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朋志
(宁波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浙江 宁波 315211)
论语言学研究中的自主性
胡朋志
(宁波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浙江 宁波 315211)
语言学研究中的功能主义与形式主义之争由来已久,对自主性的认识是争论的焦点所在。抛开具体论点,仅基于方法论考量,自主性是一个相对概念。出于认识事物本质的需要,当某项研究不可还原为其他研究且研究过程不受其他研究的直接制约,则该项研究具有自主性。依此判断,语言学研究中的功能主义与形式主义彼此自主,同时两者又互为补充,共同深化了对语言本质的认识。
自主性;形式主义;功能主义;机制解释
语言学研究中素来有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之分。20世纪末以来,两个学派之间开始出现对话[1-2],但分歧依旧。就对语言自主的认识而言,Newmeyer[1]23-25将语言自主细分为句法自主(autosyn)、语法自主(autogram)和语言知识自主(autoknow),认为除坚定的形式主义者和极端的功能主义者会完全接受或完全否认这三种自主性之外,其他形式主义者与功能主义者均介于两者之间,他们多接受其中的一到两种自主性,在认识上有所重合。
本文拟从方法论的视角来重新解读语言学研究中的自主性概念,明确形式主义语言学研究的必然性以及它与功能主义语言学研究的互补性。
Piccinini 和Craver[3]288曾认为某项研究相对于另一研究是自主的至少应具有三个特征:一是解释不同现象;二是使用不同的观察或实验技术;三是采用不同的词汇表达。依据这三个方面的确可以对多数传统学科的自主性加以判定,如化学相对于物理学,生物学相对于化学,认知科学相对于生物学等。但随着学科划分的不断细化,它们也并非普遍适用,如神经科学相对于心理学而言,虽然它与后者在实验技术和词汇表达上存在差别,但解释的却同是心理现象。语言学研究中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的关系与此相似。两者研究的同是语言现象,不仅如此,它们在实验方法与词汇表达上也存在部分重合。这也正是质疑形式语言学研究自主性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要解释语言学研究中的自主性,我们必须首先明确自主性概念本身。
首先,自主性是一种研究方法。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理解,自主性是一个相对概念,不同的对象、不同的研究目标、不同的研究情境都会对研究的自主性产生影响。因此,自主性是基于研究需要而进行人为设定的结果。比如化学与物理学的划分,最初这种划分并不存在,只有当研究进入了分子物理学阶段,为了研究的需要才进行了划分。
其次,自主性是一种理想化的研究设定。理想化指研究中对非主要因素加以控制或忽略以便突出主要研究内容。自伽利略创立理想化的实验方法以来,现在的科学实验(包括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实验)几乎都是理想化的,因为它们均是在人为控制下进行的。设计精良的实验总能够将非主要因素掌握在可控的范围之内,从而突出主要研究部分。在语言学研究中,为了认识语言的本质,我们有必要将语言之外的因素掌握在可控的范围之内,这些因素包括语言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非语言因素,如使用者、使用意图、使用环境等。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很有必要将语言设定为人类的一项认知能力,它是独立运行的,具有自主性,需要单独加以研究。
最后,对自主性的研究可以基于形式化方法加以实现。从科学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研究中的理想化设定越来越依赖形式化的描述方式加以实现。理想化是研究的方法论原则,形式化才是研究的具体实施手段,这两者既规定了研究中自主性的必要,同时也为其创造了条件。形式化研究被广泛运用于记忆、学习、推理、决定等众多认知科学研究领域[4]110[5]2-4。对于语言学研究而言,在基础自然科学尚无法为语言提供具体物质(神经元)层面的解释之前,形式化方法的运用可以对语言内在运行模式加以模拟,抽象地描述语言的习得、理解与生成过程。
