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欢,王翠绒
社会资本理论的争辨与整合
龙欢1,2,王翠绒2
(1.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湖南长沙410128;2.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长沙 410081)
对社会资本的个体和群体,微观、中观和宏观的分析层次进行辨析可知,社会资本应当是社会的“社会性”资本而非个人的“社会性”资本。从社会群体层面来审视社会资本的本质,社会层面的文化规范说将社会资本视为能促使人们互助合作的主观文化或规范,明显优于个体层面的主体能力说与网络结构说,也能更好地实现社会资本理论的逻辑自洽。如果从社会群体层面来考察,社会资本作为一种非正式的群体规范,它的功能是中性的,能促进群体或网络内部的信任与合作,进而增进彼此的利益。明确社会资本的本质和功能,就可以对社会资本的层次与边界做出限定,将它从公民社会、社区、信任、网络、制度等概念中区分开来,以更好地弥合分歧,实现理论整合,推进社会发展。
社会资本;层次;本质;功能;理论整合
社会资本是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中极具影响又极具争议的理论概念,这些争议的巨大分歧几乎将社会资本理论的各个方面撕裂开来,严重影响这一理论的学科对话和继续发展。核心的争论焦点或许就是在什么层面理解社会资本,具体而言就在于社会资本到底是社会的社会性资本还是个人的社会性资本。笔者试图对这一焦点进行梳理辨析,以明确社会资本理论的内在逻辑与层次边界,弥合这些理论分歧。
社会资本理论中分析层次的争辩分为两种,一种将分析层次分为个体和群体(或集体),另一种将分析层次分为微观、中观和宏观[1]。社会学者在个体与微观层面关注较多,政治学者在群体与宏观层面关注较多,而经济学者对这两个层面关注并重,学科的分歧在分析层次的研究中体现得比较明显。
1.个体与群体层次之辩
在科尔曼之后,社会资本的研究取向明显分化,林南、博特、波茨等坚持个体层次的分析取向,他们由此探讨了社会资本对于求职、地位获得、企业绩效等方面的功效。如林南的分析就是基于个体主义与理性选择的立场,整个理论的焦点在于通过个人在社会交换与社会结构中理性地获取工具性行动中的回报和保持情感性行动中的收益[2]。他的理论逻辑可以表述为个体投资社会资本,最后又从这种投资中获得收益回报。这一立场的学者们都是从个体(个人、企业等)层面来理解社会资本的特性、构成与效用等。
坚持群体层次分析的学者包括帕特南、福山、奥斯特罗姆等,他们关注社会组织、社会集体如何创造和维持社会资本的生产与再生产,社会资本又如何推进集体协作、公民社会与政治经济的发展。帕特南用社会资本的概念解释了为什么意大利北部许多地方政府的表现比南部城市好[3]。福山也是从群体层面来理解信任与社会资本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民主政治乃至国家竞争力所产生的不同影响[4]。奥斯特罗姆亦将社会资本的概念视为理解个体如何实现合作和克服集体行动问题以达到更高绩效的核心基础[5]。
虽然上述两种观点基本都认为社会资本存在于社会联系中,不能为个人独自拥有,但是其分析的起点和终点却有着根本不同。个体层面的分析者从个体视角去看待附着在社会网络与结构之中的各种价值资源,认为个体可以去理性建构与发展社会资本,个体通过理性选择来实现社会资本的投资与摄取,进而去改善个体(个人、企业等)生活和发展状况。而集体层面的分析者从群体视角去看待个体在群体中的互动与合作,认为社会资本不是个体能够理性发展的,它需要集体长期的互动、参与和努力,才能增进集体内个体彼此间的信任协作,通过改善群体的社会资本来增进个体与社会的福祉。个体与群体两种研究层次如同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前者关注的是个体的树木,它研究的是树与树的关系以及如何让个体的树更好地生长,而后者关注的是成片的森林,它研究的是整个森林的生态以及树木的生长。个体层次论虽然理论精致、测量精确,但一方面要面对理性选择对现实解释乏力的理论困境,另一方面也要面对可能导向社会割裂与个体原子化的现实困境。因此,它更多的是指个体的“社会性”资本而非“社会资本”本身。而群体层次的取向从社群与文化中理解个体与集体的认知与行为,可以包容理性主义与社群主义等不同理论元素,更多导向的是社群的团结、信任与合作,这种社会的“社会性”资本更有利于实现理论整合和社会进步。
2.微观、中观和宏观的层次之辨
