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家洋
摘要:刑事技术,亦称刑事科学技术,是侦查机关在刑事侦查活动中,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理论和方法,发现、记录、提取、识别和鉴定与刑事案件有关的各种物证、书证,为侦查、起诉、审判工作提供线索和证据的各种专门技术的总称。笔者从刑事技术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从而对促进刑事技术工作发展提出合理性的建议,以此来提高对刑事技术工作的认识。
关键词:刑事技术 刑事侦查 现状 建议
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6)09-0073-02
一、刑事技术工作的现状
1.技术设备落后,可提取痕迹物证逐年下降,痕迹物证提取利用率低,直接破案手段单一
技术设备相对落后,技术水平不够高,给现场的细致、全面勘验工作带来影响,从基层刑事技术部门的实际看,主要工作手段是现场指纹的提取比对、足迹的提取串并案件、生物检材的提取。足迹发挥作用依赖有较为明确的嫌疑对象,生物检材发挥作用依赖上级机关的支持,能用于独立破案的仅仅只有指纹比对这一单一手段。而且在案件多的情况下,对一般性的刑事案件现场勘验只能流于形式,现场痕迹物证信息破坏、流失情况极为普遍和突出,导致痕迹物证的提取率、利用率相对较低。案件大多数痕迹物证源于现场,由于提取率不高,应该提取的没有提取到,直接影响了刑事技术在侦查破案中的作用。
2.刑事技术工作与刑事侦查工作存在脱节
在刑事案件勘查中刑事技术人员主要从事现场访问、现场勘验、现场搜索等工作,而侦查人员在现场中主要开展现场走访调查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在现场勘查中刑事技术与侦查的脱节,导致刑事技术与侦查各自为政,不能有效畅通信息,不能使侦查资源最大限度整合和有效利用。
二、刑事技术工作发展的建议
1.提高转变观念、思想认识
要充分认识到刑事技术工作作为侦查破案的重要手段,把技术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工作是确定案件性质和是否立案的依据,是案件侦破的第一突破口,是揭露、证实犯罪的重要环节。侦查首先从技术工作开始,不管是案件的现场勘查,还是案发后的调查研究,从侦查措施的实施到犯罪行为的甄别,都离不开刑事技术工作。因此在深化刑侦体制改革的形势下,要充分发挥专业工作优势,深挖潜力,以服从和服务于侦查破案为宗旨,强化管理和加大投入,确保刑事技术工作取得长效发展。
2.积极增加刑事技术人员,加强刑事技术队伍建设
刑事技术人员的匮乏一直是制约基层刑事技术工作发展的瓶颈。要解决刑事技术发展徘徊不前,人均工作量大,效率不高的现实情况,就必须重视刑事技术队伍建设工作。以人为本,给刑事技术人创建出能够乐于工作、安于工作、勇于工作的良好环境。
(1)强化管理,全面提高队伍业务水平。按照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补充刑事技术相关专业的人员,为刑事技术的发展补充新鲜血液,增添队伍活力。同时必须把加强刑事技术队伍建设放在首位,发展刑事技术工作的根本点在于有一支事业心强、爱岗敬业、作风踏实、懂法律和技术的专业队伍,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使技术人员在各自的岗位上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成为技术战线上的尖兵、专家。技术队伍要走上规范化轨道,技术部门应建立、健全考核体系,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奖惩制度,激励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勘查、检验等工作按规范要求严格管理,层层落实责任,以适应现实工作的需要。还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刑事科学技术经费保障机制。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的日常办公,常用的现场勘验检查设备,常规检验鉴定设备,现场勘验检查专用车辆,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耗材,技术人防护以及业务训练等费用,应列入财政拨款预算,实行按需保障。
(2)建立刑事技术队伍发展的长远规划。长期以来基层刑事技术人员匮乏的另一个原因是,一些人认为技术人员工作量大,要求高,责任重,工作条件艰苦,劳动强度大,并且待遇低,对此可实行刑事技术人才在岗位上“进得来,出得去”的适合刑事技术长远发展之路。对于有能力有水平的刑事技术人才积极引进,在政治上、经济上给予相关支持,为其搭建一个能够充分展示自身能力的良好平台。而对于一些在刑事技术岗位上工作多年,水平较高,能力突出,适合到其他部门发展的人才,应当积极鼓励。这样“能进能出”双向发展的人才交流机制,既拓宽刑事技术人才发展道路,对内又优化了刑事技术人才结构,避免了人才交流不畅,使刑事技术队伍发展具有可持续性。
(3)适当为刑事技术人员配备辅警,将紧张的警力置换出来,把优势资源用在提取痕迹物证,为侦查破案提供技术支撑上来。由于人员少,在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中技术人员提着笨重的各类勘查器材到达现场,然后按照程序开展勘查,既要绘图照相,又要提取各类痕迹物证,一个入室盗窃案就至少需要2小时左右,而这些现勘资料面临着要及时录入现场勘验信息系统、指纹比对系统、痕迹物证资料台账以及痕迹物证的保管等工作。这些大量简单而重复的工作严重占用警力,使得刑事技术人均工作量较大,工作重心只能放在完成各类目标考核等一般性基础工作上,而为侦查破案提供技术支持则显得捉襟见肘。为此可增加辅警,配备到各个勘查小组,专业痕检技术人员,主要负责现场物证的发现、提取以及提取到的物证处理和案件的分析串并,辅警负责现场提勘查设备、现场勘验信息的固定、记录以及现场勘验信息的后期录入处理等工作。实现警力的合理分配和利用,优势互补,有的放矢,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痕迹物证发现、提取、利用上来,最大限度发挥刑事技术的巨大生产力。
