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郝宇青
天下观念与中国
—东南亚国家关系
文/郝宇青
中国和东南亚国家之间的关系可以追溯到2000多年以前。由于特殊的地缘、历史文化条件,使得中国和东南亚国家(尤其是东南亚的大陆国家)之间历史地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国家间关系。在古代,中国和东南亚国家之间的关系共同受着中国思想家建构的“天下”观念的支配,从而形成了被认为是理解古代中国对外关系、古代东亚国际关系的主要模式——朝贡制度。
日本学者滨下武志就曾明确指出:“以中国为核心的与亚洲全境密切联系存在的朝贡关系即朝贡贸易关系,是亚洲而且只有亚洲才具有的唯一的历史体系,必须从这一视角出发,在反复思考中才能够推导出亚洲史的内在联系。”
在一定意义上,古代中国的“天下”观念是理解历史上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关系的一把钥匙。在古代中国的“天下”观念中,“天下”是最大的空间单位,没有“天下”之外的“外部”世界。所谓的“外部”,那也是“天下”之中的“外部”,它也只是和“中心”相对而言的边缘部分。由此而至中国,则认为:中国居天下之中(内),四夷居天下之偏(外)。北宋初年思想家、泰山学派创始人石介(1005~1045)对此有一经典论述:“天处乎上,地处乎下,居天地之中者曰中国,居天地之偏者曰四夷,四夷外也,中国内也,天地为之乎内外,所以限也。”(《徂徕石先生文集》卷10,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16页。)当然,“天下”不仅仅是一个空间概念,它还包含着政治的、伦理的内涵,即如《礼记·礼运》篇所说的中国与四夷“以天下为一家”的观点。荀子也曾说过:“四海之内若一家,故近者不隐其能,远者不疾其劳,无幽闲隐僻之国,莫不趋使而安乐之。”(《荀子·王制》)这样,也就形成了“中国”和“夷蛮戎狄”五方之民共为“天下”、同居“四海”的世界格局和世界秩序。这一“天下”观念虽然为中国思想家所建构,但是也在很大程度上为东南亚国家所接受和遵守,进而形成了受“天下”观念所规制的、具有东亚特色的国际关系秩序(“天下”体系和朝贡制度)。这就是:尽管中国和东南亚国家之间有所谓的内外之别、远近之分,但是都在“天下”之下,是一家人,是兄弟。例如,泰国、缅甸等东南亚国家在提及它们与中国的关系时,就常常使用“家庭”、“兄弟”的概念。缅语中的“胞波”(paukpauw),是对中国人的亲切称呼,意为一母同胞的兄弟,表示缅甸和中国是兄弟一样的亲切。在缅甸著名史书《琉璃宫史》中,就有缅甸人民一向把中国人民当作自己的“瑞苗胞波”(意即“同胞兄弟”)的记载。
应当说,基于“天下”观念而形成的中国和东南亚国家之间的关系在古代时期是有其合理性的,这是因为古代中国的文明远远高于东南亚地区的文明,而且古代东南亚地区的国家、民族远未定型,国家、民族概念并不鲜明,甚至处于碎片化、无中心化的特点(贺圣达:《东南亚地区战略格局与中国—东盟关系》,《东南亚南亚研究》2014年第1期)。因此,可以在大体上说,中国和东南亚国家之间的交往也基本上按照“天下”观念、遵循朝贡制度以及由此所形成的“世界秩序”来进行,彼此双方在这样的“世界秩序”之下也能够相互接纳而相安无事,而且东南亚国家并没有挑战朝贡制度及其“世界秩序”的欲望和野心。当然,它们也没有挑战的能力和实力——英国近代地理学鼻祖哈·麦金德指出:“在任何特定的时间里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当然一方面是地理条件——既有经济的又有战略的,另一方面也是对抗双方国民的相对数量、活力、装备和组织的乘积。”因此,在那样的政治经济和自然条件下,东南亚国家融于中国的“天下”观念和世界秩序之中,也就心安理得了。换句话说,古代中国和东南亚国家之间的国际关系格局在很大程度上是和当时的中国和东南亚国家所拥有的世界观念、国家观念、民族观念等相契合的。
总之,中国与东南亚国家之间的朝贡关系不受挑战地延续到了清末。随着西方列强在东南亚的殖民和东南亚国家民族解放运动的开展,不仅削弱了中国在东南亚地区的政治影响,而且削弱了“天下”观念对东南亚国家国际行为的规制,并在西方的关于世界、国家和民族的观念与秩序的影响下,最终导致了原有的东亚国际关系秩序的瓦解和崩溃。
