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永勤 裴丽丽
【摘 要】 文章以2008—2014年中国上市商业银行数据为样本,研究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运用与盈余波动的关系,发现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整体上使盈余波动显著增加,违背了会计准则的制定初衷,仅运用于金融资产与同时运用于金融资产和负债的盈余波动增加没有显著差异。不同信息披露质量下公允价值选择权运用的盈余波动效应的进一步研究表明,信息披露质量较高的上市商业银行盈余波动显著增加,而信息披露质量较低的上市商业银行盈余波动增加并不显著,信息披露质量低且同时对金融资产和负债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银行表现为最低的盈余波动性。研究结论支持修订的CAS37,认为对CAS22与IFRS9持续趋同应相当谨慎。
【关键词】 公允价值选择权; 盈余波动; 信息披露质量
【中图分类号】 F23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18-0073-07
一、引言
FASB和IASB认为,公允价值不仅是金融工具最相关的计量属性,而且是衍生金融工具唯一相关的计量属性,并由此提出金融工具计量准则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全面公允价值计量。但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却饱受诟病。一方面,公允价值的应用导致更高的盈余波动,而越高的盈余波动导致越低的股票市场价值;另一方面,在缺乏市场报价的非活跃市场中,公允价值只能依靠主观判断,可能导致利润操纵、平滑盈余波动,降低信息披露质量,误导投资者决策。实现金融工具全面公允价值计量目标的道路尤为漫长。
2003年12月,IAS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首次提出公允价值选择权(Fair Value Option)的概念,即允许企业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任何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且这一指定不可撤销。其目的是减少由会计错配带来的虚假盈余波动,进一步扩大公允价值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的应用范围。但实务界特别是银行监管部门表示强烈反对,认为公允价值选择权会因为主观目的而被滥用,无法实现会计准则制定者的初衷(IASB 2003,para.BC11C)。迫于各方压力,IASB规定了公允价值选择权的三个运用标准,并在IFRS7《金融工具:披露》中明确规定公允价值选择权运用的披露要求,防止企业用于操纵利润。2013年12月,IASB决定扩大IFRS9中的公允价值选择权,允许所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选择是否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以减少计量及确认的不一致性,并规定这一选择不可撤销。2014年7月IASB发布了IFRS9最终稿,进一步扩大了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运用范围。
2006年2月,我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对金融工具公允价值选择权的概念界定及运用标准与IAS39趋于一致。2011年12月,财政部发布修订的CAS37《金融工具列报》,规定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披露的信息,与IFRS7趋于一致,该准则在2014年及以后年度执行。
IAS39和CAS22规定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需满足下列三个标准之一:第一,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会计错配);第二,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第三,包含一种或多种嵌入式衍生工具,从而使整体现金流量发生显著改变,并且在初次考虑时即允许拆分其包含的衍生工具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IFRS7和CAS37规定,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披露:第一,指定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性质;第二,初始确认时对上述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作出指定的标准;第三,如何满足运用指定的标准。
公允价值选择权是以全面公允价值计量为目标的金融工具计量准则改革的重要创新,在扩大公允价值计量范围的同时,通过界定运用标准和披露要求,防止企业利润操纵,为利益相关者提供更及时、相关的信息。本文研究CAS22下中国银行业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运用及其在不同信息披露质量下的盈余波动效应,检验引入公允价值选择权是否能实现会计准则制定者的初衷,为修订的CAS37以及CAS22与IFRS9持续趋同提供经验证据。
二、文献回顾
对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运用与盈余波动的关系研究大致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从整体上研究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运用与盈余波动的关系。Song(2008)[ 1 ]检验SFAS159规范的公允价值选择权是否减少了盈余波动性,发现在实施公允价值选择权前后,季度利润的标准差并无明显变动。Peter Fiechter(2011)[ 2 ]从整体上研究IAS39下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运用与盈余波动的关系,发现两者负相关,但并不显著。黄静如(2012)[ 3 ]发现,中国2006年版企业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计量中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运用,不是降低而是扩大了盈余波动,违背了准则制定者的初衷。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整体上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运用与盈余波动的关系,中国相关研究极少,仅检索到上述黄静如(2012)《应用公允价值选择权与盈余波动——基于中国上市银行面板数据的研究》这一篇文献,且样本数量有限,研究结论有待进一步验证。
另一类是单独研究基于减少会计错配的公允价值选择权运用与盈余波动的关系。Chang et al.(2009)[ 4 ]通过实证研究发现,SFAS159中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运用能用与会计错配相关的变量来解释,采用公允价值选择权之前的盈余波动与会计错配正相关。Peter Fiechter(2011)研究发现,IAS39下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来减少会计错配的银行表现出更小的盈余波动性。由于中国直到2014年财政部才发布修订版CAS37,明确规定企业主体自2014年起须披露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标准,目前因数据缺乏还没有对基于减少会计错配的公允价值选择权运用与盈余波动的关系研究。
