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华东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随迁子女普通高中教育需求问题探析及对策研究
孙华东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普通高中教育需求是有能力对入学机会进行支付的现象,本质上反映的是学生学业能力的筛选及其家庭资本的较量。随迁子女普通高中教育需求问题表现为在迁入地需求不足、需求不公平和由异地中考政策而导致的普通高中教育供给不足等。促进随迁子女普通高中教育需求问题的解决,需率先破除异地中考政策中的不合理规定以捍卫随迁子女普通高中教育供给公平。此外,促进义务教育机会均等,鼓励各地吸收随迁子女就地升入普通高中,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监管,研究制定对处于极其不利阶层的随迁子女“精准扶智”的方案,以及稳步推进以农民工为主体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户籍城镇化等,也很有必要。
随迁子女普通高中教育需求对策分析
随迁子女的受教育问题长期以来受到国家的关注。2001年,国务院颁布《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定》首次明确提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受教育问题的解决要“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这一政策在200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加以法定,要求“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2007年,“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被写进十七大报告,随迁子女基础教育阶段的受教育问题得到空前重视。2012年,教育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制定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具体政策”。随着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召开,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为基础教育阶段的改革与发展目标;2016年3月,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颁布的“十三五”规划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实行了“90%毛入学率量化规定”。国家对于随迁子女的重视既反映出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更反映出该领域存在深层次问题。那么,就随迁子女而言,其普通高中教育需求基本概念及其特征是什么,存在哪些问题,其发展趋势、影响及成因如何,有哪些对策?这些都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
(一)基本概念
随迁子女所指代的群体有诸多概念。在政策文本中,官方文件近年来主要使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概念;在期刊论文中常见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流动农民工随迁子女、城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流动儿童等概念;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常见农民工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概念。据此,与随迁子女关联紧密的概念主要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民工随迁子女”、“流动儿童”、“城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流动农民工随迁子女”、“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不同概念的内涵差别较大。
本文中的随迁子女是对以农民工为主体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简称,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农业户口或异地(即非本县、市、区)非农户口的未成年子女,在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从事以第二、三产业为主的职业或者因其他目的进入城镇后,随同父母双方或一方进入城镇的未成年初中、小学在校学生。相应地,非随迁子女是指那些户籍所在地和入学地(县,或市、区)相一致的学生。
教育需求的定义来源于经济学中的需求概念。经济学上,需求是指一种物品的需求量是买者愿意并且能够购买的该种物品的数量[1]。相应地,教育需求是指国家、企业和个人对教育机会的有支付能力的对需要[2]。作为教育需求在普通高中阶段的重要内容和表现,普通高中教育需求是指在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基于特定目的,符合政策规定并且达到一定的成绩标准,某一群体对普通高中的入学机会、有支付能力的对学校教育的需要。相应地,随迁子女普通高中教育需求是指随迁子女在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基于特定目的,符合政策规定并且达到一定的成绩标准,对国内普通高中的入学机会、有支付能力的对学校教育的需要。
(二)主要特征
随迁子女的身份直接产生于父母,以至于凡言及随迁子女必称其父母,而父母的户籍情况在其中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其特征及其分布如表1所示。
表1 随迁子女基本特征及其来源/分布表
随迁子女普通高中教育需求的基本特征有4个:(1)符合政策规定,例如异地中考政策等符合报名、录取等条件规定的内容;(2)基于特定目的,例如对普通高中教育地位认知、成本权衡、未来职业及收入期望等;(3)学业成绩达标,例如不同区域、等级和类型的普通高中对学业成绩的要求等;(4)对入学机会要进行支付,包括学业成绩达标的支付和学业成绩不达标而支付等类型。
