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中的度量衡单位

2016-11-19 05:16王雪梅
语文教学与研究(读写天地) 2016年4期
关键词:邹忌秦汉古汉语

王雪梅

人教版九年级下册《战国策·邹忌讽齐王纳谏》中, “邹忌修八尺有余”。按照现在的换算标准,1尺等于33.33厘米,那么邹忌身高八尺就是266.64厘米,这可能吗?

其实,古代的计数和计量单位和现在的标准是有一定出入的。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古代汉语里的度量衡单位。

我们先明确一个概念,所谓的“度量衡”,“度”是关于物体长短和高深的量,即长度;“量”是指用器具来测量物体多少的量,即容量;“衡”是关于轻重的量,即重量(质量)。

古代汉语中有许多关于度量衡的单位,像上文中提到的“尺”,还有“分”“寸”“咫”“寻”“丈”“仞”“里”等,都是古代的长度单位。而“斗”“斛”“豆”“钟”“升”是容量单位,“镒”“钧”“石”“斤”“两”等,是重量单位。

在中国古代,每个时期的度量衡制度是不完全相同的。

一、度

早期的度量衡单位像“寸”“尺”“寻”等,是以人体的身体部位为依据的。像“尺”字,写法像极了一个人张开拇指和食指或中指在测量长度,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用手“拃”。那么这个长度究竟是多少呢?《孔子家语》有这样的记载:“布指知寸,布手知尺,舒肘知寻。”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说:伸出一只手指,就知道了一寸;伸开一双手,就知道了一尺;伸展开双臂,就知道了一寻。意思是说,一只手指的宽度是一寸,十指并拢的长度是一尺(也就是一“拃”),人张开两臂的长度,是一寻,在古代是八尺。“一寸”根据不同时代,大体在1.58到2.31厘米之间;一尺,大体相当于现在的15.8到23.1厘米。邹忌生在齐国,“修八尺有余”,即身高是23.1厘米×8﹦184.8厘米。

“咫”是妇女手伸展后从拇指到中指的距离,即八寸,因为一尺十寸,所以咫稍短于尺。后来“咫”“尺”连用,表示距离短,所以“近在咫尺”,在现代汉语里面解释为距离近,仿佛就在眼前。

古代也有以“黍”作为度量衡的标准物的。“黍”是一种产自今天山西的粮食作物,古代用积“黍”之法来度量物体,一百粒黍排列起来的长度为一尺。因此,一个黍粒的长度为一“分”,十分为一寸。明代魏学洢《核舟记》中沿用了这种计量单位:“舟首尾长约八分有奇,高可二黍許。”是指核舟首尾大约有八粒黍排列起来那么长,高大约有两个黄米粒那么高。

“仞”作为长度单位,只是一个大概的高度,“一仞”相当于七尺或八尺,一般和“万”“千”连用,表示高或深。《列子·汤问·愚公移山》中“太行、王屋二山,方七百里,高万仞”,形容太行、王屋二山极其高大。

秦汉以前诸侯割据,度量衡其实是比较混乱的。像商代:1尺=10寸=100分=15.8厘米;而战国则是1丈=10尺=100寸=1000分=231厘米。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也统一了度量衡,即1 尺=23厘米,1升=200毫升,1 斤=250克。

《汉书·艺文志·七发》中 “龙门之桐,高百尺而无枝”中的“尺”,通过换算,我们知道这龙门桐树高达2300厘米,极言树之高。

秦汉以后,度量衡的单位量值有所增加,从秦朝1尺等于23.1厘米到魏晋南北朝时期24.2厘米及29.6厘米,唐代达到最高值1尺=36厘米,此后开始下降,在32厘米和35.5厘米之间摆动。大家可以结合历史知识,对下列数据单位进行换算:“危楼高百尺”“瀚海阑干百丈冰”“径寸之木”。

