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永平
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测度及其时空差异分析
赵永平
(兰州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甘肃兰州 730020)
基于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内涵,构建其评价指标体系,科学测度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并对其时空差异特征进行分析。研究发现:2000年以来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整体上呈现逐年上升的变化态势,在总体上升趋势中出现明显的个体差异性;在空间上呈现出东部、中部、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梯度递减的分布格局,且东部与中西部的差距较为突出;在东部和西部区域内各省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存在明显个体差异性,而中部地区则分布比较均匀。因此,因地制宜和因时适宜地加快推进中西部地区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尽快补齐我国城镇化发展“短板”的必然选择。
新型城镇化;指标体系;水平测度;时空差异
自1978年以来,我国的城镇化以年均1%的增长速度快速推进,2011年城镇化率首次突破50%,这一历史性成就标志着我国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实现了从农村型社会向城市型社会的重大转变,在我国城镇化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但值得引起注意的是,我国的城镇化率是以常住人口作为统计口径,统计人口中包括了数亿工作和生活在城市的农民工,但他们并不享受城市户籍所赋予的各种福利待遇,如2012年中国人口城镇化率为52.57%,而实际城镇化率仅为35.29%[1],两者相差17个百分点,这是一种典型的“半城镇化”发展模式,说明现行的人口城镇化率在某种程度上统计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转变传统城镇化发展模式已经迫在眉睫,因此,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成为必然选择。新型城镇化是传统城镇化的“升级版”,是对传统城镇化的修正与优化,它不仅要求城镇化率的提高,同时更加要求经济集约高效、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人口发展质量提升,居民就业较为充分、公共功能逐步完善、城乡不断协调发展、生态环境舒适宜居等重要内容,涉及经济、人口、社会和环境等诸多方面,具有非常丰富的内涵。显然,根据我国城镇化率的统计口径,以往的人口城镇化率这一单一指标已不能反映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全部内容,为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来深入反映其核心内涵并科学衡量其发展水平就显得尤为必要,这对丰富我国新型城镇化理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城镇化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经济社会活动,要适时、客观以及准确地测度城镇化发展水平并非易事。从学者们对此问题所做的探讨来看,一般对城镇化发展水平的衡量主要有单一指标法和复合指标法两种。单一指标法一般采用城镇人口比重、非农人口比重以及城镇土地利用比重等指标[2],具有表征性强,便于统计和处理,但也存在明显的缺陷[3]。单一指标法本质上只反映了城镇化的某一方面,不能全面反映城镇化发展的丰富内涵,因此可利用复合指标法多角度考察城镇化发展水平,从整体上了解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如具有代表性的有联合国采用人均收入、非农产值比重、居民医生比率等19个社会经济指标构建的城市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清华大学的中国特色城镇化指标体系以及中国科学院的新型城市化发展指标体系等。已有研究文献中也有学者利用城市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测度研究并得出了较为可信的结果[4-7]。
新型城镇化涉及经济、人口、社会、环境等多个方面,是一个全新而综合的范畴,包含着丰富的内涵,如何衡量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目前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范式,如何适时、全面和准确地测度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已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重要理论与现实问题,部分学者也对此作了一些尝试。如单菁菁从居民生活、就业与收入分配、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人居环境等五个方面构建了城市科学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8]。牛文元从城乡发展的动力系统、质量系统和公平系统三个方面构建了中国新型城市化指标体系[9]。蓝庆新、陈超凡从新型城镇化的基本建设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投入水平、环境友好水平四个方面构建了新型城镇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10]。上述学者主要通过构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来测度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但由于各自的关注点或侧重点有所不同,因此构建的城市化指标体系也就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
综上可见,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测度指标体系构建目前仍处于探索性阶段。因此,本文将试图对此问题进行以下拓展性研究:基于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内涵,构建科学合理的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利用改进的熵权法客观测度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并对其时空差异性特征进行系统分析,以期丰富和完善我国城镇化理论体系,为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提供有益的参考依据。
新型城镇化是在传统城镇化发展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的背景下提出的,是一个全新的中国式命题,目前尚未有标准的定义。如牛文元提出新型城市化是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四位一体,消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分享财富机会公平以及城乡统筹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城市化[11]。张占斌认为新型城镇化是“四化”协调互动的城镇化,是人口、经济、资源与环境相互协调,以集约、智能、绿色和低碳为发展方式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优化发展的城镇化,也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建设包容性、和谐式城镇,表现为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市民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的城镇化[12]。