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刘玉栋
青春六段
⊙ 文/刘玉栋
刘玉栋:一九七一年出生,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作品散见于《人民文学》《十月》《天涯》等刊;出版有长篇小说《年日如草》、小说集《我们分到了土地》《公鸡的寓言》《火色马》等。小说曾被《新华文摘》《小说选刊》《小说月报》等选刊转载,并入选多种选本。曾获齐鲁文学奖、泰山文艺奖等奖项。
那年春节一过,我背着大包小包,跟在父亲身后,乘四个小时公共汽车来到济南。那年我不满十八岁,正在老家县城的一中读高三。正是高考冲刺最关键的阶段,我却告别了昔日的同学,独自来到济南。
我是来济南参加高考的。我必须来济南参加高考,因为我的户口在一年前便迁到了这里。我父亲没有给我转学,因为他对济南也不熟悉,尽管他的工作单位在济南,但他常年从事野外工作,只有回单位办事的时候才在济南小住。所以,父亲没有给我办转学,而是直接把我带到济南,安排到他们单位一个住着十几个人的职工集体宿舍里,要求我一边自学,一边等待高考的到来。然后,我父亲便回野外去了。我是以社会青年的形式参加高考的。
我懵懵懂懂地来到济南,是被选择的。
小时候我来过济南,但记忆剩下的东西已经很少。我知道济南是一座以泉水著称的大城市;我在课本上学过一位著名作家写的《济南的冬天》,我知道济南的冬天祥和而温暖。对于一个一直生活在县城和乡下的青少年来说,我对这座城市充满着向往和好奇之心。
是的,好奇之心。刚来济南,也就是我住在父亲单位的集体宿舍里准备参加高考的那半年,我对这座城市充满好奇之心。对于我来说,连城市人的生活方式都感到神秘。宽阔的马路,高高的梧桐树,装潢独特的影院和舞厅,一对对亲密无间的青年男女……我满目新鲜。
再说,住在集体宿舍里的职工,整天喝酒打牌,我根本无法学习。在这座城市里,我不认识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约束我;加上那年春夏之交,城市到处充斥着“喧哗与骚动”……我根本无法把心思用在学习上。我独自一个人,跑出去看电影,到城市南郊爬大佛头,坐公交车去金牛公园看动物,骑自行车去看黄河,逛芙蓉街品尝从没吃过的小吃;有那么一两次,我还跑到街边的烧烤摊前,要上几串羊肉串,喝一杯冰凉的扎啤,我还记得我那颗忐忑不安的心,有一种“偷偷”的味道,我端着扎啤杯,不时地环顾四周,好像害怕父亲会突然出现在身边似的,实际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没有一张我似曾相识的面孔。只有这时候,我才感觉到一丝的孤独。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越来越喜欢晚上走路。
那时候,我住在一个叫东仓的地方,时常穿过东仓小区,来到老东门桥边,沿着护城河东侧的环城公园一路向南,夜市的喧嚣和吵闹渐渐远去,吹拉弹唱的人渐渐多起来,尽管是自得其乐,但那一招一式、一板一眼的认真劲儿,让你禁不住停下脚步。那几年,跳交谊舞的人特别多,在公园的空地上,一台录音机,扯一盏灯,就是一个舞场,虽说简陋,但人们照样翩翩起舞。我发现,每一个舞场内,都有那么几位穿着讲究的男女,当然,他们的舞也跳得最好;还有那些踏着滑板的少年,他们上蹿下跳闪转腾挪无所不能,被长发遮住的眼睛里,时不时地闪出一道亮晶晶的光……环城河两岸的垂柳在夜风中婀娜飘逸,高大笔直的白杨树下,女贞和合欢便显得文静多了,缠绕在亭廊两侧的青藤和凌霄花就像一群顽皮的孩子,你走到哪里,它们便跟到哪里……不知不觉,青龙桥过了;不知不觉,解放阁到了。你听,那边就是黑虎泉泉水奔涌的声音,哗哗哗,在市声中,清晰而又执着。我乐此不疲,越来越喜欢这样的夜游。
