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滔
摘要:精英教育内涵不断变化,教育作用日益凸显,对精英教育的探讨成为教育领域的重要话题。本文围绕精英教育的内涵、核心问题、复兴与转型探讨,以期对我国精英教育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启示。
关键词:精英教育 模式 转型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6)09-0118-01
西方教育词典里,精英教育是“根据下列设想(不论是否明确)而实施的教育,社会中一个少数人集团,通常特别称为学术尖子集团,应该得到与他们人数极不相称的庞大教育经费——既因为他们具有更大的内在价值,又因为通过对这些特殊尖子的培养领导和探索创新,期望他们对社会做出更大贡献”。早期精英依附于政治和经济资本,并非依据于教育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无论是英才教育、贵族教育都以占有社会资源的多寡为选拔标准。
一、精英教育核心问题
(一)人才培养的取向
精英相对于大众而存在,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阶层,即精英教育下人才培养的取向,要么是具有某种先天禀赋或良好潜质的人,要么是占有社会大量资源的权贵人物子弟。随着教育公平理念的影响,以出身定教育、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是少数权贵人物的特权的阶层式社会取向早已失去了主导权。以学生的资质与潜能为取向开始成为社会主流,这也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问题在于以个人为取向的精英教育是否足以回应“钱学森之问”。精英教育的发展要理清取向和认清走向。由于各地教育、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不可能用一个标准或尺度来衡量,即使是在一个教育系统或机构内部,精英教育在规模上也是动态数值。精英教育要避免大众教育式的“圈养”所带来的思维固化、不思进取。
(二)教育资源不均衡分配与公平
教育公平理念近年来备受关注,教育领域公平得到重视。公平理念决定了对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可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政策,既不科学也没必要。社会应保证教育机会均等,大学的大门应向世俗而不是特权阶层敞开。但由于教育资源稀缺性这一现状,不可能人人都能均等地享有等量资源,所以平均主义同样不值得提倡。
谁具备享有优质资源的特权及享有者选择的评判标准是什么,是解决教育资源分配与精英教育的重要问题。卢梭指出:“法律可以规定某些特权,但它绝不明确规定把这些特权给予哪一个人;法律可以把公民分成几个等级,甚至规定取得各个等级的权利的资格,但它绝不指明某个人可列入某个等级。”
(三)大众教育与精英教育的博弈
大众教育与精英教育是高等教育中的两种不同类型教育。由于高校的扩招以及社会对技术人才的需求,精英教育的地位以及影响力逐渐让位于大众教育。但精英教育偏向于“识别”,强调教育对个人才能的发展,并通过此类人才发挥对社会的引领作用;大众教育偏向于“普遍”,强调教育对整个社会的效用。正确处理大众教育与精英教育之间的关系是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
二、精英教育模式与理念的转型
(一)量化到质化
高等教育大众化前,我国处于精英教育阶段,高等教育是少数人的教育,大部分人被排除在外。这种传统意义上的精英教育只是高等教育发展过程的一个阶段划分,其逻辑起点是一个量的概念。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精英教育不应再是一个具有“量”的特征的高等教育。布鲁巴克指出“高等教育研究高深学问,关注的是深奥的学问”。高等教育发展的新阶段要求的精英教育应是一种“质”的教育,即教育主体是优质学生,教育客体是高深学问。
(二)进阶式到分流式
在已往的高等教育体系中,精英教育的发展是以推行大众高等教育为前提,即先实施大众高等教育,再在此基础上建立精英教育,精英教育的发展是进阶式的。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不是互相排斥,也并不具有先后顺序,而是相容的,在整个高等教育系统内部,二者可实现分流发展;在某个教育机构内部,大众教育和精英教育也可并存。
(三)补偿式到发展式
传统的教育观念中,更加重视“短板弥补式教育”,过度追加学生缺点的弥补,从而导致优势的泯灭。补偿式的教育在另一种层面上也是一种标准化教育,过分注重整齐划一,扼杀多元智能人才的发展。对于社会提倡“杰克逊主义”应给予积极肯定,要提高学生的总体平均水平,但同时不能忽视“杰克逊主义”,要为少数具有特殊能力与禀赋的学生提供舞台,在弥补“短板”的基础上更加注重“长板”的发展。
(四)单一研究型大学到各类型院校
宏观而言,由于各行各业、各个学术领域,都不乏精英人物,因此,不可能完全由研究型大学来担任各式精英培养任务。微观而言,精英教育内部有层次、区域之分,因此,不同层次、区域的高校都有精英人才培养的任务。无论是专业教育还是通识教育,研究型教育还是应用型教育,精英教育都不会成为某项教育的专利,而应突破单一性,走向多元化。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乃至普及化,精英的培养模式与理念还会不断变化。但无论如何,精英教育的发展这点趋势不会改变,即,本科教育的精英性将不断淡化,精英教育日益国际化,现代化和开放性更加显著,出现跨国界、多文化的新特征。责任编辑:孙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