新型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而非“物”的城镇化,也是一项需要“先予后取”的长期性系统工程,需要进行长远的科学规划[13]。《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则提出新型城镇化道路要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共享,四化同步、统筹城乡,优化布局、集约高效,生态文明、绿色低碳,文化传承、彰显特色,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七大原则,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尽管不同学者对新型城镇化的界定和表述有所不同,但本质上都突出了“人”的城镇化和提升城镇化质量这两层重要含义。本文认为新型城镇化是对传统城镇化的全面修正与合理优化,目的是让城镇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更加科学有效地发挥其重要的发展引擎作用。鉴于此,本文对新型城镇化的界定是:新型城镇化有别于传统城镇化,是对传统城镇化的修正与优化,是体现以人为核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理念,注重质量和内涵发展,在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下,实现集约高效、结构优化、水平提升、就业充分、功能完善、城乡一体、环境友好、生态宜居以及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同优化的城镇化发展道路。根据新型城镇化概念界定及其科学内涵,可知新型城镇化涉及经济、人口、社会和环境等诸多方面,是一个复杂系统。因此,以新型城镇化的经济基础、人口发展、社会功能和环境质量四个子系统为基础,以子系统所包含的经济高效、结构优化、水平提升、就业充分、功能完善、城乡协调、环境改善、生态宜居八个目标为重点,选取新型城镇化的评价指标。
(一)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基于上述相关理论依据,本文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和易操作性四个有机统一的原则,参考和借鉴与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既有研究成果,并在征求专家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备选指标进行了仔细筛选,最终构建了如表1所示的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的内容包括四个层次:第一层为总体层,即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第二层为系统层,具体包括新型城镇化的经济基础、人口发展、社会功能和环境质量四个二级子系统;第三层为目标层,具体包括经济高效、结构优化、水平提升、就业充分、功能完善、城乡协调、环境改善、生态宜居八个方面;第四层为指标层,总计包含32个具体指标。
表1: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
(二)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测度
1. 测度方法:改进的熵权法
在运用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水平测度过程中,最为关键的就是对各个指标的权重赋值问题,确定指标权重的方法主要有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主观赋权法主要依据评价者对指标的重视程度来确定权重,具体方法有层次分析法、专家经验评价法等。客观赋权法主要依据客观原始数据提供的信息量来确定权重,具体方法有熵权法和因子分析法等。本文采用改进的熵权法确定权重以消除赋权过程中的主观因素。“熵”作为对不确定性的一种度量,信息量越大,不确定性就越小,熵也就越小;反之,不确定性就越大,熵也就越大。假设有个对象,个评价指标,则表示第个对象的第项指标值,测算步骤如下:
(1)数据标准化。鉴于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量纲、数量级及指标的正负取向都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首选需要对初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
正向指标(指标值越大对系统越有利):
逆向指标(指标值越小对系统越有利):
(2)计算第个指标值在第项指标下所占的比重:
(3)计算第项指标的熵值:
(4)计算第项指标的差异性系数:
(5)计算第项指标的权重:
(6)计算各评价对象的发展水平:
2. 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测度结果
表2:中国2000-2012年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
基于2000-2012年全国30个省份(由于西藏数据缺失较多,故不在样本之列)的数据对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进行了客观赋权。使用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和《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为确保数据的可比性,本文以2000年为基期对有关名义数据进行平减处理,测度得到的2000-2012年各省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具体结果如表2所示。
(一)自2000年以来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总体上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从2000年的0.1971上升为2012年的0.3506,增加了近1倍,若以2000年为起始年份,测算的各省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环比增长率在3%-11%之间,且中西部地区省份的环比增长率相对较高,表明中西部城镇化正处于追赶型发展阶段。新世纪以来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取得显著成效,这主要得益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根据前文中孙红玲等学者的观点,我国2012年的实际城镇化率为0.3529,而本文测度得出的2012年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为0.3506,尽管二者不具有完全的可比性,但二者在数值上具有非常的相似性,这也体现了本文构建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基本能够全面反映我国城镇化的真实发展水平。世界各国城市化发展的实践证明,城市化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较强的正相关关系。城市化既是经济增长的动因,又是经济增长的结果,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稳步上升的结果反映出我国经济稳步增长的同时,经济结构日趋合理,人口素质不断提高,社会服务水平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日益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全面提高,加速了人口在空间体系下的流动和转化,使城市集聚效应、规模效应和辐射效应不断增强,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和生产效率,城市体系与经济系统在协调互动中呈螺旋式上升。
(二)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总体上升态势中表现出明显的个体差异性