布朗将社会资本划分为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分析层面[6]。与之类似的分层还有奥斯特罗姆所说的最狭义的社会资本观 (the minimalist view )、过渡的社会资本观 (the transitional view )以及扩展的社会资本观(the expansionist view)[7]。
布朗将微观层面的社会资本称为嵌入自我的观点,主要讨论的是个体自我通过社会网络(包含自我在内)调动资源的潜力,这里关注的是个人的结果,不过是在特定社会结构情境中来讨论的。科尔曼、波茨、林南等被归为这一阵营。中观层次的社会资本分析是结构的观点,这个层次的社会资本理论研究的是社会资本特定网络的结构化,该网络中各自我之间联系的状况,以及资源作为其特定结构的结果从该网络中形成的途径。伯特的结构洞理论是这一层次分析的重要理论。宏观层次的社会资本分析被称为嵌入结构的观点,这个层次的社会资本理论要考虑产生、证明和展开社会资本的网络何以嵌入在较大的政治经济系统或文化规范的系统之中。
在布朗的分析中,社会资本在微观层次的分析中被简化为个体的社会网络,在中观层次的分析中被替换为网络结构,在宏观层面又被泛化为经济、政治与文化等宏大因素。不过,无论是个体网络还是网络结构都不是分析社会资本的适当视角,而宏观的泛化分析层次则又将社会资本推入到尴尬的境地——什么都能解释,最终什么都解释不清。回到社会资本功能性与生产性的立场,应当将社会资本置于一种既便于理论对话、又便于经验发展、更便于社会变革的层面来分析。
社会学家默顿的中层理论(Theories of the Middle Range)视角值得借鉴,他说:“中层理论既非日常研究中广泛涉及的微观但必要的工作假设,也不是尽一切系统化努力而发展起来的用以解释所能观察到的社会行为、社会组织和社会变迁的一致性的统一理论,而是指介于这两者之间的理论……社会系统的一般理论由于远离特定类型的社会行为、社会组织和社会变迁,而难以解释所观察到的事物,而对细节的详尽描述则完全缺乏一般性的概括。当然中层理论也涉及到抽象,但是这些抽象是与观察到的资料密切相关的,是结合在允许进行经验检验的命题之中的。中层理论涉及的是范围有限的社会现象,正像它的名称所表现的一样”[8]。因此,将社会资本置于组织、社区、社群等中观层次来分析是最恰当的,它进一步明晰社会资本并非个体的社会性资本,而是社会的社会性资本,它不能为单个的个体所拥有,却能使群体中的个体从中受益。如此,既能避免微观的简化,也能避免宏观的泛化,从而实现社会资本既发展理论又推进实践的理论意图。
明确了社会资本分析层次应当摒弃个体的视角而置于群体与社会层面之后,就能更好地对它的本质与功能等作进一步的辨析。
笔者曾将社会资本的这些本质争辩概括为六种立场:结构资源说、主体能力说、网络关系说、社会信任说、要素综合说与文化规范说[9]。
结构资源说将社会资本的本质视为附着于关系网络、社会结构的实体或资源,身在其中的行动者能借此提升自己的行动能力,摄取经济、文化等资源。它关注个体在社会网络中如何理性投资与受益,却忽视社会共同体的团结与合作。更重要的是,“实体或资源”是一个仍然模糊不清的东西。林南为此解释道,“我们将社会资源,或者社会资本,定义为通过社会关系获取的资源……像个人资源一样,社会资源包括物质财富(如土地、房屋、汽车和金钱)和象征财富(如教育、俱乐部成员资格、受人尊敬的学位、贵族或组织头衔、姓氏、声望和名声)”[2]。这种解释包罗从物质到符号等太多东西,泛化了社会资本的本质属性。社会资本与社会资源常常同义使用,如此便难以区分出社会资本与社会资源二者的差别。甚至如波茨所述,社会资源并非社会资本本身,而是社会资本的结果[10]。
主体能力说直接将社会资本的本质定义为一种个体从社会联系与网络中摄取资源的能力。主体能力说将社会资本视为个体能力时,那么又有什么必要使用“资本”一词呢?以至于有人提出用“社会能力”(social capabilities)来代替“社会资本”的建议[11]。另外,如果社会资本是个体调动资源的能力,那么它实际上已经意味着这种资本能够为个体所拥有和使用,但波茨却声称获取(社会资本)的能力不是个人固有的,而是个人与他人关系中包含着的一种资产,社会资本是嵌入的结果[10]。那么社会资本到底是个体的“社会性资本或能力”还是社会的“社会性资本或能力”之争,折射出主体能力与网络结构之间难以调和的内在矛盾。所以主体能力说一方面无力面对“社会能力”概念的诘难,另一方面又陷入个体主义的泥潭,混淆了社会资本的主体。
网络关系说将社会资本视为推动个人流动、信息获得和资源摄取的网络结构。将网络关系等同于社会资本的观点遭遇了很多批评。刘林平指出,“社会网络不等于社会资本……社会网络是社会资源而不直接就是社会资本,社会资本是动用了的、用来从事生产性的经济活动的社会网络或社会资源”[12],这一论述显示社会网络与社会资本并非同一事物,但将二者区分开后,社会网络与社会资源却又搅混在一起。它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过度简化社会事实,只聚焦静态、客观的网络结构,无从理解丰富、变动的社会实践。长期从事社会资本与网络研究的边燕杰承认项飚批评社会网络分析的非文化性和去文化性是尖锐的,也是中肯的[13]。关系网络可以被视为社会资本的核心要素或载体,社会网络的研究也日趋精细,但将社会网络视为社会资本本质甚至同义概念来研究时已然困境重重、日渐式微。
