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艳美
(安庆师范大学 安徽 安庆 246011)
浅析“诗言志”与“诗缘情”的区别和联系
穆艳美
(安庆师范大学 安徽 安庆 246011)
“诗言志”与“诗缘情”构成中国文学批评的两大命题,历来是非之辩十分激烈,“言志”与“缘情”各有其内涵和侧重,对诗歌的发展均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只有全面了解二者的区别和联系,才能深刻认识中国诗论的发展情况。
诗言志;诗缘情;诗论;区别;联系;各有所长
“诗言志”是中国诗论的开山纲领,“诗缘情”则是中国诗论的另一纲领。“在我国文学发展过程中,由于‘志’长期被解释成合乎礼教规范的思想,‘情’被视为是与政教对立的‘私情’,因而在诗论中常常出现‘言志’和‘缘情’的对立。有时甚至产生激烈的争辩[1]”。现在,随着人们对诗歌起源及本质的认识,人们逐渐知道了诗言志和诗缘情的具体内涵及辩证关系,既然是诗论的两大系统,而非一个系统,那么它们有很大区别。而二者却不是对立关系,因为在诗歌发展的纵深方向上,从言志说到缘情说,是我国诗论逐渐走向成熟的一种体现。
1.1 “诗言志”的出处
关于诗言志的出处,春秋战国时期的书籍就有记载:
文子告叔向曰:“伯有将为戮矣!诗以言志,志诬其上,而公怒之,以为宾荣,其能久乎?幸而后亡。”(《左传·襄公27年》)
帝曰:“夔!命女典乐,教宵子:直而温,宽而采,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尚书·尧典》)
因为《左传·襄公27年》中“诗以言志”乃“称诗以谕其志”,即借用他人所作之诗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它不等于“作诗言志”意义上的“诗言志”。所以大多数学者认为诗言志最早见于《尚书·尧典》。我国古代所讲的“乐”,常常不是单讲音乐,而是包括了诗、乐、舞三者在内的,因此这里的“典乐”,是包括了诗歌在内的。
1.2 “诗言志”成为诗学的开山纲领的原因
诗言志只有被纳入中国儒家传统文化语境中,体现出儒家的价值观,才能显示出它的重要性和意义,否则的话它仅是字面意思而无特殊意义。它是怎么被纳入的呢?
最早完成这样工作的是《毛诗大序》:“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汉代以前,儒家只是百家争鸣中的一员,是民间性质的,汉武帝时期推崇儒士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变法,使得儒学成为中国的主流文化,诗言志也随之被纳入到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中。
1.3 “诗言志”的内涵
诗言志被纳入到中国儒家传统文化语境中以后,这里志就主要体现为“家国之志”、“伦理政教意义”、“社会政治之志”或是“家国情怀”、“伦理政教情怀”、“社会政治情怀”。
如果说诗言志是儒家文化语境的产物,诗缘情则是在突破这种语境。“诗缘情”一语出自陆机的《文赋》,我们都知道魏晋南北朝是儒家思想被颠覆和瓦解的时代,与佛道颇有渊源的玄学兴起,逐渐影响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玄学重视人与大自然之间的关系,在当时出现了“魏晋风流”,从陶渊明到竹林七贤受此影响开始追求隐逸的生活方式。汉魏以来,民间“乐府”毋须多论。就是文人“古诗”,“建安”、“正始”,其诗作无不表现丰富而又多方面的情感内容,突破了“政教”的规矩。社会上评判人的价值尺度从过去的功业学问转变成个人的人格魅力和风神姿态,而诗人陆机则是生活在东晋时期,深受这种背景的影响。
魏晋时期,从《诗经》到《楚辞》,从汉赋到汉代新产生的五言诗,诗歌由最初的民间创作过渡到诗人个人所作,在这个过程中,一些文人发现诗歌可以抒发自己情感的功能。在这一时代背景及其所形成的重“情”风气下,以“诗言志”说为基础,陆机提出“诗缘情而绮靡”,可以说是对汉魏以来诗歌创作的一个理论总结。让“情”从“志”中凸现出来,从而使诗歌(文学)的“情感性”特征得到了明确。这在我国古代文论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种美学思想一度形成潮流,钟嵘所谓“摇荡性情,形诸舞咏”,沈约所谓“以情纬文”,刘勰所谓“情者,文之经也”,都是这一思潮的反映。