在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整体上升的过程中仍然表现出某些省份明显的个体差异性。最明显的是上海、北京和广东,在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上表现出遥遥领先的突出优势,分别居于第一、二、三位(如图1所示),不言而喻,这与它们的率先发展优势、经济比较优势、人力资本因素以及综合实力密不可分。还有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江苏和浙江两省,其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变化值得关注,2000年江苏省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为0.1981低于浙江省0.2061的发展水平,但2006年之后江苏一路赶超,2012年江苏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已达0.4387,明显高出浙江0.4066的发展水平,这主要缘于2001年以来江苏、上海区域城市化战略的重大调整。江苏以“三圈四市五轴线”为城市化战略调整核心,继续强化接轨上海,以非均衡发展原则将城市化与经济发展的重心向苏南地区倾斜,大量资金、信息、技术和人才从上海或经过上海进入苏南,而受上海城市化战略调整的影响,浙北的要素反流上海形成负效应,苏南与浙北在接受上海辐射能力上的差距逐渐拉开。此外,东部地区的海南省和河北省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明显较弱,与中部地区水平相当,而西部地区的内蒙古发展水平在域内处于明显优势地位,且高于中部地区水平,表现出较为明显的个体异质性。
图1:2000-2012年30个省份新型城镇化的平均发展水平
(三)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具有明显的时空分异特征
2000-2012年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在空间上呈现东、中、西梯度递减的分布格局,且东部与中西部的差距较为突出。可以看出,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空间分布基本一致,全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平均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分布区间分别为[0.1971,0.3506]、[0.2406,0.4232]、[0.1750,0.3198]、[0.1758,0.3092],可以看出,总体上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东部最高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中部次之,西部最低,并且中、西部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如图2所示),这主要是由东、中、西部的经济基础、资源禀赋、产业发展以及政策环境等方面的差异所致。我国长期实行非均衡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东部地区地理区位优越,经济基础良好,城市设施健全,是改革开放的窗口和对外贸易的排头兵,投资、贸易、财政、教育和环境等政策均向东部地区倾斜,从而使东部地区在经济、人口、社会和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发展水平领先于其他地区,其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充分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现状。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最高的省份在空间上主要分布于长三角、珠三角以及京津冀地区;中部地区域内的新型城镇化水平差距较小,分布比较均匀,而西部地区域内省份之间发展水平差距相对较大。
图2:2000-2012年全国及其三大区域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变化趋势
为了更为直观和清晰地把握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空间演变趋势,本文利用GIS软件绘制了其空间分布图形,具体如图3和图4所示。根据我国城镇化率的增长速度,2000-2006年为我国城镇化高速发展阶段,2006年以后为较快发展阶段,因此选取2006年为时间节点,按照诺瑟姆将城市化演进划分为初始、加速和稳定三个阶段的理论,本文对应的也将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从低到高划分为[0.1,0.3]、[0.3,0.6]、[0.6,1]三个演进区间。
图3:相关年度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空间分布
图4:2000-2006和2007-2012年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空间分布
分年份来看,从图3可以发现,2000年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整体较低,绝大多数省份都处于[0.1,0.3]的低水平区间,仅有北京和上海处于[0.3,0.6]的较高发展水平区间,到2006年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空间分布特征和2000年的还是基本相似,这表明尽管自2000年以来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取得重要进展,城镇化发展水平稳步提升,但除了北京和上海之外,其他省份在2006年都还没有突破0.3的分界线,这与我国区域非平衡发展相类似,我国城镇化发展也是极度不均衡,同时也是我国城镇化起点较低且发展“欠账”太多的真实反映。2007年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出现了新的变化,除北京和上海之外,江苏、浙江和广东三省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突破0.3的分水岭,进入[0.3,0.6]较高发展水平区间。更为明显的是2012年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整体迈上了一个新台阶,除云南、贵州、广西、河北和甘肃五省份之外,其他省份都突破了0.3的发展水平界限进入[0.3,0.6]区间,而北京和上海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已达到0.6以上并进入稳定发展阶段。
分阶段来看,从图4可知,在2000-2006年期间,我国各省份新型城镇化平均发展水平都较低,除北京和上海之外,其他省份的新型城镇化平均发展水平都处于0.3的界限之下。从2007-2012年各省份的新型城镇化平均发展水平可以看出,在北京、上海的基础上,天津、江苏、广东、浙江、山东、辽宁、黑龙江、山西、新疆、青海等省份的平均发展水平也已经进入[0.3,0.6]的发展区间,这表明在此阶段东部地区省份在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中起到了率先引领作用,西部地区省份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动下,充分利用后发优势,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水平都得到迅速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随之不断提高,其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与中部地区水平基本相当。需要引起注意的是中部地区作为东部和西部的过渡地带,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拥有更多的比较优势与便利条件,理论上城镇化发展应比西部地区更快更好,但现实却是中部地区的城镇化发展较为迟缓,这可能是由于其产业结构固化单一,工业占据主导地位而服务业发展缓慢,“一市独大”现象普遍,小城镇发展不足,本地劳动力外流,城镇化体系失衡等导致城市内生发展动力不足所引起。
