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瓦 当
孤独词典
文/瓦 当
瓦 当1975年11月出生,现任教于山东某高校。著有长篇小说《漫漫无声》、《 到世界上去》、《 在人世的悲伤》、《 焦虑》、《 河与流》,中短篇小说集《去小姨家》、《 多情犯》、《 北京果脯》,传记《慈悲旅人:李叔同传》等作品多部,自编自导鬼影短片《海滩》等。曾在《南方周末》、《经济观察报》开设随笔、书评专栏。
屈指算来,这场冬雨已经下了三天,截止到今天傍晚,仍然没有停止的迹象。如果明天它还下——那么,凭我有限的智力,也能够算出它就下了四天了。可是,谁能保证它不会继续下下去,五天、一个星期、十天半个月,一年、两年,一生——凭我有限的寿命,最多也只能想到这一步。那似乎是无限遥远的日子,又似乎只是刚刚开始,也许已经被记忆所淹没。今天的雨,其实是我对昨天,对更远的雨的刷新。事实也正如此,自打有人类以来,雨就从没停过,晴朗只是一场雨中间的间歇,虽然有长有短,但仍然是在同一场雨中。人们在雨中恋爱、安居,生老病死,相忘于江湖。这很平常。
对雨的迷恋,造成了万事的延宕。此刻,我未必不是万比洛夫戏剧中的那个成天嚷嚷着去打野鸭的年轻人,因为雨一直不停,也就一直没机会出去。这一生,好像都是为了打野鸭做准备,而空谈,则是最充分的准备。《第七封印》中的骑士安东尼索斯也说:“我的一生是没完没了的漂泊和空谈。”可能,我的一生真是一出无限延宕的戏。主角迟迟不到场,剧务无所事事地挪动桌椅,鲜花已经枯萎,女演员还在街上闲逛。剧场还只是一张草稿图纸,观众们烧毁了大脑。
在街上,雨向行人们频频发出邀请:到小酒馆里坐坐吧,到书店里转转吧,到一切可以把时间拉长的地方,到一切即使萍水相逢的人也能够互诉衷肠的地方。到两个人爱上的地方,到分手的地方,到你从没去过的陌生的地方,到你不在的任何地方。只要是停下来,避雨岂不是故事发生的最好的借口?在短短的一场雨中,也足以消磨长长的一生。你缓慢地摇动杯中的小匙,像摇动一架古老的放映机,把雨丝纫上时间的针,从未发生的过去也被你拖的缓慢悠长和真的一样。就像人尽可用谎言织出一个美梦,雨更是一件不可能的织物。这丝毫不影响你沉溺其中,煞有介事地游历虚无。
延宕就是从时间的指缝里渗出的雨水,可以用它洗脸,可以用它浇心。而在一切雨水之上,忘却是最好的延宕。我曾多么梦想自己能在茂密的雨线中间穿行而浑身不湿,那样或许能够抵达并不存在的佳期。
只有贫乏的经历,没有贫乏的记忆,这是时光的魔术。
回忆过去的能力与想象未来的能力,都是爱的能力,都是活下去的能力。
再不堪回首的往事,在回忆中也充满诗意,变成有惊无险的走钢丝表演,带来重生的喜悦。
肉体的记忆是最靠不住的,所谓“好了伤疤忘了痛”,是谓也。肉体之爱,存在于肉体之中,精神之爱,存在于精神之中。再high不过的高潮,哪怕是make love all night ,记忆也至多持续几天,而一张美丽青春的脸孔以及它所唤起的温暖则更加永远,时间的流逝只会增加它的厚重而不能将其冲淡。
回忆曾经对一个人的爱,和在爱中回忆一个人是不一样的。前者是往事难再,后者是昔日重来。
谁也不能说自己完全拥有了自己的一生,除非你能够完完整整地回忆起自己的一生。如果那样,你就在回忆中重新经历了一生,你的生命就不是一生,而是永生。我能想象到的完美的爱情,只存在于回忆中。不是存在于今天对过去的回忆中,而是存在于未来对今天的回忆,存在于未来对更久远的过去的追忆中。强烈的感情,能使未曾发生的过去,变成栩栩如生的记忆。虚构的能力,就是回忆的能力,就是实现的能力。
