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钢
巴西联邦警察及其地铁反劫持行动机制
文/李钢
巴西联邦共和国是南美洲最大的国家,国土总面积854.74万平方公里,居世界第五,总人口2.01亿,与乌拉圭、阿根廷、巴拉圭、玻利维亚、秘鲁、哥伦比亚、委内瑞拉、圭亚那、苏里南、法属圭亚那十国接壤。巴西共分为26个州和一个联邦区(巴西利亚联邦区),州下设市。历史上巴西曾为葡萄牙的殖民地,1822年9月7日宣布独立。
巴西联邦警察(简称DPF或PF)成立于1944年3月28日,属政府机构、民事警察范畴,总部位于首都巴西利亚SAS夸德拉6号。DPF是巴西完全独立的联邦执法单位,与另外两支警察队伍(即公路警察和铁路警察)一起构成巴西三大联邦警力。从1944年组建至1967年,DPF一直被称作“联邦公安部队”,后来改称“联邦警察”,隶属联邦司法部管辖。
职责使命
根据巴西联邦宪法第144条的授权,DPF主要担负调查政治和社会秩序犯罪,或针对联邦政府、机构及公司的财物犯罪;预防和打击贩毒;边境巡逻和管控、机场安全警卫和海上治安以及打击联邦和各州犯罪活动的任务。
作为联邦政府执法机构,DPF还被赋予以下多重职责:1.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2.保卫来访的外国政要和国际组织领导人;3.调查网络犯罪;4.在巴西境内履行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职责;5.预防和打击针对巴西人的犯罪;6.预防和打击贪污腐败犯罪;7.打击有组织犯罪活动;8.规范和管理平民买卖、运输和拥有武器弹药;9.打击环境犯罪;10.管理国家犯罪基因数据库和“证人保护项目”;11.打击针对人权和民权的犯罪;12.调查和打击洗钱犯罪;13.需要时为其他执法单位提供帮助。
巴西联邦警察
发展简史
1944年3月,巴西政府将旧首都里约热内卢即联邦行政区警察改编为联邦公安部队(DFSP),目的是建立一支可以在全国执法的警察队伍。不过,初期DFSP除了履行海上警察的职责外,其活动范围还是局限在里约热内卢。
1946年上半年,DFSP的任务开始向全国扩展,特别是在某些案件的处理上,如打击非法毒品买卖和针对公信度的犯罪活动。
20世纪60年代,随着联邦政府迁都巴西利亚,DFSP自身业务也扩大至瓜纳巴拉州,并与另外一支名为“巴西利亚特别警卫队”(GEB)的地方安全机构合并,人员也随之增加。不久,DFSP仿照英国、美国(尤其是FBI)和加拿大等国的警察力量模式进行了改组,并完善了其结构,此时将其执法范围扩大到巴西全境。1967年2月25日,巴西根据新宪法将DFSP更名为Departamento de Policia Federal,即DPF(联邦警察)。作为联邦执法机构,DPF力图按美国FBI的模式和效果将自己打造成颇具影响力的警察队伍。因此,到了1996年,所有DPF入职时都要求学士学位。
组织结构
DPF在全国范围内执行任务,其组织结构与州民事警察类似,但是DPF下设行政机关,负责全国执法事务的规划、协调、统一领导以及任务分配,并通过正式渠道与其他政府机构进行日常合作。
申请加入DPF的候选人不必有从警经历,但必须拥有学士以上学位,警监以上级别的警官要有法学学位;申请从事法医工作的候选人要有专业背景和相关学历,如土木工程、兽医、财会和化学等领域证书。每年报考联邦警察的人员非常多,且职位越高,报考人员比例越高。
DPF实行总局长负责制,在巴西全境设有27个州级警察局(26个州府城市警察局和一个联邦区警察局)、95个市级警察局、12个海上(或河流)派出所和两个内河水道派出所以及12个边防检查站。此外,DPF还拥有几支特殊警力。
联邦警察战术行动突击队(COT)于1987年组建,隶属DPF总局,归DPF总局长直接指挥,队部设在首都巴西利亚占地面积四万平方米的Police Sector South。目前,这支精英警队担负多重艰巨任务,主要是在巴西全境范围内应对恐怖袭击以及支援巴西联邦警察执法行动。COT多次执行高危任务,如缉毒、参与处置群体事件、保护要人、打击犯罪集团、管控边境和移民、警卫机场以及武装押解高危罪犯。
防暴警察
COT在行动
申请加入COT的候选人必须来自联邦警察。一旦入选,所有人员要到国家警察学院学习战术和体能培训课程,还要接受国内外特种部队技、战术培训,与巴西特种部队(如里约热内卢军事警察特战大队)和美国、法国及德国(GSG-9)等国特种部队联合训练。
