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通讯员 周 艳 钟 枫)2016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要求强化对全区农民工的劳动用工管理,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和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着力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落实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和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制度和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等;《实施意见》还要求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加强对拖欠工资执法能力建设、强化部门协作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及时处理欠薪争议仲裁案件和快速妥善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