二战结束之后,尽管出现了以美国和苏联为首的两大阵营的冷战对峙,出现了亚非拉地区广泛的民族解放运动,但是,以民族国家观念为依归的国际关系规则和国际秩序在全球范围内还是确立了起来。尽管中国对此有着很大的不适应,但是要进入国际社会,参与到国际事务中来,也不得不接受这种和古代中国的“天下”观念、“天下”秩序存在着很大不同的国际关系规则与国际秩序。对于东南亚地区的国家而言,它们正是在进行民族解放运动的过程中,才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国家观念和民族观念。这恰如哈·麦金德指出的那样:“形成与仅仅是一群有人性的动物相对立的一个国家的各种观念,通常是在共同苦难的压力和抵抗外来力量的共同需要下才被接受的。”同样对于形成了自己的国家观念和民族观念的东南亚国家来说,也面临着和中国一样的选择。
尽管中国的“天下”观念和“天下”秩序受到了来自西方世界的挑战,并被取而代之,但是,“天下”观念和“天下”秩序作为一种先辈流传下来的传统,在中国和东南亚国家的外交实践中以及它们之间的国际关系领域不可能在一夜之间消失殆尽,且仍然在发挥着难以估量的作用。
上述情况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中国和东南亚国家在处理国际关系的时候,通常会面临两种国际关系规则并存的尴尬境地,这自然有这些国家刚刚进入现代国际关系体系的稚嫩和经验不足等方面的原因,当然更有对传统外交的路径依赖方面的因素存在,以至于在一定条件下,传统的“天下”观念还会占据上风。这在中国处理和东南亚国家之间关系的时候表现得尤为突出。例如,中国宣称的诸如“和平共存”、“反对霸权主义”、“利益均等”贸易等外交政策,即有传统的“天下”观念所包含的对外关系准则的内涵在其中。又如,中国在处理和东南亚国家间关系的时候,依然按照传统的“天下”观念运行,以“老大哥”自居,以边界不清的“兄弟”关系取代边界清晰的民族国家间关系。第一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东南亚国家——缅甸就充分反映了这一点。1956年中缅建交即被描绘成“中缅两国兄弟般的友谊”。为了体现这种兄弟般的友谊,缅甸恢复了其和中国传统的“胞波”关系,从而也使得中国享有了“国际大家庭”中的尊长地位。而在一定意义上,中国对东南亚国家共产党的支持、对西哈努克亲王的慷慨、对越南抗美的无偿援助、对柬埔寨的保护和对越南的“惩罚”(这一词汇本身包含着尊长对卑下进行教训的传统意味)而进行的“自卫反击战”等,也可以看作是中国外交上的传统路线的反映。总之,“天下”观念已不适宜于现代国际关系体系,因而用它来指导中国与东南亚国家之间的关系,势必会扭曲双方之间的关系,偏离现代国家间关系的本质。
民族国家的形成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工业化阶段和市场经济体系之后的产物,它以清晰的疆域边界和明确的主权为特征,并成为现代国际关系体系中的基本单位,因而在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单位构成的国际关系体系中,也必然是责任和义务清晰的彼此平等的政治主体,而且以追求和维护自身的国家利益为最高的和最基本的目标。这样一种国际关系可能产生的结果就如中国一句古话所言:亲兄弟,明算账。也就是说,不同的国家之间在处理相互关系的过程中,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存在模糊不清的地带,也不存在无条件地出让自己权益的政治行为(事实上,无条件出让自身权益的行为反倒会引起对方的怀疑)。即使是有彼此间的妥协和退让,如割让领土、无偿援助贷款等,那也必须经过立法和权力机关的程序性认可,而不是由某一位领导人说了算。因而,民族国家观念之下的国际关系理念和秩序,与古代中国的“天下”观念、“天下”体系存在着本质性的差别。
事实上,中国和东南亚国家已经无可非议地卷入了现代化的进程之中,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现代的民族国家,因而在处理国际关系的过程中自然应当以民族国家的观念为准则,这样才能保证中国和东南亚国家在处理国际关系,以及双方相互关系的时候,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否则,就只能造成国际关系的紊乱和无法调控。尽管对于中国和东南亚国家来说,由于特殊的地缘和历史文化的联系,相互之间的依存度非常高,但是,这已经不能成为其沿用双重国际关系规则的理由。
在这一点上,东南亚国家处理国际关系规则的转型可以说是成功的。因为它们基本上摆脱了传统中国的“天下”观念和“天下”秩序,尽管它们在处理和中国、美国、日本、欧洲、俄罗斯等国家间关系的时候,经常会采取“大国平衡”的外交策略,但这也突显了它们在以自身国家利益为重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现代外交路线上的进步。而中国在这方面可谓是任重道远。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