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敏科
(首都师范大学 北京 100037)
弗洛伊德自我与本我的伦理思想
郭敏科
(首都师范大学 北京 100037)
心理学和伦理学在研究人的行为动机、研究个人道德品质的形成方面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但是,在心理学史上,详尽研究个体道德的心理结构,个人道德意识发展的特殊心理过程,当首推弗洛伊德。弗洛伊德在《自我与本我》一书中,在原有的“意识、前意识、潜意识”的基础上建立了“本我、自我、超我”的人格系统,提出了系统的潜意识理论。
弗洛伊德;本我;自我;超我
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的结构由三个部分组成,这就是“本我”、“自我”和“超我”,这三者是在意识、无意识活动的机制下,在心理发展的关系中形成的。“本我”、“自我”和“超我”三者交织在一起,构成人格的整体。它们各自代表了人格的某一方面:本我是生物本能我,自我是心理社会我,超我是道德理想我。它们各自追求不同的目标:本我追求快乐,自我追求现实,超我追求完美。当三者处于协调状态时,人格则呈现出健康的状态;当三者相互倾轧,关系发生错乱时,就会产生心理或精神疾病。
在弗洛伊德看来,“本我”,是道德心理结构中最底层的部分,“它包含着遗传的、出生时就有的、固有于体制内的”人的一切欲望和本能,它是遗传下来的动物性本能,是一种原始动力机制,其目标是毫不掩饰地满足生物欲望,内部充满了非理性、反社会和破坏性冲动,是潜意识的结构部分,是所有本能的承载体,它与生俱来,是最原始的部分,它的唯一机制是躲避痛苦、寻求快乐。遵循着快乐的原则,同时,“本我”也可以看作是一个个体本能的无意识的源泉。由于它不与外界发生任何联系,因此,本我的履行既不受理智和逻辑的法则约束,也不具有任何价值、伦理和道德的因素。它形成“里比多”(Libido),是人的性欲和“生活力量”的最大蓄积库。按照“快乐原则”,它总是不顾代价地寻找瞬间的满足。
弗洛伊德关于“本我”的描述更切近于人类的生理本能,即从万物一体的思想看来,人本身也是物的一种,他说的本我更多的应该是从这个角度去认识,强调人的物属性。在这里看,人的物属性与动物的物属性有很多的相似之处,毫不掩饰地生物欲望更多的是动物的本能,而所说的快乐原则,其实是一种生物欲望、身体欲望的满足,与精神无关。这里所翻译的快乐原则可能也并不准确,快乐本身是长久性的由内而外的发出,而生物欲望的满足是短暂性的无关精神满足的部分,人作为物属性的满足只能维持必要的人种的存活的需要,和物的存在一样,并不具备任何的意义。它的另一特征是原始性的、与生俱来的,也重申了它作为物的属性,而在物的属性范围,根本无法谈及存在的意义,如果人只是局限于本我的部分,那么人与动物也就没有多大的区别,文明也不可能诞生,欲望消退和控制才是理智产生的前提。但是它作为我们身体的必备的构造部分,却是我们赖以存在的基础,这也正是造物主高明的地方。
“自我”是每个人都包含的心理内涵,是理性的,是意识的主体结构部分,它控制者能动性的入口,及将兴奋释放到外部世界中去,处于本我与外界之间,根据外部世界的需要来活动,在现实原则中感受情感。“自我”调节着“本我”,与之相对立,是检查精神内部运动的所有过程。“自我”在夜间入睡,对梦起到检查作用。“自我”是部分意识的参加者,它的任务是使“本我”与外界社会更好的协调,并采取某种方式转移不能被社会所接受的本能冲动。“自我”是人格的表层。
“自我”是人与外界交往所产生的一个新的心理过程。这个心理过程在机制上与感觉系统相关联,具有能动性控制的特征。当本我这种非理性活动与环境、社会发生冲突时,自我的作用就是调节二者的矛盾,一方面创造条件使本能得到满足,另一方面暂时压抑本我的要求,以便待机实现这种要求。自我是一种理性的道德机制,它既不违背和对抗社会的伦理道德要求,又想方设法找到实现个人欲望的合理途径,它奉行“现实原则”,是在理智指导下的理性活动。
所以,与其说人类容许他人和社会的存在,遵守秩序和道德规范是出于理性,倒不如说这是出于个体存在的根本需要,当然,我们绝不否认整体存在并不只是能够使得个体存在,它同样会为我们带来精神上的慰藉和喜悦。
“超我”是充满清规戒律类似于良心的道德理念,为自我确立了好和坏的范本,一个社会的理想和传统价值就是通过超我传递给后代的。
人类个体性的自我是蕴含着理性的自我,但做出这种理性的要求势必面临着抉择和痛苦、压抑和克制,而这却并不是我们所要长期追求的目标。我们更想找到一条道路,可以在释放本我的同时又能满足理性的需要,这就是超我。
上述三种人格错综复杂,交互作用,从而产生各种行为和思想。“本我”通过“自我”达到满足欲望的目的,“超我”通过“自我”产生压抑感抑制欲望。在整个精神体系中,“自我”协调着“超我”和“本我”两个方面,依照现实原则,采取适当的行为措施。所谓“心理的防御机制”,即“自我”用来应付“本我”和“超我”的压力的手段,自我受到本我和超我的威胁而引起的强烈的焦虑和罪恶时,焦虑将无意识地激活一系列防御机制,以某种歪曲现实的方式来保护自我缓和或消除这种情绪上的不安和痛苦。本能的发泄从主要方向上讲,即本我的发泄,超我和自我没有能量,他们通过认同作用从本我中本能的对象选择吸取能量。
弗洛伊德将“意识、前意识、潜意识”之间冲突以“本我、自我、超我”三种不同的性格结构表现出来。在心理发展中,年龄层次越小,“本我”的作用越是重要。婴儿期几乎处于完全本我状态,由于他们可担忧的事情不多,除了身体的舒适之外,尽量解除一切紧张状态。在本能的冲动之外,人类发育了“自我”,即人类性格中实用的、理性的部分,它努力使“本我”的需要满足,但是它又依照社会规则和客观规律规范自己的行为。“超我”,位于人格结构的最高层,是道德化和高尚化的“自我”,是“本我”野性的冲动的直接天敌,是使“里比多”升华成文明原动力的根本力量,当我们潜在意识感到压抑,并渴望发挥本能的时候,就是“超我”存在且发挥作用。“超我“抑制着“本我”的冲动,对“自我”进行监控,使精神追求完善的境界。
郭敏科(1992.11-),男,汉族,宁夏银川人,硕士,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传统伦理。
B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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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5832(2016)11-02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