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人民实践的创造物,文化自信本质上是人民对自己创造的文化的信念与信心。这种自信的获得取决于人民主体性的发挥,这种自信的彰显也要通过人民来实现。
第一,人民是文化的创造者,也是文化自信的承担者和表现者。文化本身并无自卑、自信或自负等情感体验,而是人根据一定的标准对它进行不同程度的认知和评估,并通过人自身的表现赋予它某种主观感知与情感感受。所以,文化自信是人民的自信,既表现为人民对自身所具备的文化创造能力和文化建设能力的优越感、自豪感,又表现为人民对创造出来的文化结果的坚定信念,核心是对价值观的相信与坚持。
文化自信也是人民表现于外的良好精神状态。在当代中国,人民的文化自信于内主要表现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的坚持与发展,对理论创新的热情与自觉,对文化创造力的重视与应用;于外则表现为“不拒众流”“海纳百川”的包容姿态,体现在积极“走出去”等具体行动上。可见,文化自信归根结底要通过人民来呈现。一旦离开人民,文化就会失去存在的根基,文化自信也将不复存在。
第二,文化自信是基于人民主体性的发挥不断获得的。文化自信基于人民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造。中华文明是四大文明古国中唯一一个没有发生断裂并延续发展至今的文明,有着极其顽强的生命力和大有可为的潜力。我们正是在传承和弘扬“讲仁爱,重民本”的底蕴、“守诚信,崇正义”的品质、“尚和合,求大同”的视野中,奠定了文化自信的基础。文化自信也依赖于人民对世界优秀文化的接纳与融合,得益于良好的文化建设,得益于对人类创造的一切有益文明成果的吸收和借鉴。当然,文化自信更取决于人民对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认同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既是当代人民实践活动的产物,又是历史积淀的结果,同时汲取了世界优秀文化中的有利因素。由此观之,不论是对传统文化的继承,还是对世界文化的借鉴,抑或是对当代先进文化的认同,都是人民自觉选择的结果,彰显了人民主体性。
第三,增强文化自信需要依靠人民,让文化建设成果惠及最广大人民。人民是文化创作的源头活水,是文化建设的主力军。增强文化自信,要求党和政府紧紧依靠广大文化创造主体,尊重创作个性和创造性劳动,继续给予政策支持,尤其是对文化领域的中小微企业“扶上马、送一程”,鼓励更多中国企业走出去、走得稳,“在国际竞争中强筋健骨、发展壮大”。文艺工作者、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以及骨干文化企业等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提升人民的文化自信,要求这些关键力量虚心向人民学习,从人民的伟大实践和多姿多彩的生活中汲取创作营养,不断进行理论创新,积极释放创造力,提出更多具有原创性和时代性的概念、理论,生产和创作出大量脍炙人口的优秀作品、丰富多样的文化产品,让发展成果惠及最广大人民,解决好“为什么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