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运用是企业公允价值计量的一次主观抉择。特定环境下的主观抉择对企业盈余波动带来何种影响、在不同信息披露质量下是否存在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进行盈余平滑来减少盈余波动性的行为值得探讨。
Glosten和Milgrom(1985)[ 5 ]通过建立信息披露质量和信息不对称关系模型发现,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高,信息不对称程度下降。Dye(1988)[ 6 ]提出,信息不对称是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必要条件。夏立军和鹿小楠(2005)[ 7 ]研究发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与盈余管理程度呈显著负相关关系。Song(2008)通过实证研究发现,SFAS159下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银行大多为投机主义者,即利用公允价值选择权平滑盈余波动和资产负债表重建。但这一研究结果受到质疑,一些学者认为这是因为没有区分过渡期间的公允价值选择权使用者和正式规定实施期间的使用者。Katherine Guthrie,James H. Irving and Jan Sokolowsky(2011)[ 8 ]通过对公允价值选择权运用者的实证研究发现,他们并没有明显的投机主义行为,利用公允价值选择权平滑盈余波动的行为并不明显。可见,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运用为企业平滑盈余提供了途径,而信息不对称则为企业平滑盈余提供了操作空间。
本文的贡献在于:增加样本量,拓宽样本时间跨度,从盈余波动来源角度构建分析模型,在控制了企业内外经济因素引起的固有波动后,分析CAS22下中国银行业公允价值选择权的整体运用与盈余波动的关系;同时对公允价值选择权自变量进行解构,分别探讨单独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和同时对金融资产和负债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盈余波动差异,并进一步研究不同信息披露质量下公允价值选择权运用的盈余波动效应。本文结论支持修订的CAS37,并认为应对CAS22与IFRS9持续趋同持相当谨慎的态度。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据Barth(2004)[ 9 ]分析,盈余波动源于公允价值计量的估计误差波动、企业内外经济状况变化引起的固有波动及资产和负债计量基础不一致引起的混合计量波动。三个来源的波动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如图1所示,固有波动源于经济因素,反映企业内外经济状况变化,不应消除或掩盖,应当被财务报表所反映和揭示。因而在按Barth这一理论建立的盈余波动计量分析模型中,如果控制了固有波动,将其从盈余的总波动中分离出来,剩下的就大致是混合计量波动和估计误差波动。
公允价值选择权引入的目的是减少会计错配引起的混合计量波动,但同时也会增加估计误差波动。尽管如此,会计准则制定者仍然希望两种波动抵销的结果是降低盈余波动,也即假设1。
H1:其他条件一致,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能降低盈余波动。
企业对金融工具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最终会形成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两类项目。与单独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相比,同时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由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相互抵销,会表现为更低的盈余波动。以往企业倾向于对结构性产品或金融负债运用套期会计来减少会计错配,然而,由于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比运用套期会计来减少会计错配的会计处理简单,因此,也有一些企业会更多地对金融负债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来减少虚假盈余波动,故提出假设2。
H2: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同时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产生的盈余波动,小于仅对金融资产或仅对金融负债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产生的盈余波动。
盈余平滑是管理层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会计选择的主要目的。公允价值选择权运用的相关会计准则给予企业在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时较大的自主选择空间,而管理层和投资者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是利用这个空间平滑盈余的外部条件。信息披露质量越高,可利用的盈余平滑空间越小,故提出假设3。
H3: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产生的盈余波动,信息披露质量低的企业小于信息披露质量高的企业。
虽然会计准则规定了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三个运用标准,但如果信息披露质量不高,尤其是在没有明确规定披露公允价值选择权运用标准之前,企业按何种标准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具有极大的自主性,难以观察。为减少会计错配而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主要是针对金融负债的,如果运用得当,更有利于企业进行盈余平滑。因此,与信息披露质量高的企业相比,信息披露质量低的企业同时对金融资产和负债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进行盈余平滑的效果更明显,也比仅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进行盈余平滑的效果更明显,故提出假设4。
H4:信息披露质量低,且同时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企业表现出最低的盈余波动。
四、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样本容量的大小影响统计结论。本文首先观察了金融业上市公司公允价值选择权运用情况。相对于其他行业,金融业企业持有的金融工具比重较大,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可能性较大。但如表1所示,从2008年起我国就有不少上市商业银行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而其他金融业相对落后,2009年才开始有上市证券公司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保险和信托上市公司直到2013年才开始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且样本太少,不具统计意义。
