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
浙江省地质公园又添新成员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建立台州市椒江区大陈岛省级地质公园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
8月16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建立台州市椒江区大陈岛省级地质公园。
台州市椒江区大陈岛省级地质公园位于浙江省东部沿海岛屿群的中部,台州湾东南海域,隶属台州市椒江区,其岛屿性质为大陆岛。公园由大陈园区和一江山园区两个园区组成,公园总面积为32.34平方千米,其中陆域面积17.26平方千米,海域面积15.08平方千米,主要地质遗迹和地质景观区面积5.25平方千米。园区内拥有地质遗迹和地质景观30处,海蚀地貌景观类型丰富,是研究浙江沿海古地理、古气候、古火山岩浆活动的重要场所,其中甲午岩花岗岩海蚀柱、洋旗下屿火山岩海蚀崖具有特殊的科学价值和较高的美学观赏价值,是不可多得的地质自然遗产。椒江区人民政府将严格遵循“保护优先、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尽快健全地质公园管理机构,颁布实施地质公园总体规划,落实地质公园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在2018年6月底前揭碑开园,正式成为“省级地质公园”。
目前浙江省有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地质(矿山)公园16个,总面积961.44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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