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耀梅
(山西师范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 山西 临汾 041000)
于成龙的廉政思想及实践
刘耀梅
(山西师范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 山西 临汾 041000)
于成龙是清顺治康熙时期官吏,为官清正廉洁,被康熙帝称为“廉吏第一”。于成龙自顺治十八年(1661年)到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为其在任时期,他为了改变所管辖地区的残败景况,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三次被举为“卓异”,成为一代廉吏。于成龙心怀天下、公而忘私的廉政思想和兴利除弊、坚守情操的精神仍然值得今天继续探究和学习。
于成龙;廉政思想;实践
“廉政”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璀璨精华,于成龙是我国封建社会“廉吏”的典型代表,被康熙帝誉为“廉吏第一”。于成龙是时下研究和学习的重要对象。
于成龙(1617-1684年),山西永宁(今山西离石)人,字北溟,号于山,晚年自号于山老人,谥号清端①。
于成龙上任之后励精图治、廉洁奉公,始终把“忠君爱民”与实现人生抱负紧密联系起来,并以“天理良心”为信条,形成了匡扶天下的社会责任感以及“为学务敦实行,不屑词章之末”的学习态度。用生命书写了“廉政”的真谛。
2.1 尊儒崇理,重视文化教育
于成龙深得儒学精髓,尤以明经为长,“善其身”和“济天下”的观念对他影响最为深刻。他在二十多年的官宦生涯中充分应运儒学的正统地位,作为安辑地方秩序、进行文化建设的重要资源。
据《清史稿》记载:“罗城居万山中,盛瘴疬,瑶、僮悍,初隸版藉。方兵后,遍地榛莽,县中居民仅六家,无城郭廨舍。”安抚百姓和整顿盗贼成为恢复罗城社会秩序的首要问。对于躲入瑶侗山寨的百姓“召吏民拊循之,申明保甲”②;对于落草为寇者,他以“稍疏一面之网,多方招抚,开诚布公,消疑释嫌”③。针对多民族杂居引起的各种矛盾,于成龙亲自带领乡兵进瑶寨进行协调,迫使各头人讲和。经过于成龙的努力整治,罗城状况很快得到改善。
于成龙还着手于当地思想文化的建设。创设养济院,收养鳏寡孤独老人和穷人小孩;创设了一礼仪制度,社会风气大有改善。通过这些措施,于成龙把儒家文化传播到罗城各地,改善了罗城文化知识严重匮乏的状况,从而有利于统一思想,维护社会的稳定。
康熙六年(1669年)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今合川)知州。为改变四川的破败状况,于成龙从恢复经济和传播文化两方面进行整顿,恢复了对孔子及诸神鬼的祭祀,制定了合州的朝贺礼仪。儒家的传统思想文化在川蜀之地重新发扬光大,改善了当地的社会风气,促进了教育的发展。
于成龙在江宁府(今南京)创办的“虹桥书院”,整顿两江地区在科举考场上的舞弊现象。在他的积极整治下,两江地区的科举出现了全新的局面,促进了两江地区教育的发展。
于成龙推行文化教育,尊儒崇理,改善文化匮乏的局面,正是儒家道统所要求的“内圣外王”的道德人格的真切实践。这种内外兼修的理想人格,既是对传统社会官僚理想的现实表达,又是对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思想的张扬,构成了于成龙坚实的心理基础和文化基础。
2.2 以身作则,整治与变易社会风气
明清时期,两江地区经济发展,带来社会各阶层地位的调整和变动,也影响到了社会风气的转变,即两江地区一转先前的淳朴,变而为崇尚奢侈的生活方式。康熙将对两江地区社会风气扭转的希望寄于于成龙。这对当时清廷整顿社会秩序做出了榜样,促进了周边地区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2.3 吏治建设
于成龙整顿吏治是其“廉政”思想的集中体现。他在上任两江总督伊始,就微服深入民间调查,着手严肃整治。在其颁布的《兴利除弊条约》对官员提出禁“苞苴”、“绝贿赂”,对百姓勤抚恤、慎刑法、杜私派、严征收、崇节俭等要求。于成龙还引进廉洁有为的人才作为长久之计,屡次上书推荐可造之材。“成龙先后疏荐直隶守道董秉忠、阜城知县王燮、南路通判陈天栋。濒行,复荐通州知州于成龙等。”④
我国漫长历史形成的廉政文化为反腐倡廉建设积淀了深厚的土壤,可以史为鉴,对于当今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启示:
其一,于成龙的“廉政”思想突出表现为“廉吏文化”,为当今施政者施政提供了史料借鉴,也成为公务员为人民服务职责的理论依据;
其二,当前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任重道远,学习于成龙的“廉政”思想,必须始终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其三,学习借鉴以于成龙为代表的清官精神,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都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和永恒价值。
于成龙去世,康熙亲自撰碑文并题写“高行清粹”匾额给予褒扬,多次赞其为天下廉吏第一。乾隆帝也数次遣官祭于成龙之祠,并御书“清风是式”四字。于成龙用自己一生的努力,践行了儒家“立言、立德、立功”三不朽的人生理想。他的这种高尚人格和清廉秉性更值得今天学习。
注释:
① 赵尔巽等.清史稿·于成龙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6:10083.
② [清]于成龙.于清端公政书·罗城书[M].台北:文海出版社,1976:78.
③ [清]于成龙.于清端公政书·外集[M].台北:文海出版社,1976:62.
④ 赵尔巽等.清史稿·于成龙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6:10086.
[1] 赵尔巽等.清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76.
[2] 沈云龙.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111册[M].台北:文海出版社,1973.
[3] 康熙起居注:册二[M].北京:中华书局,1984.
[4] 清朝官修.清实录:第4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5.
[5] 沈云龙.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第328册[M].台北:文海出版社,1983.
[6] 四库未收书辑刊编纂委员会编.四库未收书辑刊肆辑:第17册[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
[7] 清实录·圣祖实录:卷三四[M].北京:中华书局,1985.
[8] 傅衣凌.明清社会经济变迁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
[9] 贺长龄,魏源等.清经世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92.
[10] 于成龙.于清端公政书·两江书[M].台北:文海出版社,1976.
刘耀梅(1991—),女,汉族,山西吕梁人,在读研究生,山西师范大学历史学院中国古代史专业,研究方向:中国古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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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5832(2016)09-018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