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远(安徽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安徽芜湖 241000)
芜湖市暑期青少年游泳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姚远
(安徽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安徽芜湖 241000)
该文对目前暑期少儿游泳培训所呈现出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分析并指出当前暑期游泳培训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游泳培训者安全意识淡薄、功利因素日益突出、游泳教练员教学手段不够人性化以及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暑期 青少年 游泳培训 问题 对策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游泳对身心健康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重视。游泳是一项能够协调全身肌肉发展的运动,其对正处在生长发育阶段的青少年的作用尤为明显,主要表现在游泳可以促进全身肌肉的协调发展及身体协调性的培养。其中对心血管系统和呼吸循环系统的作用则尤为明显[1]。
现阶段在我国,随着全民健身口号的提出及各地区游泳设施的完善,游泳已成为当今人们锻炼的重要方式之一。许多家长在自己锻炼的同时也注意培养孩子的游泳技能及安全意识。因此暑期青少年游泳培训开始兴起并逐步发展成为一个巨大的市场。暑期青少年游泳培训主要有以下几点作用:首先,通过暑期游泳培训,使得青少年掌握基本游泳技术,可以有效减少溺水事故;其次,通过暑期的游泳培训发现具有天赋的青少年,为我国竞技游泳事业培养后备人才;最后,通过游泳的学习,增强体质,增进健康,培养青少年的兴趣爱好,为终身体育的目标打下基础[2]。但是,由于暑期游泳培训刚刚兴起,存在很多问题,还没有形成良性的体系,其中的一些问题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1.1安全意识淡薄
首先,由于安全设施不合格给暑期游泳培训带来了安全隐患,有些游泳池安全标语、警示牌和深浅水区标志缺少或者不明显。有的游泳池周围扶手过少,游泳池破损严重又给青少年的意外伤害增添了机率;有的游泳池救生设备缺少或者不足,救生观望台、救生圈、救生杆、急救板、救生浮漂、医药箱这些救生工作的必需品都相对较缺,这对救生是极其不利的,在遇到紧急的情况就不能争分夺秒地去抢救生命。
其次,救生人员工作的马虎大意也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有调查发现很多游泳池的救生员没有持证上岗,甚至根本没有救生员的资质,一些游泳馆的救生员都是因为暑期的培训班而安排临时性的,他们对救生常识了解很少,有的救生员甚至不会游泳,当出现紧急情况时不能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即使有些救生员持证上岗,但是有些游泳馆的经营者为了谋取最大化的利益,没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多岗轮换制度,救生员连续的长时间工作,容易造成精神疲劳,不能很好地完成救生工作,造成了新的安全隐患[3]。
1.2功利因素日益突出
随着游泳运动的普及,为了满足市场需要,许多的游泳培训班应运而生,尤其是暑期的青少年的游泳培训发展规模与影响更是日益增强,其培训费用也随之不断上涨。培训收取一定的费用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一些培训机构或个人把追求利益放在首位收取过高的培训费用,或者存在不合理的收费,这样的做法都极大地影响了青少年的学习兴趣和暑期游泳培训的健康发展。调查还发现有些暑期培训为了追求利益过量招收学员、缩短培训时间及简化培训内容,这样的培训方式存在着由于培训时间过短教练难以对每个学员进行细致周到的指导,导致参加培训的青少年难以掌握游泳技能,更难以培养他们对游泳的兴趣[4]。还有一些怕水或运动能力较弱的青少年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没有掌握基本的游泳技能而被要求延期培训重新收取培训费用,通过这样的方式为游泳馆或者培训者增加利益[5]。利益因素已经严重地影响青少年的学习兴趣,成为游泳培训健康发展的绊脚石。
1.3教学手段不够人性化
许多参加暑期游泳培训的青少年大多是不会游泳的,有的甚至怕水,但是儿童具有天生的“亲水性”,只要进行适当引导就可以为他们以后的游泳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但是在许多培训过程中一些教练教学手段不符合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及教育原则,尤其对于一些怕水的儿童没有表现出足够的耐心,没有遵循循序渐进、长远发展的教学原则,反之则是采取了一些伤害青少年学习积极性的做法。由于大部分家长缺乏对教育手段的正确认识或者急于让孩子学会游泳,对一些做法也是持支持的态度。毫无疑问,这样的做法极大地伤害了青少年的情感,容易造成他们害怕、抵触、厌学的情绪,并最终失去对游泳的兴趣。这样的做法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的影响都是深远的。从短期效应看,由于使用不合理的教学方法不能很好地实现暑期游泳培训帮助青少年掌握游泳技术的目的。从长远的影响来看对青少年个体生命安全乃至我国游泳事业及终身体育的长远发展都产生不良的影响。
