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辉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甘肃陇南 742500)
普通高校学生运动伤害事故风险规避对策研究①
李玉辉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甘肃陇南 742500)
该研究以普通高校学生体育运动伤害事故为研究对象,依据学校体育学、心理学、教育学等有关理论,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和逻辑分析法对普通高校学生体育运动伤害形成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普通高校学生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特点,提出了普通高校学生运动伤害事故风险规避的对策。
普通高校 运动伤害 规避 对策
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实现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转变的关键时期。如何整体提高国民素质,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对普通高等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体育工作是普通高校教育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关注。体育活动是大学生教育活动中不可缺少的内容。近年来,运动伤害事故在普通高校工作中时有出现,其危害性也越来越受到教育管理者的重视。这一问题既影响了普通高校体育工作的正常进行,也给学校的教学管理带来了挑战。如何减少和避免发生运动伤害事故,是摆在各个普通高校管理者和体育工作者面前要解决的问题。该研究以普通高校学生体育运动伤害事故为研究对象,依据相关理论,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和逻辑分析法对普通高校学生体育运动伤害形成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普通高校学生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特点,提出相应的风险规避对策,以达到避免或减少运动伤害的发生及减轻其危害性的目的,为普通高校体育运动的正常开展提供有益的帮助。
2.1 运动伤害
该文中运动伤害界定主要是指人身伤害。对于运动伤害的概念表述有多种说法,查阅相关资料,借鉴其他学者的研究加上笔者理解,对运动伤害的概念界定为: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体育运动场馆和相关的体育设施场地发生的与学校、教师和学生有密切关系以及在学校组织的校内和校外体育活动、体育比赛、体育课、体育训练过程中造成在校学生或其他人员的人身损伤和后果的事故。
2.2 风险规避
风险规避是风险应对的一种方法,指的是通过改变计划来消除风险或降低风险发生的条件,以达到保护目标免受风险影响。但是规避并不意味着消除风险,但是可以降低和避免风险带来的损失。运动伤害风险规避,主要是针对可能出现的运动损伤和后果,提前采取措施,做好应对措施,提出风险应对策略。
纵观众多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原因,大多数情况都比较复杂,但是综合起来主要包括学校管理层面的原因、教师教学责任方面的原因、学生自身方面的原因以及由多重原因造成的运动伤害等。
3.1 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缺失
普通高校是学生接受教育的专门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教育、体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完善体育、卫生保健设施,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九条也有具体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2]。由此可见,普通高校不但要培养学生学习,同时对学生的安全也要负责。
普通高校体育场地设施是正常进行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和体育比赛必要条件,也是学校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部分。所以学校要在体育场馆设施及体育器材设立安全提示牌,对于设施管理责任不清,存在安全隐患的体育器材和设施,要及时更换维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3]。由此可见,学校卫生保健制度要健全,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应体检,以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2 教师教学组织责任不强
通过调查发现,责任心不强、组织不当、保护缺失是造成体育教师责任引发运动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体育课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4],在教学组织过程中,体育教师由于没有检查排除场地及器材隐患,远离教学区域,保护与帮助措施不力或者因为教学组织不当均会造成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所以,普通高校体育教师应该充分认识到课堂教学安全的重要性,以学生身心全面发展为目标,严格按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步骤和教学规律组织教学,以减少学生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
3.3 学生自律和安全意识淡薄
通过调查发现,学生自身安全意识淡薄和自律意识不够是造成学生责任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在参加体育活动时思想上不够重视、不够自觉、安全意识差、带有侥幸心理,造成了一定体育运动伤害隐患。在体育活动过程中,部分同学不遵守纪律,追逐打闹,不按要求练习,自我约束力还有待于提高。再加上许多大学生的体育基本常识很薄弱,在运动过程中技术动作不合理,不顾自身实际能力,强行完成动作,这些原因往往导致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
3.4 多重原因叠加或意外情况
运动伤害事故的形成不可能千篇一律,有时候是由多种原因共同造成的,但是具体责任和原因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体育竞赛活动具有激烈对抗性和竞争性,加上学生争强好胜的性格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体育竞赛活动中很容易导致伤害事故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的责任,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5]。因此,在学校组织活动不存在过失的情况下,学生在此类活动中受到伤害,均属意外情况,学校并无责任。
4.1 事故的多发性
调查发现,普通高校学生发生过不同程度的体育运动伤害事故人数占很大比例,因此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具有多发性的特点。但是与学校其他安全事故相比,最大的区别就是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主体多为个人,集体伤害的几乎没有。
4.2 内容的多样性
调查发现,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发生的体育项目繁多,呈现出内容多样性的特点。主要体现在造成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不仅有直接有身体接触的对抗性较强的运动项目,也有非对抗性运动项目和一些新兴体育项目。
4.3 原因的复杂性
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很大程度上都不是某一单方面的原因所造成的,而是多种原因叠加所形成的,所以形成原因具有复杂性。因此教师在体育教学和竞赛训练以及运动伤害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时要做到精益求精。
4.4 处理的困难性
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在带来痛苦的同时也会在处理过程中牵涉多方的利益。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能会涉及到学校、老师、学生以及其他校外人员,由于事故发生原因和涉及人员的复杂,在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困难性。
5.1 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规范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要制定和规划学校体育安全目标,建立健全体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师生进行体育活动安全方面的教育,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建立校外人员进入校园规章制度,保障校园安全不被外界侵犯。同时,学校应对校内体育场馆设施、运动器材进行定期检查、更换和维修。在新生入校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数据资料作为体育教学、训练、竞赛、体质测试的依据,对于一些特异体质的学生,建议进行定期健康检查,以确保减少学校学生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
5.2 教师加强课堂安全管理,合理组织教学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起主导作用,科学地组织教学是预防运动伤害事故发生的重要保障。体育教师要认真钻研教材与教法,科学施教,合理安排运动负荷。课前要仔细地检查场地器材,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如发现体育设施和器材质量有问题,应积极联系有关部门,进行维修更换。严格要求学生,课前做好准备活动,合理地安排内容和运动量,加强保护与帮助,及时地纠正错误动作,同时要学习掌握运动伤害事故处理措施,如果伤害严重的,应立即通知医院进行抢救,这对体育教学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5.3 学生加强自我监督,提高运动安全意识
学生是学校体育活动的主体,在强调教师课堂组织和学校安全教育重要性的同时,学生自身安全意识的加强非常关键。在运动过程中要不断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巧,可根据自身健康水平、身体素质及爱好选择锻炼合理的运动项目,科学把握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做到循序渐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3.
[3]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Z].1990.
[4]教育部.学校体育工作条例[Z].1990.
[5]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Z].2002.
10.16655/j.cnki.2095-2813.2016.34.008
G804
A
2095-2813(2016)12(a)-0008-02
2016年度甘肃省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普通高校学生运动伤害事故风险规避和保险机制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GST201645)。
李玉辉(1977—),男,甘肃宕昌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农村体育、体育教学及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