“您就那么爱这个世界吗?……不,我不能相信您的话。我确信您曾经盼望过另一种生活。”我回答说那是当然的,但那并不比盼望成为富人,盼望游泳游得很快,或生一张更好看的嘴来得更为重要。那都是一码事。但是他拦住我,他想知道我如何看那另一种生活!”然后,我就朝他喊道:“一种我可以回忆现在这种生活的生活!”(《局外人》)
我理解上面这段话的意思是:人可以独立去爱这个世界,明明不相信世界是可以爱的,仍然执着地相信世界一定是值得爱的。不相信上帝,不相信永生。如果这是唯一的一个世界,那么我可以回忆的也只有这样一种生活。这是出自人类的勇敢和高尚还是出自狂妄无知?我不知道,加缪也不知道。
在飞驰的列车的窗玻璃上,岛村看见了对面叶子的脸。那令人窒息的伤怀之美,或许是唯一一帖可以安妥灵魂的药剂。叶子最后从失火的剧院上面坠落下来,死状惨不忍睹。天上的银河哗啦一声倾泻到岛村心上。驹子抱起叶子,如抱着自己的罪孽和牺牲。
《雪国》差不多是我读过最多的一部小说,断断续续至少有十四五遍吧。可是,我好像从来没与人谈论过它。想想,自己也觉着奇怪。或许是其中氤氲无尽的美与悲凉,不适合讲述出来与人分享。这种感觉,很像是暗恋。不能说出,也不想让对方知道。
川端康成的死,奇怪得很,他竟然选择了一种最无美感的死法。如果他是洗浴时打开煤气也就罢了,偏偏要将煤气管含在嘴里。这个动作,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口交。可是,川端一生沉浸于对少女身体的迷恋中,他对阳刚和健壮怀着本能的畏惧,这一点与三岛由纪夫很是不同。那么这是怎么回事,是对吸吮乳房动作的模仿?这恐怕永远是一个解不开的迷团。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川端之死无人可以模仿。似我者俗,学我者死。是为绝笔。
有一个男人连续梦见一个陌生女人多年以后的样子,在街上,她带着自己的女儿,两个人面对面站着,眼睛说明了一切:那时候,你为什么不表白?只要你一句话。这时候,他感觉她身边那个小女孩就是他和她的孩子。他们两个人隔着千山万水,彼此没有任何的联系,却分担了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苦难。她肯定比她年轻的时候要苍老,但她的美丽并没有随着光阴的流逝而流逝,就像爱情不会因为分离而损失毫厘。
为什么当初他们之间连最起码的交往都没有,而是选择了相互躲避?这真是一件令人百思不得的事。难道他们当年就有足够的智慧,认清前面既然歧路重重,还不如到终点相逢?我不相信,谁也不会相信。
他在做爱,她在做爱;他在养家糊口,她在分娩哺育。他们隔着千山万水,并不止是身体到身体的距离这么简单。他阅尽人间春色,她是人尽可夫的荡妇。他恣睢,她妖娆。仿佛攒足了劲追求速朽,还是盼望着最后的照耀及早来临?
多年以后,在一个平静的两场雨中间的午后,他们在路上相遇,在一家咖啡馆门前的一棵梧桐树下,撞在了一起。隆隆的雷声惊动了客厅沙发上午睡的男人,也惊动了刚从幼儿园开家长会出来的女人,他们急不可待地跑了起来,即使遭遇车祸也在所不惜,可是上帝并没有这样安排,而是让他们平稳地相遇了。两个人怔怔地盯着对方,眼睛里燃烧着仇恨的烈焰。周围的世界突然停止了转动,天地回到了鸿蒙之初的寂静。
我已经很长时间没丢过东西,以前可不是这样。我记不得从什么时候养成了小心翼翼的习惯,只知道这个习惯为我省却了很多麻烦。谢天谢地。
今天丢了一只圆珠笔,很难受。那只是一支普普通通的笔,没有任何纪念意义,可是,它丢了。在我平静的生活中,这是一个事件。因为它在过,如今却没有了,它怎么可以这样?这意味着什么?如果是无意义的,那又为什么要发生呢?
