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敏 杨永坚 孔云明
1.安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教研室 2.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3.安徽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某矿用树脂锚固剂生产企业的职业病危害现状
胡 敏1,2杨永坚1孔云明3
1.安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教研室2.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3.安徽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采用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和采样检测相结合的方法对某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进行调查分析。结果显示,该企业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苯乙烯、乙二醇、苯酐、顺酐、过氧化苯甲酰、二甲基苯胺、石灰石粉尘、煤尘、气相二氧化硅和噪声等。检测发现生产车间噪声强度合格率仅为60.0%,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发现8人存在岗位相关性异常。 该企业应根据上述职业病危害因素应着重改善工作环境,加强防护,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浓度),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矿用;树脂;锚固剂;职业病危害;分析
某矿用树脂锚固剂生产企业主要生产树脂锚固剂、金属锚杆和不饱和聚酯树脂等系列产品,广泛用于矿山、建筑、交通、水利、水电、能源等工程和行业。该企业工作场所中存在粉尘、苯乙烯、乙二醇、苯酐、顺酐、过氧化苯甲酰、二甲基苯胺及噪声等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调查分析该厂生产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及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有效性,及劳动者健康监护的情况,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对该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
1.1对象
某矿用树脂锚固剂生产企业。
1.2方法
(1)现场调查:对生产工艺过程、原辅材料及产品、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实际操作及工人接触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
(2)现场采样和检测:按照GBZ 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T 160、GBZ/T 189和GBZ/T 192等有关标准[1-3],对粉尘、苯乙烯、乙二醇、苯酐、过氧化苯甲酰、二甲基苯胺及噪声等进行检测。
(3)健康监护资料搜集:收集该企业有关职业健康检查数据。
1.3统计学处理
采样所得样品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后得出结果,将现场检测所得结果根据《工作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进行分析与评价[4-5],检测及健康监护数据使用Excel系统建立数据库,并进行统计分析。
2.1基本情况
劳动定员118人,主要生产人员74人,辅助生产人员30人,管理服务人员14人。采用三班工作制,部分岗位为两班工作制,其它岗位人员实行白班制。
规模:树脂锚固剂生产能力3 000万支/年,不饱和树脂生产能力1万吨/年,锚杆生产能力300万套/年。
2.2生产工艺
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分为不饱和树脂生产工艺和锚固剂及锚杆生产工艺,如图1-3。
图1 不饱和树脂生产工艺流程图示意图
图2 锚固剂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
图3 锚杆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
2.3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经调查和辨识、分析,该矿用树脂锚固剂生产企业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情况,见表1。
2.4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根据职业卫生现场调查、生产工艺流程、工人操作情况,确定检测项目,具体项目包括其他粉尘(气相二氧化硅)、石灰石粉尘、煤尘、苯酐、乙二醇、苯乙烯、过氧化苯甲酰、二甲基苯胺、噪声等。在每个工作岗位均工作的条件下,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场所进行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见表2。
表1 某矿用树脂锚固剂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主要接触情况
表2 某矿用树脂锚固剂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
2.5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该矿用树脂锚固剂生产企业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中未发现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病人,树脂锚固剂车间岗位相关性肺功能异常6人,肺部有其他异常2人。各项指标异常分布情况,见表3。
表3 该矿用树脂锚固剂生产企业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辨识、分析,该矿用树脂锚固剂生产企业生产装置及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着苯乙烯、乙二醇、苯酐、顺酐、过氧化苯甲酰、二甲基苯胺、石灰石粉尘、煤尘、气相二氧化硅和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本项目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严重的建设项目。
该矿用树脂锚固剂生产企业锚固剂包装岗位、锚杆滚丝岗位、锚杆下料岗位和空压机巡检岗位等的噪声强度均超过职业卫生接触限值,其中锚杆下料最高40小时工作周等效声级达92.8dB(A)。
整改建议:企业应对以上噪声超标工作岗位列为关键控制点,做好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劳动者作息时间,做好个体防护。企业应加强职业卫生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意识,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防噪耳塞或耳罩等。
气相二氧化硅粉尘为纳米级粉尘,有研究表明[6]纳米粉尘可以通过皮肤表层直接进入体内,但考虑到纳米粉尘在空气中极易团聚和不存在诸如呼吸作用这样的动力,在适当的劳动保护情况下能被有效的阻隔,所以,粉尘进入人体的主要方式仍是通过呼吸作用。纳米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性和不确定性远远大于一般的可吸入颗粒物。企业应将该岗位纳入关键控制点,加强对接触气相二氧化硅粉尘人员的防护措施,提高作业人员的意识,防止潜在的职业损害。
企业还应按GBZ 188规定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尤其是对新进或换岗的作业人员须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人员须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同时对健康检查结果异常的作业人员应建立专门的档案,以连续追踪其健康状况变化趋势,若健康状况变化与职业活动有关,则应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8名存在岗位相关性异常的人员,企业应严格执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 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T 189.7-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7部分 高温[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T 189.8-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 噪声[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
[6] 赵宇亮,赵峰,叶昶.纳米尺度物质的生物环境效应与纳米安全[J].毒理学杂志,2005,17(5):45-49
胡敏(1982- ),女,主任科员,从事卫生监督工作;通讯作者:杨永坚,E-mail:87526552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