COT拥有很好的武器装备,主要有德国黑克勒和科赫公司生产的HK417自动步枪,德国Blaser公司生产的R93系列战术型枪械,如R93战术型狙击步枪、SP89 运动手枪和R93狙击步枪。
DPF建有水警支队(NEPOM),在巴西12个港口城市派驻警力以应对高发犯罪案件,同时也担负亚马逊河流域和巴西边境(特别是地处巴西-巴拉圭边境的伊泰普湖)的巡逻任务。NEPOM拥有最先进的装备,符合ISPS(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安全法)标准,在各大港口及周边开展执法行动。NEPOM在巴西海军接受特种训练,以胜任相关工作。
DPF还有一个专门负责空中支援、输送警力的飞行支队(CAOP)。CAOP组建于1986年,时称空中行动协调办公室,初衷是在满足快速空中机动的需要、不依赖武装部队的前提下为联邦警察行动提供支援。1995年,该单位装备了三架直升机(两架Bell-412型直升机和一架HB-350型松鼠直升机);1996年其更名为航空行动队;1999年该航空队领受上述任务,到2001年正式更名为飞行支队。2011年该支队又装备了两架Bell-412型直升机和一架塞斯纳公司生产的大篷车208B型直升机。该支队下辖两个飞行中队,分为固定翼飞机飞行中队和旋翼飞机飞行中队。
德国黑克勒和科赫公司生产的HK417自动步枪
在重要场合或发生重大事件时,为保证顺利解除危机,DPF要求特警必须快速反应,其中就包括地铁劫持事件。危机特点包括:一、不可预知性。即使针对大多数情况都制订了相关的应急计划,但是仍然会出现意料之外的突发状况。二、时间紧迫性。这些危机事件持续时间可能是几分钟、几小时、数天,甚至几个月(例如发生在秘鲁首都利马的日本大使馆人质劫持事件就持续了126天),有的危机事件事发突然,战机稍纵即逝。三、生命安全威胁。此类危机事件会对人员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指挥协同
根据有关规定,巴西境内发生地铁劫持事件主要由联邦警察战术行动突击队即COT负责处置。指挥官根据现场情况,确定、获取进而利用人力、后勤保障等可利用资源,预判事态发展,防止并解决危机。DPF的管理模式是,从事件发生到结束,整个行动过程由同一领导层指挥,但具体指挥官允许更换。每个指挥官在做出决策之前都要问自己以下几个问题:行动是否必要?是不是必须要这么做?冒险是否必要?行动计划是否可取?是否遵循法律依据,是否符合道德标准或伦理准则?
处理危机的目标有两个。首先是生命安全,所有参与作战人员必须把人质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事后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生命安全是制定决策的标准;处理危机事件的另一个目标是维护法治秩序,但是仍然要将人质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领导职能包括成立最高指挥机构
(决策小组、危机处理小组、战术小组、谈判小组和支援小组);启动地铁安全机制;决策小组迅速制定行动标准,并传达给战术小组;将战术小组设在适当位置,以便于制订紧急突击计划,并提供爬梯、胶带及车辆等装备;利用相似的地铁供战术小组开展模拟演练;为战术小组提供情报;为顺利接近隔离区制订控制方案并授权突击;制订作战流程;进行任务评估。
分阶段管理与处置事件。一是在正面对抗前,组织日常训练,制订行动标准,这些工作必须在事件发生前实施,因为在短时间内是无法训练出一个行动小组的。事件发生前做好后勤保障,战术指导、模拟操练、购置设备、选拔精锐人员、训练、预判与防范,制定对抗措施,拟定作战计划。二是快速反应。首先是封锁现场,防止恐怖分子转移或事态发展,安排谈判专家与恐怖分子进行谈判,协同相关单位,明确角色、任务及优先顺序,必要时采取行动。三是制订详细计划,其中包括现场情况分析、情报搜集、现场封控和完善突击计划,并随时依据具体情况做出调整;做好后勤保障;对周边可接近的通道实施封控,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调整策略。四是处置危机。首先希望通过谈判解决问题,并对相关程序做好模拟演练,例如设定盘查点,疏散人质;然后是使用致命武器,武力清除威胁,控制关键部位,疏散被劫持人质,救护伤员;最后是部队撤离:集合参战人员对事件处置做出评估,撤回所有作战装备,向警方和媒体通报情况,裁撤指挥部。