别尔嘉耶夫创造了“小死”这个词。按他的意思,一次失恋、一个再也见不到的同事、一个再也回不去的故乡,都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在死去——“小死”。以此类推,当然也包括我用过的一支普普通通的笔。
任何东西都是不可复制、不可代替的,不管它本身多么微不足道。那些生命中消失的东西,永远都不可能回来。生命就是一个不断失去的过程,直到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失去。我所痛惜的绝非区区一物的不复存在,而是生命和世界的残缺。从此残缺,继续残缺,无始无终……
法官问布罗斯基的职业,布罗斯基回答:诗人。法官又问:何以证明你是一个诗人?布罗斯基反问:何以证明我是一个人?
按照法官的逻辑:诗人的身份必须要通过某种东西来证明,比如作协的会员证、公开出版的著作……
按照布罗斯基的逻辑:首先,诗人和人的概念一样,是不验自明的。其次,诗人作为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只有心灵才配对其予以指认。
这让我想起另外一个故事,说北美大陆刚刚开发之时,第一个发现尼加拉瓜瀑布的人回去把那壮丽的景象说给别人听,可是没人相信。有人问他:何以证明你说的是真的?这个勇敢的人愤怒地回答:我证明!
如果一个人的自我证明被理所当然地作为孤证而摒弃,世界将无真相可言。而对待一个骗子的最好的方法不是揭穿他,而是相信他,一直相信他,直到他自己也相信自己说的是真的,最终他就会完蛋。
贡布罗维奇是一个既幽默又悲伤的作家,按照马克·吐温的话:幽默源于悲伤。他说:“苏维埃社会主义加盟共和国”这个词组是四个词,四句谎言。我的理解是:谎言来自说谎者的不自信,他说出一个谎言时必须寻求另外一个谎言来加以证明,就这样,几个谎言相互支撑,从而构成了更大的谎言,最终变成了一个一目了然的玩笑。
谁若寻求证明,谁就走向真理的对面。谁若说谎,就不要努力证明。
他回去,暮色四合,万家灯火。他上楼,电梯里只有他一个人。他打开房门,亮了灯,坐在她白天里坐过的椅子上。她美丽的脸孔又一次浮现在幽暗的房间里,香气驱逐不散。
昨天的这个时候,他们翻过山口,看见城市的灯海洞开,如一座漂浮的岛屿,被大雨过后的幽云托着,缓缓向上升去。而爱情下沉,直落到生活的基础。
就是这水落石出的爱情,日夜撕扯着两颗相隔千里的心。灵魂的翅膀轻盈飞扬,肉体徘徊在地狱的门口。若无神明,人何以堪?