表2列示了上市商业银行公允价值选择权运用情况。可见总体上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样本比没有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样本少,且大部分样本选择对金融资产和负债同时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单独对金融资产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较少,而几乎没有样本单独对金融负债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
因此,本文以表2所示我国沪、深两市2008—2014年A股上市商业银行的数据为样本,研究公允价值选择权运用的盈余波动效应。利率数据为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以上公允价值选择权运用信息在上市商业银行披露的年度报告中手工搜集,其他数据来自CSMAR系列研究数据库。
本文数据处理采用Stata12.0统计软件和Excel电子表格软件。
(二)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
定义被解释变量商业银行盈余波动为?啄(EBT)i,t,即样本i在t年度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的息税前利润(EBT)与总资产之比的年化标准差。
2.解释变量
记集合
A={i样本│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在t年度有余额}
L={i样本│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在t年度有余额}
由于A∪L=(A-A∩L)+A∩L+(L-A∩L)
定义
FVOi,t=1 A∩L0 否则 (1)
即i样本在t年度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运用了公允价值选择权时,FVOi,t取值为1,否则为0。
FVOAi,t=1 A-A∩L0 否则 (2)
即i样本在t年度仅对金融资产运用了公允价值选择权时,FVOAi,t取值为1,否则为0。
FVOLi,t=1 L-A∩L0 否则 (3)
即i样本在t年度仅对金融负债运用了公允价值选择权时,FVOLi,t取值为1,否则为0。
FVOALi,t=1 A∩L0 否则 (4)
即i样本在t年度同时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运用了公允价值选择权时,FVOALi,t取值为1,否则为0。
3.控制变量
在会计准则提出公允价值选择权之前,企业主要运用套期会计减少会计错配问题,但处理过程过于复杂,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运用则简化了这一过程。因此,套期会计的运用与公允选择权的运用一起解释了财务报告盈余波动中的混合计量波动和估计误差波动,故记
HEDGEi,t=1 i样本t年度财务报告有套期 会计的运用披露0 否则 (5)
除此之外,根据如前所述Barth(2004)的盈余波动来源理论,为了更准确地计量公允价值选择权引起的盈余波动,还应从盈余的总波动中分离出因企业内外经济状况变化引起的固有波动。
对于企业内部经济状况的变化,可观察平均资产负债率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与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差额。
平均资产负债率表示一个企业的资本结构。商业银行业是典型的负债经营型企业,资产负债率大大高于其他行业。高财务杠杆带来高风险,从而引起更高的盈余波动。不同的银行资产负债率对盈余波动产生不同的影响,故记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负债都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都对利润有影响,但二者分居于资产负债表的左右两边,影响会有所抵销。但交易性金融资产与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差额仍然会引起盈余波动,故记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也直接受股票价格、汇率、利率等企业外部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并进而影响盈余波动。这也是为什么金融工具必须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FASB和IASB又认为公允价值不仅是金融工具最相关的计量属性,而且是衍生金融工具唯一相关的计量属性的根本原因。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状况可用股票市场日指数变化的年化标准差(?啄STi,t)表示;对于特定经济体,还要考虑本币对美元汇率的年化标准差(?啄FCi,t)、本币利率的年化标准差(?啄IRi,t)作为控制变量,分离出这些因素引起的固有波动。
4.分组变量
本文变量的定义汇总如表3所示。
(三)研究模型
借鉴Peter Fiechter(2011)盈余波动影响研究模型,构造式(11)用于检验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运用对盈余波动的影响。
同样由于样本太少,本文没有构造类似式(15)、(16)的模型检验不同信息环境下对金融负债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盈余波动效应差异。
五、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引起的盈余波动检验
本文的研究样本为面板数据,且横截面个数大于时间序列个数,故采用个体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回归分析。
表4列示了按式(11)分析的结果。控制变量TRAi,t在0.05水平上显著,系数为正,说明交易性金融资产大于交易性金融负债的样本具有更强的盈余波动。市场利率波动性(?啄IRi,t)在0.01水平上显著,系数为正,说明当年市场利率的波动能够显著增大样本的盈余波动。而其他控制变量对样本盈余波动的影响则不显著。分离出控制变量引起的盈余波动后,FVOi,t在0.1水平上显著,且系数为正,表明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运用显著增加了盈余波动,假设1不成立。
表5列示了仅对金融资产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及对金融资产和负债同时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盈余波动固定效应分析结果。FVOAi,t在0.1水平上显著,且系数为正;FVOALi,t对银行盈余波动的影响则并不显著。为验证仅对金融资产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FVOAi,t)与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同时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FVOALi,t)的银行盈余波动效应是否相同,进一步比较两者系数的大小。
