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2016-10-21 21:00淡莉洁
青年时代 2016年5期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

淡莉洁

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而中小企业就是这种经济发展成就的重要支撑力量和主要的创新力量。然而,经济结构的调整,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动,以及体制转型的深化对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挑战,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着许许多多的困难,比如经营管理方式落后,法律规章的限制,专业人才的缺乏等,其中,融资困难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最主要的因素。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

一、中小企业概述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中小企业在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和增加就业机会、维护社会稳定等各个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中小企业的经营困难尤其是融资困难已引起整个社会的广泛关注。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融资方式比较单一,缺乏直接的市场融资渠道,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总量中主要依靠商业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的融资方式占到了50%以上;其次是借贷期限较短且数目普遍不大,主要是用来解决临时性的流动资金,很少用于项目的开发和扩大再生产等方面;另外现在整个社会包括许多商业银行信贷观念还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对中小企业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足够的重视,普遍认为将资金投向中小企业风险高、成本高、工作量大且收效不大。

(一)当前经济条件下发展我国中小企业的必要性

小而精,小而专,小而优,小而特的中小企业是现代化大生产方式的重要基础之一。发展中小企业对于当前我国面临的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难题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从国际上讲,全球经济一体化是个不断运动的过程,各国之间处于经济的开放度、贸易的自由度、资本的融合度和市场的集中度的不断发展过程之中,各国之间既相互依存又相互排斥,各国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我国中小企业量大、面广,大部分中小企业竞争力相对较弱,面对来自国内外的激烈竞争,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发展才能在竞争中生存。

(二)中小企业融资方式

从现阶段来看,我国中小企业要获得自身发展所急需的资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途径:

1、银行贷款

在以银行借款为主渠道的融资方面,借款的形式一般以抵押或担保贷款为主。然而,由于体制方面的种种原因,我国的商业银行一直以来把国有大中型企业作为主要的服务对象,忽视了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业务沟通和联系。这使得中小企业在借款期限方面,一般只能借到短期贷款,若以固定资产投资进行科技开发为目的申请长期贷款,则常常被银行拒之门外。近年来,随着中小企业的迅猛发展,国家对中小企业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中国人民银行先后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各商业银行也结合各自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办法和措施,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加强信贷管理,主动联系、培育和扶植了一批有前途、有信用的中小企业客户群。

2、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是企业获得发展所需资金的最佳途径。然而,对于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来说传统的证券市场门槛实在是太高,而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高成长性的高科技企业的创业板市场的要求则相对较低,它在服务对象、上市标准、交易制度等许多方面都不同于主板市场。随着我国二板市场的正式启动,必将有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从证券市场获得大量的资金支持。当然,这也要求企业必须从事高新技术产业或市场前景极佳的传统行业公司,或者是在其经营领域内拥有先进的、独创的、完整的知识产权,公司结构合理、主营业务突出、财务指标良好且资金需求急切,回报较为迅速明显的中小企业。

二、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1、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过窄

总体来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仍很狭窄,其目前发展主要依靠自身内部积累,外部融资比重过低,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最重要的外部融资渠道,但银行主要提供的是流动资金以及固定资产更新资金,而很少提供长期信贷。中小企业贷款困难,银行也感到放款困难。

2、自有资金缺乏

中小企业普遍缺乏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不仅权益资金的来源极为有限,而且很难获得长期债务的支持;我国中小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自有资金缺乏。企业发展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内源融资,从而极大地制约了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做强做大。据国际金融公司研究资料,业主资本和内部留存收益分别占我国私营企业资金来源的30%和26%,公司债券和外部股权融资不足1%。

3、地區差异明显

在沿海地区,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地,中小企业也成为经济的骨干和经济增长的引擎,产品升级和技术更新快,这些地区的银行都积极对中小企业融资。此外,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以及民间信用体系的建立,这些地区亲友借贷、职工内部集资以及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数量及质量均与沿海有较大差异,当地银行由于资产质量和收益方面的考虑,制定对中小企业慎贷的策略,同时非正规金融业远不如江浙地区发育程度高。

三、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

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对于规范信用市场、完善信用制度,以及提升中小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提高自身的融资能力,抵御市场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我国政府结合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参考国外先进经验,开始建设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初步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体两翼四层”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一体指模式主体,强调‘多元化资金、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绩优者扶持;‘两翼指商业化担保和民间互助担保作为必要补充,包括农业担保机构;‘四层指中央、省(市、区)、地市、县(市)四级担保机构,其中基层担保机构负责辖区内受保企业的直接担保业务,省级及以上担保机构主要负责提供再担保。”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政策和优惠措施,有效地促进了信用担保业的成立和发展。可见,我国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己初具规模,但仍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进行完善。

1、中小企业应树立正确的信用观念

中小企业要树立良好的信用观念,在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参与市场竞争。首先,应按国家规定,以诚实公开的原则完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以控制现金流量的办法监督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使账目清晰真实,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摒弃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取信于投资方。其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工作中进行绩效考评,用工作成绩和个人素质来决定职位高低,并为优秀人才提供职业培训的机会,这样才能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劳动密集型企业逐步向技术密集型转变,提高竞争实力。