那些年,济南的夏天特别热。住在父亲单位宿舍的大房间里,呼呼地吹一宿电扇,醒来后头发还是会被湿透的。有一天,我失眠了,在蚊帐里捂了半宿,浑身汗水,翻来覆去,无法入睡,心里有万只蚂蚁在爬,烦躁不安,索性爬起来走下楼,迷迷糊糊地来到街上。深夜里,马路显得更为宽阔,两旁的路灯,在梧桐树叶的掩映下,昏黄散淡地散在路面上,大街上一个人影都没有,隔半天,才有一辆车飞驰而过,胶皮和沥青路面发出的摩擦声特别刺耳。好像有谁指引着似的,我沿着路边的花坛,来到解放桥,又沿着解放路走到青龙桥。当我来到解放阁脚下,我听到不远处那哗哗的流水声,我感觉到空气中传来的阵阵凉意,我嗅到了那温润甘甜的气息,一股清新凉爽的感觉由内心弥漫开来。在暗影中,隔着环城河,我看到三眼泉水奔流而下,在夜色中,闪着碎银似的光泽。我没有再靠近它,而是在河对面石凳上躺下来,在黑虎泉的喘息和吟唱中,我凝望夜空,心里突然安静下来,慢慢地,有一股奇妙的力量从我的心底升起来,迅速地占据了我的全身。
泪水禁不住夺眶而出。
那是个奇妙的夏夜。
人的一生中,总要有那么几次远行。但远行的距离是相对的。后来,我到过国外和国内的好多地方,都是非常远非常远的。然而,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我十八岁那年夏天的一次徒步远行。也许没走出去五十里路,但在我心里,却是那么远那么远。
在济南,我住在父亲单位的集体宿舍里自己学习,参加了那年的高考。结果可想而知,成绩单攥到手中时,我羞愧难当。一次彻头彻尾的惨败。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但事实就在眼前,我心中所筑造的那座美丽的宫殿在瞬间倒塌了。我蹲在环城公园的河边偷偷抹眼泪,但泪水能值几个钱呢?
我攥着成绩单,回到老家。我不跟任何人联系、交流。我躲在老家的平房里,趴在一张张破报纸上写毛笔字,心情跟那些墨迹一样的凌乱不堪。
我的性格算不上内向,但碰到什么困难和挫折,却并不愿意跟别人讲。
在八月里一个清凉的早晨,我沿着鬲津河高高的坝堤,向东走去。我神情沮丧,不知道要去干什么。我把一切归于命运。
我徒步穿过一片又一片玉米地,一个又一个村庄。中午的时候,我走进一个陌生的小镇。我口渴得很,嘴唇上爆起一层干硬的皮。可我忍着不去喝水,我似乎在有意折磨自己,消损自己的意志。在小镇的百货商店旁边,有一棵很粗的柳树,柳树下面,一个人正坐在那里拉二胡,他戴着一顶草帽,穿着一件油渍麻花的白汗襟,汗水已经湿透他整个后背,他高挽着裤腿,坐在一块石头上,黝黑的胳膊一张一弛,头也随着一晃一晃的。
我突然被眼前的景象吸引住了。我走到树下面,坐在一块离他不远的砖头上。我这才发现,他是一个盲人。他并没有戴一副墨镜,淡青的眼珠就像玻璃球儿似的,他的眼皮子在不停地跳动,他好像发觉有人坐在他的身边,二胡停顿了一下,接着又响了。本来,我对二胡是相当陌生的,我从来没有注意过二胡的声音。可这次,我被深深地打动了,它金属般富有韧性的声音,如同千万只小虫爬进我的心里,我心里酸麻酸麻的。我的心情也随着这如泣如诉的声音上下翻动着。
在这期间,有几个老人来到树下,把几枚硬币丢进盲人前面的搪瓷缸子里。盲人似乎期待那种碰撞声,每响一下,他都要深深地鞠一躬。我这才知道,盲人是以此为生的。我也想投一枚硬币,可是翻遍全身,只有一张一块钱的纸币。我犹豫片刻,还是把它放进盲人面前的搪瓷缸子里。尽管没有清脆的响声,但盲人好像知道什么似的,还是深深地点了点头。我又回到不远处的那块砖头上,坐下来。
