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职场“数字”观
2015年9月22日,国家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在《白皮书》的“妇女与经济”一章中,重点写了女性就业和权利保障问题,并发布了有关女性就业、创业,以及社会保障的各项数据。数据显示,近10年来女性就业和劳权状况出现了新特点与趋势。同时,贝恩公司在2014年分别发布《亚洲性别多元水平报告》和中国职场两性平等调查报告,对中国女性就业状况与西欧部分国家进行了比较。
《白皮书》显示,2013年,全国女性就业人数为34640万,占就业总数的45%。最新一期的“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妇女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比例比10年前提高了25个百分点,各类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及有关人员所占比例较10年前提高了13个百分点。2013年女性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达到661万人,占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44.1%,比2000年提高了9个百分点。另外,中国女企业家群体也在不断壮大,约占企业家总数的四分之一。在国家推进的“创业创新巾帼行动”中,女性在新兴产业就业者和互联网领域创业者中分别占到55%。
妇女就业结构的改善,与国家出台各类支持性扶助政策措施是分不开的。2009年以来向妇女创业发放小额贴息贷款2220.6亿元,扶持和带动千万妇女创业就业。同时,积极开展女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行动,为女大学生提供就业培训、创业指导、见习岗位等。另外,“阳光工程”的开展,也提高了农村女性劳动力素质和就业技能,为促进农村女性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创造条件。
近10年来,国家从法制上努力推动公平就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专设“公平就业”一章,强调男女平等就业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订立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做出明确规定,为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把生育保险作为独立章节,明确规定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权利。2012年4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法定产假时间也由原来的90天延长到98天,妇女享有生育保障的待遇提高。
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下,妇女权益保障有了一定改善。《白皮书》显示,2013年,妇女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14612万和12657万,比2005年分别增加了6743万和7282万;妇女参加生育保险人数达到7117万,比2005年增加了4844万。
贝恩公司的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女性就业率高达73%,领先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是全世界女性就业率最高的国家之一。但相比之下,走上职场“金字塔尖”的女性并不多,成为首席执行官的女性数量,仅为男性的1/15。
调查显示,女性占中国大学毕业生的47%和全部工作人群的46%,接近一半;希望成为企业高管的女性占72%,也与男性的百分比相当。但初入职场时,女性会以与男性同等的速度晋升发展;而到了职业发展中期,男女即开始出现分化,各个级别的女性管理者开始少于男性。中国女性就业水平高、职业抱负高、职场环境对女性的支持度也较高;但在高管层中,女性数量显著少于男性。“三高一少”局面,成为女性在职场中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