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飞
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始终关注互联网及相关产业发展。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向世界互联网大会致贺词时指出:“当今时代,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孕育兴起,互联网日益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导力量,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有力推动着社会发展。”我省如能在新一轮振兴中用好互联网这个有力杠杆,必能撬动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收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国务院和省政府已就推动“互联网+”做出明确部署
去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国推进“互联网+”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了九个方面重点行动任务,包括“互联网+创业创新”“互联网+协同制造”“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智慧能源”“互联网+普惠金融”“互联网+益民服务”“互联网+高效物流”“互联网+电子商务”“互联网+便捷交通”。省政府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于2015年12月30日印发了《辽宁省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总体思路是结合全省产业发展实际,推动全省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在国务院提出的九大任务的基础上,我省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出了“互联网+绿色生态”和“互联网+人工智能”两项重点工作,并且细化了每项工作的具体分工,11项工作任务分别由省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厅等近20个省直部门牵头,有利于工作落实和考核监督。
推动“互联网+”是中央7号文件提出的明确要求
今年2月,中央印发了《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共提出26项具体内容,在第12条“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中,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依托本地实体经济,积极发展电子商务、供应链物流、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为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省委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将7号文件提出的26项内容细化为114项具体任务,其中第42条任务就是“积极推进落实‘互联网+行动”,并明确省发展改革委、各市人民政府为牵头单位,省工信委、科技厅、交通厅等部门为配合单位。由此可见,推动“互联网+”已成为我省当前一项热点工作,也是推动新一轮振兴的重要引擎。
实施“互联网+”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手段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综合研判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和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前提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工作的主线。为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精神,省委、省政府于今年7月出台了《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在“加快补齐发展短板”部分中,提出了积极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电子商务、供应链物流、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产业,这些都是“互联网+”可以大展拳脚的领域。今年8月到9月,省政府陆续出台了三次产业的供给侧改革意见,在《关于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中,进一步细化了我省依托“互联网+”推进供给侧改革的主要举措。一是以“互联网+”协同制造为重点,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在制造业全产业链集成运用,发展金融、交通、教育、医疗、旅游等行业应用软件和解决方案,推进网络安全、入侵检测、身份验证、数据安全等网络和信息安全产品的自主研发与产业化。二是培育发展电子商务、供应链物流等新业态,实现网络经济和实体经济协同发展。三是积极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开发利用工业大数据,支持骨干企业开发大数据分析技术和产品。四是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研发、众包设计等新模式,组织开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试点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