语言学研究中重视形式的传统由来已久,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Saussure[6]169就曾指出“语言是形式而不是实质。人们对这个真理钻研得很不够,因为我们术语中的一切错误,我们表示语言事实的一切不正确的方式,都是由认为语言现象中有实质这个不自觉的假设引起的”。此处的“形式”不是指语言外在表现形态,而是指“内在的关系”[7]4,“实质”指的是语言表达的质料或内容。鉴于决定语言表达意义的不是语言的质料(类比“棋子”)而是语言内在的形式(类比“下棋的规则”),因此形式要远比实质重要。60多年以前,Chomsky就对结构主义语言学归纳式的研究方法提出质疑,因为语料纷繁复杂、无法穷尽,再丰富的语料也无法描述语言的全貌,更不用提从中归纳出语言的本质。然而基于自然化的研究视角,形式与实质之间并不冲突,实质指语言(作为自然物)本质,而形式正是对这一本质的刻画,形式运算是对语言机能运作情况的描述,形式化研究就是对语言本质的研究。
形式化方法的运用要求专注于语言内在结构与运算机制的研究,因而必须在研究中明确将语言实体自身作为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在对语言实体研究有进展之前,不对语言运用等方面的认知研究进行盲目推断。这便进一步要求坚持形式化研究的自主性。
设定研究的自主性要求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具有自主性的研究项目在短期内无法还原为另一个研究项目;第二,互为自主的研究项目之间不存在明显的直接制约关系。
我们先讨论第一个条件。所谓“还原(reduction)”,指的是在本体论意义上将某一项研究纳入另一项更为基础的研究[8]40。在学科发展史上,还原一直是最成功的学科统一路径。比如,随着物理学的不断发展,一些曾难以解释的自然现象(如雷电、潮汐等)逐渐在新的物理学知识体系中得到解释,从而实现了对这些自然现象认识的物理学还原。再比如,随着分子物理学研究的兴起,物体的温度可以从分子运动的层面得到更加完善的解释,于是热力学被还原为经典力学。
语言是心灵的窗口,语言研究可以为解释人类的心灵之谜提供有力支持。从这一角度来看,语言研究也是认知科学研究的一部分。认知科学是有关人类心智研究的总称,心理学与神经科学均是其中的组成部分。但如第一节中所言,心理学与神经科学虽然研究的同是人类的心理现象,但它们关注的却是心理现象的不同层面:前者关注心理现象的功能实现关系,属于表象的因果解释;后者关注的是心理现象背后的生理基础和实现机制,属于内在的因果机制解释。在当前自然科学发展水平之下,我们还无法基于神经科学研究发现将心理学现象解释为神经元的内在活动,因此也就无法实现从心理学向神经科学的还原。
功能主义语言学和形式主义语言学的关系与此十分相似。一方面,我们无法将对语言的功能解释还原为形式描述;另一方面,我们也无法将对语言的形式描述还原为功能解释。例如,依据生成语法,句子以动词为核心,以动词短语(VP)、语法范畴词短语(IP)与标句词短语(CP)为基本构成,基于形式化的方法可以实现对单句生成过程的完整描述。但这种描述方式无关句子的功能,对于句法正确但语义荒谬的句子,形式语言学研究很多时候显得无能为力。同样,对于另一些语言现象,如汉语中的“使役”“双宾”等句式,它们的语义功能很容易解释,但对它们的句法结构和生成过程却一直争议不断。
接着讨论第二个条件。Piccinini和Craver[3]289基于心理学研究,对两项事物之间的直接制约关系解释如下:当且仅当事物一的相关方面直接限定着事物二属性的发挥,此时事物一直接制约事物二;反之亦然。
