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君丽
罗纳德·科斯的经济学方法论思想
文/罗君丽
罗纳德·科斯对经济学方法论的学术贡献逐渐引起学界关注。科斯深具英国传统知识分子的哲学气质,始终都在关注并深入思考经济学中最接近哲学的经济学方法论问题。从时间和内容来看,科斯关于方法论的思考,在大部分时间里呈现出随时间推进而不断向更高更深的层次发展的演化特点,只是在其晚年,他的方法论思想表述里也出现与其前期观点相互矛盾或者模糊之处。
在《企业的性质》(1937)第一段,科斯以罗宾逊夫人为对话对象,相当明确地表达出自己的方法论思想:理论假设既要易于处理,又要真实。虽然科斯在文章中并未对假设的易于处理和真实性的标准给出明确解释,但可以推断,科斯所谓的易于处理性,主要是指学者所使用的假设要便于运用经济学累积的知识和分析技巧(周其仁,1997);所谓真实性,是指关于研究对象的假设要符合生活世界的客观实在。前者保证了经济学从业者之间的交流效率,而后者是理解经济现象本质特征的关键。在这篇最重要的理论著述中,科斯所传达的方法论信息主要有:①对当时的新古典分析技巧持肯定态度,但对选择理论只以方便使用分析技巧为标准持否定态度;②他心中所默认的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包括人、市场、企业等以及这些实体之间的关系的客观实在,而不是人类行为的某个特征。后人对这篇文章的方法论信息的解读,很多情况下只注意到了第一条,而对第二条所蕴含的更为关键的方法论思想的信息大多是忽视的。
另外三篇重要理论著作《边际成本的论争》(1946)、《社会成本问题》(1960)和《经济学中的灯塔》(1974a),科斯继续使用交易成本这个既易于处理又符合生活世界的客观实在的概念,分析了黑板经济学分析进路的不可行,进一步形成比较制度分析进路和关于普适性理论赖以建立的可靠基础的思想。在这些文章中,他进一步推进了自己的方法论思考:①经济学是一门政策科学,因此必须与生活世界密切关联;②学者关于政策选择的建议必须基于对生活世界所发生事实的考察,而不能基于脱离生活世界的逻辑推演,也就是说,政策选择的基准不能来自想象世界,只能基于真实世界;③经济学要有普适性理论,但普适性理论不能单纯依赖逻辑演绎,要有客观事实作为其可靠基础。显然,科斯开始有意识地把自己的方法论思考推向更高层次,进入到对经济学的学科性质这个原则性问题的反思。
科斯在三个似乎并不重要的场合发表了三个有关方法论的重要演讲。在《经济学家和公共政策》(1974)中,科斯阐述了经济学与政策制订之间的关系,认为政策制订尽管有其自身逻辑,经济学家在政策制订中所发挥的实际作用非常有限,但基于比较制度分析思路,经济学家才会对政策制订有正面影响。在《经济学与相邻学科》(1975)中,科斯明确给出了自己关于经济学的制度主义定义以及与新古典的罗宾斯经济学定义的根本性分歧。他认为,经济学要研究经济体系运行,必须立足于对真实世界中的具体制度的考察,而不是依据所谓的理性选择逻辑。在 《经济学家应该如何选择?》(1981)中,科斯挑战弗里德曼的实证经济学观点,认为经济学不是一门实证科学(positive science),而是一门经验科学(empirical science),其理论的主要价值并非是为经济现象提供准确预测,而是要有助于理解经济体系的实际运行。同时,他进一步把自己关于经济学性质的思考推进到有关经济学方法论的思想竞争,意识到制度安排会对经济学家的理论选择产生影响。
就这三篇重要文献所表达的科斯方法论立场,无论是与以罗宾斯所定义的主流经济学,还是与以弗里德曼所提倡的主流经济学,都有着关于经济学性质和意义的原则性分歧。除此之外,科斯在此期间还发表了其他一些关于方法论问题的思考,比如,《马歇尔论方法》(1975)、《亚当·斯密论人性》(1976)、《经济学和生物学》(1978)等,在与上述三个重要文献所表达的方法论立场保持一致的基础上,重点对演绎与归纳、数学在经济学中的功能以及经济学的人性假设和效用理论进行了反思,其观点也都与主流经济学有着显著差异。
如果按照他的思想演化的自然逻辑,或许我们可以预期他会把自己的方法论思考推进到经济哲学层面,为自己的方法论观点找到认识论依据和哲学基础。然而,事实是,从1988年他出版第一本重要论文集《企业、市场和法律》开始,似乎变得有些保守,对自己与主流经济学方法论的根本性分歧,开始表达得有些含糊和中庸。