(一)随迁子女在迁入地普通高中教育需求不足的问题
2001—2014年,全国普通高中升学率逐年递增(见表2)。
表2 2001—2014年全国普通高中升学率①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4年,随迁子女在迁入地升入普通高中的比例仅约为30.74%(见表3),这不仅严重低于全国2014年普通高中升学率(56.36%),更是低于全国2001年的平均水平(32.69%),反映出随迁子女在迁入地普通高中教育需求严重不足问题。
表3 随迁子女迁入地普通高中升学情况②
(二)不公平的随迁子女普通高中教育需求问题
《左传·昭公七年》:“天有十日,人有十等。”说明任何一个社会,都有社会学上所说的社会分层现象。全国中小学教育现状调查研究课题组在对中国城市高中生家庭背景调查研究中指出:政府管理者、企业管理者与专业技术人员等优势阶层获得了最多的重点高中的机会,社会中下层中,工人、农民、打工者子女仅占城市重点高中总入学机会的5.9%(2008年)[3]。重点高中入学机会的获得当然主要依靠学生个人优秀的学业成绩,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到学生家长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等社会分层要素的缺乏,有时却有着较为关键的作用,后者很有可能影响不同阶层的子女普通高中入学机会的不均等,进而导致普通高中教育不公平问题。
社会分层涉及到公平问题,而教育系统的成层符应了社会分层[4],即出身越底层,上的学校越差[5],可见随迁子女的普通高中教育需求公平现状不容乐观。
(三)导致随迁子女迁入地普通高中教育供给不足的异地中考政策
完成义务教育后,随迁子女在迁入地拟升学而参加的中考,称为异地中考,相应地,异地中考政策对随迁子女普通高中教育需求的影响不言而喻。通过对北京、上海、深圳、武汉、郑州、成都和乌鲁木齐等7地(2016年版)异地中考政策的分析,其不合理规定的特点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1)报名条件中的“普遍户籍门槛”,以上7地异地中考政策均存在户籍方面的“硬杠杠”;(2)录取过程中存在“歧视非本地城区户籍学生”问题,例如成都市将“非成都城区户籍学生排斥在公办普通高中统招计划之外”;(3)不当政策导向问题,例如上海市“(随迁子女)可以直接参加中职(而非普通高中)考试”。
异地中考政策中的不合理规定导致随迁子女在迁入地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不足问题,进而从普通高中教育供给方面对随迁子女普通高中教育需求产生强烈且不合理的消极影响。
(一)发展趋势
入学机会是普通高中教育需求的核心测量指标。在实践中,普通高中教育入学机会的获得实质上可归为两类:(1)能力筛选,主要依据客观化、标准化的测验,其典型形式是“中考”;(2)资本转换,即学生所处的家庭中的社会分层要素,比如职业、收入、受教育水平构成的经济和文化等资本因素对于普通高中入学机会所产生的间接但却重要的影响。现实中,不可否认以客观化、标准化测验对于招生录取的科学性和重要性,但是,资本转换的重要性与日俱增,“社会阶层的利益分化,衍生出教育利益阶层的分化”[6],“那些父亲受教育水平、收入和职业阶层地位高、属于城镇户口的儿童,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可能性更大,且城镇与农业户口的儿童入学机会差异在持续扩大”[7]。
可以预见,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背景下,尽管随迁子女在迁入地需求不足问题会相应得到改善,但是该群体普通高中需求的结构性非公平问题却存在持续恶化的趋势,这尤其值得注意。
(二)消极影响
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升入高等学校升学率高达87.6%以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2016年)[8]的时代背景下,普通高中教育事实上已成为高等教育的准备,充当着高等院校生源的“蓄水池”。普通高中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的紧密关联意味着能否接受高中教育、接受何种类型或质量的高中教育对学生的高考、未来的职业生涯发展乃至代际流动将起到关键作用。对此,《人民日报》早在2010年就指出:社会底层,特别是农民以及农民工家庭的子女,通过教育实现向上流动的动力越来越小,渠道有变窄的趋势,阶层固化所导致的严峻社会现实再不可忽视[9]。“中国城镇化进程中西部底层孩子们阶层再生产发生的日常机制及策略干预研究”课题组(2015年)发布的报告也指出:底层孩子中考前就已无缘重点大学[10]。
因此,必须要正视随迁子女及其家长强烈的普通高中教育需求问题,这一群体普通高中教育需求问题的解决,不仅是“十三五”规划中“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政策目标所系,更关乎随迁子女的代际合理流动以及社会公平正义和持续繁荣稳定。
作为普通高中教育需求核心测量指标,普通高中学校入学机会反映出学生学业能力竞争和家庭资本竞争,其归因存在制度和家庭社会分层两个分析视角。
(一)制度视角
政策等制度因素对普通高中教育供给产生重要影响,其影响源自中考政策[11]、户籍政策[12]、重点学校制度[13][14]、以中考和高考为主的“应试教育”评价体系[15]、普通高中学校“双轨制收费制度”[16],以及城市普通高中招生中“城市中心化”[17]等社会文化因素这六个方面。与非随迁子女相比,造成随迁子女普通高中教育需求问题的政策等制度原因主要表现在这六个方面均有所体现,这将直接导致随迁子女在迁入地的普通高中教育供给不公平问题。
究其原因,随迁子女异地中考政策是直接诱因,而户籍制度是带有根本性的因素。令人遗憾的是,我国在最近一段时间内,会继续保留、维持户籍制度[18]。以户籍的异地与否和本地城镇户籍与否,来对平等的升学权利的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做出“三六九等划分”,甚至将随迁子女在普通高中收教育权利面前界定为“二等公民”的做法,不仅是对教育公平的粗暴破坏,更是严重危害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利的违法行为。
(二)家庭的社会分层视角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之后一般都未满18周岁,其教育需求不可避免地受到以父母为代表的家庭因素的影响,而职业、收入、受教育程度等社会分层要素会对其普通高中教育需求产生重要影响。所谓社会分层,是指社会成员、社会群体因社会资源占有情况的不同而产生的层化或差异现象,尤其是指建立在法律法规基础上的制度化的社会差异[19]。较为常用的社会分层标准有四个,即:收入;职业;教育程度;权力。此外,家庭背景、居住区位等也可视为分层标准[20]。
