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渊
南海九小岛事件与中日法之间的交涉
文/郭渊
南沙群岛地处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咽喉,扼守两洋的交通要冲,也是通往马六甲海峡、巴士海峡、巴林塘海峡和巴拉巴克海峡的关键所在。南沙群岛独特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它重要的战略价值,进入20世纪法国殖民者利用地缘之便开始觊觎此地。
20世纪30年代,出于地缘政治利益的考虑,法国殖民者在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活动日益频繁,挑起“南海九小岛事件”。1930年4月13日,法国派炮舰“马立休士”号到南威岛进行非法“测量”,随船前往的法属印度支那海洋学研究院教授休戚(Chevey)对该岛的地质及自然资源进行了勘测和记录,该舰舰长海军大尉多拉妥罗( Delattre)命属下测绘该岛之地图和水路图形,鸣炮插旗,以示占领,并“记录摄映(影)”。因南沙海域此时有季风,故法舰侵占南威岛附近各岛的计划未能实现。迨至1933年4月初,法国小巡洋舰“阿斯特罗巴尔”号、“警报”号和测量舰“德拉内桑”号组成舰队,赴南沙群岛,欲竖法旗以示“占领”。4月6日,舰队到达南威岛,4月7~12日,舰队先占领安波沙洲,随后驶向东北,直指郑和群礁,侵占了太平岛,接着在北部一些岛礁——南钥岛、中业岛、双子岛登陆,无视中国主权,竖立法旗,并在几个岛上埋下了石碑或水泥标志,载明其占领情形。然而他们不得不承认,在中业岛、双子岛看见来自中国海南的渔民。法国的占领行为并未立即对外界宣布,而是事过3个月后,直至7月中旬才对外宣布占领上述小岛。
1933年7月15日,法国参谋部将“阿斯特罗巴尔”号、“警报”号两舰船员的照片和占领诸岛的照片在报刊上公开发表。恰恰就在同一天,法外交部在外界询问法占领南海九小岛一事时,则予以否认。然而7月25日,法外交部突然改变否认态度,法国政府公报连续两天发表正式占领通告,宣称获得岛屿的“主权”。这就是当时所谓的法占“南海九小岛事件”。由此,法国按照当时国际法所规定的领土占领要求,完成对所占岛礁的主权宣示、地图绘制以及行政管辖等程序,企图钳制他国之口,占据法理上风。
“南海九小岛事件”引起中法、法日之间的外交之争,引发法日在南沙争夺利益的第一次交锋。这对中国主权构成了巨大威胁。更重要的是,法国殖民者及后来的越南多以此事件作为其“拥有”南沙群岛的所谓“主权论据”。因此,有必要剖析越南政府和学者某些说法的真实性,以还历史本来面目。
第一,法国占领九小岛之后,当时并未通知中国,而是中国提出异议后,法国才将有关情况告知中国,越南称中国“并不关心”此事不符历史事实。法军虽占领南沙岛礁,但法外交部门对某些情况一时也并不十分了解,故对中国进行多次回复(说明)。且其侵占仅是南沙几个岛礁,并未形成巩固性占领,越南后来称法“派兵驻守长沙群岛(南沙群岛)各主要岛屿”之说当为不确。法军占领时声称小岛为“无主地”,而越南某些学者却说法国行动“继承越南自古以来就拥有的对长沙群岛各岛屿的主权”。这种说法与法国声称“无主地”相矛盾,越南难以自圆其说。再者法国与中、日交涉时,只字未提所谓安南(越南)在南沙“存在”的历史。可见,越南几个《白皮书》及其学者的某些说法,真实目的是为侵略行为张目。
第二,法国侵占南海九小岛为殖民行为,不足以构成主权依据。法国侵占九小岛时,确实“留下了”所谓的主权证据(悬挂旗帜、埋下标记等),但其行为遭到中国渔民的反对,某些证据很快就不复存在了,其所谓的占领犹如昙花一现。在南威岛、太平岛、中业岛、北子岛和南子岛上,渔民撕毁法旗、砍掉旗杆,挖掉了法人埋在地下的标记(中业岛),并果断用船上土炮轰击法舰的挑衅行为(太平岛海域)。法国向国民政府交涉,要求追查此事,后不了了之。侵略行为不能产生主权,这是国际法的一项重要规则,法国的殖民行为自然不能构成它占有的根据,当然也不能为越南所“继承”。
第三,日法交涉过程中,它们所持的“理由”,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证中国对南沙拥有主权。在与法交涉时,日本反复强调日人在南沙十余年的经济存在,与法仅设航海标识不可同日而语,法国自感“理亏”,后来承认日本的经济利益;日本又指出因日人在南沙的存在,法国“先占”理由不能成立,其行为不构成国际法的实际占领。法国对此声称它是按照国际法规定对南沙进行“有效占领”,它拥有南沙占领权。日法理由均似是而非,中国渔民对南沙群岛经营多年,有自明清流传下来的《更路薄》为证,这是中国南沙主权的标识之一。中国渔民的行为是中国获得南沙主权的有力证据,更何况南沙为中国领土有明清的官方文献作为佐证,并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
