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彦杰 郝利勇
有效破解随军家属就业安置难题
●贺彦杰 郝利勇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省军区批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关于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实施意见》,为破解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难题提供了有效抓手。
一、创新军地共管领导模式。我们创新军地共管领导模式做好随军家属安置工作:一是成立领导组织。省里成立由军地领导共同组成的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省长亲自挂帅,省军区政委、省政府分管人事副省长任副组长,省委组织部和省编办、人社厅等10个厅(局、办)领导和2个驻豫部队政治部领导任小组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社厅并由厅长任办公室主任。要求各地相应成立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明确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督办和检查全省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问题;省人社厅是全省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计划编制及督导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计划下达;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计划中行政、事业编制落实。对其他成员单位依据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确保随军家属安置工作责任有人担、事事有人管。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定期安置和信息互通机制。明确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行计划管理,每年至少集中办理1次;明确各级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在年初、年中、年底分别集中召开一次会议,布置工作、检查督导、总结通报。
二、创新行政安置主导模式。从河南省驻军部队随军家属待安置情况看,随军前有工作的占四分之一,为确保这部分人能安置好,我们注重考虑部队安置需求和地方安置能力做工作:一是区分类型明确。要求公务员身份随军家属在办理随军后3年内要给予对口安置,事业编身份随军家属每年安置数量不少于省辖市当年空出事业编制总数的 10%至20%,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新招录职工时拿出 10%至20%的比例聘用随军家属。同时明确部队驻地垂直管理单位编制空缺时,应优先用于安排在本系统工作的随军家属。二是合理下达计划。省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办公室确定年度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计划后,省军区系统将计划分解下达到驻军团以上单位,团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根据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计划研究上报拟安置对象,经省军区系统政治机关初审后报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组织部门、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随军家属情况研究确定接收单位,会同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三是确定完成时限。对于随军前在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家属,接收单位明确人员后要在6个月内办理接收手续。
三、创新市场调节疏导模式。我们充分利用市场这个杠杆,积极鼓励和扶持随军家属自主创业:一是做到“三优先”。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编制空缺或有用工需求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随军家属;随军家属参加国家行政、事业、企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就业困难的随军家属纳入政府就业扶持范围,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的随军家属。二是做到“两减免”。鼓励随军家属自主创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开办文化娱乐业经营实体的随军家属免收1年管理费。三是做到“两补贴”。对参加职业培训的随军家属,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四是做到“两保障”。要求各地政府为随军未就业家属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并明确从2015年起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失业金标准;为随军家属办理养老保险,明确随军家属参加养老保险亦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地方养老保险。
四、创新量化考评督导模式。我们主要是做到“三挂钩”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一是与评选双拥模范城(县)挂钩。把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纳入党管武装考核和军地双拥共建内容,明确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率达不到90%的不得评为双拥模范城(县)。二是与人事审批事项挂钩。省成立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军区政治部组成的联合督导小组,对各省辖市落实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情况定期检查督导,对不按计划接收随军家属的单位,暂停机构编制审批、人员调动、录(聘)用、职称考试和评聘等人事审批事项,取消文明单位评选资格。三是与安置资格挂钩。对因个人原因不按时到安置单位报到的随军家属,取消当年度安置资格,3年内不予安置;对弄虚作假的随军家属,取消安置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作者系河南省军区干部处处长、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