以农民工为主体的进城务工人员社会分层表现在两个方面:(1)进城务工人员由于户籍等制度而导致的在城市中总体弱势阶层划分;(2)随着以农民工在受教育程度(初中及以上农民工比重:83.4%)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比重(34.8%)的提高而导致的群体内部的阶层分化。家庭的社会分层要素对于随迁子女普通高中教育需求的消极影响显而易见,尤其是整体上所处的相对弱势的阶层地位对于随迁子女在构成普通高中教育需求——“意愿、能力、支付”等方面的消极影响更是不言而喻。社会分层是应试教育的社会根源[21],在基础教育阶段,家庭收入越高,能为子女提供的教育投入越多,子女接受的基础教育就越好,进而导致各类学生的学业成绩与以父母职业、收入和受教育程度等为代表的家庭社会分层要素呈显著正向相关关系。随迁子女整体上较差的学业成绩是造成这一群体在迁入地普通高中需求不足,尤其是优质普通高中教育需求不足问题的重要原因。
此外,作为普通高中教育需求重要组成部分的“学业成绩不达标的支付”,即普通高中择校,随迁子女由于所处相对弱势的家庭社会分层地位,其所涉及到的教育不公平以及政府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监管不力等问题也不可忽视。
(一)率先破除异地中考政策不合理限制,保障普通高中教育供给公平
教育公平应成为促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改革、保障随迁子女普通高中教育供给公平的目标。随迁子女普通高中教育需求不同于普通高中教育,其根本区别是需求对象上,即随迁子女与非随迁子女的差异。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异地中考政策基本断绝了随迁子女在迁入地完成义务教育之后升入普通高中的可能性,这不仅与普通高中学校受教育权利平等这一法定权利相冲突,其中的“鼓励(随迁子女直接报考)职业教育”的不当价值倾向也存在歧视倾向,会事实上造成随迁子女普通高中教育供给的不公平。因此,有步骤地破除异地中考政策不合理的“前提条件”障碍,不仅有利于保障随迁子女普通高中受教育机会的平等,也会极大促进随迁子女普通高中教育供给公平。
(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要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前提
尽管随迁子女的“两为主”政策已基本实现,该群体的“普九”政策目标已基本达成,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受制于整体上相对弱势的家庭社会分层地位,随迁子女面临着的义务教育公平问题仍然不容乐观。义务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的基础阶段和准备阶段,义务教育机会均等不仅是实现高中阶段机会均等的前提,也是促进义务教育机会均等的题中之义。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之策是逐步缩小义务教育学的校际差距、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即为包括随迁子女在内的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大致均等的入学机会。目前,各地区正在探索的“多校划片、摇号入学”义务教育学校的学位分配机制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
(三)因势利导,鼓励各地吸收随迁子女就地升入普通高中
随迁子女及其家长的教育选择意愿构成了其普通高中教育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决策制定方面要给予充分的重视。中央教科所教育政策研究中心2010年3月对北京、石家庄等5城市11所接纳农民工随迁子女的中学开展的调研[22]发现,在城市继续上高中是农民工及其随迁子女家长对孩子未来出路的选择中,77.8%的随迁子女家长和72.74%的随迁子女打算在本地就读普通高中。究其原因,绝大多数农民工随迁子女期望义务教育后能继续在(迁入)城市就读普通高中,且选择就读普通高中的最主要动机是通过高考上大学[23]。基于随迁子女在迁入地普通高中教育需求不足和需求意愿强烈的矛盾,因势利导地鼓励各地吸收随迁子女就地升入普通高中值得重视。
(四)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监管,实现分数面前、人人平等
普通高中需求的实现有以下两种情况:(1)全部满足“符合政策规定、符合自己及家长的教育意愿、符合意愿学校的成绩标准且有能力支付”等环节;(2)不符合情况(1)中的1个环节,但是仍然通过家庭社会分层要素,例如职业、父母受教育程度、收入、社会关系等,事实上实现了进入意愿中的普通高中。应该指出的是,情况(1)是主流的普通高中教育需求达成渠道。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情况(2)也确实充当着相当一部分家庭及子女普通高中教育需求的渠道。可见,就普通高中教育需求而言,分数面前并不一定人人平等。为实现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保障随迁子女普通高中入学机会均等,政府职能部门必须要加大普通高中的报名、招生和录取过程中的监管力度。
(五)精准扶智,加大对处于最不利家庭阶层地位随迁子女的资助力度
精准扶贫的思想源自2013年11月习近平到湖南湘西考察时提出的“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重要指示。所谓精准扶贫,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的治贫方式。扶贫先扶智,随迁子女的家长——以农民工为主体的进城务工人员尽管存在职业等社会经济条件较好的部分,且具有阶层分化的趋势,但是实事求是地讲,该群体整体弱势的阶层状况并未发生显著改观,且有相当一部分在城市中的处境极为不利。因此,研究制定加大对处于极其不利阶层的随迁子女“精准扶智”力度的方案,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权利,应该是实现进城务工人员精准扶智工作的重点。
(六)推进户籍城镇化,助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融入
