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浩程
国庆见到一名老朋友,他是村支书,说起一事,值得一记。
村支书姓邓,四十多岁,2013年选上来的,最近挨了个党内处分。他说自己有错在先,受处分认了,但憋得慌,不是因为处分这事,而是因为处分缘由。
今年村子两委换届,方案做了、时间定了、该宣传通知的也宣传通知了。按照规定,村民代表选举,要有50%的选民出席才有效;代表必须获得出席人的过半票才能当选。临近选举,全村600多人,在家不到100人,这还算了几个没满月的,其他全到外地打工去了。
问题来了。“几百里远,除了结婚生娃老人去世,谁愿花钱跑一趟。”不能回来的,可以写一张委托书,委托在家的帮忙投票。但按照规定,一个人连自己,不能超过4张票,“也就是只能代3张。这几年,为多赚点钱,基本是全家出动。村里很多户都只有一个老人在家,我们真没办法。”
没办法也得想,不然选举搞不了,责任更大。
邓支书所在村的村民,基本在广东等地打工。他用遍了百般武艺,先是找人把周边打工的村民叫回来,不回来的再自己打电话游说协调,什么手段都用上了,有时候还得出钱给他们买车票。不过最终还是凑不齐人数,只得向乡镇反映。
县乡也拿不出好的对策,只能说“你们自己想办法,这是政治任务,必须保证不出问题。”
最后,邓支书默许了1个人投4票或者5票。“选举搞不起来,我有责任;搞选票违规,我也有责任。夹在中间,我能怎么办,只有看怎么责任小点。”
一些村民对这种处理方式不认同,反映到乡镇,邓支书就挨了个处分。
虽然一线情况复杂,但这并不是违规操作的借口,该按规矩办事的还得按规矩办,坏了规矩就该挨板子。但同时,上面对下面,问责的板子要打,也要帮助解决问题。新时期,新问题,老一套不管用了,新办法要一起来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