本文以2000-2012年我国30个省份为研究样本,基于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内涵和指标选取的理论依据,科学构建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利用改进的熵权法对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进行综合测度,并深入分析其时空差异性特征,得出以下基本结论:(1)2000-2012年我国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整体上呈现出逐年上升的态势,十余年间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基本翻了一番;(2)新型城镇化总体上升的发展态势中出现明显的个体差异性,各省份的城镇化发展水平在不断提高但绝对差距依然不小,同时,发现东部地区省份的环比增长率大多低于中西部;(3)在空间上呈现出东部、中部、西部地区梯度递减的分布格局,这与三大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遥相呼应,并且在东部和西部地区域内各省份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个体差异性较为明显,而中部地区则分布相对比较均匀;(4)分年份来看,2000年我国新型城镇化整体较低,基本处于[0.1,0.3]的较低发展水平区间,直到2012年绝大部分省份才迈入[0.3,0.6]的较高发展水平区间;分阶段来看,在2000-2006年的城镇化高速发展阶段,仅有北京和上海的新型城镇化水平超越0.3的分界线,在2007-2012年城镇化较快发展阶段,在北京、上海的基础上,天津、江苏、浙江、山东、辽宁、黑龙江、山西、新疆、青海等省份也越过了0.3的分界线,进入加速发展阶段。
从上述结论可以看出,新世纪以来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取得长足进展,目前已经迈入加速发展阶段,但依然存在着明显的区域差异特征,并且这种由先天区位禀赋、经济发展基础以及内生发展能力共同决定的城镇化区域差异特征还将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能走向逐步趋同,实现城镇化在区域层面的协调发展,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我国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因此,第一,各地区要在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指引下,基于本地区的基本资源要素禀赋、环境可承载能力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科学规划城镇化建设速度与规模,增强和完善城镇化的社会功能,提高人口发展水平,改善民生福祉,实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第二,东部地区要在集约经济、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能耗和保护生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比较优势,集聚创新要素,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发挥对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引领带动作用;第三,中西部地区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与东部地区具有一定的差距,但差距就是潜力,这也决定了中西部地区成为今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点区域。然而考虑到中部地区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方面的重要地位以及西部地区在国家生态功能调解中的特殊性,中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必须要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严格保护水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控制城市边界的无序蔓延,彻底改变以往城市化粗放低效和破坏生态的粗放发展模式,促进城镇化有序建设与健康发展;第四,中西部地区应立足区情省情,充分借鉴国外发达国家以及我国东部地区城镇化的发展模式和经验教训,避免“拿来主义”或完全复制先进地区的城镇化发展模式或路径,因地制宜和因时适宜地提出有针对性的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释放中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巨大潜力,补齐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区域“短板”,促进新常态阶段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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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easurement of New Urbanization Level and Analysis of Its Temporal and Spatial Differences
ZHAO YONGPING
According to the connotation of new urbanization, this paper constructed its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to measure the new urbanization level and analyze its characteristics of temporal and spatial differences.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China's new urbanization level is showing an overall increasing trend since 2000, of which significant individual differences existed; On the one hand, Its spatial distribution pattern is showing gradient decreasing from eastern, central to western regions, and the gap between the east and mid-west are much more prominent; on the other hand, the significant individual differences is presented in provinces from eastern and western regions, while the new urbanization level in central region is evenly distributed. Therefore,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urbanization in the Midwest should be accelerated according to local conditions and suitable time, which is an inevitable choice for filling "short board" of China's urbanization as soon as possible.
new urbanization; index system; measurement of level; temporal and spatial differences
C91
A
1008-472X(2016)05-0060-09
2016-04-16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动力机制与路径重构研究”(16BJL064)
赵永平(1980-),男,甘肃会宁人,兰州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城市经济与区域经济。
本文推荐专家:
高云虹,兰州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学、发展经济学。
徐盈之,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区域经济、环境经济及数量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