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福荣 翟文
【摘 要】元明清等朝续递国家治统,在“大一统”历史框架和地方行省管理体制下,土司制度裹挟的国家权力是影响元明清等朝与各族土司关系的根本性因素。秀山杨氏土司的军征表明,受国家权力左右和统治利益驱动,职衔较低、实力较弱的土司较职衔越高、实力越强者越不具备悖逆国家、对抗中央的实力,更有利于实现王朝国家“大一统”目标和巩固民族地区安定,明清等朝采取“众建”“削弱”举措“改土归流”,最大程度巩固王朝统治、扩张国家权威和消解土司影响。
【关键词】土司;国家;秀山;军征
【作 者】彭福荣,长江师范学院教授、乌江流域社会经济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翟文,长江师范学院政治与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重庆涪陵,408100
【中图分类号】K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 - 454X(2016)04 - 0128 - 007
作为阶级斗争和阶级压迫的工具,国家通过政治支配权力、经济支配权力、人身支配权力、立法权力、司法权力、行政权力等控制人类社会,[1 ]是体现国家存在并贯彻统治者意图的强制性力量,在协调各种社会权力关系中具有主导作用,全国性政权和地方民族政权的建立和巩固都需通过战争途径来实现,或以军事实力作为后盾,故军征是观察国家权力影响和作用的最直接窗口。元明清等朝续递秦汉至唐宋的国家治统,在“大一统”历史框架和地方行省管理体制下,通过土司制度把西南等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整合到王朝国家政治共同体中,实现间接的国家统治。土司制度自在云南始创并取得实效后,成为元明清等朝对我国中南、西南和西北等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施统治和管控的重要制度[2 ]4,是一种“国家在场”的制度,“体现了国家政治的强制性控制”,标志着王朝国家在土司地区始终占据主导地位,是国家权力在土司地区乡村社会的延伸。[3 ]各族土司是军政一体的地方民族政权,被元明清等朝允准拥有规模不等的土兵,除保境安民外,还能强化王朝疆域开拓与边疆稳定、维持国家统治与王朝社稷、管控社会危机与治理地方事务,能免除中央政府因遣发官吏、驻防军队带来的巨额成本,有助于实现国家“天下一统”和朝廷“以夷制夷”的目标。基于统治利益的博弈,土司国家认同是指我国西南等地少数民族首领在“家国同构”“朝廷即国家”的基点上,归附顺服元明清等朝,在“大一统”历史框架和地方行省管理体制下,对封建王朝的权威体制、法律制度及意识形态持肯定、一致的归属性意识并表现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等领域的实践性行为,土兵征调是土司表达国家认同、履行王臣义务和维系地方统治的重要方面,从中可以观察王朝国家与各族土司的互动关系。
重庆秀山等地是我国土家族、苗族聚居并与汉族等杂居之地,人文底蕴较为深厚,经历近五百年的土官土司统治,邑梅、平茶和石耶等杨氏土司为保有统治利益而被整合到王朝国家政治共同体中,土兵征调是杨氏土司换取元明清等朝确认其地方统治权力合法性的方式;“国家也以此考量土司的忠顺程度”,中央政府奖劝其率军效命,体现国家权力在民族地区的渗延及对地方民族政权的影响。[4 ]秀山杨氏土司“既有土兵勤王的爱国战争,也有被征调参与镇压各地农民起义和少数民族反抗的战争”,[5 ]但专家学者较少从国家认同角度看待各族土司的军事征调,是为笔者撰文研讨的动因。① 秀山杨氏土司的反复军征总体显示国家权力与各族土司的互动关系,既有对国家权力的顺服尊崇,也侵损国家而挟私废公。