表6中FVOAi,t、FVOALi,t回归系数比较结果p值为0.2607,表明两者系数无明显差异,即仅对金融资产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并不比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同时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对盈余波动的增加作用大,假设2不成立。
(二)分组检验
表7列示了按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率分组,根据式(13)、(14)计算的信息披露质量对公允价值选择权运用的盈余波动影响的固定效应回归结果。在信息披露质量较高的样本中,FVOi,t在0.01的水平上显著,而信息披露质量低的银行盈余波动并不显著,支持假设3。
表8列示了按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率分组,根据公式(15)、(16)计算的信息披露质量对FVOAi,t和FVOALi,t盈余波动效应影响的固定效应回归结果。信息披露质量较高的样本FVOAi,t和FVOALi,t的系数在0.01的水平上显著;而信息披露质量低的样本FVOAi,t的系数在0.05的水平上显著,FVOALi,t对盈余波动无显著影响。
表9进一步进行系数比较,发现信息披露质量高的样本,FVOAi,t、FVOALi,t的运用均有显著的盈余波动效应,但无明显差异;信息披露质量低的样本,FVOAi,t有显著的盈余波动效应,FVOALi,t无显著的盈余波动效应,回归系数比较则进一步验证了对于信息披露质量低的样本,FVOAi,t与FVOALi,t具有不同的盈余波动效应。即当且仅当信息披露质量低的情况下FVOALi,t的盈余波动增加效应并不显著,其他组均表现为显著的盈余波动增加效应,结论支持假设4。
六、研究结论与建议
本文分析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运用对盈余波动的影响,以及不同的信息下公允价值选择权对盈余波动的影响是否不同,得出如下结论:
1.商业银行持有金融工具的比重较高,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运用较多,但运用程度仍然低于50%。其中,单独对金融资产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较少,单独对金融负债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几乎没有,大部分是同时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
2.公允价值选择权运用增加了上市商业银行的盈余波动,违背了会计准则制定者的初衷。尽管大部分银行同时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但仅对金融资产运用公允价选择权与对金融资产和负债同时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盈余波动增加效应并无显著差异。
3.较高的信息披露质量,公允价值选择权运用具有显著的盈余波动增加效应;而较低的信息披露质量,公允价值选择权运用的盈余波动增加效应并不显著;信息披露质量低且同时对金融资产和负债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时表现为最低的盈余波动,信息披露质量低的商业银行更多地对金融资产和负债同时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来减少盈余波动,实现盈余平滑。
公允价值选择权运用的可靠性是限制其广泛运用的重要原因,明确披露运用标准、提高可信度尤为必要。2014年发布的IFRS9最终稿进一步扩大了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运用。在CAS22公允价值选择权运用显著增加盈余波动的情况下,是否应该及如何与IFRS9持续趋同,中国需要十分谨慎。为使公允价值选择权得到更加规范和广泛的运用,促进修订版CAS37的有效实施,本文建议,应严格监管公允价值选择权运用标准,监督公允价值选择权运用标准的披露,从信息披露上遏制通过滥用公允价值选择权进行盈余平滑行为,以提供更为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
【参考文献】
[1] CHANG JOON SONG. An evaluation of FAS 159 fair value option: evidence from the banking industry[D].Working paper, Virginia Polytechnic Institute and State University,2008. [2] PETER FIECHTER. The effects of the fair value option under IAS 39 on the volatility of bank earnings[J].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research,2011,10(1):85-108.
[3] 黄静如.应用公允价值选择权与盈余波动:基于中国上市银行面板数据的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2012(4):53-55.
[4] CHANG Y L,LIU C C,RYAN S G.SFAS No. 159's fair value option:eventually used asintended[D]. Working paper,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and New York University,2009.
[5] GLOSTEN L, MILGROM P. Bid, ask, and transaction prices in a special market with heterogeneously informed traders[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1985,26(1):71-100.
[6] DYE R. Earnings management in an overlapping generations model[J].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1988,26(1):195-235.
[7] 夏立军,鹿小楠.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与信息披露质量相关性研究[J].当代经济管理,2005(5):145-150.
[8] KATHERINE GUTHRIE, JAMES H. IRVING, JAN SOKOLOWSKY.Accounting choice and the fair value option[J].Accounting Horizons,2011,25(3):487-510.
[9] BARTH M E.Fair values and financial statement volatility[M].Cambridge: MIT Press,2004:323-333.
[10] EDWARD J R,GEORGE S.Information risk and fair values:an examination of equity betas[J].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2011,49(4):108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