在《企业、市场与法律》(1988)中,他亲自挑选收录的都是1975年之前所发表的重要经济理论著述,在序言中,他没再明确申明自己在1975年、1981年关于经济学性质和理论选择标准等的明确方法论立场,也没有说明这些理论性文章与自己对经济学性质的根本性判断之间的逻辑关系,而只是重申了罗宾斯的经济学定义的实质是选择逻辑,从而造成依据其定义经济学分析缺乏实质性内容。但同时,他又说了这样一段最容易让人产生歧义的话:“本书中的论文与其他经济学文献的区别,并不是它们抛弃了现存的如我所说的体现了选择逻辑和应用广泛的经济学理论,而是它们使用这个理论去检验企业、市场、法律在经济学体系中所发挥的作用。”(1988)这似乎意味着科斯是用他自己正在批评的选择逻辑去解释自己要研究的制度问题。或者说,他是把选择逻辑扩大到制度选择的问题上,而这正是他在《经济学和相邻学科》(1975)的演讲中所明确批评过的经济学帝国主义思路。
在1991年的诺奖演讲中,他开始就说:“承认它们(生产的制度结构)的存在会转变我们分析经济体系运行和思考经济政策的方式……要使(我们分析经济体系运行和思考经济政策的方式进路)的转变提高我们对经济体系运行的理解,我们必须进行相应的经验研究。”如果只读到这样的表述,我们就只能得出科斯的观点是“制度是重要的”,却不能明确看出科斯与主流方法论上到底有哪些根本性分歧。
在第二本重要论文集《论经济学和经济学家》(1994)中,科斯虽然收录了1974年和之后关于经济学方法论的重要演讲,但在简短序言中,科斯也没有对自己的方法论立场做明确表示,只是谦虚地说:“出版这本文集的愿望很大程度上是虚荣心使然,但正如亚当·斯密所说,某些看起来并不合宜的人类品质往往可能增进社会福利。”但很快,他又忍不住申明说:“这三篇文章所表达的观点与很多(大多数)经济学家所持有的观点有显著差别。”
科斯何以在最能充分展示自己思想和立场的重要场合却对自己的方法论观点表达得有些含糊和中庸,甚至令人误解呢?但问题是,科斯在之后的演讲和访谈中,又一反前期的中庸和含糊,表现出呼吁经济学进行彻底变革的激进态度,尤其是2012年发表于《哈佛商业评论》上的文章“Saving Economics from the Economists”。当然,由于经济学的发展是动态的,这种动态的发展,自然也会引起科斯在不同时期的不同态度。当代经济学较之以前,的确对数学工具的运用更多也更纯熟,但同时对制度的分析也更多更为深入。
科斯方法论原始著述的上述特点,必然给科斯方法论的研究带来一些问题:①由于他有关方法论的论述总体上来说是分散的、不系统的,而较为集中和系统的论述大多又发表在不重要演讲场合或以书评、学术人物回忆的文章中,因此,这很容易让人认为,他本人其实也是不重视自己的方法论思想的;②科斯方法论思想的渐进演化性和后期有关著述的模糊性,容易误导研究者陷于断章取义的危险,即通过截取其著作中几段论述进行阐发而不顾及其与方法论整体的内在关联;③科斯并没有对自己具体方法论思想的产生后台和过程进行自我阐述,也就是说他的著述既没有关于方法论哲学基础的观点,也没有关于自己如何形成这些观点的思想回溯,这使研究者要想了解其思想实质,就不得不借助于外围的资料来推测和证明他的思想起源;④在科斯漫长的学术生涯中,他总是身处经济学重镇,亲身经历过经济学发展进程中各种方法论思想的剧烈交锋,这必然使他在潜移默化中对论战各方的思想观点进行思考和吸收,因此,他的思想来源应该要比他本人所描述的更为庞杂和广泛。因此,单纯从他本人的论述来理解他的方法论立场,很可能产生某种偏差。
然而,对以科斯为创始人的新制度经济学流派和法与经济学而言,忽视或误解科斯本人所持有的方法论立场,就会极大地影响学派和学科的发展。如果没有对科斯方法论思想的正确理解,就很容易使学派和学科内部的方法论立场的差异不断扩大,甚至走向反面。不争的事实是,科斯生前只在获得诺奖前后的几年里,对新制度经济学发展充满信心,此前和此后,虽然新制度经济学和法与经济学都得到了学界越来越多的关注,但他却越来越表现出对其发展前景的担忧,甚至对法与经济学的发展有些出人意料的冷漠。究其原因,应该是他意识到学派和学科的发展方向已经与他想要坚持的方法论立场出现了越来越大的背离。
(作者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浙江大学科斯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副教授;摘自《浙江社会科学》2016年第4期;原题为《罗纳德·科斯的经济学方法论研究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