一、顺附国家,奉调与征
秀山杨氏土司认同元明清等朝续递的国家治统,为巩固地方统治地位和保有统治利益而尊崇顺附国家权力,率领土兵奉调参与“援辽”“征蛮”和“征贼”等军事行动,是拱卫王朝社稷和国家统治的力量之一,不断深化国家权威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影响。
(一)“援辽”
北方后金政权逐渐威胁到明朝统治,各族土司军队被调往辽东之地拱卫边疆,史称“援辽”。秀山杨氏土司作为“王臣”,顺附国家权威,率领麾下土兵奉诏出征,是其服从国家权威、维系朝廷统治的行为。万历二十七年(1599),邑梅土司杨光斗承檄率领邑梅兵驰援辽阳,被授京营参将、左军都督佥事。[6 ]卷13平茶土司杨再显、杨光祖等于明末“征辽东”,杨再显以战功加封武略将军、奉政大夫,甚至传说还得到真武神显灵助战。杨光祖袭父职,奉诏征讨松潘、马湖及辽东、播州等,以功封授明威将军、忠顺大夫。对此,《酉阳直隶州总志·土官志二》亦载:杨再显“初从征辽东”,以战功加封武略将军、奉政大夫。杨“光斗于天启元年(1621)奉调援辽,以功授参将都督佥事。”[7 ]卷15
由此可见,秀山杨氏土司尽管位在偏远和军力有限,即使在国势衰颓败亡之际其也顺附国家权威,麾下土兵被明朝调防要地以维系社稷,显其对国家权力的顺附和朝廷权威的尊崇。永历二年(1648),石耶长官司杨昌统在明清鼎革之际,麾下土兵仍调防守狼山,被南明政权封授江南狼山镇总兵官,加太子少保、都督同知衔。
(二)“征蛮”
我国封建王朝不断推进国家政治共同体整合,军事征调是中央政府实现天下一统的惯常手段之一。因此,中华民族经历漫长“多元一体”和中国“多元同创”的进程,华夏—汉民族与中原王朝和其他民族与地区形成同心圆差序结构。由于自然人文环境偏远封闭、中央集权统治能力有限、国家军政管控成本高昂及民族地区发展滞后,历代王朝根据“以夷制夷”的策略,总结秦汉而唐宋土官羁縻统治的经验教训,创设和实践“齐政修教、不易其俗”的土司制度。在利益博弈中,元明清等朝凭借国家权力,强制要求各族土司履行职位承袭、朝贡纳赋、军事征调和崇儒兴学等王臣义务;各族土司认同元明清等朝续递的国家治统,以履行王臣义务换取国家权威确认其地方统治的合法性,服从中央政府调征少数民族,维系王朝社稷和拱卫国家统治。因此,土兵军征是各族土司顺附元明清等朝、尊崇国家权威的行为,也充当封建王朝拱卫社稷、镇压少数民族反抗的打手,史称“征蛮”。作为元明清等朝的王臣和民族地区的统治者,“在秀山杨氏土司的军事征伐史上,既有奉调东征湖广苗乱的记载,也有长途跋涉西征参加平定黔西北‘奢安之乱的记载。”[5 ]
1. 镇压少数民族的反抗。秀山杨氏土司位在武陵地区,有多民族聚居杂居,控扼交通咽喉,是王朝国家长期“以夷制夷”和“羁縻统治”的区域之一,中央政府为削弱地方民族势力和降低管控成本,调用土司军队镇压少数民族针对王朝国家统治的反抗,故秀山杨氏土司军队被元明清等朝屡次调征周邻甚至更远地区的少数民族。《杨氏族谱》记载:邑梅长官司的宋代先祖杨光辅于淳祐十二年(1252)“奉诏平蛮,开辟邑梅地方,授土知府职”。土司杨昌谈于元延祐初年“以平蛮功,升授邑梅宣化军民土知府”。土司杨再萼于元文宗戊辰岁(1328)“从征九丝有功,改授沿边溪洞军民都元帅”。[7 ]因贵州苗乱,秀山杨氏土司以镇压少数民族的军功而授勋加衔。石耶长官司的宋代先祖杨光隆本宋八乜盂溪土同知杨通晟第三子,追随父兄平定石耶等地的苗乱,被敕授石耶顺德军民土知府;元延祐二年(1315),土司杨昌安“以平诸蛮功加授忠顺大夫”;明嘉靖年间,土司杨正魁“以勘定乱苗功加都司衔”;杨光郁从征贵州三山红苗,于明崇祯九年(1623)奏凯,被“授援黔副总管,加宣慰使衔”;另杨光郁子杨昌统“被檄征兵”以“镇溪苗叛”。此外,《杨氏家谱》记载:秀山杨正荣以征“湖蛮”功,授指挥使且被拨镇湖北施州卫大田所,任绞娄土千户职并世袭;寨娄千户杨昌牧以功授酉阳司寨楼土千户并世袭,马蹄溪千户杨通广以功授酉阳司马蹄溪土千户并世袭,杨昌奇以功授酉阳司绞乜土千户并世袭。[7 ]