(4)加强基础业务建设,走科技强警之路。加强刑事技术基础业务建设是提高侦查破案和刑事诉讼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只有基础扎实了,工作才会放得开,工作才会有深度和后劲。各级公安机关应该高度重视刑事技术基础业务建设,走科技强警之路,加大投入,强化高新、尖端技术的引进和应用,并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切实巩固和提高刑事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益,使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成为打击违法犯罪的杀手锏。
三、建立健全岗位培训制度,提升队伍素质
当今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突飞猛进,刑事技术的发展也在朝着更广更深的领域进展。刑事技术人员面对大量智能化和技术化的违法犯罪,也必须与时俱进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以适应当代刑事技术发展的需要。为此,刑事技术可从建立健全培训学习机制等方面下功夫,以达到提升刑事技术人员素质的目的。
(1)在政治上、经济上关心刑事技术人员,营造出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大胆探索将刑事技术专业技术职称和职级待遇挂钩,对于达到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称为中级以上,且政治过硬、德才兼备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干部、职级晋升方面予以适当倾斜,以解决刑事技术人员在职级待遇晋升方面“一条腿走路”的局面,调动刑事技术人员学习的积极性。
(2)制定岗位培训机制,保证每年的培训学习机会,以及时掌握当前刑事技术发展态势,跟上刑事技术发展步伐。
(3)改变传统的绩效考核方式,将刑事技术人员的科研能力纳入绩效考核中,鼓励刑事技术人员多发表文章,将工作实际予以归纳总结,多做试验多操作,使得刑事技术人员在各自专业领域有所“钻”,有所“长”。
(4)坚持每周例会制度,每周确定一名技术员主讲,其余人员补充分析、探讨的形式进行互教互学活动。
四、加强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提高刑事技术战斗力,刑事技术与侦查相结合,发挥整体效能
(1)加强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主动出击是打击流窜犯罪、系列性犯罪和团伙犯罪的重要手段,也是刑事技术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刑事技术部门应该加强对可疑人、财、痕迹物证等串并工作,着重研究各种与犯罪有关的信息,并加以认真分析、总结和归纳。加强与各一线实战部门、周边毗邻地区公安机关之间的纵、横向联系,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加强网上作战,及时进行网上研判和串并。注重各种案件资料的收集与上报工作,实现资源共享,扩大战果。同时协调好刑事技术部门与侦查、情报资料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全面推动和加快刑事技术工作的发展,充分发挥刑事技术人员在侦查破案中的整体效能,寻求提高侦查破案的增长点。
(2)要提高刑事技术在侦查破案中的作用,使刑事技术真正成为提高破案率的现实力量,把刑事技术和侦查破案有机结合起来,把好现场勘查关至关重要。侦查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改变观念,打破刑事技术人员只单纯于现场勘查,而侦查人员不到场不对现场调查访问,对案件基本情况不了解,对现场没有直观感受的状况。两者应是一个共同的战斗体,技术人员要有侦查意识,侦查人员要有刑事技术意识,共同来承担起现场勘查和现场调查访问工作。二是刑事技术和刑事侦查要建立信息联络通道,技术人员将刑事案件基本信息、勘查提取的物证、发案规律反馈给侦查人员。侦查人员将案件侦查情况及时通报给刑事技术人员,这样利于技术人员及时了解案发情况,发现犯罪动态,提取有价值线索。对于侦查人员而言,既有利于侦查员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可使案件快速侦破,又利于侦查员熟悉技术业务,掌握科技手段,充分了解案件的发展动态和痕迹物证情况,及时把现场信息转变成活的侦查资源,从而增加了破案效能。三是建立刑事技术人员与侦查人员的交流学习机制,培养刑事技术人员在刑事勘查中具备侦查意识,侦查人员具备现场意识,使双方在案件侦破上互为补充,提高效能。
当前,针对新形势下的犯罪特点,坚持走向科技、信息化要警力,向科技要战斗力。案侦工作和刑事技术工作要有机、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坚持走侦技完美结合之路,发挥整体作战功能,这是刑事技术发展的出路,这才能充分发挥刑侦部门的打击犯罪尖刀和拳头作用,才能占领破案制高点,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黄志红,冯就桂.关于刑事犯罪现场的痕迹侦查技术分析[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6,22.
[2]陈小冬.电子取证技术应用于检察业务当中的问题研讨[J].法制与社会,2016,22.
[3]牛耕.电子取证技术措施研究[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6,18.
责任编辑:孙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