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宝梅
2016年4月9-10日,由山东省伦理学会主办的鲁、苏、粤“互联互通背景下的伦理建构与道德治理研讨会”暨2016年山东省伦理学会年会在山东师范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召开。来自山东、江苏、上海、天津、江西、安徽等省市的一百二十余名专家学者和研究生参加了大会,学者们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
一、互联互通背景下的伦理建构研究
山东省伦理学会会长姜克俭研究员指出,互联网在现代社会的演进,不只是作为一种技术力量为世人所惊叹,更在于这种技术力量对人们生活方式和精神世界的影响和重塑。毫不夸张地说,互联网真正开启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已经成为整个世界经济社会变革的巨大引擎。互联网带来的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也正在强劲地冲击着传统的价值观念,重塑着人们的精神世界和德性生活,给我们的哲学社会科学提出了诸多新课题,尤其是对伦理道德理论和实践更是如此,亟待我们深入研究和探索。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东南大学樊和平教授由“一个老太绊倒中国”入题,揭示出“扶老人事件”由问题走向危机,经历了道德信用问题转化为伦理信用问题,再由伦理信用问题演化为社会信心和文化信心问题。樊教授指出,当今中国社会正陷入伦理信任的危机之中,走出伦理信任危机是摆脱危机的关键。那么,如何破解上述危机,樊教授以走向信任的“破冰之旅”做了深刻的剖析和诠释:第一,摆脱信任危机,必须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走出“市民社会陷阱”;第二,家庭信任的伦理半径不是建立社会信任的鸿沟,而是社会信任的伦理策源地和伦理家园;第三,社会可能陷于信任的恶性循环中。“农夫与蛇”试图诉说信任的底线,“宠物心态”意味着善意的童心最后反遭伤害。走出两极,以一种彻底的人文精神和伦理精神对待他人和社会,才能实现当今中国信任危机的伦理破冰。
二、互联互通背景下的道德建设研究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吴灿新教授指出,互联网时代给道德建设带来的双重性影响衍生出一系列矛盾,它既给当代的道德建设带来优势,也带来了难题。具体表现在:世界性与民族性的矛盾;多元性与一元性的矛盾;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矛盾;自由性与约束性的矛盾;他律性与自律性的矛盾;简单性与复杂性的矛盾。只有在实践中善于利用其优势,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地去寻找解决这一系列难题的对策,才能更好地推动道德建设的不断发展与进步。
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上海师范大学周中之教授指出,互联网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推动了慈善伦理的变革,主要体现在:第一,互联网有利于建立与现代文明相适应的“陌生人伦理”,推动“小爱”走向“大爱”;第二,互联网为“微公益”创造条件,推动全民慈善观念的增强;第三,互联网为慈善监督提供技术支持,推动了慈善诚信的建设。
三、媒介化社会与大数据时代的伦理研究
山东大学传播与媒介研究中心主任刘明洋教授以“媒介化社会视角下的新媒介伦理建构”为题做主旨发言,并指出解决媒介化社会的伦理失衡问题需要从三个关系入手进行新媒介伦理建构,解决好媒介与人、媒介与媒介、媒介与社会的关系。一是媒介人重塑,包括自媒体、规范媒介的传播渠道和方式;二是建立新型的媒介传播关系,注重媒介的社会角色和社会担当;三是建立良性的技术文化,加强媒介伦理与社会伦理的建构,弥合媒介社会与现实社会的冲突。
江西财经大学管理哲学研究中心主任黄欣荣教授指出,大数据将万物数据化,万物皆留下自己的数据足迹,这些数据足迹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映射万物存在和演化的数据世界。通过对数据世界的挖掘,世界的一切皆可被计算和认知,于是原来的黑箱世界逐渐被打开,变成一个透明的世界。但是,大数据及其透明世界也给我们带来人性的真诚、平等、自由、安全和个性,带来一个祛魅之后的伦理新世界。大数据革命的历史车轮无法阻挡,我们只能坚持数据开放,提升数据能力,缩小数据鸿沟,改变隐私观念,重构伦理规则,在上帝之眼的监督下重新找回人类的自由。
四、其他相关主题研究
与会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展开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和探讨。聊城大学黄富峰教授就“大众传媒的道德权利及其现实意义”、暨南大学陈联俊博士就“网络社会道德认同的变化与引导”、山东师范大学于艳芳教授就“网络政治参与的伦理审视”、广东人口发展研究院高菊研究员就“网络媒体社会责任的缺失与回归”、中国石油大学汪怀君博士就“媒介的历史变迁与消费文化嬗变”、中山大学柳媛等就“主流媒体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作用”等发言引发了人们的关注和思考。研讨会在众多理论、现实问题上达成共识,取得了丰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