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服务与农民收入关系的实证研究

2016-11-28 10:26
关键词:农民收入农村金融金融服务

张 荣

(1.辽宁大学 经济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2.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6)



·经济研究·

农村金融服务与农民收入关系的实证研究

张 荣1,2

(1.辽宁大学 经济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2.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6)

提高农民收入关系社会稳定大局,是“三农”问题的根本落脚点,它的实现离不开农村金融服务的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来,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和农民收入取得巨大成绩,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通过分析发现,农村金融服务和农民收入二者间存在正向的互动影响,农村金融服务对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因此,应该进一步发展农村金融服务,改善农村金融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最终实现农民收入的增加。

农村金融服务;农民收入;实证分析

一、引言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至关重要,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可以刺激储蓄和投资影响经济增长。农民收入增加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落脚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我国的经济是二元经济结构,金融内生于经济,同样我国金融存在“二元金融结构”,农村金融服务衍生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实践,可以通过促进经济增长和改变收入分配格局影响农民收入水平。农民收入增长速度的根源在哪里?农村金融服务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是促进还是抑制?当前学术界关于农村金融服务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关系研究文献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农村金融服务可以为农业生产提供信贷、融资及保险服务,有利于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因此它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该种观点由Greenwood在1990年首次提出[1]。我国学者徐敏丽、王亚丽等选取了1990—2014年的统计数据,较为全面地实证分析了农村金融服务对农民收入的影响,认为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效率对提高农民收入具有重要的意义,促进农村金融服务的健康发展是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2]。

第二种观点持完全相反的态度,认为农村金融服务会抑制农民收入增长。Robert King认为农业信贷补贴论过分地依赖于市场干预,会抑制市场自身的作用机制。同时股票、保险等金融产品对于农村经济增长的作用微乎其微[3]。我国学者朱德莉基于协整检验和向量误差修正模型( VECM),实证研究得出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不仅未能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反而阻碍了农民收入的增长[4]。

第三种观点认为农村金融服务和农民收入增加没有明显的因果联系。Lucas认为农村经济主体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带动了农村金融网络的不断完善,但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加之间的关系被经济学家们过分夸大了。因此主张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发挥农村地区金融市场对资金的自由配置作用,从而实现资金供需平衡[5]。我国学者沈滨、王凯采用时间序列的分析方法,通过构建静态模型,得出结论,甘肃省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没有对农民收入的增长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而农产品价格对农民增收的作用明显[6]。

综合以上国内外学术观点来看,现有的文献对农村金融服务与农民收入的关系问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而且大多数研究只是论证了农村金融服务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并没有论证农民收入对农村金融服务的影响。这显然是不够的,并不能全面正确理解农村金融服务与农民收入的关系。本文拟对农村金融服务与农民收入二者的互动影响进行实证分析,从而厘清农村金融与农民收入的关系,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和增加农民收入提供理论依据。

二、农村金融服务与农民收入的现状、互动机制及问题

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不断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呈现多元化发展,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农村金融服务和农民收入水平具有双向的互动关系,二者可以互为促进,良性互动,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但农村金融服务在普惠三农、服务三农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与农民收入发展现状及互动影响机制

1.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现状以及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机制。近年来,政府多次出台惠农政策,农村金融机构涉农信贷大幅增加。自2006年以来涉农贷款余额逐年增加,年均增速16%,截至2014年底已接近25万亿元。农业保险已覆盖全国范围,保险种类不断增加,为稳定农业生产起到了巨大作用。截至2014年底,我国农业保费收入超过300亿元,保险赔偿支付也大幅增加,成为世界上较为活跃的农业保险市场[7]。

农村金融可以为农业生产提供信贷、融资及保险服务,有利于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8]。农村金融服务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机制包括以下几点:第一,拓宽农业生产的融资渠道,破除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瓶颈,使农村居民获得发展规模化、集约化农业的大量资金;第二,有效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技术,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贷款和保险服务,比如为水利工程提供长期贷款,为大型农具提供质押服务;第三,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金融资讯和服务,促进农民非农就业和就近务工,增加农民收入[9]45-46。

2.我国农民收入现状以及对农村金融服务的影响机制。我国农村地区人口基数较大,快速提升农民收入是农村工作的重点,关系农村社会大局的稳定。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居民收入大幅提升。由1978年底的年人均纯收入134元增长到2014年的10 000多元,预计到2020年将达到15 000元。另外,农民的收入结构也在逐渐变化。随着农民外出务工的增加,非农收入比重逐步提高,家庭经营收入显著增长[10]28-29。

农民收入水平对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具有正向作用,农民收入对农村金融服务的影响机制包括以下方面:第一,当农民收入水平较高时,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也会相应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网点的数量和服务人员会得到增加,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和繁荣;第二,当农民收入水平较低时,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会降低,金融机构的涉农业务量和储蓄量会大量下降,造成农村金融市场的萎缩。