下午,他独自走在体育馆旁梧桐茂密的街道上。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城市,如今完全变成了异乡。你为什么不到处走走?去书店逛逛吧,或者去咖啡馆坐坐?她说。可是,他只想回到她在过的房间,回到自己不在的随便一个地方。
我们现在还不能死,因为我们还没有在一起。他突然想到《广岛之恋》。不是电影,而是莫文蔚和张洪量合唱的那首歌。最好合唱是在月光下展开,在玫瑰花丛中,在一张宽大低矮的床上。
迷路,沿着曲折的小径深入到园的深处。高高的灯塔忽左忽右,总是指示着错误的方向。如果一直走不出去,那会怎么样?她感到恐惧,紧紧抱住他。他攥住着她的手,她的手小巧玲珑,仿佛一个曾经害羞的孩子,一盏小小的灯笼。
分别前最后两个小时,他们去看了一场电影——《绝密飞行》。这真是一次绝密飞行,无人知晓,如同被外星人劫持。18排3号和4号。最后一排,中间靠着墙壁。她把扶手打开,依偎在他的怀里,像晚年时在自己家里一样。她突然指着银幕上的战斗机问:你知道这是什么飞机吗?他愣了,摇摇头。这叫鹞式飞机,她不炫耀地说。望着她孩子般的神情,他再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这跟把蜀桧称为灌木有什么区别?这可是她关于战斗机的全部知识。
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在不幸的日子里回忆曾经的欢乐,爱情也是这样。
今天中午,路过一家商店门口,碰见常去的一家馄饨店的那个小老板。他远远地冲我微笑着打招呼:上班去了?这个微笑意味深长。
那天早晨,上门收租的房东老板坐在我的桌子前说:我喜欢和你打交道。随后,他主动帮我把房间里里外外打扫得干干净净,包括厕所和厨房。这绝不是因为从我这里得到了钱这么简单。
还有一日下午,在图书馆门口突然撞见一个人,心头一阵强烈的厌倦。这个人我从来没和他说过一句话,但丝毫不能抑制对他的厌倦。
我要说什么?你们永远都猜不对。
我要说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真正难解之谜,绝不是发生在你和嵌入你生命很深的人之间,而是发生在你和那些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之间。你遇见了他们,你们之间没有任何事情发生,你们彼此一无所知,也没有去了解对方的欲望。可是,这样的人被你遇见,意味着什么?
有时候,我会想念起附近一家理发店里的一对小姐妹,不带有任何情欲或关心的意味,只是想起。我觉着,她们之于我的生命可能与父母妻儿同样重要。我还会怀念从未去过的阿姆斯特丹城中某条运河边的一把无人的躺椅,像怀念小时候睡过的婴儿床。这怀念如此真实,常让我倍感凄凉与温暖。
如果,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比如馄饨店的那个小老板、收租的房东老板、图书馆门口邂逅的陌生的同学,他们回到各自家中,放下臃肿的生活,偶尔也想起我这个陌生人……
我会不会在睡梦中失声叫出来?
很少有人认识到,短途旅行其实是比长途旅行更有意思的事情。如果说长途旅行是一个假期,一段预谋已久的婚外恋,那么短途旅行就是偶然的一次出轨,一次一夜情,或者酒足饭饱后的一段瞌睡。在人不至于疲倦的时候已经结束,且回味无穷。
在一马平川的鲁北平原上,星罗棋布着一座座贫乏的县城,彼此相隔至多不超过五十公里,有着大致相同的地貌、风俗、景物,酷似一对对孪生兄弟或姐妹花。然而,“幸福的家庭都一样,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这些粗制滥造、相互模仿复制的城堡,也各有各的瑕疵。即使达芬奇也画不出两个完全一样的鸡蛋,上帝也造不出两座完全相同的县城。
这些小城里的人们,也许经常到市里,到省城甚至北京去办事,但很少留意近在咫尺的其他兄弟县城。年轻人结婚旅行,去的都是繁华的大都市和著名的风景名胜,没有谁会想到游览一下邻近的村庄和城镇。
那里有什么看头?神经病才会有这样的念头!