不知不觉,太阳西沉了。二胡声音突然停下来,盲人说:“孩子,你遇到了什么难处?”我吃了一惊。我想,也许是我发出了什么声音。我知道,盲人的听觉是非常敏感的。没等我回答,盲人又说:“孩子,不管碰到什么困难,都会过去的,你要学会在困难中发现乐趣。”盲人边说,边摸索着收拾起自己的东西,他把缸子里的毛票和硬币小心翼翼地放进兜里。然后,他掂起竹竿,嘟嘟囔囔地说:“我不知穿过了多少个村子,也不知道死过多少次了,可我现在还是站在这里跟你说话,明天我还要走,路上还要有危险,我必须得这样啊。我得吃饭,得拉二胡。只要活着,我就要这样做。”
他用竹竿不停地敲打着前面的路面,慢慢地,他的身子消融在金色的黄昏中。
我们家在两年之后才搬来济南。父亲常年跑野外。在这座城市里,我没有同学没有朋友没有亲戚,没有一个可以说话交流的人,真可谓“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
尽管我在农村长大,对城市感到好奇和新鲜,但当时,我还不懂得欣赏和品味一座城市,就如同一个青涩的小伙子不知道如何欣赏一个女人一样。当那股新鲜劲儿消失以后,对城市的表象和繁华不再感到新奇的时候,那强烈的孤独感便占据我的内心。我不知道做什么,看不到前途,心浮气躁,糟糕的心情让这座城市的光彩也变得黯淡起来。我开始羡慕起那些生活在县城里的同学,给表妹写信抱怨我糟糕的处境,甚至想回到那座小县城去。我总觉得济南整天灰蒙蒙的,好像总是被一层薄雾笼罩着。
正是在这个时候,我幸运地结识了几位文友。他们写诗写小说写散文。在他们的影响下,我开始写点东西,写得不成样子,但可以消解孤独,也乐在其中。我跟着文友,骑着破自行车,时常去参加一些文学聚会。当时,在一家区文化馆,有一个诗歌沙龙,每个月一次,参加的人不少,黑压压一片,大家谈得很投入,有时候争论起来,也是脸红脖子粗的。
那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在一次诗歌聚会上,我朗诵了我的诗歌,获得了不少掌声,心里特别高兴。聚会结束后,我们几个文友,在一家啤酒摊前坐下来,趁着诗性,喝了两大桶扎啤。喝着酒,大伙还在称赞我写的诗,说写得明朗、纯净、沉着,反正用了一堆好词。我被吹得有点儿飘飘然,话便多起来,好像把两年没说的话都说完了。
当然,酒也喝高了。心里却恣着呢。尽管衣服被汗水浸透,浑身臭烘烘的,但蹬着破自行车,被夏夜的小风一吹,却觉得跟披着霓裳一般轻盈。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钟,但到处都是乘凉的人。骑到明湖公园南门附近时,一个老头摇着一把蒲扇,从树后面出来,正准备穿过马路,看到我骑着自行车晃晃悠悠直冲过来,老人赶紧站住了。路灯倒是蛮亮堂的,可我满脑子还想着诗歌呢,再加上酒精作祟,一开始没注意到老人。当看到老人时,已近在咫尺,我急忙本能地朝外打把。老人没撞上,自行车却一下子歪在地上,我一个跟头滚出去,在路中间趴了至少五秒钟,好在马路上没有过往的汽车。我歪歪扭扭地爬起来,看到老人正晃着蒲扇看着我。路边上有几个人也停下脚步。
“没事吧小伙子?骑车子可要慢着点。”老人像是安慰我。
我心里极狼狈。你想一想,作为诗人的我,刚才还跟天使一样,在云端上游着呢,突然就掉到了地上,摔得灰头土脸。老人这么一说,一下子把我的火点起来。
“明明是你要过马路,马路能随便穿吗?你就不会左右看看,看明白了、看仔细了、看清楚了?你年纪这么大了,你……”
我一边扶起自行车,一边朝着老人呵斥着。我都不知道我说了些什么。那些话,都是让酒拱出来的。老人望着我,脸上却一直笑眯眯的。他还在不停地摇着蒲扇。
老人听我呵斥完了,微笑着说:“小伙子,没事就走吧。以后酒要少喝,骑车子要慢着点儿。”
“明明是你的问题,你还说我,你看,我把胳膊都摔破了,算了,不跟你废话了……”
说完,我蹬上自行车,一路歪斜地朝前骑去。
第二天早晨,我一觉醒来,先是感觉到胳膊的疼痛,接着,我的脑袋瓜子里浮现出老人的微笑。我的脸一下子热了、红了,比喝多了酒还热还红。
还写诗呢,呸!
