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广西“三支一扶”计划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答:凡是符合当年发布的《广西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公告》(以下简称“《招募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支一扶”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015年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当前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
(5)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
(6)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
(7)2013年以前毕业的大学生;
(8)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9)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等)毕业生。
问: “三支一扶”计划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岗位,是否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答:按规定,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同时报名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问:“三支一扶”大学生如何参加社会保险?
答:“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委托所在市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办理具体手续。
问:随军前是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随军家属如何进行安置?
答:随军前是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在编制职数范围内,由各级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优先安置。
问:随军前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随军家属如何安置?
答:随军前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在拨款方式相同的事业单位编制数额内,由各级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进行对等安置。
问: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答:对随军未就业家属给予生活补助。自治区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全额发放给个人。发放对象条件、申报审批程序、经费来源及检查监督按照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全区各市、县人民政府应视财力状况和当地居民生活水平,适当增加随军家属未就业期间生活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