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方昌给哥哥永昌、默生的信①

2016-11-14 12:31
党史文汇 2016年10期
关键词:牢狱代县永昌

永昌、默生胞兄:

我于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三号在代县大西庄村被敌捕。临捕时以手枪向敌射击,弹尽将手枪埋藏后拼命北跑,故有骑兵追上被捉。我高呼中华民族解放万岁,并向敌伪讲演。

我在敌人的牢狱里、法庭上、拷打中、利诱中始终没有半点屈服、惧怕。我在被捕后,没有丝毫悲伤。我只有仇恨和斗争。我知道我是为了民族的解放、全人类的解放而牺牲。我在牢狱里向这些罪人工作着。我没有想过我再会活,也决不会活,我只有死。不过我在死前一分钟都要为无产阶级工作。

我要求哥哥们:

一、能坚决为无产阶级革命奋斗到最后胜利的时候〔刻〕。这不仅是你们要有这种人生观,能为这种事业干,并且得把自己锻炼成像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一样会运用马列主义到实际中去。这样才能使自己坚持到无产阶级革命成功的时候。这里边还有这样希望,就是希望你们能在快乐的幸福的共产主义社会里生活。最后希望到那时候你们还存在。

二、要求哥哥们能把咱们弟弟侄侄们都能培养成无产阶级的革命战士。尤其是把七弟(尔昌)能培养成坚强的革命伟大人物。

哥哥们永别了!祝你们健康,致最后敬礼!

你的弟弟写于敌人的木牢

十二.二

注释:

①金方昌(1921-1940),山东聊城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山西代县县委委员、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不久调任中共代县城关区委书记。1940年11月23日,因叛徒告密,被日伪逮捕。此信是金方昌于12月2日在狱中写下的遗书。他写下遗书的第二天就英勇牺牲了,年仅19岁。在狱中,他被敌人挖掉一只眼球,砍掉一条胳膊,仍坚持斗争,蘸着自己的鲜血在墙上写下了“严刑利诱奈我何,颔首流泪非丈夫”14个大字,鼓励战友迎接最后的斗争。为永久纪念金方昌烈士,晋察冀边区政府颁布命令,将烈士生前战斗过的大西庄村改名为“方昌村”。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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