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武警部队作为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支执法护法的部队。本文从研究培养武警院校学员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出发,提出学员需要加强法律至上、依法用兵的法律意识以及有效培养和提高学员法律意识的途径。
关键词:武警院校;学员;法律意识
中图分类号:g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8-0134-01
引言
武警院校学员是特殊的军人群体,其法律意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武警部队法治的前景,加强军校学员法律意识的培养,对武警部队法治建设具有长远性、根本性的意义。
一、培养武警院校学员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一)是加强武警院校作为处突预备队的需要。
武警院校作为武警部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地处我国各中心城市和学员军政素质较好的优势。鉴此,武警总部明确规定:武警院校必须履行平时是教学和科研基地,紧急情况下是处突预备队的双重职能。
(二)是加强和发展军事法律建设的需要。
随着人民武装警察法的颁行,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以人民武装警察法为基础,以其他多部法律为支撑的规范武警部队职能任务的规范体系。这些法律主要有:外交和领事关系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戒严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基本确保了武警部队在执行安全保卫任务时师出有名,处置有据。但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国内外形势的风云突变,不可能完全确保武警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方面的立法不出现空白。
二、学员需要加强的几种法律意识
(一)法律至上的意识。
法律至上,是指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性,所有的人、组织、团体,所有的行为、事务都必须遵守已知的法律、法律原则、法律规范。对于武警部队来说,依法治军的实现,绝不应仅仅局限于立法层面的制度建设,比这更为重要的便是法律至上观念的确立。法律至上,要求法律体系中的每一部法律、法规、规章都具有至高无上都权威,并具体实施到部队的日常生活中,这样才能防止“人治”观念的滋生。
(二)维护军人权利的意识。
军人的权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军人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一般性权利和特殊性权利。重视学员维护军人权利意识的培养,使学员充分认识军人权利意识的价值,有利于增强学员的社会责任感和政治责任感,对于学员自身的全面发展和武警部队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行动中执法的意识。
学员养成在行动中执法的意识,主要体现在:一是必须在法定的范围内执行任务。首先要依法忠于职守。武警部队担负的各种法定任务,都是履行根本职能、维护法律尊严的战斗岗位。因此,遂行任务的官兵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学员作为未来指挥员,如果擅离职守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四)限制权力的意识。
限制权力,就是把权力限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权力按法定程序办事,也就是说,任何权力的行使,都必须来源于法律,都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和监督,没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绝对权力。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因此,学员要意识到对权力进行有效地规范和限制,是很有必要的。
(五)条令条例是法的意识。
我军的条令条例,是国家或军队制定的以命令形式颁布的关于某项工作的法规,是由具备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和军事机关,遵循一定的立法原则,按照严格的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发的。条令条例是军事法的主要部分,在纵向上分为军事法律、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三个层次,是一套门类齐全、层次分明的军事法律体系。
三、有效培养和提高学员的法律意识的途径
学员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项复杂的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共同努力的系统工程。由于院校的管理的特殊性,学员大部分时间都在院校内,其法律意识的培养,很大程度上必须依赖院校的培养和推动,因此,加强法律基础课程以及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课堂教学,以及重视实践,营造法治化的校园文化氛围,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注重课堂教育主渠道。
作为公共理论必修课的“忠诚卫士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学员在入校后最主要的法律知识获得渠道,但该课程在院校往往安排的课时较少,涉及的法律内容较多,内容繁杂,教员在授课时不得不走马观花式的过一遍,知识简单地罗列知识点,典型案例也分析较少,对于社会热点问题,没有去用法律的观点深入分析。
(二)营造法治化的校园文化氛围。
人是环境的创造者,同样环境也能影响人。良好的校园文化是培养学员法律意识的重要阵地,它能以无形的力量、潜在的规范性影响学员的行为。
1.机关和基层干部要发挥好示范教育作用。出台制度却不能执行,其害远远大于没有制度本身。院校在一日生活制度等日常管理中严格遵守《纪律条令》、《内务条令》、《队列条令》等与日常军事生活密切相关的军事法规,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2.有效利用各种文化载体,充分注重法律宣传,建立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校园电视、报刊、横幅、板报等各类学生活动,确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学员营造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提高学员学习法律的热情。
(四)把依法管理融入学员管理中(提高管理干部的法律意识,管理依法进行)。
在院校里,干部对于说学员来说,既是领导也是兄长,在生活上干部应该多关心,多与学员进行思想交流和感情沟通,但在其他方面,干部不能感情用事,以“情”代法,要以“情”为基础,以“法”为准绳,实现“情”与“法”的最佳结合。在帮助学员明辨是非、分清荣辱的基础上,要十分注意行为引导,做出严格的规定,实现“严”与“理”的有机统一。
推进武警院校现在化教学,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是一项系统、艰巨而长期的任务,我们必须以战略眼光和对部队长远建设负责的态度,使学员在校期间不仅要在学好法律知识,准确把握各种法律的概念、原则、体系,更要注重法律意识的培养,这样才能培养出一批批综合素质优秀的学员充实到武警部队,为武警部队遂行多样化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忠诚卫士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作者:赵曙光
[2]《武警部队概述》 作者:陈惠新
[3]《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问题研究》 作者:李敏
作者简介:贾志军,四川双流人,现为武警警官学院军事教育训练系共同科目第二教研室教员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