在语言学研究中,首先我们要澄清一个可能的误解:虽然语言的形式和功能之间的确存在着直接制约关系,但这并不代表功能主义语言学研究与形式主义语言学研究之间也存在着直接制约关系。形式即对事物内在结构的描述。包括语言在内的几乎所有事物的内在结构与其外在功能之间总是相互制约的:一方面,内在结构决定着外在功能的形成与发挥;另一方面,当环境对事物的外在功能提出新的要求时,其内在结构也会发生相应调整以便生成新的功能、满足新的要求。这种形式与功能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与进化论的基本立场一致。然而,形式与功能的相互制约并不必然要求对两者的研究也应该相互制约。在语言学研究史上,功能主义与形式主义之间虽然争论不止,但也一直并行不悖,为推动对语言本质的认识付出了各自的努力。当然,形式主义语言学研究与功能主义语言学研究各自“自主”的前提是当前认知科学仍不够发达。我们相信,随着认知科学的不断发展,两者一定会在新的科学平台上得到统一,最终形成对语言本质的完整认识。但在这一点最终实现之前就强求两者必须彼此参照、相互协调,其结果只能是让双方研究者都谨小慎微、顾此失彼。
鉴于上述两个条件均得到满足,设定形式主义语言学研究具有自主性是合理的。
语言学研究中的形式主义相对于功能主义具有自主性,这不仅是合理的,更是必要的,因为后者自身存在严重不足,在探索语言本质的道路上它无法替代前者。
(一)功能解释与机制解释
在心智哲学中,功能主义通常被认为是一种心理学解释模式[9],因为它涉及对人类的认知能力加以功能分析。对心智状态的科学解释要求对心智状态存在的物理基础与内在结构加以描述;若不可得,则研究者只能尝试以简略的方式来描述研究对象外在的功能实现过程,如图1所示。这便是功能主义的原型。
图1 功能解释
图1显示,认知功能的实现包含输入—大脑黑箱处理—输出这样一个完整的认知处理过程。由于功能解释仅关注语言的外在功能实现,大脑黑箱的内在运行过程并不在考虑之列,因此,功能解释虽承认心智状态的存在,但不直接将其视为一种神经生理状态,而是视作“某种更抽象的东西,即某些神经状态所具有的因果作用或功能作用”[10]399。从这一角度来看,功能主义也就是一种相当弱化的物理主义主张,它试图搁置对大脑内在结构与运行机制的生物、物理解释,仅将其看作功能实现的必经阶段,并作为整体抽象为黑箱。所以从本质上来说,功能解释仅是一种简化的解释,它对大脑内在结构和运作机制的“悬置”甚至是有意忽略反映了此类解释的不完整性。
完整的功能解释理应包含对研究对象生物基础及其内在状态、运作机制的描绘;但在科学发展成果尚无法提供充足支持的当下,研究只能采用形式化方法对生物基础与内在状态加以模拟与推演。在语言学研究中这便表现为形式主义研究路径。此类形式化研究追求的正是去发现促成生物功能实现的内在机制[11]。
机制解释也可被称为“系统分析(system analysis)”,或“成分分析(componential analysis)”[12]126,它要求将目标机体分解为基本构成单元,研究这些单元如何组合以构成可实现恰当功能的有机整体。因此,目标机体的构成单元也就是其结构成分,它们在特定的结构体中承担特定的功能角色;机制解释就是对这些结构成分与成分组合方式(过程)的解释[13]。机制解释可表示为图2:
图2 机制解释
图2显示,机制解释依赖于对事物内在结构的认识,其中“成分”与“规则”是核心要件。对于语言学研究而言,成分划分并不难实现,但规则描述却着实不易。从这一角度来说,形式主义语言学研究者基于形式逻辑的演算方法,运用形式化手段来描述语言的内在结构与结构生成过程,不失为一种更接近语言本质的研究尝试。
(二)语言学研究中功能解释的不足
语言学研究中对功能的关注并不为过,但一味追求以功能为基础来解释语言的本质却不可取。功能主义语言学家认为“语言是社会人的交际工具”[14]8,“视语言研究为寻找语言中的成分、词类和机制所完成的功能”[15]24,并且“认为各种语言音系的、语法的和语义的结构取决于那些语言在社会中应当完成的功能”[16]224。此类“功能决定形式”的立场有违科学研究实践。因为,语言使用具有创造性,语言功能的描述也就不可能穷尽。功能主义语言学研究还必须面对:1)语言的功能是多重的,以单一功能(主要指交际功能)为基础来构建对语言的本质理解是片面的;2)语言的功能是变化的,以具体功能来构建对语言的理解是零散的;3)功能总是与主体相关,并进一步与主体的需求相关,基于此形成的对语言的认识因为涉及主体因素而只能是非本质的。
不妨以“构式语法(Construction Grammar)”为例简要说明。构式语法属于认知语言学研究,因而从属于功能语言学大类。构式作为语言表达式本身无大小之分,它可以是一个基本句式,也可以是一个具体词语甚至语素;构式贯穿语言的各个层面,联系着句法、语义与语用。Goldberg[17]坚持构式本身就是形式—意义的匹配体,因此,它根本上不同于生成语言学,即否认了句法是以动词为核心的投射与转换过程。然而将语言表达看成是一个个构式真的能够更好地解释语言的本质吗?