那座邻近的县城里有什么?看看自己住的地方就知道了。无非是三两条街道,一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政府机关,医院,中小学,邮局,商店,饭店,宾馆,几家工厂,一两个荒凉的公园,一座汽车站,最多多出一座火车站,一座码头。可是,这些地点的位置并不相同。你不可能轻车熟路地找到一个修车铺,一个鞋匠摊,你少不了问路,这样就暴露了你一个外地人的身份,虽然你只出门半个小时,可已经来到了外地。你还没离开罗马,已经到了梵蒂岗。举目无亲,拔剑四顾心茫然,咫尺门外即天涯。这时,你索性悄悄藏起了日常使用的方言,操起了普通话,彻底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异乡人。你拿出大都市来客的气派,肆无忌惮地挑逗小酒店里的姑娘,问她们肯不肯跟你到北京到上海到广州去到深圳到美国去,你对那些循规蹈矩西服革履骑自行车上班的公务员报以轻蔑的微笑,你满嘴脏话,随地吐痰、大小便,多么快意!要是你在这座县城里爱上一位姑娘,她偏巧是一个和你一样对县城生活感到绝望的年轻人,一个还未成为包法利夫人的爱玛,你就是那个影子般的子爵,这才叫美妙。即使不能带她私奔,也让她的一生因你而转变。
如果长途旅行中出了意外,就会变成短途旅行。比如,你在列车上遇到一位相貌脱俗的小姐,随身只带着一个小小的挎包。你做梦也没想到她就在临近的一个小站下了车,你为了她毅然放弃了接下来的几千里路程。你跟着她走出了和你的家乡一样破烂的车站,踏上似曾相识的街道,却有着身在异国他乡的惆怅。在这里,除了她,你不认识任何人,你不敢相信她属于这个地方,你除了继续跟着她走别无选择。你跟着她,一直走到一间门上写有“婚姻”二字的屋子,住了下来。你们开始了夫妻生活。你逐渐忘记了五十里外的家,也忘记了几千里地以外的事业。你短暂一生中能够拥有的,只有这短途旅行中的一段生活,它被无限地放大。好多年过去了,你和她又想起了出门旅行,你们去了你们的出发之地,你们曾经熟悉又遗忘的小城。在出站口,你们像陌生人一样分手,各拿各的行李,消失在身边的人海。只有到下一次旅行,才会再见。
暗店街,不是莫迪亚诺那部小说的名字,而是我天天经过的一条小巷。它的真名叫“渊声巷”。巷子两侧都是一些狭窄逼仄的小店,在昏暗的灯光中,散发出某种油画的氛围。这些店林林总总,各式各样,有餐馆、理发店、早点铺、缝纫铺、干洗店、百货店、水果店,还有一家兼卖报纸的碟屋,不过,我从来没有进去过。
晚上八九点钟,餐馆里坐着寥寥几个客人,多是民工或附近的居民。当街的一口钢精锅里煮着茶叶蛋什么的,热气腾腾,味道既不香也不难闻。隔壁弹棉花的一家,围着一张小圆桌吃饭。这是一家四口,两个大人两个孩子,还有雇佣的一两个年轻伙计或自家亲戚。狗在人们脚底下趴着,猫则有恃无恐地跳到了桌子上。
有个小孩,借着门口的路灯下作业,一个抱着罐子的中年男人经过,取乐似地扯了扯孩子的耳朵,孩子抬头看了他一眼,也不说话,继续写。那人乐呵呵地走远了。有人从旁边楼上窗子里探出竹竿来收衣服。衣服便晾在当街的黑粗黑粗的通讯电缆上,水滴在路人头上,还以为下雨呢。两边有几棵树,叶子浓密滚圆。我用力呼吸了几口空气,我呼吸着暗店街的气息。这多像我小时候住过的地方,幽暗的角落里,有着活生生的人,活生生的生活:繁衍、哺育、成长、生存、劳动、死亡......我想到了加缪,想到他描述的阿尔及尔的贫民窟。最低贱的生活也值得用最动情的语言描述,不被描述的生活在某种意义上等于不存在,这对于在其中活过、爱过、挣扎过的人来说,是多么的不公平。而在上帝那里,世界的一切价值都需要重估。没有低贱,只有爱!而我对加缪的亲近,首先是因为我们都是穷人的孩子,却有着向往高贵的心。仅凭这一点,就已经足够了。从人的平等上讲,这句话没有任何不妥。加缪就是我,我就是加缪,我想他也会同意。
通常,我在一家杂货店门口往家里打一个电话,听听儿子的声音。我不是一个独自在外求学、谋生的青年人了,而是一个孩子的父亲、一个女人的丈夫、一对日见衰老的父母的儿子,我以这三重身份往家里打一个电话。经过暗店街,我会分外想家。我从不否认自己就是传说中那个最多愁善感的人,总是从泪水中获取前行的力量。暗店街——是我饱蘸着人类的情感泼出的一幅画!
(责编:王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