(二)农村金融服务在促进农民收入增加方面存在的问题

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不断出台,农村金融服务不断发展,带动了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1.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有待完善,支农惠农力度有待加强。金融政策是金融机构业务发展的风向标,引导着金融机构的资金投向,因此金融机构应该因地制宜地制定和调整涉农金融政策[11]。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长期存在,农村金融也形成了“二元金融”结构,金融机构对农村的金融供给和服务质量明显弱于城镇。城乡发展的不均衡和滞后的服务水平,没能使农村金融机构发挥信贷供给、互利共赢的金融中介作用。造成利率扭曲、服务内容单一、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严重迟滞了经济的正常发展,没有形成金融服务和资金供给的良性循环[12]。

2.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依然存在很多限制,过高的进入门槛和歧视性政策使民间资本不能充分发挥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农村金融信贷市场拓展开发力度不够,导致农业生产缺乏资金和民间资本闲置的双重矛盾。除了农村信用社,基于业务量和经济利润的考虑,其他商业银行较少涉及农业,资金资源供给缺口较大,无法满足农村地区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

3.农村金融机构的涉农金融服务宣传不到位,执行不透明,加上农民自身的原因,导致政府的惠农政策不能被农民完全所了解和享受到,各种惠农补贴大多被涉农大户和龙头企业得到。另外,农村金融机构改革步伐缓慢,经营管理体制落后,加上城乡居民巨大的收入差距,金融机构在农村网络覆盖率较低,可以提供的涉农金融服务较少,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中的作用有限。

4.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仅发展缓慢,信贷、保险和证券等金融机构发展不平衡,而且各自为政,后两者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促进作用有限,没有形成三者联动合作、经营主体多元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另外,我国针对农村金融有序发展的相关立法滞后,不能适应当下的发展形势,导致农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尤其是抵押担保方面的立法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农村金融服务与农民收入关系的实证分析

本文选取农村金融服务(F)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Y)两个指标体系,深入分析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与农民收入的关系。

(一)农村金融服务指标的设定和主成分分析

1.指标设定。为建立农村金融服务指标体系,选取以下7个指标(见表1)来反映农村金融服务现状,相关数据来源于2006年至2014年我国31个省市的相关指标数据。

表1 农村金融服务指标体系以及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2.相关性分析。对变量进行相关性分析,以确定是否具有相关性,可否做主成分分析。由得出的相关矩阵表结果可知,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都大于0.3,P值都显著,因此可以继续做主成分分析。

3.主成分分析。对相关变量指标进行信息提取,其结果如表2所示,各变量信息损失很小,不仅很好地体现出原始数据,而且包含了原始数据的重要信息。

表2 主成分分析结果

(二)实证分析过程

1.单位根检验(ADF)。对时间序列分析之前,需要对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Y、农村金融服务进行单位根检验,避免出现伪回归。本文使用ADF检验,以确保其稳定性。检验发现,时间变量在5%显著性水平下的T值为-4.246503,因此不能够拒绝原假设,证明该时间序列存在单位根,需要对其进行一阶差分。根据表3检验结果来看,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统计量-5.992655小于时间序列的临界值-5.338364,因此可以拒绝原假设,表明该序列是一个一阶单整序列。接着,对农村金融服务水平F进行单位根检验,ADF检验如表3所示。从表中可以明显看到,在5%显著性水平下,其统计量大于该时间序列的临界值为-2.937216,因此不能拒绝原假设,说明农村金融服务为非平稳序列,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差分后,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可以明显看出,在对原时间序列进行一阶差分后,得出的T值要小于其统计量,因此可以判断,一阶差分后的时间序列是平稳的,可以进行计量分析。

表3 单位根检验结果

2.协整分析。由上述检验结果可知,农村金融服务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时间序列都同为一阶单整,因此可以对一阶差分后的数据直接进行线性回归分析,得出回归方程,再对其残差进行单位根检验,其结果如表4所示。同理,根据表4结果显示,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其统计量要小于回归方程的残差值T,这表明该残差序列是一个时间平稳序列。由此也可以得出农村金融服务于农民收入二者之间存在一个长期均衡稳定的关系。

表4 残差单位根检验结果

3.VAR模型的建立。通过AIC、SC准则信息的尝试,可以确定本模型的最优滞后期为2,因此建立一个滞后期为2的VAR模型,并对模型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显示,该VAR模型的4个特征根都落在单位圆中,因此不具有单位根,说明该模型是稳定的,可以继续进行脉冲响应分析和方差分解分析。

4.脉冲响应。以构建的VAR模型为基础,对其进行脉冲响应分析,得到农村金融服务对农民收入的影响脉冲图,总体来看,农村金融服务对农民收入是有一定的影响。从短期来看,农村金融服务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不深,具有一个缓慢发展的过程;当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到中期,即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农民收入显著提高;当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到后期时,可以看出农民收入是爆发式的增长,其增长程度高于原始农民收入,增长额达8倍之多。因此可以判定,农村金融服务对农民收入具有一定的正向影响,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影响程度不断增大。