首先,构式语法面临着Goldberg[17]自己提出的“最大经济性原则”的挑战。作为语言组织的相关心理原则,最大经济性原则要求独立的语言单位不能太多,否则无论是对儿童语言习得还是对实际的语言记忆与提取均会造成巨大的负担。但依据构式语法的设想,从语素到复句都可以单独形成一个构式,那么可以想象,作为整体的语言所包含的构式单位数量应该是无限的,这明显不符合最大经济性原则。不仅如此,如若真按构式语法的设想,语句生成过程岂不主要成了记忆提取过程,这与人类的智力成就也不相符。从最大经济性原则来考虑,构式的数量应尽可能最小化,有限的构式数量与无限的语言表达之间的张力必然要求构式具有组合与转化的能力,这又与Goldberg和Langacker[18]取消句法生成的基本立场相矛盾。
其次,构式语法依然将不得不面对“分解”与“生成”的难题:
一是构式语法将语言表达视为一个个构式,但每一个构式只是一个表达框架。对每一次具体表达而言,言语使用者仍须从词库中选择最佳的词语插入以完成表达语句构式的生成。
二是构式依然要面对其内部如何构成的问题。在客观认识构式语法优缺点的基础上,陆俭明[19]针对汉语研究,提出“构式—语块”理论假设。如“台上坐着主席团”与“台上放着玫瑰花”均可以分解为“存在处所—存在方式—存在物”这一基本构式,其中的“存在处所”等就是组成这一构式的语块。“构式—语块”假说相对于构式而言更细致、更具有解释力,而这正是对构式本身加以分解的结果。
三是如何解释同义构式或者近义构式的存在。以下诸句同义或近义[20]304:“墙上挂着画”“画挂在墙上”“画在墙上挂着”“墙上有幅画挂着”。如何解释这些句子之间的关系,它们是同一构式?不同构式?同一构式的不同变体?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必然依赖于对构式内部结构的细致分解。
以上对于构式语法的分析并不意味着对构式语法的否定。我们不应否认语言中有一些偶然出现的表达由于其自身语义的形象性而被后人作为整体记住(如习语),并在语言使用中直接提取,无须再单独生成。但这样的表达并不是语言表达的主体,也不是语言本质的体现。对语言本质的探索必须同时寻求对语言内在结构的机制解释。
语言的基本特点便是有限手段的无限运用,构建对于人类语言能力的理论认识当然不能脱离语言运用的实际(语言功能),但也不应该就此固步自封,将研究局限于可观察的语言功能实现。对语言本质的探索要求解释语言的内在机制,而形式主义语言学正是以此为追求。下面以语言学界讨论较为充分的双宾结构为例加以说明。
汉语界对双宾结构的研究由来已久,黎锦熙[21]界定的双宾结构只包括“给予”类,吕叔湘[22]则划分出了“给予”类与“取得”类,朱德熙[23]更是区分出了“给予”“取得”“等同”三类,之后这一分类被扩展到了14类。“语法研究的目的原本是想以简驭繁,用简明的规则说明繁复的现象,分小类也是出于这个动机,然而不断分小类的结果是适得其反。”[24]96上述分类不断扩展的主要原因在于关注的焦点是语言表象(词语位置)及其功能实现(表达要求),而不是双宾结构生成的内在机制。跨语言研究对我们解释双宾现象提出了更多的难题。如“约翰买了玛丽一本书”和“John bought Mary a book”,两句话结构完全相同,甚至句中对应的词语词义也几乎相同,但两句话的语义却大相径庭。这该如何解释呢?
