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雪
摘要:近些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重要的进步,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在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的监督工作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责任比较多,其管理工作难度比较大,相关政策比较多,涉及面也比较广,考虑到农民自身的特殊性,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在本次研究中以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原则和重要性为基础,结合具体情况,对如何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分析。
关键词:新形势 农民负担 监督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新形势下,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实践过程中必须从实际情况入手,做好各项监督管理工作,满足现有制度形式的整体要求。相关负责人员要对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原则有新的认识,对各个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按照现状要求,考虑到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完善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进而达到理想的要求。
一、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原则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难度大,政策性强的工作,其本身具有系统性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难度。针对新形势下农民监督管理责任的具体要求,必须掌握其工作原则,详细如下:
(一)以农民利益为根本
农民是主体,因此各项工作的管理都需要以农民的利益为根本,考虑到农民立场的特殊性,需要将农民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核心所在,农民通常负担更多责任,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如果忽视了农民的主体性地位,则会导致农民负担逐渐增加,无法满足受众的个性化要求。
(二)坚持集体经济
当前农村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是集体经济效益的原则,在后续发展过程中,可以严格依照集体经济第一的原则,最大范围的扩大经济效益。只有不断提升农村积累,才能在原有基础上满足集体经济发展的各项要求。
(三)完善民主控制
考虑到民主管理和民主控制的具体要求,在具体工作阶段,要及时对监督管理引起重视,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责任比较多,可以以民主控制为基础,适当增加农民负担,同时可以按照监督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制定民主控制准则,让各项监督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当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现状
针对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各项要求,在实践过程中,必须对应用现状进行分析,考虑到农民自身利益的重要性,完善监督管理工作。以下将对当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现状进行分析。
(一)农民自身利益受损
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带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征地现象时有发生,但是在实践过程中,考虑到农民自身权益的特殊性,在实践过程中需要以权益为基础,对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实践阶段存在农民自身利益受损的现象,直接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产生影响,在征地管理过程中,涉及到征地程序、征地补偿和分配等内容,政府和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针对征地侵权问题,制定完善的解决措施,维护自身利益。
(二)教育收费问题频发
当前农村地区存在教育收费混乱的情况,农民负担进一步增加。近些年来农民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度逐渐提升,教育费用的收取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同时也使得良好的教育环境受到影响,长此以往,势必会造成更为严重的问题。相关部门必须对其引起重视,重视教育收费问题,结合国家制定的教育政策和方针要求,结合区域性经济发展具体情况,制定合理有效的教育收费制度,明确各项收费标准和收费内容。此外需要适当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避免出现规章制度流于形式的现象。
(三)社会保障问题突出
社会保障问题是当前农民关注的重点所在,保障问题和农民自身利益间存在密切的联系,如果社会保障问题没有及时得到解决,必然会导致农民的利益受到影响,因此必须重视社会保障问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由于社会保障问题比较突出,制度存在缺失的现象,如果不及时对问题进行分析,必然会增加农民的经济负担。
(四)政策宣传不到位
政策体系的落实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是实践阶段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的现象,不能及时将相关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当前退耕还林和薪资补贴等是农民关注的重点所在,相关政策体系不完善,很多农民对其认知度比较低,享受不到应有的优惠。相关公开工作形式流于形式,在规定的范围和内容要求下,要对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等内容进行评估,满足现有工作形式的具体要求。
三、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针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实践过程中需要从实际情况入手,对各项监督管理工作内容进行分析,按照要求进行管理。以下将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分析。
(一)落实各项管理责任
针对现有管理形式的特殊要求,在实践过程中需要适当减少农民的负担,对各项工作内容进行分析和落实。管理责任是工作的重点所在,要坚持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对各项工作制度和案例进行分析,尽量层层落实,一级抓一级,上级必须对下级负责,将各项管理责任落实到实践中,强化分工协作机制。此外需要对考核制度形式进行分析,适当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以廉政建设责任机制为基础,对各项工作目标进行分析,实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一票否决制度,确保减负工作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不缺位。镇级减负办要对惠民政策进行分析,每年都需要对惠民政策形式进行落实,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惠民政策覆盖到所有村庄,时效性的监督管理起到重要的作用,要保证质量,通过有效的培训和指导,让更多的农民对自身权益进行了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落实制度指标
基于各项制度形式的特殊性,需要对限额制度案例进行了解,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如果现有的规定指标不存在超额的现象,可以以公示制度为基础,按照公示质量管理指标和内容的具体要求,对项目实际实行情况进行落实。公示内容不能过于笼统,需要最大程度进行细化处理。部分村庄不能对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公示,后续工作内容跟不上发展脚步,进而影响党群关系,基于制度形式的特殊要求,要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为指标,调动老百姓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适应监督管理的具体指标要求。
(三)制定专项管理指标
专项管理体系的落实是当前工作的重点所在,可以适当开展村级管理形式,村级组织和农民合作社要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清理和整顿,各个部门和单位要对所属内容和责任进行整顿,避免出现农民集体经济效益受损的情况。专项治理阶段考虑到截留、抵押和惠民政策资金的具体要求,可以制定强制性的整治经营服务内容,避免像农民肆意收取水电费,导致农民切身利益受损。教育形式的整顿也起到重要作用,可以进行教育政策的落实,将各个项目教育责任落实到实践中,如果存在收费问题,农民需要适当提出质疑,相关负责人要结合农民提出的问题,给予有效的解答。
(四)规范议事章程
在村级各项公益事业管理阶段,可以以全程监督管理为基础,强化资金的合理化应用,在一事一议阶段,以信息化指标为基础,按照程序要求和范围标准要求,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项审计,重点审计筹资筹劳项目、负债建设和资金劳务使用情况,并向农民公布审计结果。
(五)实现动态管理
近些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管理信息化成为当前重点所在,在实践阶段要以动态管理指标为基础,完善农民负担动态监测管理体系。动态管理可以对农民的家庭收入情况、惠民政策的落实以及预警机制的落实等进行了解,定期形成有效的组织运转方式,此外动态监测管理起到一定的作用,要掌握动态信息,如果发现负担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防患于未然。
四、结束语
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量比较多,考虑到影响因素的多样化,在实践过程中,需要工作人员从实际情况入手,对监督管理责任进行分析,结合时代发展的需求,对区域性经济发展引起重视,以现状为基础,提出相应有效的对策。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比较多,相关负责人需要对建设方式进行分析,结合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积极应对新问题和挑战,不断创新,完善管理举措,最终达到理想的管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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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界·学术版2016年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