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誉中
摘要: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法文缩写,由其制定并推荐使用的合同条件(以下简称FIDIC合同),在国际工程承包中享有权威地位,被当作规范性文件而得到广泛应用。相对于传统的建筑管理体制而言,FIDIC合同确立了一种全新的建筑项目管理运作模式,其中的很多内容都与国内通行的合同有极大区别。在这种模式下,财务管理工作便相应有了一些新的内容和特点,财会人员学习FIDIC条款合同,尤其是熟悉和应用财会工作所涉及到的有关内容,有助于做好外资工程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而提升整个建筑施工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本文以FIDIC合同通用条款为基础,从建筑承包方的角度出发,对FIDIC合同的特点及合同条款中财务人员应注意的方面进行浅要的论述。
关键词:FIDIC合同;财务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2-000-01
一、FIDIC合同的特点
FIDIC合同相对于目前国内广泛使用的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具有以下特点:
1.FIDIC合同最大的特点是单价合同,工作量价单B.Q.单中所填报的单价在整个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并不发生变化,项目是采用核验完工工程数量后,再乘以这些单价的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应得款项。B.Q.单所提供的工程数量随咨询工程师的设计和测算深度不同而有所差异,而且肯定与施工实际发生的情况存在差距,因而就给了承包商提供创利的机会。而建设部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来说适用面窄,费用相关规定过于简化,单价合同所要求的“合同义务与费用一一对应关系”原则没有丝毫保留,直接导致其与当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匹配性差。
2.FIDIC合同条件下业主可以指定分包商,并在特殊情况下业主可以直接付款给分包商,并且对工程保险、保函及员工待遇和保护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和严格的要求,而建设部示范文本合同在这些方面没有相应的条款或仅有简单的描述。
3.合同文本、清单规范、物料规范、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等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也都是影响工程实施与工程造价的重要文件,FIDIC合同将这些合同组件整合在一起,而建设部示范文本合同只是一个独立文件。
二、FIDIC合同条款中财务人员应重点关注的几个方面
1.履约保函。FIDIC合同条款中承包商应在收到中标函之后28天内,按投标书附件中注明的金额取得担保,并将此保函提交给业主。财务人员需要及时与业主进行沟通,商议双方都认可的保函格式和提供担保的机构。同时,财务人员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及招投标部门反映合同担保给企业带来的风险,提供担保前也应对业主的资信情况进行详尽调查,以防落入担保陷阱,保函上应有明确的担保期限,从而降低企业的风险。在承包商根据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并修补任何缺陷后,应及时联系业主索回履约保函。
2.保险。通常涉及到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和承包商人员保险。财务部门首先应及时的办理保险,如果承包商没有投保并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呈交保单,则业主有权拒绝发放工程预付款及验工计价。其次,有必要对各个工程的各种保险建立台帐,详细反映保险的投保人、保险金额、保险范围、保险期限等信息,如果出现工程延期,则应立即和业主及保险公司联系,办理保险延期,如果发生风险事件,要注意及时提供各种保单的协议条款,向保险公司报损并组织核查办理索赔。
3.现金流量估算表。FIDIC合同条款中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以后以及在规定的时间内,承包商应当每季度向工程师提交一份根据合同它有权得到所有付款的详细现金流量估算。业主有了这样的现金流量估算,能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准备工程需要的资金不影响施工进度。及时的提供现金流量估算表是尽早收取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之一,同时也有助于承包商财务部门安排融资及资金使用计划。
4.成本管理。成本管理工作应贯穿施工的全过程,财务管理人员应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施工成本管理目标,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及时准确地记录、整理、核算实际发生的各项成本。同时应注意的是,FIDIC合同的宗旨是承包商工作得到报酬,业主付款获得工程,承包商应以其指导自己的日常业务,业主付什么钱,承包商干什么活,不要因为各种原因擅自增加施工内容,这样所多付出的成本不仅得不到回报,甚至会承担被索赔的风险。
5.员工。FIDIC合同对于承包商所雇佣员工的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劳动条件、为员工提供住宿、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以及遵守劳动法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作为承包商应按时的发放员工和劳务分包队的工资,在资金计划中应优先考虑人工费用,以免由此引发劳资纠纷,最终因违反合同条款而遭受业主索赔。
6.暂定金额。当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或遇到突发事件,而B.Q.单中未列明具体的项目或单价时,由工程师确定具体的使用数额。承包商应充分利用这一条款,当可以使用暂定金额的规定情形发生时及时通知工程师,并争取使该暂定金额包含在最近一期的中期支付报表中。
7.最终支付。FIDIC合同条件规定,承包商应在全部工程的移交证书颁发后一定时间内提供竣工财务报告,在工程师向承包商颁发缺陷责任证书后,则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最终财务报告和书面结清单,报表应说明根据合同所完成的所有工作量及承包商根据合同申请支付的所有余留款项,包括保留金金额。 财务部门应整理相关的原始资料,出具准确的数据,及时的提交报告,早日办理工程结算和收款。
8.保留金。FIDIC合同条件下保留金的支付与国内的一般处理方法有所不同,国内一般是保修期到期后一次付清,而FIDIC合同规定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即工程接收可以正常使用了,承包商即可提交一个保留金保函,向业主申请50%的保留金,财务部门应对此条款有所了解,及时办理手续,尽早的收取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