2、推动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

政府应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和信用评估体系,通过必要的政策扶持,为一些经营业绩突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担保机构创造条件,进行重点培育。在具体的做法上,应以公平客观、科学合理的原则选取在一定时期具有稳定性、能被大多数企业接受的指标,综合考虑企业的发展阶段、经济环境和产业特点,针对企业和企业主两方面进行信用评级工作。

(二)促进中小企业间接融资

1、建立关系型融资模式促进中小企业融资

关系型融资模式认为通过银企之间的长期合作可以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关系银行通过获得企业的专有信息制定投资决策。一般适用于资本市场不发达,信息披露不充分,以银行间接融资为基础的金融体系。符合我国资本市场不发达,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受阻的情况。

2、以金融创新带动中小企业融资

在充分认识中小企业的特点和融资需求后,金融机构应有针对性地进行金融创新,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市场潜力、资信程度较高的中小企业开展公司理财和账户托管业务;针对中小企业抵押贷款难的问题,在一些地区进行无形资产抵押试点;此外,金融机构应合理制定贷款额度、利率、期限,在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内部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部门,专门处理中小企业的贷款请求。

(三)拓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直接融资是中小企业解决发展资金不足、增强资本流动性的有效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就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创造条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各种方式直接融资”,以立法的形式为中小企业创造直接融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多层次资本市场是由国内的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加上国外的二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形成的。可以适应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推进多层次、多功能的资本市场建设是解决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受阻的最好办法之一。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门槛,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产业、规模不同的中小企业服务。除了继续发挥主板市场作用,完善现有中小企业板块建设,还应促进帮助中小企业上市的辅助机构的建立: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以出让股权的方式进行融资;规范现有产权交易市场,为国有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革和其他非公有制中小企业股权转让提供服务。

2、促进中小企业上市

证券市场准入门槛高,所以中小企业上市并不容易,但如果有政府的支持不但可以提高企业知名度,拓展市场,还可以通过增发、配股等形式,大大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应该对一部分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发展潜力、产品附加值高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开放债券市场,鼓励其向社会发行股票和债券,直接在债券市场上融资。对此,我国证监会规定,凡属高技术企业,上市时优先办理,不受原有规模和各项指标的限制,这样就为高技术中小企业敞开了上市直接融资的大门。在此基础上,可以考虑将优惠范围放宽到所有具有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为更多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供便利。另外,还可以通过建立场外交易系统,完善市场退出和股权变现的机制,增强中小企业资本的流动性。

(四)加大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支持

l、设立专门处理中小企业事务管理机构

我国经贸委虽然设立了中小企业司,负责中小企业的事务,但还有其他的政府职能部门参与中小企业事务,难免造成政策出多门、执行效率低等问题。所以应进一步明确中小企业司对于中小企业事务的最高决策权,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和各级政府起配合的作用。将现在由不同部门制定实施的中小企业扶持和管理政策集中统一,提高中小企业事务处理和政策措施执行的效率。由中小企业司统一制定对于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并进行监督:研究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反馈给政府各职能部门,协商解决中小企业的困难;统一安排对中小企业在市场信息、技术进步、管理模式、经营策略、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指导;协助中小企业进行融资,帮助其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

2、建立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我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短期性、随机性的特点,市场淘汰率也很高,这与中小企业抓不住市场动向、缺乏专业人才、管理水平低、技术落后等分不开。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中小企业的成立与发展长期缺乏对其进行市场信息分析、产品生产导向、人才培训、法律咨询、技术开发等方面的服务。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帮助中小企业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应该在政府的主导和支持下,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这些服务机构的资金一部分来源于政府财政支持,另一部分可以通过民间筹集,其运作机制不是公益性的,仍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但由于有政府财政支持和政策上的优惠措施,所以费用较低,不会造成中小企业的负担。

3、为中小企业提供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

首先,可以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流动资金少的问题,由政府适当提供一笔短期资金帮助中小企业缓解短期资金融通的困难;其次,可以由政府牵头成立一个专为中小企业技术、设备等升级服务的基金,以低息或无息等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解决中小企业由于生产设备落后而造成的生产效率低、竞争力弱的问题。如广东省于2011年3月29日设立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该基金主要投资于广东省内优质中小企业和战略性新興产业;第三,为了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实力,在其成长期应采取一定的税收优惠,对一些暂时有困难但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实施税收减免或延期缴纳,以帮助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在这方面,政府己经有一些具体措施,如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a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对小规模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将征收率由6%和4%统一降至3%。第四,应对中小企业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加速中小企业的资金周转,例如,为促进中小企业加快科研创新,引进先进技术,应考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加速折旧制度,并对中小企业用于折旧的资金免征增值税,从政策上扶持和鼓励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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