“诗言志”与“诗缘情”作为两种诗歌理论,两者确实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差异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首先,“诗言志”与“诗缘情”这两大诗学命题产生的时间和背景不一样。诗言志是战国时期提出的,比诗缘情要早得多。诗言志产生的大背景是,诗要承担一种社会教化功能,尤其是儒学作为中国主流文化以后,这种功能更加突出。而诗缘情产生于魏晋玄学盛行的时代,诗歌开始转向抒发个人情感的时代。
其次,“诗言志”与“诗缘情”表达的内容不一样。儒家所谓的“诗言志”属于诗歌艺术的社会功能论,强调礼乐精神对情感的净化与提升,虽然不排斥情怀,但表现的确是儒家常见的五种情怀,即家国伦理情怀,主要是强调文艺要表现道德伦理的感情,理智的感情。这种情怀局限于正常的夫妇、父子、君臣、兄弟和朋友之间,它把非伦理的男女之情、超功利的审美情感及闲情等排斥在外。“诗缘情”属于诗歌艺术的情感审美论,通过强调诗歌的创作动机—情感,近而试图摆脱礼乐精神对诗歌的桎梏,确立情感对于诗歌创作、诗歌内容的主导地位,它比诗言志表达情感的要素宽阔得多。
最后,由上面两条可知,“诗言志”的“志”是一种道德原则规范,具有明确的目的性、方向性和社会责任感,自然要受到社会的普遍的道德观念的制约。而“诗缘情”从某种程度上说,则是对儒家的道德情感和道德规范的突破。
从文艺的本质上来看,“言志”与“缘情”都肯定了文艺是表现情感的,虽然所表达的情感有明显的差异,但不是实质性的对立。“诗缘情”是对“诗言志”纵深方向上的延展,是对后者的重大发展,“诗言志”是“诗缘情”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联系密切。
这两大诗学系统都是在诗歌创作实践的基础上产生的。古代学者们总结出来的这两种理论,既反映了诗歌自身发展的规律和时代发展的要求,又体现不同时代人们的用意。但总的说来,都是为诗歌发展服务的两种理论走向融合与统一,必能促进诗歌艺术的发展,使诗歌兼具教化之功与审美之用。
“志”与“情”本质上并不是对立的。“情”与“志”都属于人们的心理活动。情是志的源,志是情的流,情是自然的、无意识的,志是人为的,有目的的,诗传达的就不只是一己之私,而是能够代表一个民族整体的人格精神,显示出“诗言志”的力量,因为毕竟人是时代的、社会的、环境的,人的情感离不开具体的时代氛围、社会环境等等诸多因素,人们若想全面表达情感需求,必须将两者高度统一起来。
“诗言志”与“诗缘情”是一脉相承,辩证统一的关系。在不同时代它们时而互相辩驳、时而互相补充,并且不断融合当家国理想成为文化阶层一种内在的自觉追求时,兴寄怀抱既是个人情感,也代表普遍的情感共识,甚至会提升为一个民族的共同精神追求。“诗言志”与“诗缘情”不断协调,深化发展,看似矛盾,实际是一脉相承、辩证统一,它们共同记录了中国文化阶层在不同历史时期对文学的自觉与自信,表现了中国文化阶层积极主动与自然、与自我、与时代交融统一。孔颖达在《毛诗正义》中,从礼学的角度首次提出了“情志一也”的命题。曰:“此六志《礼记》谓之‘六情’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所从言之异耳。[2]”
如果将诗缘情和诗言志进行比较,它们各有所长,各有所短。
诗言志的长处是凸显了作家和作品的社会意义和历史价值,对作家强调的是社会历史责任感,体现儒家文化的主流价值观,杜甫的诗歌最能体现诗歌的社会历史价值。短处在于把人的一己之情排斥在外,同时也往往忽视了审美情怀和情感。
诗缘情的长处是强化了诗歌的审美特征,凸显了超功利的审美情怀的纯粹情感。“诗缘情”提出的意义在于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看文学艺术在表情达意时,可以更多元地去抒发表达我们的真情实感,而不是去刻意约束,不是被禁锢,不是浮夸造作但“不必止乎礼义”并不是放纵情感。而短处是忽视了作家的历史责任感和担当意识及作品的社会历史价值。李白的诗歌创作是这种理论的典型代表。
[1] 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四卷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
[2] 孔颖达南宋刊单疏本《毛诗正义》,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穆艳美,女,研究生,安庆师范大学,研究方向:古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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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5832(2016)12-00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