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燕
今年的述职报告在内容上有所丰富,但存有“应付”之嫌,不仅个人述职报告与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区分不明显,对个人在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剖析也不够深入,不够较真。
这是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成员对今年“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履职报告的一段评语。今年有91人向人大进行书面述职,还有5名政府部门“一把手”进行口头述职。但从人大常委会对他们述职水平的总体评价来看,似乎并不满意:一是很多人用单位的工作总结代替个人述职,有“应付”之嫌;二是述职时说成绩详尽,20分钟的口头述职可以说上十七八分钟,而说存在问题简单,只说一两分钟了事,即使在书面述职中,对存在问题的分析大多不超过寥寥300字;三是对人大的述职缺乏针对性,例如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上、在对待群众上访上、在法律的学习和宣传上,都缺乏详尽的述职……
要对他们的述职报告作出精准的评价,就需要让了解他们工作的群众一起参与评价。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不妨将他们的述职报告向社会公开。如此一来,可以向群众提供一次了解和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机会;群众特别是同一单位工作人员最了解述职者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可以对述职报告作出最符合实际的评价;由于述职报告要向社会公开,可以防止述职者把成绩讲过头、使问题空泛化的倾向出现。
如今很多地方都在开展“电视问政”活动,这是政府工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实践。“一府两院”向人大述职逐步走向公开化,也是一次更全面、更理性地接受群众监督的实践。有了这样的公开和透明,必将使述职越来越发挥出推动各项工作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