影响作品的客观评价;(2)由于乐器差别、演奏主体差别、被测作品节奏松散的特性和各被测教室音响设备差异,作品间比对很难实现速度、调式、力度、演奏水平和音响效果的完全统一,因而难免造成被试情感与行为意向的细微偏差;(3)测量选用里克特(Likert)量表,其中只有五种程度的赋值,还不能准确和充分表达被试心中更为细化的情感程度,同时,无法用心电图或脑电图等量化形式对被试的评判标准进行客观、科学的数据读取,只能依靠被试的自我评价,容易因个体差异造成评价标准的不统一;(4)以整群调查为被试选取方法的数据客观性不如随机受众选取更为准确。
本实验试图用量化研究的数值趋势,努力寻找并总结出纷繁多样的个性反馈中所存在的共同特点。但事实上,不同的音乐、不同的唱奏者、不同的场地、不同的设备都会造成不同的传播效果;在面对相同音乐时,不同喜好、不同阶层、拥有不同社会背景的聆听个体在不同的场景下,也会产生不同的心理反馈。为检验量化测查结果与受众反馈的匹配程度,以及了解不能为量化研究所反映出来的其他相关问题,本实验还对Malden图书馆听讲座的受众、哥伦比亚学院音乐专业学生、美国东北大学新媒体运用学生以及其他近百位海外受众,对音乐内容与传播效果的互动问题,进行了面对面的采访。
1.音乐艺术传播效果的个性化和差异化
当小泽征尔听到《二泉映月》时,被音乐中所包含的真诚质朴所折服,认为这样的音乐需要跪着听;而听到同样作品的大部分普通受众,却很少能引起这般共鸣。波士顿的John Clifford表示非常喜欢中国粤剧的声音,自己远赴香港学习中国戏曲也是因为十岁时在中国城无意被粤剧表演所深深吸引;而同样居住在波士顿的音乐教授Susan Asai就表示她很难接受和理解为何中国戏曲要用这么高的音调,扯着嗓子唱歌?
2013年7月31日在Malden 公共图书馆曾经举办了一场由陈志新主讲的《中国乐器与音色》(What Instrument Makes That Sound)的讲座,讲座结束后的茶点时间,笔者随机访问了8位受众,第一位男士表示没有最喜欢的片段,觉得都不错;第二位男士声称自己平时弹吉他,最喜欢的片段为中阮摇滚;第三位受访者表示无法确定哪段音乐特别喜欢;第四位受访者有小提琴学习背景,最喜欢管子那段音乐,并被其很高的音域吸引;第五位受访者已经参加过四至五次这样的讲座和音乐会,最喜欢学鸟叫的《百鸟朝凤》,很形象;第六位受访者表示说不上来最喜欢哪部分,只觉得讲座时间太短、意犹未尽;最后的受访者Dora女士是图书馆的现任馆长,她重视社区的中国文化传播,故此积极支持本次活动。她表示很喜欢这些作品,但谈及最喜欢,她个人选择中阮摇滚中西混合的跨界片段。
以上列举的围绕同一场表演所搜集的访谈案例表明,不同的受众对于音乐的接受度和感受力,存在显而易见的差别,往往难用机械性的量化数据进行简单判定。不仅如此,在现实情境中,甚至相同的个体、在相同的环境下、聆听同样场地、同样设备带来的同一作品,也会由于个体心境不同而产生一定的差异,艺术作品的价值和传播效果评定本身就是一个十分复杂、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是难以捉摸的问题。
2.借助他种文化载体构建音乐传播新语境能力不足
在笔者的采访调查中发现,56.87%的被试最感兴趣的中国文化是烹饪;无独有偶,关世杰在调查中也发现,在受欢迎的中国文化元素中,中餐馆的好评率遥遥领先,高达60%。很多中餐馆为烘托餐厅气氛会选择播放音乐,但在音乐选择的能力和水平上,良莠不齐。比如,笔者曾在波士顿唐人街的龙凤中餐馆,一家装修格调中等的家常菜餐厅,聆听到凤凰传奇《最炫民族风》《小苹果》等当红网络歌曲;而在像新泽西大苑饭店这样装修高档的中餐馆里,播放的却还是英文歌曲。事实上,许多美国受众都表示,他们最初都是在中餐馆开始接触中国音乐的,因此,借助海外受众对中国美食的好感,同时借助背景音乐特殊的传播优势,选择适合餐馆定位的本民族传统音乐作品,建立起将美食和音乐文化相融合的立体化传播语境,不失为一种务实而有效的传播选择。在这一特定生活场景中,让融汇相生的中国饮食文化与音乐文化,发挥出共赢互利的传播功能。
3.国内受众审美水平影响国际传播效果
正是因为国人的音乐品味较容易满足,对音乐内容和录音品质要求不高,目前市场的中国音乐,尤其是流行音乐在美国很难形成竞争。笔者曾经在为芝加哥哥伦比亚学院音乐专业学生所做的一次讲座中播放了庞龙的《两只蝴蝶》和《你是我的玫瑰花》等当时比较热门的网络歌曲,海外学生给出的反馈是作品相似、平淡、音域适中、适合卡拉ok。近百个美国学生中举手表示喜欢所播音乐的,寥寥无几。在笔者完成的另外一项研究中发现,438个美裔被试中,仅7.99%的被试对中国音乐作品的录音质量表示满意,而在学习中国音乐的华人群体中这一满意度却达到13.51%,这样的数字一方面反映了中国音乐美国传播的录音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真实地反映了中国群体对录音质量的低要求和低标准。一位业内音乐人在跟笔者交流时坦诚地说:“就算是撇开创作,中国现在的录制水平还是自娱自乐的初级阶段,从美国专业音乐人的角度来看,我们现在很多已经发行的音乐,包括国内名气很大的音乐人的作品,也仅是小样(Demo)水平而已。” 因此,本研究认为本国受众欣赏水平,影响着音乐文化在异国文化语境中的认可度。
本文通过量化实验和质化访谈,对音乐作品纯正或融合、音乐呈现形式单一或交融的传播效果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尽管在国别定位上,原汁原味的音乐有显著优势,但在作品的审美接受上,融合的作品具有更好的传播效果;视频和有故事的音乐要比纯音乐在认知、情感和行为意向上都更体现出传播优势。因此,本研究对中国音乐的国际传播问题提出以下三点思考和建议。