父母不在身边有个好处,自由。住集体宿舍也有个好处,随便。我住在父亲单位的集体宿舍更有个好处,没有人注意我。饿了,到食堂去打饭;不饿,就窝在蚊帐里读武侠小说。金庸的《神雕侠侣》,读得如醉如痴。但有时候,孤独的情绪蔓延开来,一种莫名其妙的厌烦会让我跑出去。跑到大街上、公园里,六神无主地乱逛。
那年初冬的一个下午,天空阴沉,可能是受了天气的影响。我跑出来,沿着历山路走到东关大街,又从东关大街走到明湖公园。我走得飞快,浑身热气腾腾。在明湖公园东南门,我停下脚步。我累了,坐在一个石墩子上,看推着车子卖小吃的小贩,看熙来攘往的行人。嘿,那个摊菜煎饼的大姐,穿着臃肿的棉袄,腰上系着油渍麻花的绿围巾,两腮鼓鼓的,跟山里的大苹果一样红;那个卖糖葫芦的大哥,双手揣在裤兜里,嘴上叼着一支燃着的香烟,挺着胸,脖子上套着用灰毛线织的套脖,跟一个法国贵族似的……
我边看边瞎琢磨,猛地,一张熟悉的面孔进入我的眼帘,他肩上挎着一个蓝色的包,缩着脖子,头上的鸭舌帽拉得很低,眉毛以上几乎都遮住了,他不时向后看一眼,目光却是盯着菜煎饼来的。我一看这副德行,就乐了。这不是我的高中同学老弯嘛。他的本名叫何志光。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叫老弯。同学们都这么叫,我也这么叫。他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要知道,这里离我老家的县城,有三百多里路呢。他在煎饼摊前站下来,正盯着大红苹果脸问价格。我怕认错人,便喊了一声老弯。如果是老弯,他肯定有所反应的。果然,老弯听到我的喊声,猛缩一下脖子。他这个动作很滑稽,他干吗缩脖子呢?像是有人要揍他似的。接着,他才慢慢地扭过头,看到是我,脸才变得活泛起来。
我走到他身边,朝他胸口捶了一拳,说:“你小子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老弯笑了笑说:“知道你在济南,济南这么大,找还找不到呢,没想到碰到了,真是稀奇。”
我说:“我不准备再复习了,我在等着找工作呢。”
老弯说:“你还好,可以在城市里找个工作,我们农村孩子,开始到处刨食吃了。这不,我给我们镇上的工厂跑业务,跟猛虫子一样,到处乱撞。”
我心里非常高兴,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了同学。太不容易了,说明有缘分嘛。我摸了摸口袋,发现兜里正好有二十块钱,于是拉着老弯,走进胡同里的一家小酒馆。小酒馆里暖烘烘的,我点了一盘炒土豆丝,一盘油炸花生米,又要了一瓶兰陵二曲。他乡遇故知,再没有钱也得表示一番心意呀。老弯倒也不客气,他先向老板要了一个馒头,甩开腮帮子,几口便把馒头吞进肚子里。又一口气喝掉一杯水,这才使劲儿喘口粗气,把帽子撸下来,朝我笑笑说:“咱从学校里出来,刚进入社会,你不知道有多难。”我很有同感。我很理解此时的老弯。我们把酒杯碰得啪啪响。
我们相言甚欢,讲在学校里发生的一些趣事。不一会儿,一瓶酒见了底儿。老弯说:“打住,不能再喝了,我明天还得去跑业务。”
我正发愁呢。我兜里的钱根本就不够再买一瓶酒的了。老弯这么一说,我借坡下驴,深表同意。