1.4政策法规不够完善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出台的《全国游泳教员管理办法(试行)》条例中对游泳教练的职责、能力、素质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但是这只是对教练员的个人素养的要求,并没有对暑期游泳培训的内容、方式及教学手段提出具体相关规定和要求[6]。因为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不同地区的评价标准也就参差不齐。这样就导致游泳培训市场教学方式、培训费用、教学内容的混乱。其结果体现为不同的游泳培训班制定各自的标准。
2.1安全第一,把安全意识放在第一位
积极加强提高暑期游泳培训的软硬安全设施,确保暑期游泳培训的有序进行。软件方面:加强救生员、教练员队伍的建设,提高教练员、救生员的教学救生技能,强化救生理念,要做到救生员、教练员持证上岗,救生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轮休,保证救生员在岗期间具有充沛的精力,能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很好地完成救生工作。硬件方面:游泳馆的负责人或所有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备瞭望塔、救生圈、救生杆、医疗箱等救生用品,保证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2.2教练员、培训者要克服功利思想,勇于奉献
暑期游泳教练员和培训者应该端正自己的思想,不能把利益作为培训的首要目标,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从我国青少年长远发展的视野及竞技游泳发展的大局出发,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培训之间的关系,克服功利思想,勇于奉献,尽职尽责,担当好游泳启蒙者的角色,做好暑期游泳培训工作。
2.3倡导、实施人性化培训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暑期游泳培训要求教练员要有童心、爱心和包容心。游泳教练员在游泳培训中要注重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遵循教育教学原则,使用科学有效、人性化的教学手段避免以简单粗暴的方式教学,以平等的方式对待孩子,在实施游泳教学“寓教于乐”的同时,将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充分彰显,落到实处。
2.4积极完善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是游泳培训的指导性文件,对规范游泳市场有着重要的作用。国家尤其是地方主管部门要根据各个地区的不同情况,立足实际,积极建立、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在暑期加强对游泳培训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创建安全、规范、健康、有序的游泳培训环境,促进我国暑期游泳培训的良性发展。
暑期游泳培训是广大青少年学习游泳技能,增强体质的最重要途径,也是培养游泳兴趣,鼓励青少年把游泳作为终身体育的奠基石。所以,解决好暑期游泳培训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和问题是当前一项非常艰巨而有意义的任务。在规范暑期游泳培训市场时我们需要政府、教练员、救生员及暑期游泳培训的开办者协调合作,提高培训水平,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及我国游泳事业的蓬勃发展贡献力量。
[1]全国体育院校教材委员会游泳教材小组.游泳运动[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1.
[2]刘英剑,刘玉环.应重视少儿游泳培训班的安全问题[J].中国学校体育,2001(3):52.
[3]陈先梅.福州市暑期少儿游泳培训现状缝隙与对策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14.
[4]张国栋.南充市少儿游泳培训现状调查研究[D].成都体院,2013.
[5]陈思帆.太原市少儿游泳培训现状调查研究[D].山西大学,2015.
[6]国家体育总局.全国游泳教员管理办法(试行)[EB/OL]. [2005-06-14]http://www.china.com.cn.
G807.01
A
2095-2813(2016)08(a)-0028-02
10.16655/j.cnki.2095-2813.2016.2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