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工程招标中评标方法的分析

2016-11-19 00:51李望舒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6年4期

李望舒

摘 要:评标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招标工作中的一个关键环节,评标方法的选择对建设工程招标至关重要。本文在分析工程招标中评标的定义及原则、作用,程序及要求等基础上,对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进行分析对比,得出各自的优缺点,使用的选择,最后得出结论。

关键词:评标方法;招标工作;特点对比

中图分类号:O212 文献标识码:A

招标过程中一般来说最关键的环节就是评标,而评标的方法对于建设工程来说至关重要。它既是对竞争性的采购方式的一种体现,也是市场经济调节的重要手段,也是促使招标工作在经济建设中良好发展的润滑剂。

1 工程招标中评标的定义及原则、作用

所谓的评标是在工程招标中由招标人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组建的并以评标委员会牵头对招标文件评审的一种叫法。它贯穿于整个建设工程招标评标过程中,是招标人制定评标办法时应遵循的基本要求和规范。目前来说它分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这两种方法都要对招标人负责,从投标竞争者中评选出最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投标者,最大限度地实现招标人的利益。

对于评标方法的原则来说,要遵循平等竞争、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所谓平等竞争,就是在评标的实际操作中要用同一个标准衡量,保证投标人能平等地参加竞争。对投标人来说,在评标方法中不存在对某一方有利或不利的条款,不允许针对某一特定投标人在某一方面的优势或弱势而在评标方法的具体条款中带有倾向性。

而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就是指对投标文件的评价、比较和分析,要客观公正,不以主观好恶为标准,不带成见,真正在投标文件的经济性等方面作出评价。

评标方法在工程招标中的重要作用就是要体现平等、公正、合法、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投标人的信誉、业绩、报价、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各方面的因素,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和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2 工程招标中评标的程序及要求

一般来说,工程招标中评标的程序应遵循招标准备→招标资格与备案→确定招标方式→评标→定标→中标→合同签订、备案程序,具体如图1所示:它的方式为公开或邀请。

工程招标中评标的主要管理环节体现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20天以内。据统计,全国45.3%的工程少于20天。在开标、投标截止时间为同是时间。但据统计,全国开标与截标时间不一的占19%。邀请招标企业应在3家以上;招标人与中标人30天内双方签订合同。投标截止15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给投标人以充足的时间,以做出响应。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標人。

工程招标中评标的要求及注意事项是,评标的现场应该有监控录像或录音设备,并有可靠的隔离措施;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离开评标现场,不得私自与外界联系,在评标前应填写书面承诺、主动回避,认真熟悉和领会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评标中应独立评审,坚持原则,公正评标。在中标结果确定前所有参与人员应当保密。业主评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的相应条件,工程项目主管部门人员和行政监督部门人员不得作为专家和评委会成员参与评标。

3 工程招标中评标的准备工作

3.1 首要的是组建评标委员会。一般在开标前由招标人负责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组建的办法采取随机抽取,抽取的专家包括经济、技术专家,占评标委员会人员不少于2/3,不足1/3的可由招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代表参加,形成5人有单数。确定好这些以后,就要通知评标专家,核对专家身份。再由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专家情况。推荐并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主任或组长,可由专家推荐或招标人指定。

3.2 进行评审。这个环节分为二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初审,主要看符合性与完整性;第二个阶段是终审。

这里面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串通;不得于招标前透露招标情况;不得引导、干预评标;不得篡改投标结果;不得泄露评标过程情况。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不得串通。评标人一定要严格执法守规;力求公平、公正、择优、科学;准时到场,认真负责;不收受礼物,私循舞弊;应当回避的应主动。不损害第三方和社会利益,为各方当事人的权益诚信服务。评委只对自己负责,严守客观中立。可以不签字,但应做出书面声明。把好自己的口风。

4 工程招标中评标办法的选择

在工程招标中,我们该如何选择具体的评标方法这是最为重要的。文章结合实际对这方面做一分析。

4.1 选择性分析

首先来看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选择。它一般是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工程项目施工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也是国际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中通常采用的评标办法。

而它的特点是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招标投标采购方式,可以代替工程担保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创造条件,减少腐败等不良行为的发生机率。在实际的工程招标中如果采取这个方法,一般还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第一,投标人要有独立的私人估价信息,可按照自己的内部工程造价标准进行报价;第二,对投标者资格审查是非常严格的,必须保证投标者都有能力完成工程。第三是招标文件的编写要十分细致周到,招标书要求越精确细致。除此之外,评审投标人还要符合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保证经济实力过硬、施工技术先进、行业信誉较高,能够出色完成建设工程。

即便是这样,现在的一些施工企业为拿到工程不计成本盲目压价,而在中标后在建筑材料上以次充好造成豆腐渣工程,类似这样的情况经常会在招标中出现,影响很坏。如果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我们一般采取的措施是严格对资格进行审查,同时建立和完善工程担保制度及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

而上文所说的第二种综合评估法,它是评标专家组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和量化打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这个主要侧重于投标人的经济能力、价格、服务水平等,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具体规定进行合理评审,综合考查投标人对此建设项目施工的能力,当建设工程规模较大、难度大、工期较长,施工方案直接影响后期施工质量、进度时,应采用综合评估法做出恰当的选择。

但是它在具体的使用中存在着一些缺点,比如说评标专家的主观性。有些个别评标专家容易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出现不公平的现象。这样就会不断加大投资额,提高工程建设的成本。

但是不管怎样只有我们合理确定评标基准价、复合标底法、有效报价平均值法就会有效地避免这些。

4.2 策略概述。总的来说,当我们的实际工程如果没有在技术、性能方面做特别的要求,同时对方的图纸及清单比较清晰,像这样的就可以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相反如果出现了和上述的条件相违背的时候,就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当建设工程规模较小,技术、工艺简单或出现其它情况时,可采用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等。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任何一个评标方法都要合理选用,它在使用的时候都会出现缺点和优点并存的现象,我们所能做的也只有选择最合适的评标方法。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用有其合适的内外部条件,而内外部条件的改善是系统工程,任何一种评价方法都有其针对性和局限性,更应该理性对待。

结语

综上所述,在工程建设中我们所采用的评标对象是投标方所提供的标的。但因现在的招标性质、特点有异,再加上不同的采购对象,产生的评标指标的数量、性质,指标体系等方面也就会有很大的差别。不管怎样,在建设工程中如果选用这两种评标的方法,都要结合国内外建筑市场发展的形势和我国现阶段招标市场优缺点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去把握,为工程招标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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