不过,老弯提了一个要求,让我挺作难。他想到我住的集体宿舍里借宿一晚上。因为集体宿舍里有规定,是不允许陌生人来借宿的。但我也只是稍一犹豫,接着就拍着胸脯答应下来。我实在无法拒绝也不能拒绝老弯的要求。再说,老弯是我的同班同学,知根知底,他只身出来跑业务讨生活,多不容易。即使宿舍里有人说什么,我也有理由解释的。
那天晚上,回到集体宿舍,我忙向大伙介绍老弯,说这是我最好的同学,他第一次来到济南,在这里住一晚上,明早就走。大伙还是很热情的,没有人说别的。于是我和老弯挤在我的单人床上,凑合了一宿。我们都喝了酒,睡得很踏实。
第二天一早,老弯精神头足了不少,他滴溜溜地瞪着眼说:“哎哟兄弟,我好几天没睡这么好的觉了。不过,我还有一事相求。你看我这双鞋子,没法穿了,能不能把你的球鞋给我穿一下?”我一看,老弯的球鞋底子都裂开了口子,像一张大嘴似的呼扇着,要吃人的模样。我想都没想,把我一双穿了没几次的球鞋拿给他,说:“只要穿着合适,你穿走就是了。”
老弯穿上球鞋,脸上露出笑容。我把他送出我父亲单位的大门,他攥着我的手表示感谢,说等他有了钱,他会报答我的。说到这些,他的眼圈有点儿红。我们挥手告别。
随后的日子,大家都在忙,工作、奔波、恋爱、结婚、生子。很快,我就把和老弯的这次偶遇给忘掉了。为了讨生活,我也一直没有回到那个县城。
一晃就是几年过去了,大家稍稍稳定一些,可以喘口气了,联系也多起来。有一次,我的两个同学来济南,我们在一起喝酒。我问起老弯的情况。同学叹口气说:“老弯,早就给枪毙了吧。咱们刚毕业那年,因为宅基地,他把村干部捅死了。在外面逃了一年多,还是被逮住了。”
我一下子愣在那里,半天都没说话。那天,我喝得烂醉如泥。
那年年底,我考进济南化工厂,进了一个制硝酸的车间当工人,穿着防酸的绸子工作服,整天坐着厂里的交通车上下班,心里还是挺知足的。
一颗漂泊的心终于稳定下来,觉得可以以厂为家了。
我开始注意身边的女孩子。同我一块儿进厂的,有一个叫赵小曼的,平时不声不响的,长得瘦瘦巴巴,但面目还是蛮清秀的,尤其是一双眼睛,不大吧,却黑黑的,特别有神。刚进厂参加培训时,我就为她献过几次殷勤,帮她接过几次开水、打过两次饭,当然,饭票我是不会收的。她朝我多龇龇牙或拿黑眼睛多看我几眼,我就满足了。
没想到,我们分到了一个班组。我在中控室操作仪表,她在分析岗位搞化验。简直是天赐良机,我心里有了些小想法。本来化工厂的女孩子就少,再加上有的女孩子已经名花有主,狼多肉少啊。
赵小曼有没有谈恋爱呢?我把握不准。因为来回上下班坐的是同一辆交通车,通过我仔细观察,没发现赵小曼有人接送。我自信了许多,开始向赵小曼发起一波波的进攻。
所谓进攻,实际上也是一种矜持的、含蓄的、温柔的献殷勤罢了。先是打饭,我总是提前半小时给她打电话,说你别动了,我去打饭。开始,赵小曼还客气一下,后来就安心接受了。往分析岗位跑得多了,目标却只有一个赵小曼,其他女的就开我们俩的玩笑,这正合我意。我就是想让大伙知道,赵小曼和我有意思了。有两次,赵小曼到中控室来,跟我们几个男的一块儿吃饭。别的同事逗她玩儿,说她吃了这么多免费的午餐,咋就吃不胖呢。赵小曼的样子坦然得很,她笑笑说,还是吃得不够好呗。说着,还拿亮亮的黑眼睛瞟我一眼。我心里恣着呢。我知道她爱吃炸带鱼,就老是买。有一次,她一看又是炸带鱼,便嘟着嘴说:“又是炸带鱼呀。”我忙说:“下次不买了,下次红烧肉。”赵小曼说:“我才不吃你的红烧肉呢。”其他几个女的一听,都笑了。有一个说:“小曼,你想吃人家的什么肉啊?”这一下,赵小曼脸红了。
