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静
文小姐在巴黎的时候,由于某种现在想来恍如隔世的原因,时常跑去伦敦。
大概没有比在巴黎到伦敦的欧洲之星上,更适合读奥威尔的《巴黎伦敦落魄记》了。对当时那个独自上路的年轻人而言,光是书名,就已经获得了某种一箭双雕的满足感。当然,这实在不是一本浪漫的书。它讲了年轻的怀有理想的写作者,离开工作了五年的缅甸,并在接下来的四年时间里,多次流浪。他既希望对自己家庭的殖民渊源赎罪,又被那些身处边缘的赤贫者所吸引,所以他不顾家人亲友的极力反对,离开舒适,踏足肮脏的社会最底层。书中的前一部分,就讲了他在贫民窟是怎么生活的。
所以奥威尔的巴黎,完全是浪漫的反义词。而“巴黎人浪漫吗?”是文小姐回答过不下一百次的必答题。
从波德莱尔将巴黎作为抒情诗的题材开始,人们对它向往有加。索性巴黎就是这样一个地方,身上的标签很多,又分布广泛,无论钟情于何种意象,都能找到合意的避难所——甚至它是已流行一个多世纪的“逃离”主题的理想目的地。《月亮与六便士》中的画家,便是这样毫无征兆地逃到了巴黎,毛姆笔下这个以高更为原型的人物,成为所有逃离者当中最著名的一个。当然,还有《革命之路》。
疏离后,不免时常想象。
若干年前,巴黎市立历史图书馆举办过一场名为“巴黎歌声下”的展览。从名字上判断,它似乎是一场靠纸醉金迷吸引注意力的流行展览,但是真的走进去,发现不光有皮雅芙,更有19世纪的诸多传奇,都是歌词曾经唱及的地段,以及以这些著名地点为中心辐射开去的古旧与历史。
以今日巴黎人的目光,回顾旧日巴黎,所呈现出来的丰富内容,令人醒悟,无论怎么看,它总有未见识过的另一面。这是文小姐与这个展览密谋出的小九九,若干年过去,那种企图对它了解更深的欲望却在逐年增加。
本雅明在《巴黎,19世纪的首都》中,讲到现代人的欢乐与其说在于“一见钟情”,不如说在于“最后一瞥之恋”。不得不承认的是,巴黎几乎没完没了,即便在那里生活若干时日,并且对海明威的定论持不同意见,仍然不足以抗拒最后一瞥之后产生的亲近欲望。但是,最近在被问到一个朴素的“最喜欢哪个城市”时,文小姐嘴边的巴黎,倒有点出不了口。与其说离上一次回去相距太远,不如说,疏离后的想象,隔出了比亲近前更广阔的陌生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