2. 征讨悖逆的叛乱土司。作为西南等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首领,各族土司同是元明清等朝的王臣,麾下土兵是维系国家统治和领地秩序的力量之一。因统治利益的驱动,“土司内部扶持又冲突,土司之间联合且攻伐,为国家权力向民族地区和各族土民渗延提供了契机”[8 ]。因此,土兵军征是元明清等朝维护国家权威、讨定土司叛乱的举措之一。秀山杨氏土司认同元明清等朝的国家权威,将国家利益和自身利益统一起来,调征叛乱的土司,“拣选精兵,自备行粮,随官兵征讨”[7 ],先后参与平定播州土司杨应龙、四川永宁土司奢崇明及贵州水西土目安邦彦等战争,显示反对国家分裂动荡、维护朝廷社稷稳定的意志和决心。
播州土司杨应龙雄猜嗜杀而悖逆国家,被邢玠、李化龙等率领的明军讨定。万历二十五年(1597)五月癸已,邢玠议调邑梅、平茶等土司军队,与酉阳、石柱、永顺、保靖、马湖等土司协同进剿杨应龙。万历二十七年(1599),秀山杨氏土司奉调参加“平播之役”:邑梅长官杨光斗、平茶长官杨光祖等隶从总兵官马孔英以讨叛军。明李化龙《预行整备精兵听调》指出:总督李化龙“责令各土官逐一拣选年力技艺精强衣甲器械坚利一可当十堪以冲锋破敌者”,“平茶长官司土兵三千名”,“邑梅长官司土兵一千名”,由“土官亲自统领管押,即日起程至重庆一带听令分布。毋容以老弱不堪者充数糜饷”,“严令各兵各备脑包絮被,锋利器械,束装以待。行粮听给。毋得迟违未便。” [9 ]263—265总兵马孔英赴讨杨应龙,与石砫宣抚马千乘、酉阳宣抚冉御龙等会合,“平茶、邑梅兵亦集,军容甚壮”。[10 ]8846李化龙《报进兵日期疏》指出:万历二十八年(1600)“平播”,秀山杨氏平茶、邑梅等土司追随总兵马孔英作战,“长官杨光祖、杨光斗等隶之”[9 ]69,“军容甚壮”;“留守桑木关”时,曾帮助保卫饷道的王之翰部摆脱叛军劫杀并有所建树。[10 ]8846李化龙《克桑木关乌江关三报捷音疏》指出:明军“征播大胜”,万历二十八年(1600)二月初七日辰时,“酉兵、石兵、邑梅兵、河南毛兵合势大杀一阵”;克定桑木关等役,“邑梅司长官杨正韶、杨通荣部斩级一十八颗,俘获妇女三口,轻重杀伤我兵不等,夺获贼仗甚多。”[9 ]79—80李化龙《叙功疏》指出:“平茶司长官杨光祖,邑梅司领兵目把刘世懋”“共图报效,各率戎行。执锐披坚,自奋前驱之勇;畏威怀德,谁甘后至之诛。俱应赏赍,以劝土司。”[9 ]186对此,石耶长官司杨光郁随李化龙征播凯回,邑梅长官司杨光斗“晋封散官一阶,赏穿二品服”,平茶长官司杨光祖以军功奖授明威将军、忠顺大夫。
秀山杨氏土司等对朝廷社稷和国家统治具有屏障和稳固的意义,平茶、邑梅等土司与石柱、酉阳土司等是保障明朝下川东地区政治统治、社会安稳的柱石。除万历平播外,秀山杨氏土司的土兵奉调镇压“奢安之乱”。天启元年(1621),四川永宁土司奢崇明悖逆明朝,叛将樊龙等据占重庆,被秀山杨氏土司等率先出兵应急。明沈国元《两朝从信录》卷10《十二月》指出:四川蔺酋倡乱,遵义城陷,“蒙本省抚院宪牌,先发永宁、平茶、邑梅三处军队应急。”[11 ]275-277因此,明徐如珂《攻渝诸将总传》总结明军平复“渝城之变”,“其首倡而邑梅,石砫其接武矣”。[12 ]656—657明刘时俊《渝城功罪纪略》指出:天启元年(1621)九月,四川永宁土司悖逆明朝,兵备副使徐如珂赴川“提调平茶、邑梅、石耶三长官司土兵”等土汉官兵二万。[13 ]卷4根据徐如珂《重庆府同知余新民督饷同知管垫江县事刘国藩忠州判官升保宁府推官胡平表小传》,秀山平茶、邑梅、石耶等杨氏土司军队被明朝征调平叛,系余新民、胡平表、刘国藩等人的“垫江议也”,[12 ]629—630平定“奢安之乱”是其尊崇国家权力、顺服王朝权威的反映,在克复重庆和解除成都围困中做出了贡献。