反正后来,整个车间的人都知道我和赵小曼在谈恋爱。我劲头很足,可赵小曼却不温不火的,既不承认也不回避。只是我心里明白,我们还远不到恋爱的份儿上。不知道为什么,我几次想请她看电影,她总是用这样那样的理由拒绝我。我给她写过几首情诗。尽管写情诗不是我的长项,但我自认为写得还是情意绵绵的。赵小曼都笑纳了。对于这份感情,我是非常珍惜的,可我真的不知道赵小曼怎么想的。我总是鼓不起勇气来向她表白。我和她之间,总觉得有点儿隔。
我心里很苦恼。有一次下班后喝酒,我借着酒劲儿,把我的苦恼跟一个外号叫老串的诗友说了。
我跟老串并不是那种贴心贴肺的朋友,甚至,我们平时说话都不多。我们只是偶尔喝点酒,聊聊诗歌什么的。说实在的,我对他的印象一般,不过,他的诗写得不错,自称是情诗王子。那天可能是喝了酒,老串表现得特别好,搂着我肩膀头说:“兄弟,恋爱这玩意儿,必须得一步一步地深入啊。如何深入呢?光写情诗也不行,更重要的是,你得带着她玩儿去呀。兄弟呀,现在正是春暖花开的好季节。这样,你约她出来,咱们来一次郊游,去南面爬山。你哥我给你当一次电灯泡,保证搞定。”
一句话点醒了梦中人。对呀,春暖花开,南山郊游。太棒了!老串的慷慨,把我感动得不行。第二天上班,我见到赵小曼,说:“这么好的天气,咱们到南山里转转多好,我还约了一个著名的诗人呢。”果然,赵小曼答应了。我兴奋得不得了。马上跟老串汇报了“战果”。老串气定神闲地说:“这样的结果,是必然的。”
那天,我买了一大兜子吃的东西,啤酒、火腿肠、面包、榨菜丝……我们骑着自行车,来到一座叫大佛头的山脚下,正是植被葱茏、百花齐放的季节,加上天气好,所以大家的心情非常好,一路都是欢声笑语。能看出,赵小曼还特意打扮了一番,碎花皱褶的浅色春衫配上贴身的牛仔裤,比穿着丝绸工作服漂亮多了。老串一改往日的邋遢,头发洗了胡子刮了,嘴里吐出来的话风趣又幽默,完全是一副绅士的派头。赵小曼的矜持很快就没有了,后来老是笑弯了腰。我们先是坐在开元寺遗址附近的一棵老松树下,喝完了啤酒,吃完了面包火腿肠。接着又爬山,我几次伸出手去,攥住赵小曼的小手,帮她爬到更高的地方。赵小曼的小手汗津津的,又柔软又滑溜。要不是老串在旁边,我真想攥着不放手。总之,这是一次几乎完美的郊游。当时,我打心眼里感谢老串。
然而,后来的事情却有些让我摸不到头脑。郊游后的几天里,我心里始终鼓胀着一股春风,有几次,我差点向赵小曼表白了我的内心。可渐渐地,我觉得有一些地方不太对劲儿,先是赵小曼用各种理由拒绝吃我给她买的饭,接着,她好像故意在躲我。直到有一天,我突然听说,赵小曼调了班组。我们的工作方式是三班倒,四班三运转。调了班组,意味着我们两头都见不到人。
我急眼了。有一天,下班后我没有回家,专门等到赵小曼上班的时间,把她叫到车间的一个角落里。
在机器的轰鸣中,我问她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赵小曼笑吟吟地说:“什么为什么?”我很生气。我说:“你还笑呢,你这是装糊涂,你这是欺骗感情。”赵小曼收敛了笑容,淡淡地说:“此话从何说来呢?我们一直就是这样的关系呀,你跟我说过什么吗?我又跟你说过什么呢?我是你什么人呢?我们不过如此。”我一听傻了眼,憋得脸红脖子粗。想一想也是,难道赵小曼说得不对吗?