社会信任说几乎将信任等同于社会资本,进而用信任来评判社会资本的状况与效用。社会信任说将社会资本与信任的关系看得如此紧密,以致迷失了社会资本的本质。纽顿认为,信任本身有很多其他与之接近但又不完全相同的同义语和术语,如相互性、互惠、尊敬、团结、宽容、互助等,它不是社会资本最好的、唯一的指标,最好扔掉这个概念而从别的方面重新开始[14]。也有学者认为,信任本身不是一种社会资本形式,却是社会资本形式与成功的集体行动相联系的结果[15]。信任抑或不同信任的类型都引发了很多争议与混乱,信任可能只是社会资本的结果、要素或者是来源,却并非社会资本本身。如果用信任来表述本质,就未能区分出社会资本与社会信任的不同,特别是当用普遍信任或制度信任表述时,群体内部基于特殊信任与人际信任的社会资本便无从解释,因此都未能厘清社会资本的真正本质。
要素综合说通过信任、规范以及网络等关键要素来表述社会资本。这种要素综合的立场在罗列出这些社会资本关键要素的同时,却模糊了社会资本最本质的属性。其到底是组织、信任、规范还是别的?达斯吉普特指出帕特南的社会资本概念多少有些欺骗性,其缺点在于它鼓励人们将信仰、行为规范、人际网络等不可测度的资产混合起来,同时却没有说明资产混合的方式[16]。庞休克斯也批评在社会资本概念化的过程中把网络、信任、规范、互惠性、价值观、文化、参与、参加、诚实、可信性、公民社会、制度、团体、社区这些概念混同起来,未能将它们进行逻辑连接[17]。
文化规范说将社会资本视为一种能促使人们互助合作的主观文化或规范。相较而言,文化规范说应该能更好地表述社会资本的本质属性,福山说,“这种规范从两个朋友之间的互惠性规范一直延伸到那些像基督教或儒教之类的复杂而精巧的教条,涉及范围十分广泛。它们必须能够用人际关系中的具体事例来说明:互惠性规范潜在地存在于我跟所有人的交往中,但它只是当我跟我的朋友交往时才成为现实。就这种定义而言,信任、网络、公民社会以及诸如此类与社会资本相关的事物都是附带现象,它们作为社会资本的结果出现,却不构成社会资本本身”[18]。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亦指出,“……另一个能够对高质量增长起到积极作用的力量来自于强化一个国家的非正式制度,即所谓的‘社会资本’”[19]。这种非正式的制度或规范说使社会资本具备了区分其他概念事物的最小规定性。当然,福山对社会资本概念的表述并不完全准确,社会资本未必是一个完全独立的自变量,信任、网络、公民社会等也未必是它的结果,甚至可能是它的来源。虽然又有人由此将社会资本的本质发展为“一种观念性、文化性的资源”[20]或“互动主体之间的默契性合约”[21],但大体都认同了这一具有共识、默契的非正式合作规范的本质内涵。
显然,从社会群体层面来审视本质时,个体层面的主体能力说与网络结构说在理论逻辑上明显不如社会层面的社会信任说与文化规范说。将社会的“社会性”资本置于文化规范说中正好实现了社会资本理论的逻辑自洽:社会联系与网络是社会资本的主要载体,社会信任与互惠是社会资本的主要结果(或来源),而宏大的制度与文化则是社会资本的重要来源(或结果)。于是,社会资本便与社会网络、社会资源、正式制度、公民社会、社会信任、社区等概念进行了很好的区分,同时它还具备了整合其他概念论述的理论张力。
关于社会资本功能或效用的研究非常多,既涉及到个体层面的个人教育、身心健康改善、职业流动、地位获得以及企业竞争力与生产经营绩效提升等,也涉及到集体层面的实现集体协作、社区发展与社群团结;既讨论了社会资本在社会层面如何影响社会的信任、合作与秩序等,也讨论了经济层面如何降低交易成本、促进经济发展等,还讨论了政治层面如何推动政府治理与民主发展等多个方面。
在这些讨论中,社会资本的效用与功能几乎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也几乎成了万用良方,但是争论的焦点却不在于此,而在于社会资本除了产生积极的正面效用外,还产生了消极的负面效用。在研究社会资本效用两面性及其对社会资本理论带来的困扰这一问题上影响较大的是波茨。
波茨指出,社会资本有四个方面的消极后果:首先,为团体成员带来利益的强大联系通常也能够禁止其他人获得收益;第二,个人所属的群体或共同体的封闭性,将会阻止成员的创新能力或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第三,社群或团体参与必然要求其群体成员服从群体的要求,群体控制的加强必然导致个人自由受限,甚至令个体消失于群体之中;第四,少数民族或劣势群体共同敌视和反对主流社会的经历,虽然使群体团结得到巩固,但保持被压制群体成员稳定的规范被用来消除异类,使更有野心和创新精神的成员被迫离开其熟悉的群体和社区[10]。