明文震孟《念阳徐公定蜀纪》指出:天启纪元之岁,四川永宁土司奢崇明父子作乱,头目樊龙、张彤等进据重庆城。徐如珂“单骑至夔州,借篆请饷于楚,乞源于黔,檄调土司兵为固守下流计”“密令邑梅、石耶、平茶三土司馘樊龙”。[14 ]399天启二年(1622),平茶土司杨昌允随从明军征讨叛军,连有战功,被授龙骧将军。对此,明虞山遗民《平蜀纪事》亦载:天启二年(1622)“正月朔日誓师,初六日合围。十六日,邑梅、石耶兵间道走关下,斩首数百级,军声大振,而成都以晦日解围矣。”[15 ]400—401对此,徐如珂《攻渝纪事》强调:天启元年奢崇明兵变之时,黔蜀兵饷人皆无,“如邑梅、平茶、石柱陈同知亦相继听调至……元宵次日,邑梅、石耶走间道,击贼斩首百余级,已夺佛图关也。”[16 ]325于世穷时乱中显其忠顺,自觉尊崇国家权力和维系朝廷社稷。徐如珂《上川东道徐宪副攻渝小传》亦称邑梅、平茶、石耶等土司军队听调而至,有功于明军夺取佛图关和振奋军心,对牵制土司叛军、解除成都围困有直接作用。[12 ]623—624对秀山杨氏土司军队奉调平叛、克复重庆的战役细节,徐如珂《邑梅司领兵官杨光斗小传扎通远门》亦载:“邑梅司杨光斗者,三司中领袖也……奢酋初发难,光斗即督兵坐镇涪州……壬戌元旦,分布通远门……元宵次日,与石耶约,衔枚疾走,直冲佛图关。贼众大溃……二司兵不支,旋左次。然杀伤过多,军声落贼胆矣……(二月)二十日,贼用间,平茶兵先却,光斗亦退三舍,赖兵有纪,得不溃。三月参将秦明屏来自省。光斗恚曰:“吾辈血战数月,未绾半通纶。而新来者,皆号上将军,何面目事之乎?”乃请之三院。[12 ]649徐如珂《石耶司领兵官杨光郁小传扎通远门》载称“石耶司杨光郁性质直,颇知大体……(天启)二月十六日,邀击梅贼于中途,虏获无算。十八日,再夺佛图关,斩级有差,以贼人用间,旋退舍,语在邑梅司传中。是时,师久不克,人言籍籍,谓宜用众。而诸无赖以土司为名,往往报兵百千,实无其半。光郁密启曰:‘诸报兵者,非以情求,则以分挟也。宜勿听之。便从之,冒兵衰止,所省饷甚多。诸司以秦将相形,各觖望不怿,光郁独坦然自若,进止分布,益奉令惟谨。及加参将衔,喜出望外,益用奋励。四月二十四日,三夺佛图关,光郁与邑梅司先登”[12 ]650—651。受土司领兵平叛的影响,秀山土司领隶的土目土民亦平叛建功。平茶洞杨光谦“从大军攻讨,屡有斩获”。邑梅洞万历举人杨通沾从征水西土司叛乱有功,得职柏杨营总兵。
3. 抵御进犯领地的敌人。我国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位在偏远而环境封闭,秦汉至明清等朝因其发展滞后而施以土官土司的羁縻统治,利用少数民族首领管领的土兵维系统治,降低朝廷遣发流官、驻防军队的成本。由于领地周邻土司环立,秀山杨氏土司利用土兵保境安民,是元明清等朝维系地方秩序和防范敌人进犯领地的倚重力量。《酉阳直隶州总志·土官志二》指出:平茶洞长官杨昌允率领土兵防御贵州少数民族扰及领地,“置太平、新营、龙头、百占、革回五营,据险自守”[7 ]。《秀山县志·土官志》记载:明正德三年(1508),邑梅土司杨秀璿率领土兵与湖广镇溪诸苗作战。[6 ]永乐八年(1410),邑梅长官杨通贤袭职,其族裔一家九十三命为酉阳宣抚司冉兴邦擅兵杀害。万历二十一年(1593),邑梅土司领兵与贵州红苗作战,“贵州红苗为乱,率众来犯,(杨)光斗督兵击却之”[6 ]。天启六年(1626),贵州红苗寇滋衅思南、铜仁等府,轶犯平茶。
(三)“征贼”
我国封建统治者长期以为少数民族开化不足而视以“蛮夷”,民族地区位在偏远而非富庶之地,但为“天下一统”和“以文化民”而着力推进王朝国家政治共同体整合。为保有统治利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首领认同秦汉至明清等朝续递的治统,尊崇国家权力和顺附王朝权威,土兵征调是土官土司卫护朝廷社稷的义务和职能,元明清时期土司镇压农民起义的军事行动就是史料所称的“征贼”。
