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海
摘 要: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不断发展,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原有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社会保险金发放链条中,发放者和被发放者的联系渠道由实体转化为虚拟,客观上使骗领、冒领社保金的人有了可趁之机;屡禁不止的骗领、冒领行为,冲击着社会保险的经办秩序、影响着政策规定的公正执行,威胁着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基于此,详细分析社保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
关键词:社会保险;资格认证;基金;安全完整
一、淄博市社会保险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现状
淄博市自1997年起实行社会保险金社会化发放,2003年全面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原由企业代发社保金、代管退休人员及其遗属的管理方式,改变成为社保机构直接通过银行发放社保金给个人,企业退休人员从企业中剥离出来,纳入社区管辖范围,由街道(乡镇)社区为其提供管理服务。这一重大改革举措,实实在在地减轻了企业负担,避免了企业截留挪用退休人员及其遗属社会保险金的问题,保障了企业和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但同时也给社保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为了减少和避免骗领、冒领社会保险金问题的发生,淄博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机制措施和制度办法等各个方面都下了很大功夫,建立了“以社区认证为基础、以异地联网协查为重点、以实施部门联动为补充、以指纹比对手段为辅助”的“四位一体”资格认证体系,全方位强化社保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为解决好社保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还成立了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发放明白纸和联系卡,实行特殊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在措施手段上实现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全覆盖。2010年至今,共累计停发878多名疑似冒领人员的社保金,发现骗领、冒领社保金463多人次,追回骗领、冒领社保金280余万元。
通过各项社保金认证措施的积极施行,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骗领、冒领社保金问题的发生,人社部社保中心和省社保局对淄博市社保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总体上说,淄博市社保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采取了全省乃至全国普遍运用的各种手段办法,并且还独创了许多针对性强、效果显著的方法措施,下的功夫是历史上最大的,但是,仍存在这样那样的疏漏和缺陷。截止2015年12月底,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和遗属共有30万人,在不间断地集中认证追讨过程中,还有219人未按规定核准其社保金领取资格,处于停发状态。这些人员地域分布广,流动性大,确认丧失领取资格具体时间的难度大。由此反映出,以指纹比对、综合治理为核心的社保金领取资格认证模式,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骗领、冒领社保金现象的发生,急需创新社保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措施手段。
二、问题及原因
从淄博市社保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投入精力不小,但效果并不理想。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企业不再承担管理义务,使骗领、冒领社会保险金相对容易
最了解退休人员及其遗属情况的是企业,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企业不再负责退休人员及其遗属的管理服务工作,减少了管理层次,减轻了企业负担,但也不可避免地削弱了对退休人员及其遗属的管理力度。尤其是居住在外地和偏远乡村的人员,远离社会化管理服务区域,处于企业不给管、社区管不到、社保机构无力管的状态,鞭长莫及,无法及时掌握其社保金领取资格变动情况;个别企业明知退休人员或遗属亡故,却并不及时通知社保机构;特别是遗属去世后,无任何待遇牵制,无任何手段制约。社保机构面对数量巨大的社保金发放群体,根本做不到月月认证、逐一认证。这就使冒领成了自然现象,骗领变得轻而易举。
(二)社会保险金领取资格认证方式不能够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
淄博市企业退休人员及其遗属的人数众多,居住分散,流动性大,国家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要求不断提高,而企业退休人员对于繁琐的管理环节又十分反感,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加强管理和方便服务的矛盾,给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了很高的管理要求。限于人少事繁的压力,对“发”与“管”两个方面用力不够均衡,投入的力量和采取的措施,不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主要反映在,数据信息满足不了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需求,与企业退休人员及其遗属联系的难度越来越大,认证办法手续繁琐、周期冗长;往往是上一轮认证尚未完成,新的骗领、冒领又已经产生;既缺乏对数量巨大、分布广泛人群的有效认证措施,又缺乏操作简单、识别精准的科学认证手段,没有真正找到杜绝社保金骗领、冒领的可靠办法。
(三)社区对退休人员及遗属的管理存在局限性
受人员素质、管理水平以及工作条件的制约,社区不能及时准确的掌握和上报退休人员及其遗属的生存状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区人手少、头绪多、事务量大,工作做不到规范细致,常常顾此失彼,出现疏漏;二是社区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对各项业务职责的内容、方法、步骤并不能做到驾轻就熟,工作难以完全到位;三是社区的社保金领取资格认证方法相对落后,基层平台中有关认证的功能尚未到位;四是退休人员及其遗属流动大,给社区的认证工作增加了难度;五是部分退休人员及遗属对社区管理不够信任,拒不配合社区的社保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以上原因造成社区对退休人员及遗属管理粗放,认证缺失,难以完成好社保金领取资格认证任务。
