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 敏
山东省日照市艺术剧院 山东日照 276800
浅议程式动作在戏曲舞台表演中的运用
薛 敏
山东省日照市艺术剧院 山东日照 276800
本文从三个方面对戏曲表演中程式动作的运用进行了阐述,这三个方面分别戏曲表演的程式运用之误、戏曲表演程式运用之理以及戏曲表演程式运用之妙。总的来说,戏曲表演的程式运用并不是一成为变的,在熟练掌握的前提下,还需要不断的创新与发展。
戏曲表演;舞台表演;表演程式;程式动作
戏曲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艺术形式,其兼收并蓄,集各种艺术表现于一身,以唱、念、做、打为手段来表现人物与表演故事,是极具特色的一种表演艺术。而所谓程式,是一种形式与技术的规范,张庚认为“程式是一种特殊的艺术表现形式”,任何一种艺术都有各自的程式,只是创作方法与风格不同而已。戏曲表演程式,是无数戏曲艺人根据生活,用戏曲艺术独特的审美方法组织提炼而成的。其超越生活的自然形态,经过了高度的加工与美化,成为了一种创造舞台形象的共同手段,是长期艺术实践的结晶。程式化是戏曲的特色,焦菊隐在《中国戏曲艺术特征的探索》中言道:戏曲艺术不单动作程式化,就连行当划分、音乐、唱腔也都是程式化的。其表现生活内容,塑造人物形象,都是在程式范畴以内进行的。如骑马行船、坐轿乘车、吃饭喝酒等,在戏曲表演中都有一套规范化的套路;表现人物的各种情绪如喜怒哀乐、惊恐悲思等,也有一定的格式,就连人的随身穿戴饰物如扇子、水袖、手帕等,在表演中也都有一定的规范来增强作为辅助性的表演手段。但戏曲的程式并不是机械的,优秀的戏曲演员,可以在同一程式的基础上创造出风格各异的人物形象,也就是说,戏曲的程式具有很在的可塑性与适应性,关键在于表演者的灵活运用。
戏曲艺术是一个大的程式范畴,不同的程式有不同的来源,是演员在戏剧里模拟生活中的动作,将之舞蹈化、节奏化并逐步完善固定下来的。但不同的人物,不同的内容,在运用程式动作时也会有不同的特色,不讲人物,只卖弄技巧,则失去了戏曲程式创立的本意及积极作用,成为了死程式。很多戏曲表演者在进行舞台表演时,不能因戏制宜、因人制宜,根据任务的需要和自己的条件来灵活运用程式,简单的认为只要掌握了程式就能够塑造人物形象,做出舞台效果,孰不知,这样的表演只是程式动作的堆砌,观者感受不到剧中人物的内在,演员传递的只是程式动作的形体变化,而不是剧中人物的灵性。杨小楼在《长坂坡》中演赵云,就赵云的下场亮相而言,程式中的亮相,要求严格,讲究头部端正,二目平视。但杨小楼并没有局限于既定程式,而是通过举枪握拳,双眉紧皱,凝视怀中,将赵云这一刻的思想感情在一瞬间的亮相中表现的精确而传神,为亮相这一程式注入了新的活力。虽然抬头与低头只是对亮相的一个小小的改动,但却足以说明表演应该是从程式出发还是从人物出发的大道理,也是对程式运用的灵活性做了最好的注解。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学习、掌握程式,是为了丰富和提高表演的技术与手段,而不是最终的目的。被程式所困,只会成为一个艺术表演的匠人。如演青衣,只知道一个劲儿地抖动水袖;演花旦,就一定要耍手帕;演老生,则千方百计找关口,抖手摇头甩髯口。只知道表现程式而不注重表演人物,不但无法准确表达戏曲表演的内容,而且在艺术上也显得千篇一律、单调贫乏,使观众感到枯燥而乏味。
戏曲表演程式从本质上来说,应该是表现人物的技术材料,是戏曲表演的规范框架而非细则。没有了程式,也就意味着没有了艺术的表演形式,但戏曲的程式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周信芳认为:“程式是生活的概括、集中、规范化,而一旦成为程式,它必然又会反过来限制反映生活的能力,又必然要突破它、发展它,进行新的创造。”程砚秋认为:“活动于程式之中,而遗弃程式,把灵魂的花朵展露出来,才是程式艺术的终极目的”。从前辈戏曲大家的心得感悟可以看出,戏曲的程式是为塑造人物而创造的,学习程式、掌握程式,进而突破、创新程式才是戏曲程式艺术的精髓所在。化程式于人物之中,根据人物的需要灵活运用,着力刻画人物的思想性、真实性,才是戏曲程度运用的至理。戏曲程式和技术法则,首先要学习和掌握好它,而后,就要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在发展的前提下继承,绝不可墨守成规,食古不化,生搬硬套刻模子。学习是从模仿开始,但不能停留在模仿上,要创新,要发展,才能使艺术的生命力不断强化。
戏曲行当,是戏曲角色的总称,是戏曲特有的表演体制。戏曲行当将不同年龄、性格、气质的人物加以类型化及程式化来进行形象塑造,每一种行当均有一套完整的程式,既便于演员表演,也便于观众辨认,是戏曲表演艺术塑造人物形象的有效手段。戏曲行当有句话叫“演人别演行”,就是说行当只是为了便于塑造人物形象而设,绝不是走形式主义及绝对的类型化。将行当功夫练好了,演员还需要不断的揣摩人物,将自己的感悟融入到人物的表现上,才能真正的将戏演好,也就所谓的“练死了,演活了”。在戏曲表演艺术的程式范畴中,“四功五法”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是戏曲表演艺术的主要表现手段。“四功五法”都是按照戏曲特有的规律,经过高度提炼的程式规范,是舞台表演的具体方法和技术规则。唱功、念功自有其程式规范,而做功与打功的程式规范,则具体体现在手、眼、身、法、步五法中,也就是说,手、眼、身、法、步是做功与打功的基本程式单位,戏剧舞台人物表演的一举一动、一招一式无一不在其规范中运行,是戏曲表演动作具体化的技法。唱、念、做、打四功有机结合,构建成了戏曲舞台表演的各种艺术形态。戏曲表演程式的运用之妙,就体现在对“四功五法”的掌握与融通变化之上。
戏曲表演的程式是演员塑造舞台形象的基本材料,戏曲演员只有经过严格的学习、训练,熟练掌握戏曲的各种程式,才能丰富自己的表现手段。只有对戏曲程式掌握越多,研究越深,才能在舞台表演中融会贯通,推陈出新。所有的戏曲大家,无不具备扎实的程式基本功,但对其的运用,却又无结合自己的生活体验与感悟,在严格的程式规范法度之中求得变化和发展,进行舞台形象的创造。戏曲程式无论种类有多么繁复,结构有多么严谨,一旦到了艺术家的手中,都能构成有声有色的艺术形象,达到严谨与自由的相对统一。
[1]罗云.试论戏曲程式在表演中的运用[J].东方艺术,2014,S2:10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