同理,将农民收入对农村金融服务进行脉冲响应分析。农民收入对农村金融服务整体影响程度很低,几乎为0。短期内,随着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提高微乎其微,这说明农民收入的提升对农民金融服务的发展十分有限;长期来看,随着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将会有一个小幅度的提升,但提升不大。

(三)结论

1.通过对农村金融服务与农民收入的协整分析发现二者具有长期稳定的关系,即从长远来看,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将持续地对农民收入提升产生影响,而农民收入的提升也将促进农村金融服务的腾飞。

2.通过脉冲响应分析可以得出农村金融服务与农民收入二者之间的相互影响程度。第一,农村金融服务对农民收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即农村金融服务的不断提高,农民收入将会大幅度的提升。第二,农民收入促进农民金融服务不明显,根据分析表明,短期内农民收入的提高基本不会对农村金融服务产生影响。而从长远来看,虽然农民收入对农村金融服务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其影响程度十分微弱,其趋势也比较平缓。

四、促进农村金融服务增加农民收入的对策建议

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对农民收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由于二者具有稳定的相关性,深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可以增加农民收入,由此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深化农村金融服务领域改革,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1.深化农村金融服务体制改革。利用邮政储蓄和农村信用社农村网点众多、网络覆盖面广的优势,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拓宽金融服务范围和领域,简化质押、信贷和放款流程,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人员聘用机制,提高员工待遇及其综合素质,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建立系统完备的员工培训机制和人才储备机制,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在农村金融机构就职。

2.构建新型农村金融服务网络,不断完善金融服务设施。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金融机构布局规划,大力支持金融机构进驻农村,增加惠农服务范围和民生金融产品,并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利用税收、财政等多种手段[13],建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营业网点,形成服务农村的金融服务网络。加快农村金融服务设施建设,根据居民分布等实际情况,增加自助服务设备,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网点的经营安全[14]。

3.建立布局合理、高效有序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其金融事业部的改革[15]。增强资本实力和强农能力,使其成为支农、惠农的中坚力量。不断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探索和创新其在农村地区的经营管理机制,挖掘其在促进农业发展中的无限潜能。充分发挥各涉农金融服务机构的比较优势,打造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16]70-71。

(二)整合农村金融服务市场,拓展农村金融服务领域

1.立足我国目前的农村金融服务实际,整合并完善涉农信贷、期货及保险服务,增强农村金融服务对农民收入增加的促进作用。出台涉农信贷的财政扶持政策,使政府财政和农村金融机构共同支持涉农信贷的发展。规范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发展,进一步对农产品进行细分,在综合考虑地缘、交通等条件的基础上,设立交易规模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农产品期货市场。增加农业保险种类和涉保领域,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增强农业发展抵抗各类风险的能力[17]。

2.创新惠农服务和金融产品。农村金融机构应广泛吸收农民的闲置资金和社会投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在壮大自身资金实力的同时,激发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的竞争活力。降低农户和涉农企业的贷款条件,增加涉农信贷资金供给,增强惠农支持力度,促进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根据信用评级状况,为农户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方式,比如开展土地流转经营权和大型农具质押贷款,通过“村民贷”向信用评级较高的农户提供无质押贷款,使农村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得到满足[18]20-21。另外,国家应该积极出台相关法律和政策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丰富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比如政府拨款、财政贴息等方式[19]。

3.随着高科技信息技术的发展,移动通信技术和在线支付业务可以在金融服务领域中广泛应用,可以给农村金融服务带来新的活力。农村金融机构由于业务量较少,导致其运营成本较高。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使农村金融机构开展网上银行和保险及信贷业务,实行一体化网络化经营成为可能,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各金融机构重复建设和分布不对称,进而造成低效率运营和金融服务严重缺位的矛盾,同时也减少了农民对机构网点的过度依赖,使农民足不出户即可享受金融服务。

(三)推广普及金融教育知识,完善农村金融信用环境

1.推动农民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由于农村金融机构网络覆盖面较小,加之教育宣传不到位,因此农民对金融机构及其所提供的惠农服务知之甚少,广大农村成为金融知识的惠及盲区,造成农村金融资源的浪费和低效率。同时,农民较少接触和使用现代金融机构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因此金融机构应联合多部门,有针对性地在广大农村大力普及金融知识,根据不同人员的知识水平、年龄阶段和服务需求,细分金融知识教育对象,通过长期细致的宣传教育,使农民掌握基本的金融知识,学会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发展现代农业。

2.信用环境的缺失会加剧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削弱其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的支持作用,同时还会恶化投资环境,因此要大力倡导文明风尚,引导农民树立诚信意识,完善农村金融信用环境。金融机构要帮助农民树立诚信意识,同时要加强同业间的交流合作和信息共享,设置同业共享的信用信息库。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针对信用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同时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农户和企业的失信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共同净化农村金融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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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吉家友)

2016-09-15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1&ZD146);辽宁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基础理论项目(Zw2013003)

张 荣(1983—),男,河南郑州人,辽宁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河南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经济师,研究方向为政治经济学、劳动经济学。

F832.35

A

1003-0964(2016)06-00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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