解释的最大难点在于如何理解句式内部成分之间的关系。张伯江[25]曾采用构式语法的基本思路将汉语双宾结构解释为“双及物构式(ditransitive construction)”,并强调要将“V+N1+N2”视作一个整体结构,具有“有意的给予性转移”之义,并且赋予这一意义的是作为整体的构式本身而不是句中动词。如果真是如此,那么诸如“约翰买了玛丽一本书”与“约翰卖了玛丽一本书”就难以解释。有进一步的研究表明[26],双宾结构能否“成功传递”取决于动词,而不是结构本身。这便更进一步坚定了研究者探索句内结构与句法生成的决心。从事这一领域研究的国内外学者众多,其中何晓炜[26]借鉴语段理论,并部分基于儿童语言习得和心理语言学实验,提出了双宾结构的基本语义为“传递”,并且通过设定双宾结构中存在一个功能语类G论证了该结构的参数化分析模型,表明G的值可以决定传递方向,从而最终决定句子语义。以上述句子为例,在“约翰卖了玛丽一本书”中,G值为正,间接宾语“玛丽”的题元角色为目标(GOAL),所构成的结构为右向双宾结构(即“给予”类);在“约翰买了玛丽一本书”中,G值为负,间接宾语“玛丽”的题元角色为来源(SOURCE),所构成的结构为左向双宾结构(即“取得”类)。
参数化分析模型明显是对句内结构及其生成过程的分析,属于机制解释,其意义在于:1)基于对统一结构模型的描述以简驭繁,实现了在双宾现象认识上的简化;2)在理论上描述了双宾结构的内在生成机制,实现了从功能解释到机制解释的深化;3)通过引入功能语类G,使解释具有了普遍(跨语言)意义。
语言学研究中的功能主义与形式主义既彼此独立、自主开展研究,同时也互为补充。首先,功能主义与形式主义是互补的。前者强调功能,后者强调结构,而功能需求会影响语言的结构,语言结构又会限定其外在的功能。其次,功能主义与形式主义是对语言不同层次的解释,形式主义研究作为机制解释是对功能解释的深入。再次,对语言的认识需要一个从功能解释到形式解释不断深化的过程。
综合而言,形式主义语言学研究和功能主义语言学研究构成了一个整体,“有用”的功能解释不能代替有关内在机制的形式解释,反之亦然,两者共同构成了对语言本质的完整认识,如图3所示:
图3 对语言本质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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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AutonomyinLinguisticStudies
HUPengzhi
(SchoolofForeignLanguages,NingboUniversityofTechnology,Ningbo315211,China)
Autonomy has long been the focus of controversy between formalists and functionalists in linguistics study. Methodologically,autonomy means autonomy in research,and one research is autonomous to another in case that the former can neither be reduced nor be directly constrained by the latter. Linguistic formalism and linguistic functionalism are two such researches. Meanwhile,they are also complementary in their exploration of the nature of human language.
autonomy;linguistic formalism;linguistic functionalism;mechanistic explanation
H030
A
2095-2074(2016)04-0032-07
2016-04-13
浙江省教育改革与课堂创新项目(kg2015455)
胡朋志(1980-),男,安徽巢湖人,宁波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副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