核定城镇化率的指标一般有两个:(1)按常住人口统计,2014年的城镇化率为54.77%;(2)按户籍人口统计,2014年我国的城镇化率为36.7%。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是实现常住人口的户籍城镇化。城镇化是现代化进程中的核心环节,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实现社会繁荣稳定的基本路径;而实现进城务工人员的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本质要求。李克强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解决好现有“三个一亿人”问题,其中就包括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24]。可见,推进户籍城镇化不仅是促进以农民工为主体的进程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中教育需求问题的长远之计,更是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比较活跃且起到巨大作用的以农民工为主体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城镇化、乃至融入所迁入城镇的根本之策。
随迁子女普通高中教育需求问题的产生源自于非随迁子女的定量和定性比较,其形式及其原因较为复杂。对于随迁子女普通高中需求问题,不可否认包含不合理内容的异地中考政策等制度方面的消极影响,而由职业、收入等要素构成的家庭社会分层通过教育投入对子女的直接教育产出、进而对学生的普通高中教育需求发生影响的作用机制更是令人警惕。以农民工为主体的进城务工人员尽管面临内部阶层分化趋势,但其整体上相对弱势阶层地位仍未得到显著改观,这会对随迁子女的普通高中教育需求产生持续且重要的不利影响,进而会加大随迁子女通过教育实现代际流动的困难的风险,这也值得警惕。就保障教育公平而言,率先破除以异地中考政策代表的政策障碍、促进随迁子女普通高中教育供给公平无疑具有前提性的重大作用,但是促进随迁子女普通高中教育需求问题的解决,还应立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同时,正视教育意愿、因势利导地鼓励随迁子女就地升入普通高中,加强招生监管、实现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研究制定处于最不利阶层地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普通高中教育精准扶贫方案,以及坚持以户籍城镇化为工作重点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城镇化等工作亦不可或缺。
注释:
①如未特别说明,文中数据均系笔者根据教育部等官方网站上电子公告等形式的文件整理而得。
②这组数据系笔者根据邬志辉教授于2015年6月在“城镇化与教育变革的国际经验与本土探索国际学术研讨会暨中加澳三国教育研讨会”演讲整理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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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海军)
A Countermeasure Research on General High School Education Demand Problem of Children Living with Migrant Workers
SUN Huadong
(CollegeofEducation,CentralChinaNormalUniversity,Wuhan,Hubei430079,China)
General high school education demand essentially reflects the academic ability of screening and family capitals’ competition. To the general high school education demand of children living with the migrant workers, there are three aspects problems including inadequate demand in immigrant areas, unfair demand and unreasonable restrictions in the high school entrance exam in local working place. There are two categories involving policies and family social stratification as to the reasons, which constitute the two basic view of causes and countermeasures analysis. To promote the solution of the problem, the government should try to eliminate the unreasonable restrictions in the high school entrance exam in local working place. What’s more, promoting the equal opportunity in compulsory education, respecting for their aspirations of general high school, strengthening the supervision of general high school admissions and the precise subsidies to the most unfavorable situations of them, carrying forward the household registration of urbanization are absolutely necessary to it.
children living with migrant workers; general high school;education demand; countermeasure analysis
2016-05-21
孙华东(1990-),男,河南鹿邑人,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教育经济与管理。
G630
A
1005-5843(2016)09-0015-06
10.13980/j.cnki.xdjykx.2016.09.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