波茨的这种分析的立足点恰恰在于把社会资本置于社会群体或团体之中来理解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这一点与前面分析的结构层次是一致的。如果从社会群体或团体层面来理解这些正面和负面效用时,所谓的正负功能只是用不同的或者主流的价值来衡量具体的群体文化罢了,由此便将符合更大社会价值标准的群体规范或社会资本视为积极的,而将不符合这些标准的视为消极的。如果从更大的、主流的社会价值跳出来,只是从社会群体与团体层面去考察社会资本的效用与功能时,就可以发现,作为一种非正式的群体规范,社会资本的效用是中性的,它的功能与效用便是促进群体或网络内部的信任与合作,进而增进彼此利益。这些规范可能会损害某些个体的自由与创新,可能会损害主流群体的利益与价值,但这些损害却不是社会资本本身带来的,而是该群体与其他的文化价值与利益冲突带来的。
因此,从群体层面来理解社会资本的功能效用时,它便成了一个中性的概念,只是促进群体成员的合作,至于这些合作产生的其他后果便不应在社会资本概念中寻求解释,而应在群体的文化价值与个体和外部社会的冲突等方面去寻求解释。很多学者都特别指出中国语境下的社会资本的使用有不一样的意涵,因为潜在的人情与关系的负面效应,以至于他们对社会资本不得不做谨慎和区别对待[1]。这些观点背后隐喻着源于西方的社会资本应该是积极的,而生于中国的人情关系更多是消极的。而当从群体与网络层面来理解社会资本的功能效用时,社会资本的理论便不再那么冲突了,它在中国依然能焕发出强大的解释力。以贪腐集团为例,这些集团也会形成一些群体合作规范与社会资本,这些社会资本会促进贪腐成员合作互助并结成攻守同盟,进而维护增进这些贪腐成员的利益,但同时它会对国家与社会的价值与利益产生巨大的破坏,但决不能将这些负面的影响归结于社会资本,而应该归结于贪腐文化泛滥、监督制约缺失等其他方面。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资本不具备普适的道义价值属性,只是一个中性的分析概念而已,当某些群体(如贪腐集团、黑社会等)利益价值与社会主流的利益价值冲突时,他们运用社会资本便会产生消极的后果,当某些群体(如公益组织、宗教团体等)的利益价值与社会主流的利益价值一致时,他们运用社会资本便会产生积极的后果。
著名政治学家汉斯•科曼认为,“社会资本被看成是公民社会的黏合剂,许多集体行为的问题只通过个人行为无法解决,但是由遥远的国家调节或间接的正式民主程序也不容易解决。相反,社群的自我调节,结合民主国家及其机构的威权,倒可以使问题得到解决。”[22]科曼的观点较好地表达了社会资本的效用应该从群体层面来得到理解,社会资本期望通过群体非正式的合作规范来协同解决个体、国家乃至市场所面临的种种困境,尽管某些群体的社会资本可能带来更大层面的负面后果,但可以预期对他们社会资本运用及功能的解构能更好地实现社会的秩序与团结而不是失范与分裂。
在明确社会资本的社会分析层次和本质功能后,可以发现社会资本内在的一些理论逻辑:社会资本的本质应该被视为一种非正式合作规范,这些规范为具有某些文化共性的社会群体所共享和遵循,附着于广泛存在的社会联系、网络与团体中。这种逻辑或许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相当不准确,本质上也难以直接量化测量,如果用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学的解释,可能产生误导和语义上的混乱。但是,普拉卡什与赛尔建议,如果将这里的“资本”看成是“隐喻”的用法,而不是一个正式、严格或技术的语义,那么也许就不会那么混乱了[23]。跳出经济学“资本”的严苛定义以及个体主义与理性假设的立场,淡化“资本”的逻辑,强化“社会”的意涵,对这一概念的使用就会有更多的共识和整合。
格鲁特尔特和贝斯特纳尔在讨论社会资本测量时从结构-认知、宏观-微观两个维度,对社会资本进行了分类[24],鉴于这种分类非常宽泛,可以将其简化修改为图1。如图1所示,社会资本的层次边界被限定在中间的虚线内,社会资本介于宏观与微观之间的中观层面,经由合作的行为实践将客观的网络结构与主观的文化认知连接成为非正式的合作规范。这便是作为相对整体性概念的社会资本。中观群体层面的视角与共同体的取向既有利于社会资本的理论整合,又有利于理解它的功能。如此便能对社会资本的层次与边界做出限定,将它从公民社会、社区、信任、网络、制度等概念中区分开来,以更好地弥合分歧、凝聚共识。
图1 社会资本的结构与层次图