我们现在用的“里”“步”也是古代长度单位。周代以八尺为步,秦之后,六尺一步,300步为一里。由此推算,周秦汉时期,一里大致相当于415.8米,清光绪年间,一里=576米;1929年以后,一里=500米。同学们可以推算一下下面句子中所提数据的具体长度:

王安石《游宝禅山游记》:“距洞百余步,有碑仆道。”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三里之城,七里之郭。”

二、量

中国古代容积单位,先秦时期有钟、釜、斛、斗、升、豆。秦始皇统一度量衡标准,将容积单位规定为斛、斗、升三种,1斛=10斗;1斗=10升。秦代的1升约相当于今天的200毫升。

汉代的容积单位又多了合、龠两种,其换算关系为:1斛=10斗=100升=1000合=2000龠。这时的1升也相当于今天200毫升左右。隋唐时期,升有大小之分,小升仍相当于今天的200毫升左右,大升相当于今天的600毫升左右。

《礼记·杂记》:“朝服十五升。”十五升就是3000毫升。

李白《行路难(其一)》中第一句“金樽清酒斗十千”,“斗”是古代容积单位,1斗=10升,相当于2000毫升,值十千钱,这句话形容酒美价贵。“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斗”是说才饮一斗即2000毫升酒就能写出百篇诗,写李白不但酒兴豪,而且文思敏捷。

沈括《梦溪笔谈》:“每粗米二斛,酿成酒六斛六斗。”斛,中国旧量器名,亦是容量单位,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斛,后来改为五斗。上句意为两斛米可以酿酒六斛六斗。

《孟子·鱼我所欲也》中“一箪食,一豆羹”:“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四升为一豆;“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豆”“钟”都是古代的容积单位。

三、衡

《汉书·艺文志·七发》“于是使射千镒之重,争千里之逐”中的“镒”,是秦汉时期的重量单位,1镒=24两,1斤=16两,1镒相当于现在的375克,千镒自然是说赛马赌注非常大。当然,这两句都是夸张的说法。

《汉书·枚乘传》:“夫以一缕之任,系千钧之重”中的“钧”,也是秦汉时候的重量单位,1钧=30斤,约相当于今天的7500克。用一根头发,来系7500克×1000的重量,比喻情况万分危急或异常要紧。我们现在所说的“千钧一发”就是这个意思。

人教版八年级下册《马说》一文中说千里马“一食或尽粟一石”,“一石”这里指4钧,即4×30×250克,是说千里马的食量极大。

上文中提到的“镒”“钧”“石”包括我们现在还在沿用的“斤”“两”都是古代的重量单位,此外还有“铢”“锱”等。锱、铢,都是古代很小的重量单位,锱为一两的四分之一,铢为一两的二十四分之一。我们知道的成语“锱铢必较”形容非常小气,“很少的钱也一定要计较”就是从这里解释来的。《荀子·富国》“割国之锱铢以赂之,则割定而欲无厌”中的“铢”“锱”也是这个意思。

与长度和容积单位相比,中国古代重量单位要复杂得多。长度单位和容量单位之间,大多是十进制的换算关系,而古代重量单位间的换算关系则存在四进制、六进制、十进制,十六进制、二十四进制等多种换算关系。1石=4钧;1钧=30斤;1斤=16两;1两=24铢,1镒=24两。这些重量单位一直沿用至唐代初年。唐代初年,公元621年,由于“开元通宝”钱的铸行,出现了“钱”这一新的重量单位,1两等于10钱。今天,我们早已习惯了1斤等于10两的换算关系,但在中国古代2000多年间,一直实行的都是1斤等于16两的换算制度,因此就有了“半斤八两”之说。直到1959年修订度量衡体系时,才将1斤16两制改为1斤10两制。

我们学习古汉语,碰到这些含有度量衡单位的句子,一般直译过去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大家能够真正了解这些度量衡单位的话,一定可以对古汉语知识了解得更为详尽透彻。古汉语中的度量衡单位也远不止以上所谈及的这些,要想更多更全面的了解古汉语知识,还需要大家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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