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创新被认为是属于老板的事、研发部门的事、技术和科研人员的事,但实际上,创新从来不是只属于某些人的事情。对一个组织而言,应该如何让偶发性的创新事件,变成可持续的系统推动力呢?
第一,在任何一个组织里面,创新是整体组织的事情,一个公司真正要实现产品的迭代、创新,必须要构架创新型组织。这两年流行阿米巴模式,企业不一定要讲阿米巴,但我们首先要解决的一定是把传统组织架构化小。
上一个时代,海尔打造了一个优秀的金字塔结构的组织构架,创造出当时最好的制造型企业。但是过去两年以来,海尔把一个从上至下的金字塔形的组织构架,变成了2 000个完全不同的小微组织,用无数小微组织的创新推动公司大平台的整体创新。
第二,一个公司除了组织构架要化小,利益单位也可以进行阿米巴化。过去企业所有的核心利益享有者是企业的股东,换一句话说是老板,在以创新为核心的机制里面,如果利益归属不清,就不可能激发每一个个体的动力。
一家以创新力驱动的公司,一定要形成利益分享的创新机制。创新带来的利益,与公司员工,与个体有没有关系,这个关系是弱相关还是强相关,决定了公司创新是否具有可持续的生命力,我们必须用机制来合理评估创新为企业带来的价值,以及个体在其中的价值。
第三点,在公司里一定要有创新的氛围。如果你是一个特别僵化的机制,利益均沾,奖惩不明,那么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思考公司的进步和发展。支持创新,就必须要鼓励冒险、容忍失败,没有这样的土壤,不可能有技术、服务、产品上的改进。
董明珠推动格力自主创新时的理念就是,管理上不允许犯错误,研发上允许尝试。研发上只要有想法,格力的投入不设上限。更重要的是,董明珠还在格力推行让技术团队做决定的作风,一个研发团队在做决策的时候,要让主管保持沉默,让团队的成员做决定。一个经验丰富的研发主管保持谦虚是很难的,但也只有这样才能发挥每个人的潜力。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创新是没有范式的,所以以上三点可能都是错的。因为每一个创新都不是按照我们总结出来的规律规划出来的,也不是按照我们具有普适性的企业经营范式经营出来的。每一个企业都是独特的,就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
尊重个体力量,才是最好的创新之道。
(根据商界传媒集团总裁、总编辑周忠华在第六届中国产品创新高峰论坛上的发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