我国封建社会的制度性缺陷和结构性矛盾使阶级冲突难以避免甚至激化,历史时期的农民起义成为王朝社稷和国家统治的巨大威胁,甚至成为颠覆政权的直接原因。秀山杨氏土司顺附元明清等朝,土兵被征调镇压农民起义,是土司尊崇国家权力、履行王臣义务的行为,成为王朝国家阶级压迫和阶级斗争的工具,部分军征甚至具有阻滞历史演进的消极影响。平茶土司杨昌允“后奉调援蜀、援黔、援楚,授龙骧将军。又奉调从都院熊征河南、湖广流寇,于承天府斩贼首七十余级”。其子杨胜吉“随父征剿流寇,兵至承天府,授忠贞报国旗号,以功授参将职,复题授汉羌等处总兵。又敕授思沿都总管、平夷将军。”[7 ]对此,《秀山县志·土官志》亦载:“(杨)胜吉从父剿流寇于承天府,以骁敢闻,授京营参将。”[6 ]
二、侵损国家,挟私废公
在统治利益博弈中,我国元明清时期西南等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首领被土司制度整合到王朝国家政治共同体中。各族土司通过履行职位承袭、朝贡纳赋、军事征调和崇儒兴学等义务,换取国家对其地方统治权力的确认。当自身利益与王朝统治形成冲突甚至无法调和时,各族土司可能有意无意地忽视国家权力,时有程度不同、影响有别的侵损国家的言行事件。秀山杨氏土司僻处一隅,顺附元明清等朝的权威,不断深化国家权力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影响,也为保有自身利益而损及国家利益,军征方面表现为受贿不前,或利用土兵仇杀火拼,影响国家统治及民族地区稳定。
(一)受贿不前,争功抢利
各族土司认同元明清等朝续递的国家治统,顺附王朝权威,但由于国势消长、时事变幻和人格个性、境界追求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土司罔顾国家权威和利益,发生有损国家利益的行为。明末国势衰颓,秀山杨氏土司尊崇国家权力,统领土兵奉调平叛,但也曾弃置王臣义务,其受贿不前和争功抢利的行为具有侵损国家利益的性质。
明末“奢安之乱”爆发,秀山杨氏土司尊崇国家权力,顺服国家权威而奉调与征,曾为私利而受贿不前。徐如珂《石柱司领兵同知陈思虞小传扎南纪门》指出:四川永宁土司部将樊龙等僭据重庆,呼应奢崇明围困成都,秀山杨氏土司与石柱土司陈思虞等率领土兵“听令攻渝”。天启二年(1622)二月十八日,明军再夺佛图关,陈思虞率众“斩首二百余级功,与邑梅、石耶等”,其五月廿七日夜杀敌“所获功级反在邑梅、石耶之右”。据徐如珂所称“诸司争饷之多寡,而思虞得少以为多;诸司争爵之高下,而思虞退然有以自下者”等语视之,秀山杨氏土司是役或就在争饷抢爵的土司之列 [12 ]656—657,因其与石柱马氏、酉阳冉氏等土司军队奉调协同平叛。此事虽属“野史”且未被确指,若联系其军征受贿事视之,① 秀山杨氏土司或许存在侵损国家的行事瑕疵。《明史稿·秦良玉传》记载:天启“奢安之乱”,四川永宁宣抚司奢崇明父子指挥叛军进围成都,“贼贿诸土司厚利,诸土司若平茶、邑梅皆逗遛,独(秦)良玉鼓行而西。”[17 ]427—429
(二)火拼仇杀,制造动乱
我国西南等地多有民族聚居杂居,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首领被秦汉至明清等朝以土官土司制度整合到国家政治共同体中,长期推进国家权力渗延和深受国家权威影响。虽同为元明清等朝的王臣,秀山杨氏土司自有其统治利益,代表国家间接统治领地的过程中,由于地处偏远而高度自治,利用土兵仇杀,争夺地方统治利益。秀山杨氏土司毗邻酉阳冉氏土司,长期共处却有利益冲突。