法日对南沙岛礁的占领或经营纯属侵略行为,是近代殖民主义在南海地区的延伸,其所谓的先占或有效占领是伪命题,不具有国际法的效力。日本投降后,1946 年12月,国民政府成功接收南沙群岛,其他国家包括法国并未对此提出异议。韩国国际法学家朴春浩(Choon-Ho Park)深刻地指出,“即便法国在1933年有效地占领了斯普拉持利群岛(南沙群岛),而这种占领却是令人可疑的”,简直令人不能理解的是,日本投降后,法国为什么既不试图接收这些岛屿,而在1946年中国接收这些岛屿时,法国又为什么不向中国进行抗议呢?他认为,解释这一问题的唯一合乎逻辑的原因应当是,法国认为获取帕拉塞尔群岛(西沙群岛)和斯普拉特利群岛(南沙群岛)在国际法上是无效的,“南越作为法国在该地区权利的继承者,显然不能够行使法国原来已经放弃了的权利”。
国民政府在南海九小岛问题的立场和态度,不仅是对法国占领我海洋国土的态度,也是对日本所谓的法理与历史依据的否认。不仅如此,在处理九小岛事件之时及以后,国民政府对南沙群岛战略地位的认知、舆图的绘制,为当时及后来中国政府维护南沙主权行动提供了一定的历史和法理依据。(1)对南沙群岛战略地位的认知。此前政府及学者对南沙战略重要性鲜见论述,直至该事件发生后,国内对这方面的讨论才多起来:在军事上,将九小岛比作西沙的“南方之尖兵”,可以阻止“英法及欧洲各国之北上”,如中国海军力量不断壮大,则西沙、南沙群岛可成为犄角之势,能监视敌方在南海的行动;在战略上,认为九小岛位于南中国海的中央,“为南中国海的第一度重要门户”。这些可贵认知成为后来中国政府制定南沙政策的着眼点。(2)制定明确的舆图,以申主权。国民政府在与法交涉九小岛之时,为使国人明了疆域起见,决定对南海舆图、岛屿之名称和纬度,整理公布。一年之后,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于1934年12月21日第25次会议审定了南海诸岛中英岛名。1935年4月,该会出版了《中国南海各岛屿图》,标绘出南沙群岛名称(当时称“团沙群岛”),并有“危险区域( DANGEROUS GROUND)”标注。这是国民政府出版的第一份具有官方性质的南海专类地图,图中较为全面地绘出了南海诸岛。
回顾这段历史,有很多经验教训值得认真总结。
首先,当时国内对于南沙史地认识的局限或缺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与法交涉的被动局面。在20世纪30年代之前国内坊间出版的地图,一般在南海海域中只标有东沙、西沙两群岛,缺乏对南沙群岛的明确标绘。这些书籍或舆图绝大多数为民间性质,记载或绘制很不规范,不具有主权归属标识意义,尽管如此也给国人造成某种错觉,加之官方舆图的绘制未能跟上形势的发展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为他国攻击中国南海疆域范围提供了口实。后来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对南海诸岛的命名以及《中国南海各岛屿图》的绘制,正是基于这种教训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可见,南海舆图的绘制应根据地质测量、开发建设,以及南海形势变化等情况,不断地进行更新出版和发行,这既是国家南海主权的践行行为,也是对国内民众海洋意识培育的重要手段。
其次,在搜集九小岛属我证据过程中,国民政府各部门及驻外使节不可谓不积极,但对渔民开发南沙行为调查的不深入,更由于对渔民行为国际法意义认识的缺失,造成其对外交涉缺乏有力的证据支撑。如前所述,日与法争夺九小岛的理由之一是日人曾在该地经营磷矿,而法国对此不得不予以考虑,但反观中国,海南人民世代生产、生活于此,法日对此也予以承认,中方为何不据此提出主权抗议?更为重要的是,渔民航行于南沙被广泛使用的《更路薄》,可作为中国拥有南沙主权的坚实历史根据,却未引起当局者的注意。《更路薄》所包含的南海海洋、地理信息以及历史和法学价值,目前依然值得深入研究,它对于南海主权论证仍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西沙、南沙群岛为中国海洋领土之边陲,自近代以来就为列强所觊觎。当局者对之战略认知的缺失,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军事、建设等应对措施滞后于南海形势的发展。在南海局势日益复杂的条件下,政府不仅要重视西沙、南沙主权属我的论证,也要重视保卫和建设。
总之,对“南海九小岛事件”,虽然国民政府与法国进行了交涉,也对西沙群岛采取了一定防御措施,但总体说来,并没有采取坚决态度来维护南沙主权,致使九小岛一度沦入列强之手。然而法日势力在南沙存在的时间都不长,未构成领土归属的历史或法理依据。二战结束后,法日不仅事实放弃了对南沙、西沙的领土要求,且均以政府名义承认两群岛是中国领土,这成为后来中国政府坚持拥有两群岛主权的依据之一。
(作者系黑龙江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教授、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兼职研究员;摘自《世界历史》201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