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聪敏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河北 保定 071000)
“互联网+”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杨聪敏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河北 保定 071000)
在目前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近年来的“互联网+”的思维十分的“流行”,互联网的思维也逐渐的深入到各行各业。当今,我国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坚持法治政府的建设。在此,给了我们这样的一个思考,如何把“互联网+”的思维作为一种工具用于助推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又给着我们什么样的启示。互联网的思维适用于企业,但并不意味着就适用于政府的法治建设,政府机关也是有其特点的。那么政府应该吸纳哪些互联网思维中的有利因素,以促进我国的法治建设呢?本文通过解析“互联网”思维中的主要因素,以分析其如何可以助推法治政府的建设。以此达到加快法制政府建设的进程。
互联网+;助推;法治政府
近年来,我国一直坚持依法治国,坚持法治政府的进一步建设。由于我们处于21世纪的信息时代,那么对法治政府的建设也应该有一些新的思路。在当今互联网思维火热的年代,不少人也在想着借助互联网这个思维工具以助推法治政府的建设。但是由于政府的特殊性,那么如何助推也是一个关键。
那么既然想用互联网+的思维助推政府法治建设,就需要首先了解,什么是互联网思维?在当今有很多对于互联网思维的定义。但是笔者认为无非是:①用户思维;②简约思维;③迭代思维;④社会化思维;⑤大数据思维;⑥跨界思维。
那么结合这些思维,我认为在互联网+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一下几点。
第一,从用户思维的角度来说,其实笔者认为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在法治中国的当代,其实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那么在法治政府的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一人为本,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可以更好的使政府变为服务型的政府,才可以更好的服务于广大的民众。然而在互联网中用户跟法治政府中的公民是有很大差距的。所以笔者认为这两者思维在一定程度上也有相辅相成的意味。但是法治政府服务的对象是公民,而公民的利益范围相对来说比较大的,也更加的社会化一些,而互联网中的用户相对来说有些狭隘。所以互联网中的用户思维只是提醒我们在建设法治政府的建设中,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
第二,从简约思维的角度来说,其实笔者认为就是要简单化。在互联网的思维中,简约其实就是为了提高效率,减少累赘,以最简单快速的方式达到目的。这种思维方式就提醒我们,在法治政府的建设过程中,我们应该采用简单、快速、行之有效的方式。既然我们在建设法治政府,那么我们就要提高法治政府的行政能力。减少一些累赘的环节,以更好的建设服务型的法治政府。当然在实际的操纵过程中,也不能只是简简单单的追求“行之有效”。毕竟政府的复杂性远远高于企业的。所以互联网中的简约思维只是提醒我们在建设法治政府的过程中,要学会简约思维。让机构不在冗大,而是越来越“行之有效”。
第三,从迭代思维的角度来说,其实毕业认为就是发展和变化。在当今的社会,发展越来越迅速,变化也越来越大。那么基于此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要跟随着变化的节奏。企业要让自己走在行业的顶端。而政府和国家要让自己走在世界的顶端。要不就会被淘汰和落后。而当代社会我们崇尚法治,崇尚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而我国的法治建设也越来越完善。而在法治政府的建设过程中,我们也不能一成不变(当然我们法治中核心的东西是不能变的),也要去适应一些新的形式。比如我们可以利用互联网,依法对公民进行普法教育,公开一些政府法制的一些方式。那这样的话就可以更好地进行法治宣传,从一定程度上说,是有利于法治政府的建设的。所以互联网的迭代思维就是提醒我们要适应于时代的发展,善于运用新工具、新办法以更好的进行法治政府建设。
第四,从社会化思维的角度来说,其实笔者认为就是要社会化。其实政府的法治建设就是一个社会化的事情。在这一点上个人觉得互联网的思维是吸取了社会学和政治学的智慧论点。只有社会化,企业才可以做大。只有社会化,政府的法治政府也可以更加的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毕竟法治政府的建设就是代表着大多数公民的利益和大多数公民的公平。所以在这一点上,政府只要坚持法治、公平的观点就可以了。而这也是法治政府的核心内容。
第五,从大数据思维的角度来说就是告诉我们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大数据就代表着无数的事物表象,而通过这些事物表象就可以看到其本质的一些东西。其实它也在提醒我们看东西要全面,从全面的角度,综合各方面的利益,以得出一个更加科学、更加准确的“本质”。在法治政府的建设中,“我们该怎样建设”、“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建设”、“可以达到什么样的目的”、“想达到什么样的目的”,这些我们都得提前考虑,提前综合各方面的利益和信息,以更好的得到一个更加合理的结果。所以互联网的大数据思维就提醒我们在法治政府的建设过程中应该从全面的角度,透过多种的复杂的现象看到事物的本质,以得到一个合理的、科学的结果。
第六,从跨界思维的角度来说就是告诉我们从多个方位和多个角度看问题。无论在企业,还是在政府的发展过程中,我们都会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那其实在问题来临的时候,我们更多的应该是去考虑问题的解决办法。当遇到瓶颈是,为何不换一种角度、换一种思维去考虑问题,这样也许会柳暗花明。在法治政府的建设过程中,我们也应该采用跨界思维的想法,去解决在法治政府的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所以互联网的跨界思维就提醒我们在法治政府的建设过程中要多维度的思考问题,以更好的减少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阻力。
总之,“互联网+”的思维可以作为一种思维工具以助推法治政府的建设,但是在两者结合的过程中,也要始终看清楚两者的本职区别。这样才可以更好的吸收和采纳互联网思维中有助于我们政府建设的一部分。总之,互联网思维给我们开启了一个新的思路、新的方式,以更好的助推法治政府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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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聪敏,河北大学政法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政治学相关方向。
D922.1
A
1672-5832(2016)09-013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