作为西南等边疆民族的国家制度和治理方式,元明清等朝的土司制度推进国家权力渗延,不断强化国家治理、边疆稳定和民族交往,要求各族土司恪尽臣职,土司彼此的冲突和矛盾不得私相火拼,需由中央政府调处。《明史·职官志五》记载:明朝治理西南等地的少数民族是“踵元故事”,各族土司“多因元官授之,稍与约束,定征徭差发之法”,让其因俗而治,“附辑诸蛮,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土司“有相仇者,疏上,听命于天子”。[18 ]7980秀山杨氏土司与酉阳土司毗邻,彼此仍有军事冲突。《酉阳直隶州总志·土官志二》记载:元代平茶长官杨胜都为酉阳土司所杀,幼子杨秀留被乳母抱匿楼下得以幸免。明弘治七年(1494),保靖、永顺二宣慰司奏告“邑梅副长官杨胜刚谋据酉阳,俊倍洞长官杨广震等号召宋农、后溪诸蛮聚兵杀掠”,请求允准出兵讨定。[7 ]《秀山县志·土官志》记载:邑梅长官杨通贤以司治无城而发役兴筑,与酉阳宣抚使构隙,导致土司冉兴邦潜兵袭城,杀害其家族人口近百。[6 ]卷13在上述事件中,酉阳冉氏和秀山杨氏等土司利用土兵,罔顾土司“有相仇者,疏上,听命于天子”的规定,不受国家权力的约束而彼此争斗,成为民族地区维系国家统治和管控社会危机的隐患性因素。
三、讨 论
由于时事变幻和国势消长,历史时期社会成员的国家认同建构存在强弱、背离等可能性变化,影响到国家权威的建立巩固和国家利益的维系保全。在统治利益博弈、国家权力渗延中,各族土司与元明清等朝之间存在地方分权与中央集权、顺附王权与悖逆国家的冲突与调适,能够反映各族土司对王朝国家的态度。
重庆秀山位于渝东南,与湖南、湖北、贵州毗邻,历史时期杨氏土司主政平茶、邑梅、石耶和地坝等土司,因位在偏远、职衔较低和影响有限而得以数百年延续土司政治,除履行职位承袭、崇儒兴学和朝贡纳赋义务外,军事征调也是观察秀山土司与王朝国家关系和态度的窗口。秀山杨氏土司的职衔较为低下,军征大多是其尊崇国家权力、顺附国家权威的结果,总体属于顺附王朝权威、维系国家统治的行为,但也有侵损国家、挟私废公的举动,既有王朝国家整合的影响,也受限于自身实力不足、不敢公开悖逆国家。事实上,秀山杨氏土司实力羸弱,长期掩于酉阳土司权势之下。因雍正十三年(1735)酉阳冉氏土司改流,石耶长官杨再镇、邑梅长官杨再相、平茶长官杨正栾、地坝长官杨胜均等“自请缴印献土”,秀山杨氏土司领地被改归流官治理。[7 ]
秀山土司军征的个案可见:受国家权力左右和统治利益驱动,职衔较低、实力较弱的土司较职衔越高、实力越强者越不具备悖逆国家权威、对抗中央政府的实力,更有利于实现王朝国家“大一统”目标和巩固民族地区的长治久安。因此,明清等朝对在各族土司除裁革改流中,还因客观历史条件的限制,采取“众建”“削弱”等措施,最大程度地巩固王朝统治、扩张国家权威和消解土司影响。《明史·朱燮元传》记载:崇祯十年(1637),水西土司安位死而无嗣,朝廷因其族属争立而有郡县其地之议。尽管“诸蛮争纳土,献重器”,朱燮元也分裂水西土司领地并“众建诸蛮”,其理由是“夫西南之境,皆荒服也。杨氏反播,奢氏反蔺,安氏反水西。滇之定番,小州耳,为长官司者十有七,数百年来未有反者。非他苗好叛逆,而定番性忠顺也。地大者,跋扈之资。势弱者,保世之策。今臣分水西地,授之酋长及有功汉人,咸俾世守。虐政苛敛,一切蠲除,参用汉法,可为长久计。”[19 ]8470明末清初,中央政府为完成天下一统,主要剪除阻碍国家正统建立、不顺清朝统治的土司,仍用土司制度羁縻统治西南等地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顺治、康熙等朝,清朝国势渐趋鼎盛,疆域基本稳定,集权政治势能较为充分而开始改流。雍正末年,我国云、贵、桂三省土司势力较大者基本被改流,余下的土司势微力弱,成为流官治理的支撑,无力对抗国家而长期存在,至清末民国甚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才彻底根除土司政治的影响。水西彝族土司至清康熙初年改流,但流官难以控制局势,不得不仰赖彝族土目管控当地乡村社会。“贵州之水西倮人更甚,本朝初年已改流矣,而其四十八支子孙为头目如故。凡有征徭,必使头目签派,辄顷刻集事。流官号令,不如头目之传呼也”。[20 ]68—69尽管水西彝族土目势力强大而影响不菲,至此则只能在王朝国家流官体制下残存其势,水西安氏土司大规模、深程度地悖逆国家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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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Under the historical framework of great unification and the local provincial managerial institution in the period from the Yuan dynasty to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when the state domination was in succession, the state power taken along with the Tusi system became an essential element affecting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 central governments of the Yuan,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and the Tusi of various ethnic groups. The military requisition of the Yang family of Tusi in Xiushan county revealed that the lower ranking and less powerful Tusi were more unlikely to revolt against the reign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 in comparison with those higher ranking and more powerful Tusi, both of which were manipulated by the state power and motivated by interest of rule. This was favorable to achieve the objective of great unification of the state and to consolidate the stabilization in minority areas. The integration policies of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on the basis of mass construction and with the purpose of weakening local power, can best strengthen the rule of the dynasties, expand the state authorities and cripple Tusi influence to a great extend.
Key Words: Tusi; country; Xiushan county;military requisition
﹝责任编辑:袁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