(四)社会保险金领取资格认证手段不够科学高效
目前,淄博市所管理的退休人员及遗属近30万人,进行社保金领取资格认证的措施虽然多种多样,但由于认证手段普及性差,操作要求高,无法满足数量巨大的实际认证需要,大量的付出不能收到相应的效果,捉襟见肘,疲于应付。即便是很早启用的指纹识别系统,目前来看也存在着诸多不足和缺陷。近年来,淄博市积极利用人社部社保中心开发的异地认证退管系统开展异地居住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由于系统操作要求很高,且退休人员流动性大,基本信息得不到时时维护,大大限制了异地认证退管系统作用的发挥。
(五)社会保险金领取资格认证后的冒领追讨工作举步维艰
社保金领取资格认证结果的运用上并不理想,即使是通过自身认证和部门联动发现了疑似骗领、冒领社会保险金行为,确认和追讨起来难度非常大:责任主体不易确定,有的联系不上,有的不予配合,有的家庭矛盾难以协调等等,就是认定了亡故时间、冒领额和冒领人的,也会因家人拒不退还或根本无力退还而陷入僵局;就是要通过代发机构扣回冒领额,也会受制于金融机构的制度规定而大费周章。从近几年的追讨实践来看,社保经办机构倾力而为,不仅会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而且要付出更高的成本,根本不能将这样的方法用制度固定下来。
三、对策分析
切实搞好社保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对于杜绝骗领、冒领社保金现象的发生,堵塞基金漏洞,维护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具有重要意义。但前提是以人为本,在保障社保金领取对象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寻求符合社会保险管理特点的社保金领取资格认证方法。
(一)社会保险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要把握好管理与服务的用力尺度
从社会保险经办实践来看,骗领、冒领社保金是全国普遍存在的现象,一直伴随着社会保险的发展过程,管理与服务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过分强调社会保险管理,就必然会增加工作环节,影响方便快捷;过分强调服务水平和质量,就必然会加大社会保险管理的难度。所以,开展社保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防范骗领、冒领社保金行为的发生,难点就是怎样协调管理与服务之间的关系,把握好管理与服务的均衡尺度,找到适合社会保险特点的社保金领取资格认证方式。就社保机构而言,不但要为广大的企业退休人员和遗属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避免因强制认证而引发矛盾,而且要加强社保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堵塞一切可能产生的漏洞。在巩固加强现有职责分工、运作机制和部门联动的基础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做到既保证服务质量,又有的放矢地解决阻碍认证工作的各类问题。
(二)社会保险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须有坚实可靠的基础工作和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
要保证社保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就必须有相对完整准确的信息资料做依托,了解和掌握每一位社保金领取人员的出生年月、待遇数额、家庭住址、联系方式、亲属情况等等,并且在其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能够及时更新,保证信息资料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基层平台的管理功能,将社区工作人员即时认证和反馈社保金领取人基本情况,列入其政绩考核范围,并且与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的拨付直接挂钩,奖优罚劣,强化社区的认证工作力度。
(三)理清运用生物识别技术的正确思路,人脸识别应用于社会保险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势在必行
所谓生物识别技术,就是通过计算机与光学、声学、生物传感器和生物统计学原理等高科技手段,利用人体固有的生理特性和行为特征来进行身份鉴定的措施方法。目前已经出现了许多生物识别技术,如指纹识别、人脸识别、手掌几何学识别、虹膜识别、视网膜识别、签名识别、声音识别、基因识别、静脉识别、步态识别等。除部分技术含量较高的生物识别手段还处于实验阶段外,多数已在不同领域得到广泛运用,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经过认真的研究探讨后发现,目前名目繁多的生物识别技术,大多不太适用数量大、距离远人群的认证工作。如手掌静脉识别、虹膜识别等,虽然它的识别率很好,但对专用设备的要求很高。人脸识别技术是现代生物特征识别技术之一,它利用人脸本身的生物特征来区分单个人体,无需干扰人们的正常生活就能顺利进行识别认证。数字化后获得的面部特征,能与存储在信息系统中已数字化的面部特征进行自动快速核对,完成社保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并自动干预发放过程,实现社保金领取资格认证目标。相对其他生物识别方法,人脸识别技术在社保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中应用,具有以下优势和特点:一是它具有“远程管理、远程识别、跨时间、跨地点”优势,日常认证操作不需专用设备,只要能上网并有普通摄像头,就能进行身份认证,最适合大数量散居人群的认证工作。二是拥有活体检测功能,能够防止照片、三维模型、影像资料等可能出现的造假行为。三是管理简单方便,人脸识别认证系统能与核心平台三版进行对接,在对管理对象采集建模成功后,系统可自动完成认证工作。四是人脸识别能与其他生物识别技术在功能上形成互补,既能提高认证效率,又可破解认证中可能出现的疑难问题。五是人脸识别认证已在湖南、甘肃、吉林等若干省市社保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中运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和成熟的经验。
目前,淄博市生物特征(人脸识别)系统已具备上线条件,将很快应用于实际工作中。运用人脸识别认证系统开展认证工作,必将会使社保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实现质的飞跃。(作者单位:淄博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