可是她为什么变得这么快呢?我羞愧难当,又无法理解。
那些日子,我被一种失恋的情绪笼罩着。有一天,我突然想起老串。对呀,老串经验丰富,足智多谋。我得问问老串去,那次郊游多好啊,我都认为这事八九不离十了,可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老串住在建筑安装公司的家属院里,他家对面就是建筑工人俱乐部。我们常坐在俱乐部门口的地摊上喝扎啤。那天,我在俱乐部门口的烟酒店里买了包红梅牌香烟,点上一支,正准备穿过马路去找老串,却猛地看到老串骑着一辆自行车出来了,让我没想到的是,自行车后座上,竟然坐着赵小曼。赵小曼双手搂着老串的腰,脸贴在他的后背上。
我瞪着大眼,估计那样子跟一只热带雨林里的树猴似的。烟头烫着我的手指头,我才哆嗦一下缓过劲儿来。这事搞的,真是欲哭无泪。
多年过去了,这事我没跟任何人讲过。不过我知道,赵小曼和老串也没成,她后来嫁给了厂里销售科的一个大胖子。老串呢,可能是都相互躲着对方,我们好几年都没有见面。后来在一个场合上,我们碰到了一块儿。这时候,老串开着一家广告传媒公司,生意不错,一身名牌。喝到脸红耳热的时候,他过来给我敬酒。他搂着我肩头,样子亲热得不得了。
随便寒暄了几句后,我问他:“你还记得那次郊游吗?”
“郊游?”他皱着眉头,嘻嘻哈哈地说,“什么时候?”
“好几年了,我们俩,还有一个叫赵小曼的女的。”我提醒他。
“哦,对,好像有这么回事。”他终于想了起来,问我,“你们俩,最后怎么样了?”
“早散了,”我笑了笑说,“那次郊游以后,她就疏远了我。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老串一听,哈哈大笑着说:“兄弟,不是我说你,你当时太嫩了,谈个恋爱嘛,还愁眉苦脸的,哪有这么复杂的事,我记得你还写了一堆情诗,那有狗屁用。来,不说这些了。干一杯!”
“砰!”我们的酒杯碰在了一起。
田园风咖啡屋位于白水城公园的河边上,离白水城广场不远,是一个闹中取静的地方。有一段时间,我和一些朋友偶尔会去坐一坐,喝一杯咖啡或者啤酒,聊一聊诗歌什么的。
那年初秋的一个下午,雨点“砰”一声敲响了我的窗子,我的心猛地动了一下。我算得清清楚楚,这是五十五天以来的第一滴雨。这个世界上,往往有许多事情是不可理解的,整个夏天里,济南的人们整天渴望下雨的时候,而遥远的南方,却在遭受着百年不遇的水灾。
整个下午,我的心都在激动着。因为这场迟来的秋雨,更因为还有一次约定等着我。这个朋友约我的时间是在四十五天前。四十五天前,我的朋友吉米在田园风咖啡屋十分别致的天蓝色的拱门前,蹬着一辆美国“驰豹”变速车,背着绿色的旅行包,年轻的脸上挂满忧郁,好像正在唱爱情歌曲的歌星。
他说:“我要出去转一圈儿。”他说:“这样吧,秋后下第一场雨时,我在这家咖啡屋等你,我要跟你讲讲外面的风景。”我发现他的自行车后面,夹着一本凯鲁亚克的小说《在路上》。
这就是青春,说走就走。但是,他留下了一次约定。
傍晚时,我穿上一件薄薄的羊毛衫,来到外面。被秋雨浸湿的沥青地面,在昏黄的路灯下闪着朦胧的光泽,我顶着清凉的秋雨,穿过那片曾经被夏日灼伤过的梧桐树林。雨水沿着宽大的树叶落在伞上,溅到我的脸上手上。挂满夏日灰尘的树叶经过雨水的洗礼后,露出鲜亮的绿色。
我在青灰色的花砖上跺了跺鞋上的泥水,推开田园风咖啡屋天蓝色的门,里面传出音乐声。迎面而来的是墨绿色的天空。银色的星星正滑稽地眨着眼睛。真是个怪诞的地方,外面正落着凄凉的秋雨,这里却繁星满天。屋内十分冷清,橘黄色的壁灯懒倦地斜靠在墙角上,显得无精打采。年轻的小老板倒是十分热情。我要了一瓶青岛,扭头去找座位。空着的座位很多,除去两位生意模样的人在轻声地嘀咕着,再就是一对如胶似漆的情侣在爱恋地抚摩着对方的脸。