伍考克说,“社会资本的最大价值在于,针对当代某些最迫切的问题,它为用多学科和跨学科的方法进行广泛探讨提供了可靠起点”[25]。布迪厄主张构建维持人类实践基本统一性的“总体性社会事实”,这种“总体性社会事实”所涉及的人类实践兼跨各种支离破碎的学科片断、经验领域和观察分析技术[26]。在前面的焦点辨析明确社会资本是社会的“社会性”资本后,就能更好地理解它的本质与功能,从而使社会资本具备更强的理论整合能力,具备更好的学科对话与研究“总体性社会事实”的能力。本研究无意也无法终结众多争议,只是就这些核心问题做些探讨以期凝聚更多共识、建构一个多元对话的原点,如此才能更好地去推动社会资本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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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曾凡盛
Re-debate and integration on social capital theory
LONG Huan1,2, WANG Cuirong2
(1.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Law, 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Changsha 410128, China; 2.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81, China)
The analysis from individual and group, micro, medium and macro level of social capital can get the idea that social capital should be the social capital but not the individual's "social capital". To examine the nature of social capital from the social aspect, cultural norms of social level name the social capital as subjective norms or culture that can impel people to cooperation, is significantly better than the theory of subject ability and network structure, and can better realize the self consistent logic of social capital theory. Considering from the social group level, social capital, as an informal group norm, its function is neutral and can promote the trust and cooperation among the group, thereby can enhance the interests of each other. To clarify the nature and function of social capital, we can make a restriction on the level and the boundary of social capital, separate it from civil society, community, trust and network system, bridge the differences as well as realize theory integration.
social capital; level; essence; function; theory integration
10.13331/j.cnki.jhau(ss).2016.05.008
C91-0
A
1009-2013(2016)05-0049-06
2016-09-17
湖南省社会科学项目(11YBA159);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11C0661);湖南农业大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1QN51)
龙欢(1978—),男,湖南新化人,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讲师,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