现场封控
众所周知,地铁不同于其他交通工具,通常在地下运行。其特点多样,构造复杂,组成部分沉重,各车厢相对独立,加之配有电容组,可在断电状态下维持五分钟供电,给控制地铁带来极大困难。地铁通过输电轨进行供电,驾驶员无法完全操控地铁。在地铁系统有一个紧急停车预案,地铁安全人员可以通过无线通讯系统呼叫控制指挥中心,启动紧急停车预案。但如果恐怖分子占领了控制指挥中心,就无法执行紧急停车预案;如果列车处于静止状态(事态得到控制),有两种方法可以防止地铁重新开动。第一种是采取紧急停车方案;第二种为切断电力供应。在这种紧急状态下,必须协调电力公司做好配合工作,切断特定变电所供电。如果电力公司没有及时做出反应,可以采取破坏输电轨的方法切断电源。由此,地铁自身携带的电容组就只能支撑地铁再运行五分钟。
如果列车仍处于运行状态(事态未得到控制),为防地铁停止运行,可以采取同样的应对方法。如果电源被切断,必须格外谨慎,因为地铁自身配备电容组可支撑列车继续行驶五分钟,很难准确判断地铁停靠的位置。事发现场发生变化会使事态升级,也给作战人员采取行动带来更多阻碍。
联邦警察警徽和标配手枪
德国Blaser公司生产的R93狙击步枪
巴西警察
现场侦查
为了搜集有效情报以便随时准备突击,COT通过各种方式与相关单位合作开展现场侦查行动。
COT侦查组(狙击手和作战队员携远程摄像机、夜视镜、热成像装置)利用与恐怖分子谈判时机潜入车内;如果有可能暗中接近被劫持地铁,要配备窃听器、监视器及无人机等装备尽可能详尽地获取现场情况,及时反馈给指挥所。
突击战法
指挥官首先应派出一支紧急突击分队到达事发现场,同时还要明确行动标准,即使突击分队没有接到上级命令,也能在必要时立即采取突击行动。紧急突击分队到达指定位置(突击前隐蔽点)等候上级命令。这个隐蔽点选定在恐怖分子的视野及射击范围之外,有利于突击队员检查和调整所携带的装备,如枪支、弹药、爬梯和工具箱等。
当紧急突击分队在等候命令时,谈判小组试图与劫持分子谈判。当然,很多重大事件从一开始就是没有商量余地的。在这种情况下,谈判人员一旦意识到无法与恐怖分子继续协商,就要立即向指挥官报告,指挥官随后派出事先在突击前隐蔽点待命的突击小组以及支援小组到达最终突击位置准备发起攻击。
鉴于突击分队很难轻易接近被劫持地铁,突击前隐蔽点与最终的突击位置应设在同一个地点。如果有可能隐蔽接近地铁,那么就要将地铁入口确定为突击发起位置。如果狙击手能够准确识别出恐怖分子,突击分队便迅速展开突击行动。
突击分队分为封控组、车头警戒组、车尾警戒组、车身两侧警戒组和突入组。突入组的主要任务是破拆门窗、占领座椅等有利位置,控制车厢和人员。
迫使地铁停止运行或者防止地铁重新开动(如果地铁已经停下)是一项很重要的任务。而对于现代化的地铁,这项任务主要取决于地铁控制指挥中心及地铁特殊结构这两个因素。这项任务完成的好坏关系到作战部队能否控制局面及封锁现场。
地铁两侧及车头部位的警戒小组必须在突击分队行动之前快速到达指定位置。
恐怖分子会利用窗帘或报纸等遮盖物遮住车窗,阻碍狙击手和突击分队的行动。即使侦查小组使用热成像仪,所获取的关于恐怖分子与人质的情报也不完全可靠。作战队员在接近以及到达指定区域后,需要使用盾牌,因为突击行动中随时有可能与恐怖分子交火,尤其是在警戒小组接近被劫地铁的过程中。如果地铁没有停靠在站台位置,突击分队还要利用爬梯靠近破拆点并突入地铁。
突入组必须在警戒组的掩护下首先开始破拆行动,但是破拆通常无法迅速完成,尤其是在车窗被报纸等遮蔽物所遮盖的情况下,破拆方法应根据被劫车厢所处位置而定。破拆常用的工具分为手工操作工具(大锤、撞锤和撬棍)、技术操作工具(对应的地铁车门钥匙)、热能设备(“布洛克”破拆工具包和液压破门器)和爆破物。
如果地铁停留在站台,突击队员将在与地铁同等高度的站台上接近现场。如果地铁停留在其他位置,那么突击队员则处于地铁下方,行动中就需要利用爬梯。破拆成功后,其他突击队员要迅速展开行动。突入组作为最先进入车内的小组,必须指派队员站立在座椅位置持枪警戒以确保车内安全。清理现场时,突击队员要随时更换位置以保持最佳的射击角度,可视现场需要确定是否使用盾牌。清场工作完成后,应迅速设立一个盘查点,仔细盘查可疑人员,决定哪些人可以释放,哪些人需要拘留。突入组确定可疑爆炸物的位置之后,由专业的排爆小组负责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