我正准备随便坐在任何一个座位上时,一个女孩突然出现在我的视线内,她正在看一本厚厚的书,黑发如缎,遮住她的半边脸。我看不清她的面容,于是就坐在她对面不远的地方。
我盯着她。在田园风咖啡屋昏黄的角落里,这个穿黑衣服的女孩有一种特殊气质吸引我。她看的那本书是《在路上》吗?我们之间会不会发生一些事情呢?我盯着女孩,想着我的朋友吉米。
这是个枯热干燥的夏天,刚一到来的时候,就面露狰狞,仅用了两天时间,就把春天掠夺得干干净净。在游泳池边,我碰到了诗友吉米,吉米举手跟我打招呼。后来,我们趴在游泳池边沿上。吉米笑着对我说,他跟头儿吵了一架。说那个半死不活的地方真他妈的腻歪人,天天上班,无聊透顶。吉米说:“我要辞职了,世界这么大,为什么总待在一个地方呢?”我说辞了职干什么?他说流浪、写诗,一边流浪一边写诗。
那一年,我刚从父亲单位的集体宿舍里搬出来,住进一间平房里。有一天晚上,我憋在坟墓般的蚊帐里,躺在黏腻腻的席子上,迷迷糊糊快睡着的时候,外面响起了敲门声。是谁?这么晚了。我晕晕乎乎地打开门。看到吉米站在门外。吉米瘦了一圈儿。吉米说:我没地方去了。然后走进来,把一双旅游鞋往墙角一甩,一对脏兮兮的脚丫子就伸进我的拖鞋里。我说咋回事?原来,他跟父母闹崩了。他说,我快要爆炸了,这枯燥的夏天真他妈的让人烦。
这时,啤酒上来了。我喝了一口,润润干涩的嘴唇。我发现那个女孩根本没在看书。她只是盯着,一直没有翻动。她只是低着头盯着书。
《秋日私语》曲终,接着是《致艾丽丝》,那时候,到处都是理查德·克莱德曼。女孩猛地甩一下头发,并抬起头来扫我一眼,又倏地低下了头,虽然屋内昏暗,但我看清了她的面容,她的面容清秀,眼睛漂亮,在她的眼睛扫过我的那一瞬间,我分明看清了在她的脸颊上挂着一对晶莹的亮点。
我忽然有了一种恍惚的感觉,女孩渐渐地变得一团模糊,过了半天,女孩才又逐渐清晰起来。
待这种感觉消失之后,我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跟她说说话。我觉得她心中绝对有一个故事,也许她的故事跟我的故事有某些相同。我站起身,攥着那瓶青岛啤酒,来到女孩的卡座前,坐在了她对面。
“是《在路上》吗?”
女孩抬头看我一眼,咧咧嘴角,亮了亮书的封面。果然是《在路上》。我的心里不由得颤了一下。
“咖啡凉了,是不是再换一杯?”
“谢谢,不用。”女孩抬起头,面带微笑。
“你在等人?”
女孩没肯定也没否定,只是又朝我笑了笑。
我说:“我也在等人。”
咖啡屋里又进来几个客人,顿时热闹起来。女孩端起咖啡,轻轻地抿了一口。
我说:“我在等一个朋友,他叫吉米,他约我今天晚上在这里见面。四十五天前,他骑着一辆自行车,想去外面转一转。”
女孩瞪着黑黑的眼睛,静静地盯着我。
我说:“你知道南方的水灾吗?”
她说:“当然知道,百年不遇的水灾。”
然后,是一阵沉默。
女孩说:“这么长时间了,你的朋友还能记得住吗?”
听女孩这么一说,我的心里有点儿失望。我们的故事没有交叉点。我知道,女孩是说我和吉米的这次约定。
我心想,记是肯定记得住,只是吉米来不了了。三十五天前,他和他的“驰豹”变速车,连同他的诗歌和梦想,一起淹没在南方百年不遇的水患之中。
此刻他在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