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军分区 叶 春 张 超
近几年,广东省东莞军分区积极协调地方把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纳入党管武装的重要内容,作为双拥模范城评选的硬性指标来抓,全市政策性岗位安置随军家属970名,货币安置自谋职业随军家属143名,尤其是在今年经济形势下滑、就业压力增大、各级编制岗位减少以及随军家属数量增多的情况下,军分区仍然千方百计协调地方一次性带编安置随军家属136名,受到驻军官兵的一致好评。
(一)积极协调地方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强化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政治责任。为使地方各级领导认清做好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的重要性,军分区充分发挥一名主官担任市委常委,另一名主官参加市长办公会的作用,坚持在市委常委议军会、市长办公会等场合和时机反复讲清“三个道理”,统一认识。一是讲清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创建双拥模范城的重要内容,强调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是事关全局的经常性政治任务,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二是讲清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对于维护官兵切身利益、稳定军心、提高部队战斗力,对于维护社会安定、营造地方安居乐业良好环境,对于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推动地方各项事业健康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三是讲清随军家属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奉献,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与关心,应当依法对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给予优待,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都有接收安置随军家属的义务。通过讲清“三个道理”,较好地消除了少数地方同志思想中存在的“随军家属是包袱、是累赘”等模糊认识,有效强化了各级领导的政治责任感,使全市各级形成了讲政治、讲团结、讲稳定、讲大局的浓厚氛围,树立了“再难不能难部队、再苦不能苦随军家属”的思想,从而为扎实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积极协调职能部门创新工作思路,健全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政策措施。东莞市没有县(区),直辖32个镇(街),国有企业少,事业岗位少,但当地驻军较多,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压力非常大,安置中也确实遇到很多困难和矛盾。鉴此,军分区政治部积极协调地方职能部门到各地学习先进经验,并结合东莞实际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探索总结出台了一系列符合东莞实际和保障随军家属权益的政策措施。比如,2008年结合当地实际,军分区政治部协调地方出台了《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明确原为国家公务员(干部)和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随军家属,都可按《暂行办法》予以就业安置,一律给予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到各镇街安置的标准不低于市的标准。同时鼓励自谋职业,按规定领取一次性安置补助金;对原为企业单位正式员工的随军家属,全部按规定领取一次性安置补助金。2009年,随着形势的发展,军分区政治部协调地方修改了《暂行办法》,决定调整随军家属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助金标准,最高达24万元。2010年,经过不断探索总结,协调地方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出台《东莞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统一规范了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政策,规定全部随军家属享受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要求各镇街、各单位根据《办法》有关规定,并按照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的部署要求,对2006年以后接收安置的随军随调家属,落实入编或按照《办法》有关规定给予享受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对2006年以前接收安置的随军随调家属,参照《办法》有关规定给予享受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对达到退休年龄还未入编的驻军随军家属,其退休待遇按接收单位同等条件在编人员的标准执行。同时,考虑到军转干部随调家属也是随军家属,当年就将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列入随军家属统一安置。2011年市委议军会又出台补充办法,要求各级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开发岗位10%的比例安置随军家属。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使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有了健全的政策保障。
(三)积极协调军地各方形成合力,确保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落到实处。在开展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中,军分区注重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履行驻军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牵头协调职责,主动协调安置部门、接收单位、驻军和随军家属加强沟通,齐心协力做好工作。一是协调主要领导亲自抓,并纳入地方党委考评的硬指标。每次安排随军家属就业,军分区都要主动协调市委市政府召开议军会和专题会议,统一部署随军家属安置工作,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要亲自到会作指示、提要求,并现场解决提出的实际问题。每年年底,军分区还协调市委把随军家属安置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党管武装工作考评的硬指标,实行家属安置工作一票否决制,不达标的不能评先进党委。二是协调军地加强沟通了解,提高安置工作实效。每年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铺开前,军分区都主动派人会同市安置部门深入各个部队,及时了解每个家属随军前岗位和身份,了解她们的专业和特长,了解她们的愿望和要求;深入各个有安置任务的单位,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建议。通过举办接收单位和随军家属见面会、送岗进军营活动,加强互相沟通了解,尽量使随军家属做到编制和专业对应安置。军分区还协调市民政局、市双拥办认真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方案,并跟踪宣传各用人单位在安置随军家属就业方面的好人好事;协调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劳动局对需要办理手续的随军家属随到随批、特事特办。三是协调随军家属加强培训,掌握就业本领。针对少数军嫂年龄偏大、个别军嫂文化程度不高、一些军嫂所学专业不尽对口的实际,军分区协调地方为她们构建学习平台,联系院校和培训机构,提前对随军家属进行专业培训,成绩合格者由教育部门发放资格认定证书,使军嫂上岗后能迅速胜任本职工作。军分区还积极协调市里组织评选“十佳爱岗敬业好军嫂”等活动,鼓励随军家属在工作岗位建功立业,促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