首先,应当辩证地理解“民族与世界的关系”,选择适用于输出国的音乐传播内容。虽然在“西方主义中心论”的同质化影响下,“中国音乐自性危机论”开始提出并受到关注,“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等观点已经得到广泛的支持和认同,带有典型民族特点的音乐成为民族文化的骄傲和象征。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民族音乐都适合走出去,特别是在没有培养受众的情况下,一些有赖于受众方言能力和文化解读能力的民族音乐,需要在内容上做出适当的调整,才能形成有效传播,让作品的价值为文化传播带来积极影响。当然,改变不代表随意拼贴,更不能是对民族艺术的扭曲或是哗众取宠的媚俗,“改变”是一种升华,要求传播者具备打造精品的耐心和能力,要求创作者把握好融合与跨界的尺度,既不能固执地要求异族受众在跨文化语境中接受艰涩难懂的千年传统;也不能为实现眼前的经济、政治目的,削足适履,以牺牲作品本体艺术价值为代价去迎合受众,否则,传播内容最后仍然不会拥有长久的艺术生命和文化价值。
其次,应当积极借助影像与叙事将民族音乐打造成为优秀的传播文本。苏珊·朗格在《艺术问题》一书中指出:“当某种情感被完美地表现出来时,我们就说这件艺术品是优秀的;当某种情感未被完全表现出来时,我们就说这件艺术品是粗制滥造的;当一件艺术品未表现任何情感时,我们就称这件艺术品为低劣的。”②视频包含着图像和声音,在非语义性的听觉传播中,传递极为丰富的信息,故事与视频的存在,可以在跨文化传播中辅助那些富有民族特色的音乐成为优秀的传播文本。早在1936年,精神分析家H.H.哈特曼等人就对德国议会选举进行了实验,得出了“诉诸感情”的传播要比“诉诸理性”的传播更有效的结论。因此,带有情感渲染的音乐故事对于完整地表达情感有十分积极的作用,不仅能有效吸引受众注意力,而且能借助“肢体语言”和“字幕释义”避免文化误解,减少文化折扣。
再次,必须充分尊重国际文化传播的基本规律与原则。唐代思想家柳宗元认为,“美不自美,因人而彰” 。审美主体的审美能力、审美习惯与审美期待,影响审美的愉悦感和满足感。张晶教授在《美在契合:一种动态的美学观点》一文中指出:美在契合,即审美客体在具体的审美情境中契合审美主体的某种目的或某种心境,审美主体自觉感兴于审美客体双向互动的具体审美活动中审美主体产生的愉悦感。③因此,审美客体尽管激发了审美过程,但审美的愉悦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美主体的审美水平。中国音乐国际传播属于初级阶段,尊重海外受众的审美现状,选择适合现阶段受众特点的审美客体是目前音乐国际传播急需注意的问题。
总之,近百年来,西方音乐在中国的发展传播经历了从猎奇、求知到认同的循序渐进的过程,而当前中国音乐在美国乃至整个西方世界的交流与传播,同样需要遵循两种文化编码系统之间的基本规律,既要尊重受众对民族音乐元素从低浓度到原汁原味的接纳习惯,也要尊重他们从喜欢略带新奇韵味的中国音乐、到认可中西跨界的民族音乐、再到深入中国音乐精神核心本质的塔式心理结构,绝不能以“自性危机”为由束缚中国传统音乐的创新能力、以“种族纯洁”为由挫伤“跨界”中国音乐的创作热情。与此同时,我们更需要积极利用迅速普及的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科学技术,牢牢掌握各种重要传播渠道,并根据对用户数据的有效分析进行精准传播,才能对音乐的国际传播起到积极正向的作用。
事实上,国家文化输出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民族凝聚力、国家竞争力的强弱。过去由于受西方文化中心论和价值观差异的负面影响,国外传播媒介对中国文化的介绍往往带有强烈的猎奇性与严重的文化偏见,不仅增加了中国掌控全球话语权的难度,更加大了中国寻求世界性发展的成本。因此,作为艺术文化的研究者与传播者,我们有责任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总结问题、提出对策,为实现包括音乐文化在内等所有中国文化内容的国际化传播理想,贡献一份力量。
注释:
① [法]贾克·阿达利:《噪音:音乐的政治经济学》,宋素凤、翁贵堂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4-15页。
② [美]苏珊朗格:《艺术问题》,腾守尧、朱疆源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22页。
③ 张晶、王成功:《美在契合:一种动态的美学观点》,《现代传播》,2016年第5期。
(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部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刘 俊】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中国音乐的国际传播研究——以美国为例”(项目编号:12CD082)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