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超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建设和谐宁夏
周泽超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明确指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针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世界经济复苏低迷开出的药方。因此,要采取“坚持创新发展,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坚持协调发展,着力形成平衡发展结构”“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坚持开放发展,着力实现合作共赢”“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显然,“五大发展理念”的核心就是增进人民福祉,实现共享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就为增进人民福祉,实现共享发展提供了有力抓手。宁夏自治区党委、政府结合宁夏发展实际,提出了“四个宁夏”建设的战略部署,形成了与“五大发展理念”紧密衔接,一脉相承、相互印证的发展理念,把有限的财力投入到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将“和谐宁夏”建设作为核心内容精心打造,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更加注重人民的福祉、更加注重改革成果的共享发展、更加注重社会保障对和谐宁夏建设的支撑作用。
宁夏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增强人民福祉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坚持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主要目标,把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作为突破口,建立起人民群众较为满意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城乡统筹的养老与医疗保险体系。宁夏目前有100万左右贫困人口,从2012年起,宁夏充分发挥财政托底支撑作用,平均每年拿出近2亿元用于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各项费用,基本解决了贫困人口医疗保障问题,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乡统筹的养老与医疗保险体系建设。二是建立了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解决了困扰全国各地多年的“三分三重复”(城乡医保制度分设、管理分离、资源分散,造成重复参保、重复补贴和重复建设的弊端)和公平不足、效率不高、浪费极大的问题,有效解决了城乡居民看病就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普遍提高了医疗保障水平,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是全面实施“社会保障一卡通”。经过不懈努力,宁夏基本实现了全区城乡医疗、养老异地使用异地结算的目标,极大便利了人民群众的养老、就医。四是加大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一女家庭、失独家庭、残疾人家庭等特殊人群的救助,让党和政府的温暖照进每一个家庭当中,让幸福走进每一个人心中。
虽然宁夏社会保障工作取得许多成就,一些做法还走在全国前列,但在经济下行压力上升,社会保障需求面增大,人口老龄化渐成突出问题、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的背景下,这些矛盾和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突出表现在:一是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差距明显,短期内解决难度较大。二是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差距明显,影响社会公平。三是社会保险制度没有体现精算平衡原则,基金财务可持续性较差。四是分担机制不合理。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的社会保障分担机制尚未建立起来,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过大,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运行机制尚未整合一体,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公平性还有待提升,城乡居民、公务员与百姓之间的社会保障服务内容还不均等,距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企盼还有一定差距,等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效力,降低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需要从总体上、战略的高度把握“四个宁夏”建设的发展理念,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区回汉各族人民群众。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谐宁夏是“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四个宁夏”驶向快车道的重要保障之一。为此,在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不变的前提下,可以从以下角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谐宁夏:一是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扶持力度,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根据宁夏农村发展实际,针对城镇化和进城务工出现的“一老一少”人口结构,应加大对这部分人口的社会保障,重点加强医疗、养老、教育的社会保障服务能力,政府通过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专项基金方式,吸纳社会资本、慈善资本参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使广大农村“一老一少”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靠、病有所医、学有所上、终有所送。二是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性保障制度建设,实现稳定性社会保障目标。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出现了世界上最奇特的产业大军——农民工。由于种种因素,经常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因此,尽快推行全区通用型的农民工工资保障“一卡通”制度就具有紧迫性和现实性。对于凡是进入市场的各种类型企业,必须缴纳建筑、生产规模不低于20%的保障金,对于拖欠一个月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实行黄牌警告,并从保障金中扣除不少于农民工工资30%的罚金;如果拖欠农民工两个月以上的工资,实行红牌警告,并从保障金中扣除不少于农民工工资60%的罚金;如果拖欠农民工五个月以上的工资,实行黑牌警告,不但全部扣除保障金,而且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上不诚信黑名单,查封银行账号,所查扣的资金优先用于返还农民工工资,在银行贷款、政府项目、企业负责人个人生产、生活等终生都将受到限制。通过这样一种严格的制约办法,最大化保障农民工的生存权,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所得,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三是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增强老有所养的和谐幸福感。宁夏现有85万左右60岁以上老年人,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增强老有所养幸福感就势在必行。一方面,在组织机构上下功夫,政府通过各种优惠方式,鼓励民营资本建设高标准养老院,重点向农村倾斜,采用购买服务方式,降低收费标准,对于农村的老年人通过减免收费等办法,让绝大多数老年人进入养老院养老。另一方面,切实提高养老服务水平,鼓励医生、社工等采取多种形式为老年人服务,满足老年人就医、保洁、购物等需求,使老年人从服务当中获得社会保障的益处,真正体会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幸福。四是建立贫困人口社会保障专项基金,实现贫困人口社会保障精准化。宁夏贫困人口大约有100万,是自治区实现扶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人群。由于贫困人口生活困难,生产性收入较低,需要政府投放大量资金实行托底式扶助。为了减缓政府财政单一性扶助的压力,可以建立贫困人口社会保障专项基金的办法,向社会多方筹集资金,鼓励企业和个人与贫困家庭“结对子”“跟踪服务”等方式,解决贫困人口在医保、养老、教育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使贫困人口获得社会保障最大化。五是加大新型城镇化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稳固性社会保障制度。由于新型城镇的人口主要来源于广大农村,是农民身份向市民身份转变的集中区,就必然会出现社会保障的各种问题。例如,进城后的农民身份变了,医疗、养老、子女教育、住房等等按照什么标准对待,政府提供社会保障服务的能力有多大,等等。因此,尽快制定适合宁夏新型城镇化建设总体目标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重点加强养老、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制度设计,根据宁夏自治区和各地区的财政能力,形成即与现代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又切合实际,制定出符合新型城镇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从而让进城后的农民安心、顺心、舒心、幸福和谐地在城镇中生活居住。
总之,建设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实现“五大发展理念”、建设“四个宁夏”的必然选择,各级党委、政府只有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大政方针,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设计出一套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让人民群众过上没有后顾之忧的和谐幸福生活。
(作者系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